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乡地震应急预案目录1 总则21.1 编制目的21.2 编制依据21.3 适用范围21.4 工作原则22 基本概况及危险性分析23 组织机构及职责33.1 乡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33.2 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小组职责34 应急准备54.1 宣传普及防震减灾知识54.2 开展地震应急演练55 应急处置55.1 震情灾情速报和核实报告55.2 组织开展人员紧急疏散和自救互救65.3 开展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65.4 安置受灾群众75.5 维护社会治安85.6 响应结束86 附则8乡地震应急预案1 总则 1.1 编制目的建立健全地震应急体制机制,依法科学统一、有力有序有效地实施地震应急,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
2、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1.2 编制依据省防震减灾条例、县地震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乡遭遇地震灾害的应对工作。1.4 工作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防震减灾工作方针,积极主动、快速反应,科学应对、依法处置的工作原则。2 基本概况及危险性分析乡位于县城南77公里,属纯山区乡镇,西与县接壤,南与县毗邻,北靠乡,东依乡,南北长9公里,东西宽约8公里,总面积62平方公里,耕地面积35904亩。现有自然行政村9个,村民小组79个,农户2390户,总人口11345人,非农业人口206人,农业人口11139人。全乡山高地陡土质疏松,一遇多雨季节,极易出现滑坡
3、、崩塌、泥石流等灾害。受经济条件所限,山区村庄多修建在半山坡上,大部分村民房屋没有抗震设防措施或措施不全。一旦发生地震,极易发生水灾、洪涝、滑坡、崩塌、泥石流等次生灾害。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乡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地震灾害发生后,乡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自动转为乡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地震应急与救灾工作。指挥部总指挥由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副总指挥由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乡政府副乡长、武装部长担任,成员由乡政府办公室、财政所、派出所、农电站、水管所、司法所、综治办、安监站、教委、中学、卫生院、畜牧兽医站等乡属单位及负责同志组成。必要时,根据工作需要可增加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
4、加。乡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乡政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乡政府分管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兼任。乡抗震救灾指挥部设震情灾情收集、应急抢险救援、群众生活保障、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社会综合治安5个工作小组。3.2 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小组职责乡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与上级抗震救灾指挥部、各工作组的通信信息联络;起草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承担乡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震情灾情收集组:由乡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任组长,办公室、教委、中学、卫生院、畜牧兽医站、各驻村干部和村干部任组员。负责震情灾情快速收集上报,清点遇难人数、失踪人数、受灾人数;
5、收集受灾范围、人员伤亡、灾害程度及社会影响等情况;安监站做好火灾、洪涝、滑坡、崩塌、泥石流等隐患排查、监测预警和紧急处置。应急抢险救援组:由武装部长任组长,驻村干部和村干部任组员。负责动员各村组开展自救互救,人员紧急疏散、转移和安置;农电站做好电力恢复和抢险抢修,为乡政府、卫生院及居民安置区提供紧急供电;水管所做好供水恢复和抢险抢修,负责居民生活紧急供水。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组:由乡政府分管医疗卫生工作的领导任组长,乡卫生院、畜牧兽医站、驻村干部和村干部任组员。负责伤员救治及转移安置;食品、饮用水等安全监测检测;卫生防疫和消毒杀菌工作。群众生活保障组:由乡政府负责民政工作的领导任组长,驻村干部、
6、村干部任组员。负责村民紧急转移及安置;救灾物资的筹备、接收、转运和发放;适时组织恢复社会生活生产。社会综合治安组:由派出所所长任组长,司法所、综治办、驻村干部和村干部任组员。负责化解邻里矛盾纠纷,防范和打击各类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和群众生活生产秩序;及时拆除危房危墙,防范次生衍生灾害。4 应急准备 4.1 宣传普及防震减灾知识由分管乡长负责,乡防震减灾助理员组织承办,利用会议、集会、培训、干部教育,以及安全生产、普法教育、劳动技能培训等各种机会,开展地震紧急避险疏散、自救互救、地震宏观异常识别、农村民居抗震房屋修建等防震减灾基础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及社会公众防震减灾意识和能力。及时排查
