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訓育組訓育組報告人報告人:沈卓沛沈卓沛 日期日期:98.:98.元元.20.20事件案例 案件說明:學生小沛參加97學年度臺北市音樂比賽,於報名表列印截止日前慌張的到訓育組,說明無法進入系統列印個人報名表,無法順利完成報名流程。處理辦法:今年起,臺北市音樂、舞蹈比賽個人組報名方式調整為先自行線上報名自行線上報名。報名方式為:1.依規定時間,先行上網填具個人報名表,帳號務必為學生身分帳號務必為學生身分證號碼證號碼。該生即因未以此設帳號,故報名失效。2.列印報名表及繳費單,依期完成繳費並繳交到訓育組。3.由訓育組送校蓋印統一送件報名,便完成報名。本案注意事項:訓育組於報名表公文到校時,通知各科主
2、任,請該科導師協助確認參加人員。訓育組將招集參加同學說明報名方式及注意事項。請導師協助提醒該生留意各階段報名時限及方式,切勿延遲報名。國西樂科導師請特別注意,學生欲報名比賽時,必須由主修老師同意方可報名參加。案件說明:學生小鄭,因學業表現優異,獲得97學年度第一學期班級國文、英文第一名,將於週二升旗時上台受獎。該生於週一16:20下來參加彩排時,發現大家已經彩排完畢,負責同學告知請其週二早上7:35到中庭集合預備。翌日,該生在班級下樓集合時才至中庭集合,發現已被取消領獎資格。本案處理辦法及注意事項:該生因未依規定時間到中庭集合彩排及預備,故當日被取消領獎資格。若獲獎班級、獲獎同學於週一時有第八
3、節課程無法中途下樓參加15:5015:50彩排,請導師事先告知,務必於週二早上7:357:35準時到中庭彩排,未依規者及班級將取消領獎資格。案件說明:學生小琳及小凱於十月初即將參加校外舞團之演出活動,到校向導師提出校外活動申請。但因該班級於十月份有一大型學校共同校外展演活動,且小琳及小凱校外舞團演出日即為學校展演的前一日,該日全班須一同前往前置作業場地預備。小琳及小凱便無法隨同學一同前去。該生最後仍執意前往私人舞團展演。本案處理辦法:因學校參加之展演活動為97年國慶展演活動,關呼校譽。導師及科主任便請該生以學校展演為重,拒絕小琳及小凱的申請。小琳及小凱最後執意前往參加,於校方演出當日才至集合地
4、點集合。演出後由主任依規進行簽處,共計兩小過、兩警告處分。本案注意事項:各科主任、導師於簽校外活動申請單時,須注意學生參加時間及活動證明,若有違校譽及影響學校活動之校外活動有違校譽及影響學校活動之校外活動、展演,一律不予以申請一律不予以申請。請特別注意!請科主任、導師再次提醒學生,所有違規將影響學生畢業公演之選角影響學生畢業公演之選角。案件說明:小鄭某日興沖沖拿著校外活動申請單至訓育組申請演出活動,其證明文件為公文,且受文者為校方。故不可作為校外活動申請之證明。本案處理辦法:因該生證明文件為公文,且受文者為校方,故不應直接由學生作為活動證明。公文若受文者為校方,便不可以作為活動證明,應以正規發
5、文管道簽文。請科主任、導師協助檢閱。活動證明文件可使用:宣傳品、海報,或受文者為學生之公文。案件說明:某日,四名學生向科主任提出校外活動申請,說明於當週末要拍攝廣告。科主任當下詫異,驚覺為何之前不知其有參加試鏡活動,便自行接演校外廣告。參演學生說明,是廣告公司私自於公車站拍挑人拍攝。本案處理辦法:本校非個人個人自行試鏡接演之廣告或相關影片,皆須由校方統一公開甄選人員參加,不可私自參加接演。科主人向校方報告後,轉由訓育組簽文,推薦其他優秀同學參演。校內所有多人多人接演活動,絕不可自行接自行接演演,須透過訓育組承接活動,公告甄選,因出去之學生皆代表校方,故關乎校譽。相關注意事項:本校多人試鏡活動,
