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表1: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基本条件验收表(通用部分) 县(市)区: 企业名称:验收日期:年月日序号检查项目检查标准检查方法存在问题检查人员1安全管理及培训情况1、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检查制度、职业危害预防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规章制度;制定作业安全规程和各工种操作规程。查阅相关资料2、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查阅相关资料3、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
2、安全资格证书。查阅相关资料4、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查阅相关资料5、其他从业人员依照规定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查阅相关资料2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1、用人单位应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其他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劳动者超过100人的,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查阅组织机构及职责文件,查阅工作情况记录,询问有关人员。2、用人单位应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配备专职职业卫生
3、管理人员。其他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劳动者超过100人的,应当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劳动者在1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应当配备专职的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医师和护士;不具备配备专职的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医师和护士条件的,应当与依法取得资质认可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签订合同,由其提供职业卫生服务。检查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书面聘用文件、个人资质(职业卫生专业知识背景、工作经历和执业医师资格)文件和专业档案,查阅与服务机构签订的合同。3、用人单位应当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目标,措施以及保障条件等内容。检查用人单
4、位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及贯彻执行情况。3工伤保险与劳动防护1、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查阅相关资料2、制定防治职业危害的具体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查阅相关资料3、采掘作业必须采用湿式凿岩,并应采取冲帮、洗顶、喷雾、洒水等综合防尘措施。井下气象条件应达到卫生要求。从事井下采掘作业条件达不到国家标准和要求的,应加强劳动者的个体防护。查阅职业卫生档案、井下巷道与采掘作业面分布图、井下采掘作业面防尘设施台账及防尘操作规程,查阅职业病危害监测、检测和评价报告,现场检查。4安全评价及检测检验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依法进行安全评价,其安全
5、设施经验收合格。查阅相关资料2、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检测检验。查阅相关资料3、不得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现场检查5应急预案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生产规模较小可以不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的,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并与邻近的矿山救护队或者其他应急救援组织签订救护协议。查阅相关资料附表2: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生产基本条件验收表县(市)区: 企业名称:验收日期:年月日序号检查项目检查标准检查方法存在问题检查人员1证照及图纸等管理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审批文件齐全有效。查看相
6、关资料2、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应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查看相关资料3、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更新的图纸。查看相关资料4、安全设施发生变更,且在重大变更范围,应审批手续完善。查看相关资料2现场各项安全条件1、露天开采应遵循自上而下的开采顺序,分台阶开采。现场检查2、爆破作业现场应设置坚固的人员避炮设施。现场检查3、台阶构成要素符合设计要求。现场检查4、边坡监测应符合设计要求,对边坡应进行定点定期观测。现场检查5、开拓运输道路参数符合设计要求,山坡填方的弯道、坡度较大的填方地段以及高堤路基路段,外
7、侧应设置护栏、挡车墙等。现场检查6、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对2016年专家会诊发现的各项隐患整改到位。查看相关资料7、矿山企业的要害岗位、重要设备和设施及危险区域,应根据其可能出现的事故模式,设置相应的、符合GBl4161要求的安全警示标志。露天矿边界应设可靠的围栏或醒目的警示标志现场检查3供配电、排水及防火系统1、露天矿供配电安全应符合设计要求。现场检查2、矿山应按设计要求建立排水系统。现场检查3、矿山的建(构)筑物和重要设备,应按GBJl6和国家发布的其他有关防火规定,以及当地消防部门的要求,设置消防设备和器材。查看相关资料4排土场排土场排土工艺、排土