7、交通道路、村乡房屋、地质灾害、洪涝灾害等隐患,建立基础数据库并动态管理,及时上报县地震局及有关部门。按周(月)收集上报地震宏观异常信息,发现重大异常及时报告并配合地震部门做好核实工作。4.2 开展地震应急演练乡政府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桌面推演和一次地震应急综合演练,熟悉预案,锻炼队伍,增强地震灾害应急处置能力。5 应急处置地震灾害发生后,乡政府及乡属单位取消各类休假,按照本预案要求到岗,立即发动干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组织开展人员搜救和医疗救护,确定临时应急避难场所,及时转移和安置受灾群众,防范次生衍生灾害,维护社会治安,并提出需要支援的应急措施建议。5.1 震情灾情速报和核实报告地震发生后,各乡属
8、单位、驻村干部和村干部要在第一时间主动将了解到的震情灾情报告乡政府办公室,由乡政府办公室汇总并上报县政府、民政局和地震局,也可以直接上报12322防震减灾公益服务热线,情况紧急还可以越级上报县(市)政府、民政局和地震局。第一次上报的信息不必求全,了解多少报多少,做到有灾报灾,无灾报安。后续核实报告伤亡人员情况,需安置、转移人员情况,房屋受损情况,道路、桥梁受损情况,次生灾害情况,其他受灾情况及地震宏观异常。5.2 组织开展人员紧急疏散和自救互救灾害发生后,各乡属单位、驻村干部和村干部按照先疏散后救人、先救就近的、先救容易救的、先救人后除险的原则,紧急疏散群众到安全地带,安排专人负责清点各村组遇
9、难人数、失踪人数、受灾人数、需疏散安置人数;积极发动干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壮大救灾队伍,及时将伤员转移至乡卫生院、县医院进行救治;收集受灾范围、人员伤亡、灾害程度及社会影响等情况;做好火灾、洪涝、滑坡、崩塌、泥石流等隐患排查、监测预警和紧急处置。人员疏散时要注意避开危房、危墙、窄巷道、陡崖、崩塌、滑坡、泥石流、广告牌、火灾、爆炸、高压电线等危险源。注意做好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等重点场所和特殊人群的安全疏散责任人及应急救援措施。5.3 开展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发生地震灾害后,卫生院要划定抢救区域,将疏散转移出的伤病员安置在抢救区域。医院急救人员对抢救区域的伤病员立即组织抢救,并安排专业人员对伤病员
10、进行检伤分类,即按轻、重、危重、死亡分类,分别以“蓝、黄、红、黑”的伤病员卡(以53cm的不干胶材料做成)做出标志。加强救护车、医疗器械、药品和血浆的组织调度,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最大程度减少伤员致死、致残。请求县政府协调周边地区的医疗资源,根据需要分流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开展灾后心理援助。及时对灾区饮用水水源进行监测消毒,加强食品安全和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妥善处置遇难者遗体,做好死亡动物、医疗废弃物、生活垃圾、粪便等消毒和无害化处理;实行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日报告制度,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接种与预防性服药。5.4 安置受灾群众组织筹集和调运食品、饮用水、衣被、帐篷、移动厕所等各
11、类救灾物资,解决受灾群众吃饭、饮水、穿衣、住宿等问题;在受灾村组设置生活用品发放点,确保生活用品的有序发放;根据需要组织调运、搭建帐篷、简易房和活动板房;在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和器材,严防火灾发生。救灾物资优先保证学校、幼儿园、卫生院、敬老院的需要;优先安置受灾的老、幼、病、残人员及低保户、五保户、优抚对象等重点救助对象,确保其基本生活。鼓励采取投亲靠友等方式,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安置受灾群众。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积极创造条件,组织灾区学校复课。5.5 维护社会治安严厉打击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等违法犯罪行为;在受灾群众安置点、救灾物
12、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增设临时警务站,加强治安巡逻,增强灾区群众的安全感;做好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及时拆除危房危墙,排查消除危险源,防范次生衍生灾害。5.6 响应结束按照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决定终止应急响应。在抢险救灾工作基本结束、紧急转移和安置人员工作基本完成、地震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以及交通运输、电力、通信和供水设施等基本抢修抢通,灾区生活秩序基本恢复后,由乡抗震救灾指挥部决定终止应急响应。6 附则按照有关规定,对在抗震救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抗震救灾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严重虚报、瞒报灾情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本预案由乡政府制定发布,报县政府和县地震局备案。学校、医院、等单位制定预案,报县地震局和乡政府备案。各村委会制定抢救压埋人员、紧急医疗救护、临时安置受灾群众、报送灾情信息等地震应急预案,报乡政府备案。8 /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