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结算教学全套课件2.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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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第一章 国际结算概述,【学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应该掌握国际结算的内涵及分类、国际结算的起源与发展,以及国际结算制度与体制等内容。,第一节 国际结算的内涵及分类,一、国际结算的内涵 国际结算是指国际间由于政治、经济、文化、外交、军事等方面的交往或联系而发生地以货币表示债权债务的清偿行为或资金转移行为。,二、国际结算产生的原因 国际结算产生的原因主要是有形贸易、无形贸易和金融交易。,三、国际结算的分类 (一)按是否直接使用现金可划分为现金结算和非现金结算,三、国际结算的分类 (一)按是否直接使用现金可划分为现金结算和非现金结算,三、国际结算的分类 (二)按债权债务产生的原因可划分为国际

2、贸易结算和非贸易结算,(1)国际贸易结算 (2)非贸易结算,(三)按付款方式可划分为现汇结算和记账结算 (1)现汇结算。现汇结算是指通过两国银行对贸易和非贸易往来,用可兑换货币进行的逐笔结算。 (2)记账结算。记账结算是指两国银行使用记账外汇进行的定期结算。,四、国际结算与国内结算的区别,表11 国际结算与国内结算的区别,第二节 国际结算的起源与发展,一、国际结算的起源 (一)现金结算的出现 (二) 非现金结算的出现和发展,第二节 国际结算的起源与发展,二、目前国际结算的特点和发展趋势 (一) 目前国际结算特点 (二) 国际结算发展趋势,第二节 国际结算的起源与发展,三、当代国际结算方式 (1

3、) 汇款 (2) 托收 (3) 信用证 (4) 保证书 (5) 信用卡 (6) 立即付款,第三节 国际结算制度与法律基础,一、国际结算制度 多边结算制度是指在外汇买卖自由的情况下,使用可兑换货币自发地在各国之间进行结算的一种制度。使用多边结算制度必须具备的条件,一是必须使用可自由兑换货币;二是必须在指定的金融中心开立各国清算账户;三是账户之间可以自由调拨。,第三节 国际结算制度与法律基础,二、国际结算的法律基础 (一) 国际法 (二) 国内法 (三) 国际惯例,复习思考题 国际结算有哪些特点? 国际结算的发展趋势如何? 有关国际结算的国际惯例有哪些?,THE END,第二章 国际结算管理,1.

4、国际结算外汇管理原则 2.外贸企业出口结汇和进口付汇的管理原则 3.外汇买卖的基本内容 4.外汇买卖的汇率及报价 5.国际主要支付清算系统,【学习目的和要求】,一、我国经常项目外汇管理原则 (一) 真实性审核原则 (二) 便利化原则 (三) 均衡监管原则,第一节 国际结算中的外汇管理,(一)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可以调回境内也可存放境外 (二)必须进行真实合法交易,外汇资金流与物(服务)流相对称 (三)经常项目收支与资本项目收支要汪渭分明,不得混淆,二涉外企业外汇收支管理的原则,(一)实行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办法 (二)预收货款和延期收款(90天以上)登记制 (三)贯彻安全及时收汇原则,正确选择结算方

5、式 (四)一般不允许自寄单据,自行收汇 (五)出口外汇收入不能抵减其他项目的外汇支出,三、出口结汇管理,(一)进口付汇核销制 (二)预付货款、延期付款登记制 (三)服务贸易的对外支付,四、进口付汇管理,(一)逃汇的概念及表现 (二)非法套汇行为 (三)新时期逃套汇的主要特点与表现形式 高报出口货价,出口多收汇。 低报出口货价,出口少收汇。 高报进口货价,进口多付汇。 低报进口货价,进口少付汇。,五、逃汇、套汇、骗汇等违法行为,一、外汇的含义 二、外汇的种类 三、汇率及其标价方法 (一)直接标价法(direct quotation) 以若干单位的本国货币来表示一定单位的外国货币的标价方法。 (二

6、)间接标价法(indirect quotation) 以若干单位的外国货币来表示一定单位本国货币的标价方法。,第二节 国际结算中的外汇买卖,(一)基础汇率和套算汇率 基础汇率(basic exchange rate)是指一国所制定的本国货币与基准货币之间的汇率。 套算汇率(cross exchange rate)是指在基础汇率的基础上套算出的本币与非关键货币之间的汇率。,四、汇率的分类,(二)买入汇率、卖出汇率、中间汇率和现钞汇率 买入汇率(也称买入价)是银行从同业或客户手中买入外汇所支付的汇率。 卖出汇率(也称卖出价)是银行向同业或客户出售外汇时所索取的汇率。 中间汇率(也称中间价)是买入汇