6、皆須由訓育組接洽,各科不可私下辦理各科不可私下辦理試鏡、經紀公司到校挑人等相關活動。請各科主任協助配合。學務處訓育組業務報告 每週一請整潔秩序獲獎班級,務必派同學於15:5015:50到學務處門口集合彩排。每週二,請領獎同學務必於7:407:40至學務處公告欄前集合。未參與彩排之班級及各項領獎同學,下學期將嚴格執行不予以上台領獎。班會每週開一次,專題討論每月一次。每週完成記錄簿後,請於週三放學前週三放學前繳回學務處班會記錄簿收納夾處。每份班週會記錄及專題討論記錄請填寫學年度學年度、學期學期並請導師、科主任簽名導師、科主任簽名後方能繳交。專題討論請填寫在專用表格上請填寫在專用表格上,若超過一頁,
7、再續寫於補充頁上,勿直接填寫在補充頁上。凡政府行政、文教、慈善團體等所舉辦不具商業性質之各項活動或與所學相關之檢定、技藝性比賽,經校方核准後,得予參加。申請報備時請依序備妥並裝訂:1.活動申請表 2.家長同意書 3.相關證明文件。相關文件:報名表、簡章、活動節目冊、宣傳單等。若是以公文為證明文件,請若是以公文為證明文件,請留意受文者為學校時,不可作為證明文留意受文者為學校時,不可作為證明文件。件。請導師於下學期班會課時協助轉知同學校外活動申請流程,並且提醒同學切勿私自參加校外活動,寒、暑假依然。請導師、科主任協助先行審核學生申請資料是否有誤。尤其班級、年級、事由班級、年級、事由 、時間、地點,
8、務必填寫清楚、時間、地點,務必填寫清楚。請導師於下學期班會課時加強宣導,參加校外團體務必向校方報備,為這依校規處份,寒、暑假依然寒、暑假依然。備妥相關文件及家長同意書至學務處領取學生參加校外團體報備書完成所有核備手續。每次抽查,務必於放學前放學前繳交至訓育組請各班導師留意週次、時間、內容週次、時間、內容是否填寫詳實。若有黏貼通知單,務必黏貼妥當黏貼妥當,不要掉下來或只是夾在中間。行事曆請統一黏貼於手札最後。外宿生若無返家,行事曆請傳真回家簽名後再行黏貼,導師切勿代簽導師切勿代簽。請每班定時清理班級連絡箱。各科、各班若需於週會時宣傳班級展演活動,請至訓育組填寫器材申請表器材申請表,並於星期一中午
9、前告知。學務處97學年度寒假導師研習 體衛組 報告人:鄭師尹 日期:98.1.20 第一部份本學期整潔打掃狀況案例個案一:西樂科三年級本學期榮獲整潔比賽第一名案例說明:西樂科三年級本學期整潔比賽成績,除兩週名次稍差外,其於各週名次均在前三名,學期總名次並榮獲全校第一名的殊榮。個案一:西樂科三年級本學期榮獲整潔比 賽第一名西樂科三年級整潔比賽名次較佳的原因:導師用心督導整潔工作。導師親自教導學生如何做好整潔工作。幹部盡心負責。整潔工作落實,務求盡善盡美。偶有疏失,立即改善,並永不再犯。個案二:戲劇科一年級A班本學期整潔比賽最後一名案例說明:戲劇科一年級A班本學期整潔比賽成績,除兩週名次稍好外,其
10、於各週名次均在後三名,學期總名次為全校最後一名。個案二:戲劇科一年級A班本學期整潔比賽最後一名戲劇科一年級A班整潔比賽名次不佳的原因:導師雖有督導但不夠徹底。學生整潔工作敷衍了事,得過且過。幹部不負責。各次行政會議提報整潔工作的缺失,一再的重複再犯。並沒有放在心上。個案二:戲劇科一年級A班本學期整潔比賽最後一名戲劇科一年級A班整潔比賽被扣分情形:廁所掃具間未整理。中午教室垃圾桶未整理。便池髒污未刷洗。(特別是底部)打掃廁所未掃地即拖地。廁所牆壁髒污未處理。廁所垃圾桶底下垃圾未去除。地面、階梯、走廊角落掃不乾淨。一般垃圾未綁兩個死結,導致垃圾散落個案二:戲劇科一年級A班本學期整潔比賽最後一名戲劇