8、顺序、排土场的阶段高度、总堆置高度、安全平台宽度、总边坡角、废石滚落可能的最大距离,及相邻阶段同时作业的超前堆置距离等参数,均应符合设计要求。现场检查附表3: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基本条件验收表(综合)县(市)区: 企业名称:验收日期:年月日序号检查项目检查标准检查方法存在问题检查人员1证照及图纸等管理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审批文件齐全有效。查看相关资料2、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应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查看相关资料3、矿山企业的要害岗位、重要设备和设施及危险区域,
9、应根据其可能出现的事故模式,设置相应的、符合GBl4161要求的安全警示标志。查看相关资料4、安全设施发生变更,且在重大变更范围,应审批手续完善。查看相关资料5、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更新的图纸。查看相关资料6、落实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查看相关资料7、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对2016年专家会诊发现的各项隐患整改到位。查看相关资料2安全出口1、每个矿井至少应有两个独立的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安全出口的间距应不小于30m。每个生产水平(中段),均应至少有两个便于行人的安全出口,并应同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相通。每个采区(盘区、矿块),均应有两个便
10、于行人的安全出口。现场检查2、矿山开拓开采及安全设施符合设计要求。查看相关资料3供电及照明1、井下供电系统应符合设计及规程要求。现场检查2、井下变(配)电所,高压馈出线应装设单相接地保护装置,低压馈出线应装设漏电保护装置。电器设施应有可靠的保护接地。现场检查3、井下所有作业地点、安全通道和通往作业地点的人行道,都应有照明。现场检查4井下防水、防火及通信1、地表调度室至井下各中段采区、马头门、装卸矿点、井下车场、主要机电硐室、井下变电所、主要泵房和主扇风机房等,应设有可靠的通讯系统。现场检查2、井下排水设施应符合设计及规程要求。现场检查3、有井下进行动火作业制度并严格执行。现场检查4、矿山的建(
11、构)筑物和重要设备,应按GBJl6和国家发布的其他有关防火规定,以及当地消防部门的要求,设置消防设备和器材。现场检查5采空区1、按照设计要求及时处理采空区。现场检查2、存在大面积采空区、工程地质复杂、有严重地压活动的地下矿山,应进行地压监测。现场检查6排土场排土场排土工艺、排土顺序、排土场的阶段高度、总堆置高度、安全平台宽度、总边坡角、废石滚落可能的最大距离,及相邻阶段同时作业的超前堆置距离等参数,均应符合设计要求。现场检查附表4: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基本条件验收表(通风系统)县(市)区: 企业名称:验收日期:年月日序号检查项目检查标准检查方法存在问题检查人员1机械通风系统1、生产矿井必
12、须安装主要通风机,并设置风门、风桥等通风构筑物,形成完善的机械通风系统。现场检查2、建设矿井必须设置满足矿山建设施工需要的机械通风设备,通风系统形成之前,不得进行生产及试生产。现场检查3、正常生产情况下,主扇应连续运转;当井下无污染作业时,主扇可适当减少风量运转;当井下完全无人作业时,允许暂时停止机械通风。现场检查4、机械通风系统必须能实现反风,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反风试验;每台主扇应具有相同型号和规格的备用电动机,并有能迅速调换电动机的设施。现场检查5、主扇风机房,应设有测量风压、风量、电流、电压和轴承温度的仪表。现场检查6、掘进工作面和通风不良的采场,应安装局部通风设备。局扇应有完善的保护装置
13、。现场检查7、局部通风的风筒口与工作面的距离:压入式通风应不超过l0m;抽出式通风应不超过5m;混合式通风,压入风筒的出口应不超过l0m,抽出风筒的入口应滞后压人风筒的出口5m以上。现场检查8、风筒应吊挂平直、牢固,接头严密,严禁使用非阻燃风筒。现场检查2通风管理1、矿山应根据生产变化,及时调整矿井通风系统,并绘制全矿通风系统图,通风系统图应标明风流的方向和风量、与通风系统分离的区域、所有风机和通风构筑物的位置等。现场检查2矿山箕斗井不应兼作进风井,混合井作进风井时,应采取有效的净化措施,以保证风源质量。现场检查3、矿山采空区应及时密闭,采场开采结束后,应封闭所有与采空区相通的影响正常通风的巷
14、道。现场检查4、矿山通风构筑物(风门、风桥、风窗、挡风墙等)应由专人负责检查、维修,保持完好严密状态,主要运输巷道应设两道风门,其间距应大于一列车的长度。现场检查5、停止作业并己撤除通风设备而又无贯穿风流通风的采场、独头上山或较长的独头巷道,应设栅栏和警示标志,防止人员进入。现场检查6生产矿山增加柴油运行设备的,必须按照规程要求对井下供风量进行核定,确保风量满足规程要求。现场检查3监测监控1、矿山企业必须建立通风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通风技术人员,并定期进行培训。查阅资料2、矿山企业必须为每一位入井人员配备自救器,并确保随身携带;必须为从事井下作业的每一个班组配备“三合一”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现
15、场检查3、矿山每班都应对扇风机运转情况进行检查,并填写运转记录,有自动监控及测试的主扇,每两周应进行一次自控系统的检查。现场检查附表5: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基本条件验收表(提升系统)县(市)区: 企业名称:验收日期:年月日序号检查项目检查标准检查方法存在问题检查人员1提升装置1、矿用提升机的型号、规格必须符合规程和设计要求,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提升设备。现场检查2、提升装置各种保护必须齐全、可靠,必须装设过卷保护、过速保护、限速保护、闸瓦磨损保护、过负荷及无电压保护、测速回路断电保护等保护装置;必须设立能独立操纵的工作制动和安全制动两套制动系统,其操作系统应设在司机操纵台。现场检查3、
16、提升人员提升机滚筒缠绕钢丝绳应为单层,其他提升装置的卷筒缠绕钢丝绳的层数应符合GB16423-2006中6、3、5、3的规定。现场检查4、提升装置的天轮、卷筒、主导轮和导向轮的最小直径与钢丝绳直径之比应符合GB16423-2006中6、3、5、1的规定。现场检查5、提升设备应有定车装置,以便调整卷筒位置和检修制动装置。现场检查6、提升矿车的斜井必须设置常闭式防跑车装置,斜井专用人车应有顶棚,并装有可靠的断绳保险器;运送人员的专用列车的各节车厢之间,除连接装置外,还应附挂保险链。现场检查2井筒装备及相关设施1、提升容器的导向槽(器)与罐道的间隙、提升容器间及提升容器与井壁、罐道梁之间的最小间隙,