7、率和卖出汇率的平均数。 现钞汇率(bank notes exchange rate)是指银行买卖外国现钞的价格。,(三)电汇汇率、信汇汇率和票汇汇率 电汇汇率(telegraphic transfer exchange rate,T/T rate)也称电汇价,是买卖外汇时以电汇方式支付外汇所使用的汇率。 信汇汇率(mail transfer exchange rate,M/T rate)也称信汇价,是买卖外汇时以信汇方式支付外汇所使用的汇率。 票汇汇率(demand draft exchange rate,DD rate)也称票汇价,是买卖外汇时以票汇方式支付外汇所使用的汇率。,(四)即期汇率

8、和远期汇率 即期汇率(spot exchange rate),也称现汇汇率,是指交易双方成交后,在2个营业日内办理交割所使用的汇率。一般来说,即期汇率就是现时外汇市场的汇率。 远期汇率(forward exchange rate),也称期汇汇率,是指买卖双方成交时,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进行交割时所使用的汇率。,(五)名义汇率和实际汇率 名义汇率(nominal exchange rate)一般指汇率的市场标价,即外汇牌价公布的汇率。 实际汇率(real exchange rate)是用两国价格水平、财政补贴或税收减免率对名义汇率加以调整后的汇率。,(一)外汇交易的报价 1.采用美元报价法 2.

9、报价采用统一的标价方法 3. 小数报价法 4. 报价技巧 (二)外汇交易的一般形式,五、外汇交易,一、支付清算体系概述 按支付系统的服务对象及单笔业务支付金额划分,支付清算系统可以分为一下几类: (一) 大额支付系统(资金转账系统) (二) 小额支付系统(零售支付系统),第三节 国际结算中的清算系统,(一)SWIFT系统 -环球银行金融电讯协会(Society for Worldwide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Telecommunications,SWIFT)的简称 (二)CHIPS系统 -清算所同业支付系统 (Clearing House Interbank Pay

10、ment System,CHIPS) 是当前最重要的国际美元支付系统。 (三)CHAPS系统 -交换银行自动收付系统(Clearing House Automated Payment System,CHAPS) ,是英镑的票据交换系统。,二、世界主要支付清算体系,(四)TARGET系统 -欧洲跨国大批量自动实时快速清算系统(Trans-European Automated Realtime Gross Settlement Express Transfer, TARGET) (五) BOJ-NET系统-日本银行金融网络体系 (六)CHATS系统-清算所自动转账系统(Clearing House

11、 Automated Transfer System,CHATS),三、案例分析题 某年10月20日,A进出口公司与美国某公司签订一份丝绸出口供货协议,根据协议,外方应支付货款1000万美元。公司采用低报货价以逃避海关检查,与美方签订两份协议,一份全额为800万美元,一份是200万美元,并专门派员到美国协商,把1000万美元的货物以800万美元报关。货到美国后,美方汇给国内800万美元,另200万美元根据公司王某的指示,由该进出口公司的工作人员存入美国银行。 请分析: (1)该进出口公司违反国家外汇管理制度,采用欺诈手段,逃避外汇监管,把外汇收入存放境外供公司出国使用,情节严重,构成的是逃汇罪

12、还是套汇罪? (2)王某是否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复习思考题,THE END,第三章 国际结算中的票据,35,1.票据的特性、含义、分类 2.汇票、本票及支票的基本概念及其应用和三者之间的区别 3.票据当事人及其之间的关系 4.票据行为及其流转程序,36,【学习目的和要求】,一、票据的概念 狭义的票据是指出票人自己承诺或委托他人(付款人)在见票或指定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地支付一定金额,且可流通转让的一种有价证券 主要有汇票、本票和支票三种。,第一节 票据概述,37,(一) 支付功能 (二)汇兑功能 (三)信用功能 (四)结算功能(抵消债务功能) (五)融资作用,二、票据的作用,38,

13、(一)流通性 (二)无因性 (三)设权性 (四)文义性 (五)要式性 (六)可追索性 (七)提示性 (八)返还性,三、票据的特性,39,票据在法律上的分类因各国的立法不同而有所差别。 依英国票据法的规定,票据可分为汇票、本票和支票三种; 美国统一商法典将票据分为汇票、本票、支票及存款单等四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将票据分为汇票、本票和支票三种。 尽管存在着各国立法上的差异,但是一般认为票据应分为汇票、本票和支票三种。,四、票据的分类,40,(1)依出票人是否直接对票据付款,票据可分为自付票据(预约票据)和委托票据 (2)依票据的信用,票据可分为支付票据和信用票据 (3)依票据对权利人的记载方