11、科一年級A班整潔比賽被扣分情形:廚餘桶、資源回收桶未每日刷洗。廚餘桶未裝垃圾袋。桶餐餐盒廚餘與垃圾混雜在一起。寶特瓶未壓扁、鋁箔包未壓扁、鋁箔包吸管未去除。飲水機底盤髒污未處理。飲水機後面有垃未圾未清除。個案二:戲劇科一年級A班本學期整潔比賽最後一名戲劇科一年級A班整潔比賽被扣分情形:圖書櫃凌亂未整理、底部髒污未擦拭。抽屜凌亂有垃圾未清除。洗手檯底部髒污未刷洗。洗手檯底下有垃圾未清除。資源回收物品全部放在一個桶內。個案三:演藝科一年級B班本學期整潔比賽期初名次不佳,期末連續四週第一名演藝科一年級B班期初整潔比賽名次不佳的原因:導師雖有督導但不夠徹底。學生整潔工作敷衍了事,得過且過。幹部不負責。
12、各次行政會議提報整潔工作的缺失,一再的重複再犯。並沒有放在心上。個案三:演藝科一年級B班本學期整潔比賽期初名次不佳,期末連續四週第一名演藝科一年級B班期初整潔比賽被扣分情形:中午教室垃圾桶未整理。大、小便池髒污未刷洗。(特別是底部)打掃廁所未掃地即拖地。廁所牆壁髒污未處理。廁所垃圾桶底下垃圾未去除。地面、階梯、走廊角落掃不乾淨。一般垃圾未綁兩個死結,導致垃圾散落。個案三:演藝科一年級B班本學期整潔比賽期初名次不佳,期末連續四週第一名演藝科一年級B班期初整潔比賽被扣分情形:廚餘桶、資源回收桶未每日刷洗。廚餘桶未裝垃圾袋。桶餐餐盒廚餘與垃圾混雜在一起。寶特瓶未壓扁、鋁箔包未壓扁、鋁箔包吸管未去除。
13、飲水機底盤髒污未處理。飲水機後面有垃未圾未清除。個案三:演藝科一年級B班本學期整潔比賽期初名次不佳,期末連續四週第一名演藝科一年級B班期末整潔比賽名次突出的原因:導師用心督導整潔工作。幹部負起督導責任。整潔工作落實。期初整潔工作的缺失勞記在心。永不再犯。激發同學的榮譽心。個案四:整潔打掃獎懲處理方式說明表現優異同學獎勵需符合獎懲規定,如有特殊表現導師應提出說明,經校長批可後實施。如西三期末要獎勵服務股長小功兩次,即要求導師提出說明,經校長核示後改為一小功兩嘉獎。打掃廁所各班如經環保局稽查特優,可簽獎勵,以示鼓勵。經常溜掃或打掃不徹底同學,體衛組及導師可予以懲處,以警效尤。第二部份學務處體衛組業
14、務報告愛心的叮嚀愛心的叮嚀(各班整潔經常被扣分的狀各班整潔經常被扣分的狀況況)丟棄於紙類回收箱之紙類,掺雜一般垃圾及資源回收物品。完全沒有分類。大掃除時將廢器物送至垃圾場地面放置,未處理即離開。各班在上術科時,將飲料食物放置於術科教室門口或鞋櫃上。晨掃未打掃。中午教室未整理。桶餐餐盒內丟棄太多物品,以至桶餐蓋無法密合。桶餐餐盒廚餘與垃圾混雜在一起。各班整潔被扣分的狀況各班整潔被扣分的狀況打掃廁所班級馬桶未刷洗。使用黑色垃圾袋。打掃廁所班級垃圾袋內有鐵罐、鋁罐、硬塑膠瓶、玻璃瓶、保特瓶等,送至資源回收場時未用夾子夾至回收桶內。直接丟棄。大、小紙箱、大紙張送至資源回收場時,未處理直接丟棄於紙類回收
15、箱內。資源回收物品全部放在一個桶內。寶特瓶、鋁罐、鋁箔包、應去蓋、去水、去吸管並且需壓扁。各班整潔被扣分的狀況各班整潔被扣分的狀況一般垃圾未綁兩個死結。導致垃圾散落。地面、階梯、走廊角落掃不乾淨。洗手檯底部髒污未刷洗。洗手檯底下有垃圾未清除。打掃廁所班級垃圾袋內有鐵罐、鋁罐、硬塑膠瓶、玻璃瓶、寶特瓶等,送至資源回收場時未用夾子夾至回收桶內,直接丟棄。廚餘桶、資源回收桶未每日刷洗。圖書櫃凌亂未整理、底部髒污未擦拭。爭取整潔比賽優異名次之做法:導師費心督導。激發同學榮譽心。班級幹部負起責任。建立職務代理人制度。指派專人負責丟棄一般垃圾及資源回收物品。適時的賞罰制度。整潔工作的口號精緻性、持久性。有
