1、职业健康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序号违法行为法律依据处罚依据实施标准 1生产经营单位未依法及时、如实地申报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1、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存在或者产生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煤矿企业除外),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及时、如实申报职业危害,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2、第八条规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每年申报一次。3、第九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终止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生产经营活动终止之日起15日内向原申报机关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及时、如实地申报职业危害的,由
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限期改正,可以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1、未按照规定及时申报职业危害的,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2、未按照规定如实申报职业危害的,并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2有关事项发生重大变化,未申报变更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每年申报一次。生产经营单位下列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按照本条规定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的,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二)因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
3、变化的,在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三)生产经营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在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关事项发生重大变化,未按照本办法第八条的规定申报变更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责令限期改正,可以按以下标准并处罚款:1、逾期30日以内申报的,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2、逾期30日以上60日以内申报的,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3、逾期60日以上,或者未申报的,处3万元的罚款。序号违法行为法律依据处罚依据实施标准 3未按照规定设置或者
4、指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或者未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的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1、第八条规定: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万元以下罚款:(一)、未按照规定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健康管理机构,或者未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的;。逾期未改正的,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1、未按照规定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健康管理人员的,处5000元以下罚款;2、未按照规定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健康
5、管理机构的,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4未按照规定建立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下列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一)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二)职业危害告知制度;(三)职业危害申报制度;(四)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五)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六)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七)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八)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九)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6、,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二)未按照规定建立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的:逾期未改正的,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1、缺少1项职业危害防治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处5000元以下罚款;2、缺少2项职业危害防治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3、缺少3项职业危害防治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序号违法行为法律依据处罚依据实施标准 5未按照规定公布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1、第十八条规定: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作业
7、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结果。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万元以下罚款:(三)、未按照规定公布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逾期未改正的,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1、应当公布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缺少1项的,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2、应当公布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缺少2项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3、应当公布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缺少3项的,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6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接受职业健康培训的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九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
8、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知识和管理能力,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职业健康培训。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四)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接受结业健康培训的:逾期未改正的,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1、有1名职业健康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接受职业健康培训的,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2、有2名职业健康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接受职业健康培训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3、有3名职业健康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接受职业健
9、康培训的,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序号违法行为法律依据处罚依据实施标准 7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组织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培训的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1、第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个培训,普及职业健康知识,督促从业人员遵守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操作规程。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万元以下罚款:(五)、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组织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培训的;。逾期未改正的,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1、有2名从业人员未按
10、照规定进行职业健康培训的,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2、有2名以上5名以下从业人员未 按照规定进行职业健康培训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3、有5名以上从业人员未按照规定进行职业健康培训的,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8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检测和评价结果未按照规定存档、报告和公布的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定期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档案,向从业人员公布,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工作场所职业卫生
11、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六)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检测和评价结果未按照规定存档、报告和公布的。逾期未改正的,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1、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检测和评价结果未按照规定存档的,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2、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未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3、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未向从业人员公布的,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序号违法行为法律依据处罚依据实施标准 9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申报职业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1、第十三
12、条规定: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将本单位的职业危害因素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申报职业危害因素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按以下标准并处罚款:1、未按照规定及时申报职业危害的,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2、未按照规定如实申报职业危害的,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10未按照规定设有专人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或者监测系统不能正常监测的。工作场
13、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有专人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保证监测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监测的结果应当及时向从业人员公布。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二)未按照规定设有专人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或者监测系统不能正常监测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按以下标准并处罚款:1、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系统不能正常监测的,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2、未设专人负责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的,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序号违法行为
14、法律依据处罚依据实施标准 11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时,未告知从业人员职业危害真实情况的。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1、第三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缴纳保险费。从业人员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向从业人员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条第一款、第二
15、款规定的,从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拒绝作业而解除或者终止与从业人员所订立的劳动合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三)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时,未告知从业人员职业危害真实情况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按以下标准并处罚款:1、变更劳动合同时,未如实告知职业危害真实情况的,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2、变更劳动合同时,未告知职业危害真实情况的,处3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的罚款;3、订立劳动合同时,未如实告知职业危害真实情况的,处3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的罚款;4、订立
16、劳动合同时,未告知职业危害真实情况的,处4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12未按照规定组织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或者未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的。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为从业人员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四)未按照规定组织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或者未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按以下标准并处罚款:1、未将职业健康检
17、查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的,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2、未按照规定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处3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的罚款;3、未按照规定组织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处4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序号违法行为法律依据处罚依据实施标准 13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超过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1、第十二条规定: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作业场所应当符合下列要求:(四)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
18、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一)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超过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逾期未改正的,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1、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超标3%以下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2、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超标3%以上5%以下的,处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3、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超标5%以上的,处1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14未提供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从业人员使用的
19、职业危害防护用品,或者提供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从业人员使用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并督促、教育、指导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不得发放钱物替代发放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职业危害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确保防护用品有效。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已经失效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
20、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二)未提供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从业人员使用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或者提供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从业人员使用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逾期未改正的,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1、未提供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或者提供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1)提供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2)未提供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
21、元以下的罚款。2、提供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1)有5名以下从业人员提供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不符合规定的,处5万元的罚款;(2)有5名以上10名以下从业人员提供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不符合规定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3)有10名以上从业人员提供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不符合规定的,处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3、未提供从业人员使用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的,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1)有5名以下从业人员应当提供而未提供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2)有5名以上10名以下从业人员应当提供而未提供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的,处10万元以