14、式,票据可分为记名票据、无记名票据和指示票据,41,四、票据的分类,(一)票据的基本当事人(Immediate Party) - 汇票一开立就存在的当事人。 票据一般有三个基本当事人,即出票人、收款人(受款人)和付款人(受票人)。,五、票据的主要当事人及其各种持票人概念,42,1出票人(Drawer)。指签发票据、在票据上签章,并交付给他人之人。 2收款人(受款人)(Payee)。又称票据的抬头,指出票人交付票据指定其收取票款之人 3付款人(受票人)(Drawee)。指汇票或支票的出票人命令/委托其接受票据支付票款的人,(一)票据的基本当事人,43,指票据在出票完成之后的流通中产生的当事人。

15、1转让人(Transferor)和受让人(Transferee)。票据所有人将其票据所有权(债权)转让给他人的行为,叫做票据转让,其中,前者叫转让人,后者叫受让人。 2背书人(Endorser/Indorser)和被背书人(Endorsee/Indorsee)。通过在票据背面签名/签章将票据转让给他人的转让行为,叫做背书转让,并称这一转让人为背书转让人,简称背书人;如果背书转让人在作背书时记载了票据受让人名称,则又称这一被记名人为被背书记名受让人,简称被背书人。,(二)票据的流通当事人(Remote Party),44,3.承兑人(acceptor)是指同意接受出票人的命令并在票据正面签字的人

16、。承兑人只存在于汇票关系中 4.持票人(Holder)。泛指一切以合法债权人身份占有票据的人,如占有票据的收款人、占有票据的被背书人或空白背书受让人、占有执票来人(Bearer)抬头票据的人等;,45,(二)票据的流通当事人(Remote Party),一、汇票的定义 依英国票据法第3条,汇票(Draft/Bill of Exchange,B/E)是由一个人向另一个人签发的,要求即期或于一定日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的某个时间,向某人或其指定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支付命令。 中国票据法第十九条条规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

17、票人的票据。 三个基本当事人,即出票人(Drawer)、付款人(Drawer,Payer)和收款人(受款人)(Payee)。,第二节 汇票,46,(一)绝对必要记载事项(Requisites for a B/E) 1.表明“汇票”(Bill of Exchange;Exchange;Draft)的字样 2.无条件支付命令或委托(Unconditional Order to Pay) 3.确定的金额 (a Sum Certain in Money) 4.付款人(受票人)(Drawee;Payer) 5.收(受)款人(Payee)又称受款人或汇票抬头。 6.出票日期(Date Of Issue)

18、7.出票人签字(Signature of the Drawer),二、汇票的记载事项,47,(1)出票地(Place of Issuing) (2)付款地(Place of Payment) (3)付款期限(Tenor),(二)相对必要记载事项,48,任意记载事项包括,可以记载事项(即是否记载由出票人决定,一旦出票人记载则产生票据法上效力的事项);记载不生票据法上效力的事件;记载无效的事项以及记载使票据无效的事项等。我国票据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汇票上可以记载本法规定事项以外的其他出票事项,但是该记载事项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49,(三)任意记载事项,根据不同的标准,汇票通常可分为以下几种。 1.

19、按照出票人的不同,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1)银行汇票 (Bankers Draft)。它是指出票人和付款人均为银行的汇票。 (2)商业汇票(Trade Bill)。是指由企业或个人对企业、个人或银行签发的汇票,其出票人是企业和个人,付款人可以是企业、个人,也可以是银行。,三、汇票的种类,50,2 按照承兑人的不同,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Bankers Acceptance Bill)。它是指由企业或个人开立的以银行为付款人并经银行承兑的远期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Traders Acceptance Bill)。,51,3.按照汇票是否随附单据,分为光票汇票和跟单汇票

20、 (1)光票汇票 (Clean Bill)。它是指由出票人开立的不随附任何货运单据的汇票; (2)跟单汇票(Documentary Bill)。它又称押汇汇票或信用汇票;是指随附与贸易有关的货运单据才能获得承兑、付款的汇票。,52,4.按照付款时间不同,分为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 (1)即期汇票 (Demand Draft/Sight Bill)。它是指持票人提示汇票时,付款人应立即付款的汇票 (2)远期汇票(Usance Bill/Time Bill/Time Draft)。它是指付款人在将来一定期限内付款的汇票。,53,5.按照记载权利人方式的不同,汇票可分为记名汇票、指示汇票和无记名汇票 记