16、乾淨的學習環境,才有優異的學習成績。衛生保健業務:衛生保健業務:辦理一年級新生健康檢查。辦理全校教職員及一年級新生光檢查。一年級新生非臺北市國中畢業同學實施心臟病篩檢。於學期初發放身體狀況一覽表給各班導師,請各班導師填報各班特殊疾病同學名單,由體衛組彙整列管,提供科主任、導師及任課老師參考,俾妥為照顧學生。體育活動業務:體育活動業務:暑期輔導課期間辦理游泳教學。辦理體適能檢測。選擇性參加校外體育活動。不定期辦理體育活動。報告完畢。感謝各位導師的辛勞。生輔組報告人:林資凱 教官第一部份本學期重大事件案例個案一:學生賃居住宅竊盜案案件說明:1212日1630時學生宋回宿舍後發現其價值32萬之雙簧管
17、失竊。個案一:學生賃居住宅竊盜案學校處理情形:1212日1640時,學生通報後,導師李叔娟及林資凱教官立即前往該生宿舍處理,並立即到房東處調閱監視錄影帶瞭解有無可疑人士侵入,且保留現場未加破壞。1212日1800時,導師和教官帶宋生到山仔后派出所報案,並請求警察實施指紋調查。1212日1830時將情形通報校長及學務主任知悉。個案一:學生賃居住宅竊盜案1212日1900時,鑑識警察至學生宿舍處實施指紋採樣,並對前天晚上住在一起的學生宋員、室友黃生及借住學生夏生作指紋採樣。另監視錄影帶查証均無外賊侵入現象,因而懷疑是否為內賊所為,導師及教官則對黃生及夏生實施約談,然該二生當時均否認有偷竊行為。12
18、12日2000時宋生家長趕到陽明山,由導師及教官陪同學生至派出所實施報案筆錄製作,直至1100時方製作完畢。1215日1800時導師及教官到派出所瞭解警察辦案情形。1215日至1217日,夏生三日均未到校上課,該生家長並表示要為學生辦理休學,導師則勸家長希望能帶學生到校上課,並配合學校調查案件。個案一:學生住宅竊盜案處理本案應注意事項會同學務處人員到達失竊現場後,應保留現狀不可隨意破壞。通知家長並協助學生就近向管區派出所報案,並視情況請求採集指紋通報學務處,並由學務處陳報校長並完成校安通報。作好初報、續報及結報工作。持續掌握後續狀況,並約談相關人員運用集會時間加強宣導住宅防竊措施。個案二:學生
19、手機被搶案件案件說明1204日上午0610分上學期間,學生陳生在蘆洲復興路口等公車時,一位女機車騎士停下車和該生借手機,但借了之後不肯歸還,之後騎機車逃跑。陳生立即回家告訴家長,並於0700時至集賢派出所報案。個案二:學生手機被搶案件學校處理情形:在0800時學生打電話給同學並由同學告知導師胡坤宏狀況,導師在陳生到校後,帶該生至學務處處理,並作成校安通報記錄。派出所通知該生在1204日晚上2200至該所觀看監視錄影帶指認。學務處作成校安通報,並依規定陳報。個案二:學生手機被搶案件處理本案應注意事項接獲通報後,通知家長並協助學生就近向管區派出所報案。通報學務處,並由學務處陳報校長並完成校安通報。
20、作好初報、續報及結報工作。持續掌握後續狀況。運用集會時間加強宣導反搶作為。個案三:學生遭電話詐騙ATM轉帳 案件說明:1125日1810時,有一位自稱是網購店家的服務人員打給學生電話,說發現其買的東西簽錯帳單,要分12期付款,若不取消就要從存款裏扣錢。他要學生將來往銀行告知他,並告訴他客服電話,然後說待會會有富邦人員打電話給他。之後富邦人員打客服電話給她,要求到提款機前操作,要她先印出餘額明細表出來,然後念出餘額。然後又要她按一堆東西,學生也發現錢匯出去也扣了手續費,但冒充富邦人員告訴她沒有關係,隔天再到富邦銀行會將資料恢復,甚至還要學生借別人提款卡再操作一次,但學生沒有照作。個案三:學生遭電
