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能源资源消费台账及公示制度为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加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监督力度,完善我校能源资源消耗管理,现建立能源资源消耗台账及公示制度。一、总体要求认真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按照“目标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到位,社会监督”的要求,建立健全能耗台账及公示制度,强化公共机构责任,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促进我院节能目标的顺利实现。二、主要内容1.建立能源消费台账,对各类能源的消费实行分类计量和统计,并确保能源消费统计数据真实、完整。2.能源消费公示内容。能耗公示的内容包括用水量、用电量和用油量等各项办公用能。后勤处负责统计全校的能源资源消耗,并予以公示;各部门做好本部门的水、电等能耗管理及数据上
2、报;并结合实际情况,组织相应区域水、电等能耗公示工作。3.公示的时间和方式。每学期结束后的15日内,后勤处以纸质或电子屏等形式选择在办公区域的宣传栏等场所公示前一半年能耗情况。三、组织实施能耗台账及公示工作由学院节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督促,后勤处组织实施。能耗台账及公示坚持客观、准确、及时的原则,注重社会效应,确保信息具有公信效力。各部门上报数据要求真实、准确,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对能耗公示情况抽查核验。四、工作要求1.各部门要切实提高对能源资源消耗管理工作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相关人员负责有关数据的收集汇总及报表填报工作,并对报表数据的真实性负责,确保公示制度顺利实施。2.在每个季度结束后的第一个月15日前填报上一季度学院能源资源消耗情况报表,并通过纸质形式报送学院节能工作领导小组。3.各部门在公示工作中发现能源资源重大浪费行为或现象,要及时制止、予以纠正;情况严重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4.各部门对公示结果进行科学分析,找出规律,预测趋势,提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节能措施,确保公示工作的质量和实效,推动我校节能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