21、名汇票。它又称抬头汇票,是指出票人在汇票上明确载明收款人的姓名或商号的汇票。 指示汇票。它是指出票人不仅明确载明收款人的姓名和商号,而且还要附加“或其指定的人”字样的汇票。 无记名汇票。它是指出票人在出票时没有在票据上载明收款人的姓名或商号,或仅载明经票据金额付给“来人”或“持票人”字样的汇票。,54,(一)汇票的出票(Issue) 汇票的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或开立)汇票并将其交付给收(受)款人的票据行为。出票人一般是国际贸易中的出口方。又称发票、签发或开立。,四、汇票行为及其使用,55,(二)汇票的背书(Endorsement) 背书是指汇票背面的签字,即持票人将一定或全部汇票权利转让给他人

22、,在汇票的背面或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名,然后将汇票交付被背书人(受让人)的一种附属票据行为。 背书可以持续多次,被背书人可以再作背书,56,1.对出票人的效力 出票人是收款人的债务人(debtor)(若持票人未能获得支付或遭到拒绝承兑,则出票人有义务负偿还持票人的责任)。承兑前,他是汇票的主债务人(principal debtor),承兑后则成为次债务人(secondary debtor)。 2.对付款人的效力 付款人(Drawee)一般是国际贸易中的进口方。付款人有权决定对汇票予以承兑或付款,但没有义务必须对汇票承兑或付款。 3.出票对收(受)款人的效力 收款人取得汇票后成为持票人,他便取

23、得了汇票的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57,汇票的出票必须包括“开立(draw)”和“交付(delivery)”两个行为,1.背书的种类及其转让记载方法 (1)转让背书 转让背书即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的背书,通常所说的背书多属此种。转让背书,又称正则背书或固有背书,又可分为一般转让背书和特殊转让背书。,58,(二)汇票的背书(Endorsement),1.完全背书 完全背书又称之为记名背书或正式背书。依票据法的规定,需要记载“支付给被背书人名称的指定人”字样,并且被背书人需要签章。 2.空白背书 空白背书是指不记载被背书人的名称、汇票背面仅签背书人自己的名字(或签章)的背书,所以也称不完全背书、略(

24、简)式背书或无记名背书。,59,一般转让背书包括:,1.限制背书(Restrictive Endorsement)。 限制性背书是指禁止汇票继续转让或仅表明汇票授权的种类,一般带有“支付给被背书人”等带有限制性的词语的指示,持票人不得把汇票再行流通或转让,只能凭票取款。 2.有条件背书 (Conditional Endorsement)。 有条件背书是指“支付给被背书人”的指示是带有条件的。 3.托收背书(Endorsement for Collection)。 托收背书是要求被背书人按照委托代收票款的指示,并处理汇票。,60,特殊转让背书包括:,承兑是指远期汇票的付款人在汇票上签名,表示将于

25、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并记载于汇票正面上的一项承诺。承兑是远期汇票所特有的法律制度,未经承兑的远期汇票,在法律上对付款人没有约束力。,61,(三)汇票的承兑(Acceptance),汇票依有无限制,可分为一般承兑和限制承兑两种。 一般承兑,也叫单纯承兑,是指付款人完全依汇票文义予以承兑,而不附加任何条件的限制,一般情况下,汇票承兑多为单纯承兑。 限制承兑,是指付款人对汇票文义加以限制或变更而进行的承兑。这种承兑又分为部分承兑和附条件承兑。,62,2.汇票承兑所适用的范围 (1)应当承兑的汇票 (2)可以承兑的汇票 (3)无须承兑的汇票 (4)禁止承兑的汇票,63,包括提示承兑、承兑或拒绝承兑和交还

26、汇票三个环节。 (1)提示承兑 提示承兑,是指汇票的持票人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出示汇票,请求其在汇票上表示在到期日愿意支付汇票金额的行为。 (2)承兑或拒绝承兑 持票人接上述时间向付款人提示汇票请求承兑后,付款人也应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承兑或拒绝承兑决定。 (3)交还汇票 付款人收到持票人提示承兑的汇票后占有汇票,在其承兑或拒绝承兑后应将汇票交还给持票人。,64,3.汇票承兑程序,4.汇票承兑的效力 汇票被付款人承兑后将产生承兑效力。依惯例和各国票据法,对承兑人而言,即承担了到期付款的责任,;即使承兑人与出票人并不存在资金关系,、梦言之,承兑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对抗持票人的付款请求。同时,汇票的其