22、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3)有10名以上从业人员应当提供而未提供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的,处1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4、使用已经失效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的,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1)有5名以下从业人员使用已经失效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2)有5名以上从业人员使用已经失效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序号违法行为法律依据处罚依据实施标准 15未按照规定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从业人员职业危害防护用品进行维护、检修、检测,并保持正常运行、使用状态的。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
23、修和保养,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职业危害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确保防护用品有效。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已经失效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三)未按照规定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从业人员职业危害防护用品进行维护、检修、检测,并保持正常运行、使用状态的;。
24、逾期不改正的,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1、未按照规定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进行维护、检修、检测,并保持正常运行、使用状态的,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1)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进行维护、检修、检测,不能保持正常运行、使用状态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2)未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进行维护、检修、检测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2、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职业危害防护用品进行维护、检修、检测,并保持正常运行、使用状态的,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1)有5名以下从业人员的防护用品未按照规定进行维护、检修、检测的,处5
25、万元的罚款;(2) 有5名以上10名以下从业人员的防护用品未按照规定进行维护、检修、检测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3)有10名以上从业人员的防护用品未按照规定进行维护、检修、检测的,处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 16未按照规定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的。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定期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档案,向从业人员公布,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四
26、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四)未按照规定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的;。逾期未改正的,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1、未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检测、评价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2、未按照规定每年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的,处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3.未按照规定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的
27、,处1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序号违法行为法律依据处罚依据实施标准 17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经治理仍然达不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在日常的职业危害监测或者定期检测、评价过程中,发现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和治理,确保其符合职业健康环境和条件的要求。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
28、关闭:(五)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经治理仍然达不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逾期未改正的,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1、有1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经治理仍然达不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2、有2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经治理仍然达不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处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3、有3处以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经治理仍然达不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处1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18发生职业危害事故,未采取有效措施,或者未按照规定及时报告的。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三
29、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职业危害事故,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或者消除职业危害因素,防止事故扩大。对遭受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及时组织救治,并承担所需费用。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六)发生职业危害事故,未采取有效措施,或者未按照规定及时报告的;。逾期未改正的,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
30、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1、未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2、未采取应急救援措施和控制措施的,处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3、既未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又未及时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处1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19未按照规定在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醒目位置公布操作规程、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的。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醒
31、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七)未按照规定在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醒目位置公布操作规程、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的;。逾期未改正的,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1、有1 处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未设置警示标
32、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的,处5万元的罚款;2、有2 处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未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3、有3 处以上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未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的,处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4、有1 处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未公布操作规程的,处10万元的罚款;5、有2 处以上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未公布操作规程的,处1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6、有1 处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既未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又未公布操作规程的,处15万元的罚款;7、有2 处以上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既未
33、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又未公布操作规程的,处1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20拒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的。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八)拒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的。逾期未改正的,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1、发现1次拒绝监督检查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
34、下的罚款;2、发现2次以上拒绝监督检查的,处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3、使用暴力等手段抗拒监督检查的,处1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21隐瞒技术、工艺、材料所产生的职业危害而采用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采用的技术、工艺、材料、设备,应当知悉其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对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技术、工艺、材料、设备故意隐瞒其危害而采用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其所造成的职业危害后果承担责任。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
35、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一)隐瞒技术、工艺、材料所产生的职业危害而采用的;。责令限期治理,并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1、发现1处隐瞒技术、工艺、材料所产生的职业危害而采用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2、发现2处隐瞒技术、工艺、材料所产生的职业危害而采用的,处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3、发现3处以上隐瞒技术、工艺、材料所产生的职业危害而采用的,处1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22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的。作业场所职
36、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任何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的;。责令限期治理,并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1、使用1台(套)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或者材料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2、使用
37、2台(套)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或者材料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3、使用3台(套)以上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或者材料的,处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23将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转移给没有职业危害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或者没有职业危害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接受产生职业危害作业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危害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职业危害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
38、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三)将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转移给没有职业危害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或者没有职业危害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接受产生职业危害作业的;。责令限期治理,并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1、发现1处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2、发现2处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3、发现3处以上的,处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序号违法行为法律依据处罚依据实施标准 24擅自拆除、停止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第
39、二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和保养,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四)擅自拆除、停止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责令限期治理,并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1、擅自停止使用1处(次)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
40、罚款;2、擅自停止使用2处(次)以上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3、擅自拆除1处(次)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4、擅自拆除2处(次)以上的,处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25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有职业禁忌的从业人员、未成年工或者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从事接触产生职业危害作业或者禁忌作业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从业人员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从业人员,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
41、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第三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五)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有职业禁忌的从业人员、未成年工或者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从事接触产生职业危害作业或者禁忌作业的。1.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或
42、者禁忌作业的,责令限期治理,并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1)安排10人以下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2)安排10人以上20人以下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3)安排20人以上的,处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2、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未成年工或者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或者禁忌作业的,责令限期治理,并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1)安排5人以下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2)安排5人以上10人以下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3)安排10人以上的,处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序号违法行为法律依据处罚依据实施标准 26违反规定已经对
43、从业人员生命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 规定: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有关职业危害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已经对从业人员生命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停止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并按以下标准处以罚
44、款:1、已经对10人以下劳动者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处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2、已经对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劳动者健康造成严重损害或者造成5人以下死亡的,处1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3、已经对30人以上劳动者健康造成严重损害或者造成5人以上死亡的,处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27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危害防治专篇、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验收批复文件未按照本规定要求备案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可行性论证
45、阶段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预评价。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报送建设项目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第十五条规定:产生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当在初步设计阶段编制职业危害防治专篇。职业危害防治专篇应当报送建设项目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第十七条规定: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依法经验收合格,取得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验收批复文件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验收批复文件应当报送建设项目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危害防治专篇、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验收批复文件未按照本规定要求备案的,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按以下标准处以罚款:1、建设项目的4项备案文件中有1项未按照规定备案的,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2、建设项目的4项备案文件有2项未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