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高等教育“十三五”规划教材中级财务会计学主 编 吴丽萍第一章 总论第二章 筹集资金第三章 资产的购置与付款第四章 资产的周转与管理第五章 销售收款第六章 对外投资第七章 利润的形成与分配第八章 财务报告目录CONTENTS学习目标1、了解利润的形成与分配。2、理解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要求及计税基础的确定。3、熟悉损益类账户的结转及利润分配业务的核算。知识目标知识目标学习目标1、掌握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2、掌握所得税费用的计算。3、掌握所得税业务的具体核算。能力目标能力目标第一节 利润的形成(一)利润的定义一、利润概述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在通常情况下,如果企
2、业实现了利润,表明企业的资产及所有者权益将增加;反之,如果企业发生了亏损,表明企业的资产及所有者权益将减少。利润往往是评价企业管理层业绩的一项重要指标,也是利益相关者进行投资决策时的重要参考。第一节 利润的形成(二)利润的来源构成一、利润概述利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其中,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反映的是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的经营业绩;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是指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最终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企业应当严格区分收入和利得、费用和损失之间的区别,以更加全面系统地反映企业的总体业绩。根据
3、利润表计算净利润的过程,可以将利润分解成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及净利润三个层次。第一节 利润的形成(三)利润的确认条件一、利润概述利润是由收入、费用、利得及损失共同构成的,因此,利润的确认与计量主要依赖收入和费用以及利得和损失的确认与计量,因此,利润本身不存在具体的确认与计量条件。第二节 利润的形成企业应于每个会计期末,将损益类科目余额结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损益类科目均无余额;企业往往根据税前会计利润,计算调整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并计算确定当期的“应交所得税”及“所得税费用”金额;再将“所得税费用”科目的当期发生额结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完毕后,“本年利润”科目的余额即为当期实现的净
4、利润(税后利润);最后,企业还应将“本年利润”科目的余额全部结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第二节 所得税(一)应交所得税一、所得税会计概述企业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所得税”二级科目,用来核算企业所得税的计缴情况。企业当期应交所得税的一般计算公式如下: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所得税税率其中,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和利得可税前抵扣的费用和损失可税前弥补的前期亏损会计利润纳税调整额由于税法在确定“应税收入和利得”及“可税前抵扣的费用和损失”与会计准则确认与计量收入、利得、费用及损失的相关规定不尽相同,所以,企业要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通过对纳税调整事项的加减来
5、计算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进而计算当期应确认的“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金额。第二节 所得税(二)计税基础一、所得税会计概述计税基础可以分为资产的计税基础与负债的计税基础。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企业在收回资产账面价值的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即某一项资产在未来期间计税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税前扣除的金额,用公式表示即为:资产的计税基础=资产在未来期间按照税法规定可予税前扣除的金额所谓“未来期间”,就是不包含过去及现在,而仅仅是指“未来”。第二节 所得税(三)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一、所得税会计概述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称为暂时性差异
6、。根据暂时性差异对企业未来应纳税额的影响方向不同,可分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时,表明该资产在未来期间产生的会计折旧或摊销费用小于未来可税前抵扣的折旧或摊销费用,进而导致未来会计利润偏高而应税所得偏低。这将减少企业未来期间相应的经济利益流出(即可以导致未来少缴所得税)。因此,这两者之间的差额称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其对未来应交所得税金额的影响应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一般计算公式可表示如下: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应计余额=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额 所得税税率“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本期应确认金额=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应计余额-期初递延所得税
7、资产的余额若“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本期应确认金额的计算结果大于零,则应记借方;否则,则应记贷方。第二节 所得税(四)所得税费用一、所得税会计概述在计算确认了当期“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本期发生额后,就可以进一步确定当期“所得税费用”的金额。在一般情况下,企业的“所得税费用”金额计算公式可以表示如下:当期所得税费用=当期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贷方发生额-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借方发生额。如果某项交易或事项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应计入所有者权益的,由该交易或事项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及其变化也应计入所有者权益,不构成利润表中的递延
8、所得税费用(或收益)。第二节 所得税(一)税率未发生变化时的所得税核算二、所得税业务核算举例 例7-5 假设诚志公司每年的税前会计利润为100 万元,所得税税率为25%。214年12 月购入一固定资产,原价为100 万元。会计上与税法上均采用年平均法折旧,均不考虑预计残值。但会计折旧年限为4 年,税法规定的折旧为5 年,假设诚志公司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第二节 所得税第二节 所得税第二节 所得税(二)税率发生变化时的所得税核算二、所得税业务核算举例 例7-7 资料承 例7-5 假设217 年诚志公司获知公司将于当年起按15%的优惠税率计算交纳企业所得税,其他条件不变。第二节 所得税第二节 所得税
9、(2)根据表7-6 的计算结果,诚志公司各年度与所得税业务相关的会计分录编制如表7-7 所示。第二节 所得税(三)所得税费用的结转二、所得税业务核算举例在核算出企业当期的“所得税费用”金额后,企业应于期末将“所得税费用”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所得税费用”科目余额为零,“本年利润”科目的余额则为税后利润(净利润),企业应将其全额结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结转后,“本年利润”科目应无余额。第三节 利润分配一、利润分配的程序企业每期实现的净利润,首先应该弥补以前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然后再进行其他方面的分配。具体分配程序如下:(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企业如果发生亏损,可以用
10、以后年度实现的利润弥补,也可以用以前年度提取的盈余公积弥补。(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根据有关规定,企业应按本年实现净利润10%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企业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累计超过其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3)提取任意盈余公积。企业按照规定在提取了法定盈余公积以后,还可以按程序提取任意盈余公积。(4)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或股利。企业实现的净利润在扣除上述项目后,再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即为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第三节 利润分配一、利润分配的程序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还应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1)应付优先股股利。这是指企业按照利润分配方案分配给优先股股东的现金股利。(
11、2)应付普通股股利。这是指企业按照利润分配方案分配给普通股股东的现金股利。(3)转作资本(或股本)的普通股股利。这是指企业按照利润分配方案以分派股票股利的形式转作的资本(或股本)。上述利润分配顺序的相互关系是企业以前年度亏损未弥补完,不应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前,不应向投资者分配利润。第三节 利润分配二、利润分配的核算利润分配业务是通过“利润分配”科目进行核算的。企业应在“利润分配”科目下分别设置“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转作股本的股利”“盈余公积补亏”和“未分配利润”等二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THANKSFOR YOUR WATCH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