27、他债务人/(如出票人,营书人、保证人等)被追索或主动清偿了汇票债务而取得汇票时,均可对承兑人行使再追索权。另外,当持票人未按期提示付款时,则使其对背书人、保证人等的追索权因此而丧失,但持票人仍有权对承兑人主张权利。,65,5.汇票承兑的撤回 汇票承兑的撤回是指付款人在汇票上完成承兑记载后,在将汇票交还给持票人之前,改变主意不想对汇票给予承兑,即收回其承兑的行为。这种行为是在汇票承兑没有产生效力时进行的,因此,统一法和多数国家票据法允许撤回承兑。,66,汇票的保证,是指汇票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以担保汇票债务的履行为目的,在汇票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字的一种附属票据行为。英美法系国家一般没有专门规定票

28、据保证问题,仅规定凡未以出票人或承兑人名义在票据上签字的,则对善意持票人应承担背书人的义务;而大陆法系国家的票据法通常对此专设规定。,67,(四)汇票的保证(Guarantee),付款是指汇票付款人、承兑人或代理付款人(担当付款人)所进行的消灭汇票关系的付款。付款人支付金钱后票据关系最终消灭,其过程包括 汇票的持票人向付款人或承兑人提示汇票,要求付款 付款人或承兑人付款并收回汇票,从而使汇票关系消灭。,68,(五)汇票的付款(Payment),也称退票,当汇票的持票人依票据法的规定向付款人要求付款或要求承兑时,却不获付款或承兑,这种行为称为拒付或退票。,69,(六)拒付(Dishonor),拒

29、绝证书是指由法律规定的,对持票人依法提示承兑或付款而被拒绝的事实具有证明效力的文件。但各国关于拒绝承兑或拒绝付款的证明方法不完全相同。多数国家的票据法规定,拒绝证书由一定机关做成才能作为法定的证明形式,一般由拒付地点的法定公证人作出。,70,(七)拒绝证书,汇票在合理时间内提示但遭到拒绝承兑,或在汇票在到期日提示而遭到拒付时,持票人则具有了汇票追索权。,71,(八)追索,一、本票的概念 根据大多数国家的票据法,本票(Promissory Notes)是一个人向另一个人签发的,保证即期或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时期,对某人或其指定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的承诺。,72,第三节 本票,表明“本票”字样

30、; 无条件支付承诺; 一定的金额 受款人名称; 出票日期; 出票人签章 出票地点(未载明出票地点的,出票人名字旁边地点即为出票地点)。 付款地点(未载明付款地点的,出票地视为付款地)。,73,我国票据法规定,本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本票与汇票从形式到内容都相差无几,都一样具有票据的共同特性,但也有以下自身的特征。 相同点: 收款人相同; 两者的出票人同为主债务人,本票的出票人和承兑人为同一人; 本票的第一背书人相似于已承兑汇票的收款人,他与出票人是同一人。两者同是第二债务人; 票据行为适用法律相同。,74,二、本票和汇票的异同,不同点: 本票是无条件的支付承诺,汇票是无条件的支付命令 本票的基本

31、当事人只有两人,而汇票有三人 本票为自付票据,汇票是委托式票据 4)本票无须承兑,而远期汇票一般需要承兑 5)退票的程序不同。本票遭到退票时,无需作出拒付证书;而汇票遭到退票时,若要保留追索权就必须要作出拒付证书。 主债务人不同。本票的主债务人是出票人,而汇票的主债务人在承兑前是出票人,承兑后为承兑人。,75,(一)记名本票、无记名本票和指示本票 这种分类是以本票上是否记载权利人为标准。记名本票(又称抬头本票),是指在出票时记载受款人名称的本票,持票人在转让时必须背书;无记名本票(又称来人本票),是指在出票时不记载受款人名称,或记载为“来人”、“持票人”的本票,持票人转让时只需交付无须背书;指