21、話詐騙ATM轉帳學校處理情形:1900時學生在和同學講之後,同學告訴她遇到詐騙集團了,因此學生也將情形告訴家長,請家長看能不能把錢先領出來。2230時該生家長打電話告訴同學去派出所報案,因此和同學一起過去山仔后派報案,寫完基本資本後,警察要學生先回來,待會再過去。個案三:學生遭電話詐騙ATM轉帳2300時學生向教官林資凱說要去派出所報案,經詢問詳情後,教官告知先打165反詐騙電話,打完電話後,165反詐騙也說要再去派出所完成報案手續,拿報案三聯單2330時教官林資凱陪同學生至山仔后派出所報案並製作筆錄,於0100時完成報案程序,並將學生帶回學生宿舍。1126日先將情形告知學務主任,並於1200
22、時約談學生完成案件調查,將情形依規定陳報。個案三:學生遭電話詐騙ATM轉帳處理本案應注意事項接獲本案應通知家長,並立即協助學生撥打165反詐騙及就近向派出所報案。通報學務處,並由學務處陳報校長並完成校安通報。作好初報、續報及結報工作。平時應不斷宣導反詐騙作為,任何要求到ATM輸入資料的行為,均為詐騙集團慣用方式。個案四:學生偷騎贓車案件 案件說明:1118日上午學生林騎了一輛贓車,載著同班陳到學校,結果在華岡新城停車時,被山仔后派出所警員查獲,並帶至派出所問案。1118日0820時派出所通報學校前往處理。個案四:學生偷騎贓車案件學校處理情形:1118日0820時學務處接獲通知後,學務主任楊一琳
23、及廖貞惠教官立即前往處理。隨後西樂科主任張月桂及導師李叔娟也隨後前往瞭解案情。1118日0830時通知該二生家長前往派出所,協助處理本案件。1118日1000時,陳生及林生之家屬均抵達派出所。1118日1010時學務主任將本案件通報校長知悉。個案四:學生偷騎贓車案件經詢問瞭解案情後,該車為陳生在1108日台北火車站見一機車鑰匙未拔,竟將車子騎走。因陳生未滿18歲,因此騙林生(已滿18歲且有駕照)說該車子是叔叔給的,要林生每日騎乘並載其至學校,而致林生誤騎贓車。1120日1000時,校長召集學務處及西樂科相關人員討論案情及處理流程。並決定1124日召開學務會議討論學生違反校規懲處問題。個案四:學
24、生偷騎贓車案件處理本案應注意事項接獲本案應通知家長前來協助處理通報學務處,並由學務處陳報校長並完成校安通報。作好初報、續報及結報工作。宣導學生偷竊為違法行為(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若為學校偷竊案件,應注意下列事項。1.需立即通報學務處協助處理,勿延誤通報,以避免錯過查獲時機。2.檢查書包時需有三人在場(可為導師、教官及學生本人)3.蒐集事証及約談相關人員,以縮小可疑範圍。4.若有重大財物損失,陳報校長同意後,可通報警方處理。個案五:學生被毆打事件 案件說明:1028日1900時,學生郭於山仔后等公車下山,因在候車時計程車往學生處開,差點撞到學生。學生嚇一跳,並說出一句英文
25、髒話,司機下車駡人並對學生使用暴力,抓住衣領掐住學生脖子,使學生跌倒。雖當時學生有道歉,但對方均不接受,致使其有點呼吸困難,全身發麻。其他司機制止了暴力行為,學生驚恐,目擊學生也害怕不敢在當時做反應,隔天到校學生感到疼痛才告知導師。個案五:學生被毆打事件學校處理情形:1029日0900時,該班導師林宛萱瞭解情況後,告知學務處,學務處立即向山仔后電話備案,廖貞惠教官帶學生至陽明醫院驗傷。1029日1000時,將此事告知校長知悉,校長指示至山仔后報案,並通報校安中心。個案五:學生被毆打事件1029日1300時,導師及林資凱教官帶學生至山仔后派出所報案,警員找雙方至派出所問案,因雙方都說要提告,不願