32、示本票是指,出票时除了记载受款人名称外,还记载“或其指定人”的本票,出票人开立这种本票时,不得禁止持票人背书转让。依中国票据法第76条,本票必须记载收款人名称,否则本票无效。据此,在中国不存在无记名本票和指示本票,只有记名本票。,76,三、本票的种类,(二)银行本票和商业本票-以出票人的身份不同 银行本票的出票人为银行,商业本票的出票人为除银行以外的其他企业,团体、事业单位等。依中国票据法第73条的规定,在中国能够签发本票的只有银行,其他企业等不能签发本票,即在中国只有银行本票,而没有商业本票。这一做法与国际惯例不一致。 银行本票是商业银行签发、即期付给记名收款人的不定额本票。银行本票可以当作

33、现金,交给提取存款的客户。商业银行还可以发行即期定额付给来人的本票(银行券),客户购买后可以当作货币使用支付,且便于携带。但是由于这种银行本票容易造成货币流通量的增加,所以各国一般不允许商业银行发行定额不记名(来人)的本票,但是可以发行不定额的记名本票。,77,(三)即期本票和远期本票 即期本票是指见票即付的本票,其持票人自出票日起可随时要求出票人付款;远期本票是指其持票人只能在票据到期日才能请求出票人付款的本票。又分为定期本票、出票后定期付款本票和见票后定期付款本票。但中国票据法不承认远期本票的效力,即在中国,本票均为见票即付。因此,在中国,本票的功能仅为支付工具,其信用功能下降。,78,(

34、四)定额本票和不定额本票 依中国支付结算办法,定额本票的面额有1000元、5000元、10000元、和50000元四种;不定额本票的金额由出票人和受款人约定。 此外以票据行为发生地为标准,本票还可分为国内本票和国外本票;以付款方式为标准,本票又分为现金本票和转账本票。,79,商品交易中的远期付款。由买方签发给卖方一张以约定付款日为到期日的本票,到期日卖方可如数收回款项。如果卖方需要融通资金,也可将本票在到期日之前进行贴现。 借贷金钱的凭证。由借款人签发给贷款人一张约定日期付款的本票,到期日贷方收款,到期日前也可贴现。 3企业对外筹集资金的凭据。由企业在证券市场发行商业本票,并通过金融机构担保,

35、以获取资金。 4代替现金支付。客户由于现金不足但需要提取存款时,可向其存款银行申请开立即期本票,以代替现钞的支付。,80,五、本票的用途,一、支票的概念和内容 支票(Check;Cheque)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受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英国票据法将支票视为汇票的一种,即支票是以银行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81,第四节 支 票,支票的三个基本当事人和汇票一样,共有三人:出票人、付款人和受款人。出票人是支票的签发人,付款人是出票人的开户银行;受款人可以在支票上注明,也可以不注明,而将支票做成来人抬头。 根据统一法规定,支票必须具备以下几项必要项目:写明

36、其为“支票”字样;无条件支付命令;付款银行名称;出票人签字;出票时间地点(如未载明,可视出票人名字旁地点视为出票地);付款地点(未载明者,可视付款银行所在地为付款地);一定金额;收款人或其指定人。英国票据法规定:支票的提示期为合理时间。统一法规定:国内支票提示期为8天,国际支票为20-70天。,82,(一)按付款方式的是否有保障,分为普通支票、划线支票和保付支票 普通支票(uncrossed cheek)。普通支票是指可用于支取现金,也可用于银行转账的支票。在中国,普通支票是指支票上没有印就“现金”或“转账”字样的支票,普通支票在付款上并无特殊保障。 划线支票(Crossed Cheque)又

37、称平行线支票、横线支票,是指出票人、背书人或持票人在支票正面划二条横跨票面的平行线,或在二条平行线中记载某银行的名称或其他内容,付款人仅对银行支付支票金额的一种支票。这种支票只能用于银行转账,不能提取现金,以防支票遗失被冒领。 保付支票(Certified or Accepted Check)。由于支票为支付票据,无法保证肯定兑现,为了避免出票人开出空头支票,因的请求,出票人或受款人可以要求付款人在支票上记载“照付”或“保付”或其他类似文字并签名,表示在支票提示时一定付款。,83,二、支票的种类,(二)按受款人的记载方式不同,分为记名支票、指示支票和无记名支票 这种区别与汇票、本票的分类标准及

38、实际作用完全相同,兹不赘述。在中国,虽然不允许签发无记名的汇票和本票;但依中国票据法第85条的规定,可以签发无记名支票,而且其第87条规定:支票上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经出票人授权可以补记。,84,通常情况下,支票有三方当事人。但在特殊情况下,该三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两个当事人可能产生资格重合,即由一个人充当两个当事人,这样就产生了三种变式支票。 1.对己支票:又称己付支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以自己为付款人的支票。这种支票,出票人和付款人由一个人充任。但由于支票的付款人识别是银行等其他法定金融机构,因此,对己支票(己付支票)只能由银行等金融机构签发,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可能签发这种支票。 2.指己支票:又

39、称己受支票,是指出票人以自己为受款人而签发的支票。这种支票与指己汇票相似,任何人只要在银行等金融机构开设支票存款账户,均可签发该支票,没有任何限制;中国票据法第87条也规定,出票人可以在支票上记载自己为收款人。 3.受付支票:指出票人签发的以付款人为受款人的支票;即付款人同时也是受款人,因支票的付款人限于金融机构,所以这种支票的受款人也只能是金融机构。,85,(三)按支票的当事人资格不同,分为对己支票、指己支票和受付支票,三、案例分析 A公司(卖方)与B公司(买方)签订了一笔贸易合同。B公司因资金困难,于是向C公司借款用于向A公司付款。C公司同意借款后,B公司从T银行取得了一张汇票交付给H公司

40、。当A公司持该汇票向H银行要求付款叶,该银行拒付,其理由是该银行已经接到T银行转来B公司通知:货物质量有问题,要求停止支付汇票。A公司多次与B公司协商无果,于是A公司向法院起诉T银行,要求银行无条件支付汇票金额,并赔偿其延期付款损失和有关费用。 试分析法院应如何判决。 提示:法院判决A公司是正当持票人,T银行应承担出票人的责任,向A公司支付汇票金额和有关损失及费用。,86,复习思考题,第四章 国际结算中的汇款方式,【学习目的和要求】 在学习本章之后,应该掌握以下内容: 1. 了解顺汇与逆汇的定义以及汇款定义与当事人。 2. 深刻领会汇款的结算过程及其在国际贸易中的具体运用。 3. 掌握汇款结算

41、方式的风险及其防范。,第一节 概 述,一、汇款的概念 指汇款人(进口商)主动将款项交给银行,由银行使用不同的结算工具汇给收款人(出口商),以达成国际间货币收付的目的和国际债权债务的清偿。,二、汇款方式 (1)顺汇法(Remittance),(2)逆汇法,三、汇款的当事人 (1)汇款人( Remitter) (2)收款人(Payee or Beneficiary) (3)汇出行(Remitting Bank) (4)汇入行(Paying Bank),第二节 汇款的种类,一、电汇 (一)电汇的业务程序,(二)电汇实例 (三)电汇业务的特点,二、信汇 (一)信汇的业务程序,(二)信汇实例 (三)信汇

42、业务的特点,三、票汇 (一)票汇的业务程序,(二)票汇实例 (三)票汇业务的特点,四、三种汇款方式的区别与联系,第三节 汇款的偿付、解付及退汇,一、汇款的偿付,二、汇款的解付 (一)对于电汇方式 (二)对于信汇方式 (三)对于票汇方式,(三)汇票的退汇 退付的原因可能有以下三种: (1) 因收款人名称、账户、地址不清等原因而无法解付汇入款超过3个月,银行将主动退汇; (2) 汇出行提出退汇的,若查明头寸确已收妥,且汇款未解付的,可办理退汇;若已解付,由汇款人直接与收款人联系退汇事宜; (3) 因收款人拒收要求办理退汇的,应由收款人说明原因,经银行查实同意,退还原汇出行。,第四节 汇款的应用与风

43、险,一、汇款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 (一)预付货款 (二)货到付款 (三)凭单付汇或交单付现,第四节 汇款的应用与风险,二、汇款方式运用的特点 (一)风险大 (二)资金负担不平衡 (三)手续简便,费用少,第四节 汇款的应用与风险,三、汇款方式的风险管理 (一)汇付风险的表现形式 (二)汇付风险管理和防范,THE END,第五章 国际结算中的托收方式,【学习目的和要求】 在学习本章之后,应该掌握以下内容: 1. 托收基本概念、当事人。 2. 托收的种类以及不同种类托收的业务流程。 3. 托收结算方式的特点。 4. 托收统一规则。,第一节 概 述,一、托收的定义 根据托收统一规则(Uniform Ru