26、意和解。因學校非學生監護人,因此僅備案等待學生家長決定是否提告。1029日1600時,郭生哥哥到校代表家屬提出希望與對方和解。因此由導師及教官陪同前往山仔后派出所,在1700時達成雙方都願意和解不再追究責任。個案五:學生被毆打事件處理本案應注意事項:接獲本案應通知家長,並協助學生先行至醫院驗傷,持驗傷單就近向管區派出所報案。通報學務處,並由學務處陳報校長並完成校安通報。作好初報、續報及結報工作。警方調查時,和解事宜均交由雙方談判,學校原則不介入處理。平時應宣導學生遭受暴力行為時,第一時間應立即向校方反應,並要求學生在外言行應避免有衝突行為發生,且不可有打架行為。個案六:學生疑似精神狀況問題影響
27、校園安全事件 案件說明:西三學生邱在1015日西樂科公演時發生一連串狀況,疑似精神方面異常,恐有影響校園安全情形,演出當日發生狀況情形如下練習雙簧管時其音都吹不準,雖經溝通確未改善。且同學雖不斷溝通,但她都非常兇的回應,反而將其他同學弄哭。穿著不合規定服儀上台參加大合唱,經老師規勸,但該生完全置之不理,仍穿不合規定服裝上台由於該生整天狀況異常,經常找不到人而讓同學常擔心而到處找她個案六:學生疑似精神狀況問題影響校園安全事件1016日第三、四節課時,該生呆坐在教室裏無緣無故又哭又笑,嚇壞了其他同學,而且上課打拍子時,該生均用力敲自己大腿,擔心該生會有自殘行為1016日中午時緊急找該生家長到校訪談
28、,了解該生自我防衛很重,無法承受壓力及指責,常會因此情緒失控。過去有類似狀況,但自今年暑假後情形愈來愈嚴重,因此將情形告知家長,並請求家長是否可帶學生到精神醫院就醫,但遭家長嚴詞拒絕。個案六:學生疑似精神狀況問題影響校園安全事件學校處理情形:1015日邱生家長有前往觀賞表演,西三導師李叔娟將該生異常情告知,也請家長多加留意1016日時學生精神狀況相當異常,同學也擔心該生有不理性行為,緊急找家長前來學校面談。個案六:學生疑似精神狀況問題影響校園安全事件家長告知學校該生在國中時即有類似情形,但曾有要求其到醫院就醫,但該生非常堅決不去就醫,家長也拿她沒有辦法,只協請學校能多包容及協助,回家後家長也會
29、多加輔導。由於該生已造成學校困擾,但經溝通後仍遭家長嚴詞拒絕,且也不願讓學生休養一陣子等狀況良好再返校。校長召開會議指示,該生精神狀況不穩定,為避免發生校安事故,要求輔導老師及導師能多加關懷輔導,有異常行為要立即通知家長。輔導室也通報教育局告知此狀況,並請求是否可協助,生輔組則通報校安中心知悉 個案六:學生疑似精神狀況問題影響校園安全事件處理本案應注意事項當學生情緒不穩時,應立即隔離安撫並立即通知家長至校協助處理。通報學務處,並由學務處陳報校長並完成校安通報。作好初報、續報及結報工作。與家長溝通該生需持續就醫,及是否可繼續完成學業,並轉介輔導室專案輔導,必要並由輔導室提供校外專業人員定期輔導。
30、在校期間需避免給予刺激,並要求同學應多關懷照顧。案件七:學生收到援交簡訊妨害學校校譽 案件說明0730時,舞蹈科二年級學生蘇收到疑似援交簡訊,簡訊內容為hi,我叫”琳琳”,就讀華岡藝校,將利用這段期間來賺取費,牛本身曾當過酒促辣妹和拍雜誌封面模特兒,洽0920-。案件七:學生收到援交簡訊妨害學校校譽學校處理情形:1.0740時將簡訊內容告知學務主任楊一琳,並由學務主任向校長呈報此事。2.0800校長指示因此事將影響校譽,需通報少年隊請求協助處理,並通報校安中心。3.1020時聯絡上少年隊小隊長請求協助調查,並傳遞簡訊內容給小隊長。案件七:學生收到援交簡訊妨害學校校譽處理本案應注意事項通報學務處
31、處理,並由學務處陳報校長並完成校安通報。將簡訊交由警方請求協助調查。要求學生若有接獲類似案件,應立即向學校反應,避免到處傳閱。第二部份學務處生輔組業務報告缺曠獎懲學期每累計警告二次以上,曠課達5堂以上,均會通知導師寄發家長通知單,請導師儘量能夠予以寄送,以免事後有爭議時,家長均以此為藉口。期末科主任及導師加扣分表,不可交由學生簽名,以避免學生有預期心裏,徒增困擾。每週缺曠奬懲有問題,應立即向學務處查詢,避免期末時作業延誤。學生懲罰存記、改過銷過實施辦法學生懲罰存記、改過銷過實施辦法 懲罰存記辦法:凡初犯校規學生初犯校規學生不含記大過、特別懲罰經考察確有悔悟及改過自新之誠意者 方可申請。銷過方式