44、les for Collections No. 522,URC522)中托收的定义条款。托收是指银行依据从出口商的指示(主要以单据为依据)办理: a.取得付款和/或承兑;或 b.凭以付款或承兑交单;或 c.按照其他条款和条件交单,二、托收的当事人 1委托人(Principal)。委托一家银行办理托收业务的当事人。 2.托收行(Remitting Bank)。是接受委托人的请求,代为收取货款的一家银行。 3代收行(Collecting Bank)。是接受托收行的委托,参与办理托收业务的一家银行。 4提示行(Presenting Bank)。是向汇票付款人作出提示的银行。 5付款人(Drawee)

45、。他是依照托收指示作提示的被提示人。,三、托收方式的种类 托收的主要分为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 光票托收。是指不附有商业单据的金融单据项下的托收。 跟单托收。跟单托收是指附有商业单据的金融单据项下的托收,或不附有金融单据的商业单据项下的托收。 直接托收。卖方或委托人从他的银行那里获得空白格式的托收指示后,由他自己填写,连同托收单据直接寄给买方银行,即代收行,请其代收款项,并将已经填妥的托收格式副本送给托收行,请其将此笔托收业务视同本行办理一样。,四、托收指示 托收指示是托收行根据托收申请书的内容制作的,它具有以下三个重要作用: 托收业务离不开托收指示,所有的托收业务必须附有一个单独的托收指示;

46、代收行仅依托收指示中载明的指示行事; 代收行不从不从别处寻找指示,并且没有义务审核单据以获得指示。,五、托收的主要特点 1.托收结算的基础是商业信用。 2.与汇款方式相比较,托收业务既提高了安全性,又改善了资金负担的不平衡问题。 3.与信用证业务相比较,跟单托收业务的费用低、手续简便。,六、托收统一规则(URC522出版物)简介 托收统一规则最早是国际商会于1956年出版的。目前使用的托收统一规则(Uniform Rules for Collections No. 522,URC522)是国际商会在URC322的基础上完善和发展起来的,它是关于国际贸易与国际结算的重要惯例。,第二节 出口跟单托

47、收,一、付款交单(D/P) 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D/P)是指凭付款人对汇票进行付款而交出单据的做法。根据汇票是即期汇票还是远期汇票,付款交单被分为即期付款交单与远期付款交单。,1. 即期付款交单(D/P at sight),2. 远期付款交单(D/P at XXX days after sight),二、承兑交单(D/A) 承兑交单(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 D/A)是指凭付款人对远期汇票作出承兑即交出单据的做法。,三、托收指示中的收款指示 托收中的重要指示,第一是交单条件,第二是收款指示。至于交单条件就是上述的付款

48、交单还是承兑交单。而收款指示则是将托收行与代收行之间把收到的货款进行银行业务处理的行为。,2凡代收行在托收行开立账户者,出口托收指示中的收款指示写明:“请代收款项并以电报或航邮受授权我行借记你方在我行的账户。”当代收行收妥款项后,发出支付委托书(Payment Order),授权托收行借记自己的账户。托收行接到支付委托书之后,立即借记代收行账户,取出款项,贷记委托人账户,完成此笔托收业务。见图5-5。,3当托收行与代收行之间没有账户行,而是托收行在国外第三家X银行开立账户时,出口托收指示中的收款写明:“请代收款项并将款项汇至X银行贷记我行在该行的账户,并请该行以电报或航邮通知我行。”当代收行收

49、妥款项,汇交X银行贷记托收行账户并通知托收行后,托收行得知款项已收妥,可立即贷记委托人账户,完成此笔托收业务。见图5-6。,四、跟单托收业务中的风险及其防范 (一)跟单托收业务中的风险 出口商在跟单托收业务中可能面临以下风险: 1政治风险 2经济风险 3汇率风险 4其他风险,(二)风险的防范措施 1要加强对进口商资信状况和经营能力的调查。 2掌握好授信额度和交单条件。 3注意选择代收行。 4了解进口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 5事先找好需要时的代理人。 6注意办理保险。 7要尽量采用预付部分款项、出口信保、国际保理等方式规避托收业务中出口商面临的风险。,第三节 托收业务中的融资方式,一、出口贸易融资 (一)出口押汇 出口押汇是出口商将代表货物所有权的提单及其他单据抵押给银行,从而得到银行扣除押汇利息及费用后的有追索权的垫款。出口押汇主要包括信用证项下单据押汇和托收单据押汇。,(二)票据贴现 票据贴现是指出口商发货并取得国外进口商、开证行或其他汇票付款人已承兑的汇票后,当地银行有追索权的买进已经承兑的远期汇票的融资方式。,(三)对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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