32、同改過銷過辦法。改過銷過辦法:警告經警告經2 2週之考察,小過經週之考察,小過經2 2個月之考察,大過經個月之考察,大過經4 4個月之考察方得給予銷個月之考察方得給予銷過過 警告乙次:4 4點點。小過乙次:8 8點點。大過乙次:1616點點。申請銷除小過以上處分者,須經導師會議討申請銷除小過以上處分者,須經導師會議討論通過論通過後方可消銷過 學生請假規則學生請假規則 半日內由導師批准,1日由生輔組長核准,1日以上,2日以內不含須經科主任核閱再送學務主任核准,2日含以上及重要集會、考試呈校長核准。二日(不含)以內,需有診所以上醫院收據証明,二日以上需開立診斷証明,三日以上則需公立或大型地區醫院之
33、診斷証明。考試期間除重大疾病及住院等,並經校長同意,均不得請假。一日以上之請假,請科主任務必簽名後再送學務彙整。請導師審查假單時,若已逾期(超過三天)請檢附處分單,方得送學務處審查。學生請假規則學生請假規則病假每逾40小時須經公、私立或教學醫院之健康檢查報告,或重大疾病証明,證明書於導師通知後10天內送生輔組備查,凡逾時未交證明,除記小過處分外,其學生病假40小時後之病假,均列記曠課。須於當日上午10時前由家長以電話通知導師,返校後按規定填寫請假單,經家長簽章並檢附家長書面證明及醫院診斷證明,三天內辦理請假事宜。學生服裝儀容規範 本學期服儀學生常犯缺失,請導師在下學期時能針對缺失詳加要求頭髮過
34、長及有捲燙情形、升旗未繫領結、在校內及課堂內穿著便服,男生未繫皮帶、褲子修改為喇叭褲及AB褲,穿著雜色襪子或穿著短襪,冬夏季混穿、未依季節穿著、鞋子不符合規定(運動鞋非黑色、男生皮鞋無鞋帶等)、有化妝裝情形。賃居生住宿規定賃居生住宿規定 本學期發生多起男女共處一室情形,情節嚴重者均給大過至輔導轉學不等之處分,下學期請加強要求及宣導。導師第一階段訪查時,常發現資料有所錯誤,請導師訪查時特別著重資料校正,以免有錯誤查不到人情形。賃居生住宿規定,請特別注意以下事項:1.男女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同一間寢室,比如討論功課、吃飯、聊天、整理房間以及即使有家長同意也不可相處一室情形。2.房間內嚴禁有違禁品(酒、
35、煙、毒品等),及不可有賭博情形。學生專車學生專車 學生專車於上學日統一發車,於上午7 7點整點整(週二升旗週二升旗06500650分開車分開車)自台北車站北門捷運站出口發車,經中山北路、士林官邸、仰德大道至山仔后公車站,放學時不發車。每車為43人,期末需繳交訂金1000元(每學期4500元),方得保留位置,人數超過則排候補三年級下學期除調查滿40人以上,方加開專車,若有特別需要搭乘者,另行登記。秩序比賽辦法 比賽評分時間:早上升旗(週朝會)、午休秩序(必須人數到齊、保持安靜、不可講話走動)、平常課外秩序、巡堂秩序及其他。課間巡堂加減分標準:最高可加減分3 3分分。秩序糾察之加減分標準:除升降旗時間可加減3 3分分外,其餘執勤時間加減2 2分分。學期秩序成績評比前三名班級,依序於期末加全班同學群育分數3、2、1分;最後三名且平均成績未達80分的班級,全班同學依序扣群育分數3、2、1分。報告完畢報告完畢 謝謝聆聽謝謝聆聽新年快樂新年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