17、应符合设计和GB16423-2006中6、3、3、86、3、3、10条规定。现场检查2、提升井架(塔)内应设置过卷挡梁和楔形罐道,并符合GB16423-2006中6、3、3、21以及6、3、3、22的规定。现场检查3、斜井提升的上部和中部车场必须设置阻车器或挡车栏,阻车器或挡车栏应确保在车辆通过时打开,车辆通过后关闭;下部车场要设躲避硐室。现场检查4、所有升降人员的井口及提升机室,均应设置每班上下井时间表、信号标志、罐笼的最大载重量和最大载人数量的布告牌。现场检查5、竖井井筒梯子间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斜井踏步及扶手的设置应符合规程6.1.1.7要求。现场检查3钢丝绳及链接装置1、采用钢丝绳罐
18、道的单绳提升系统,两根主提升钢丝绳应采用不旋转钢丝绳,罐道绳直径、主提升钢丝绳直径应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现场检查2、新钢丝绳悬挂前,应对每根钢丝绳做拉断、弯曲和扭转3种试验,使用中的钢丝绳要按期做拉断和弯曲2种试验,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予以更换。查阅检验资料3、钢丝绳锈蚀严重,或点蚀麻坑形成沟纹,或外层钢丝松动时,应立即予以更换。现场检查4、单绳提升,钢丝绳与提升容器之间用桃形环连接时,钢丝绳由桃形环上平直的一侧穿入,用不少于5个绳卡(其间距为200300mm)与首绳卡紧,然后再卡一视察圈(使用带模块楔紧装置的桃形环除外)。现场检查5、在用竖井罐笼的防坠器,每半年应进行一次清洗和不脱钩试验,每
19、年进行一次脱钩试验;在用斜井人车的断绳保险器,每日进行一次手动落闸,每月进行一次静止松绳落闸试验,每年进行一次重载全速脱钩试验(无定期试验记录的要补做相关试验)。查阅资料、现场检查附表6:尾矿库安全生产基本条件验收表县(市)区: 企业名称:验收日期:年月日序号检查项目检查标准检查方法存在问题检查人员1证照及图纸等管理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文件齐全有效。检查相关资料2、安全设施发生变更,且在重大变更范围,应审批手续完善。检查相关资料3、尾矿库安全监测设施符合设计要求,并按要求定期进行监测。查看设计与现场4、尾矿库生产运行记录符合规范要求。检查相关资料5、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
20、度,并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对2016年专家会诊发现的各项隐患整改到位。检查相关资料2防洪系统1、根据尾矿库实际的地形、水位和尾矿沉积滩面,对尾矿库防洪能力进行复核,确定尾矿坝安全超高和最小干滩长度满足设计。查看设计与现场2、排洪系统符合设计,排洪构筑物无变形、位移、损毁、淤堵,排水能力满足要求。查看设计与现场3坝体情况1、尾矿坝轮廓尺寸符合设计要求,坝体无变形,裂缝、滑坡和渗漏,坝面保护到位。查看设计与现场2、坝体浸润线的位置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坝面无浸润线出逸现象。查看设计与现场4库区管理尾矿库库区周边山体稳定性,无滑坡、塌方和泥石流等情况。无违章爆破、采石和建筑,无违章进行尾矿
21、回采、取水,无外来尾矿、废石、废水和废弃物排入,无放牧和开垦等。查看设计与现场附表7:非煤矿山外包施工队伍管理情况验收表县(市)区: 企业名称:验收日期:年月日序号检查项目检查标准检查方法存在问题检查人员1施工资质情况1、依法取得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查阅相关证照2、具备与承包工程相对应等级的施工资质。查阅相关证照2工程承包情况1、发包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查阅承包合同及安全管理协议2、在地下矿山正常生产期间,不得将主通风、主提升、供排水、供配电、主供风系统及其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进行分项发包。查阅承包合同3、承包单位不得转包其承揽的外包工程。查阅
22、承包合同4、分项承包单位不得将承揽的外包工程再次分包。查阅承包合同3安全基础管理情况1、承包单位及其项目部应当根据承揽工程的规模和特点,依法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制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查阅安全制度及安全机构设置文件2、承包单位项目部按所在县(市)区安监局要求提交书面报告。查阅企业存档资料3、承包单位及其项目部的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应当严格依照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执行带班下井制度。查阅带班下井记录4、承包单位应当加强对所属项目部的安全管理,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并建立健全检查台账。查阅办事处检查台账5、承包单位项目部应定
23、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并建立健全检查台账。查阅项目部检查台账4安全教育培训情况1、承包单位对项目部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考核。查阅安全教育培训档案2、新上岗的一般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规程要求。查阅安全教育培训档案5设备管理情况1、承包单位在用设备无国家明令淘汰及禁止使用的落后设备。现场检查在用设备2、承包单位在用设备要按规定委托资质单位进行检测检验,并出具合格的检测检验报告。现场检查在用设备数量、类型,对照设备检测检验报告3、承包单位应定期对在用设备开展检查、维护、保养,并认真记录。查阅检查、维护记录6人员配备情况1、承包地下矿山工程的项目部应当配备与工程施工作业相适应的专职工程技术人员,其中至少有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具有5年以上井下工作经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查看人员证书2、项目部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从业人员比例应当不低于50%。查看人员证书及任命文件3、项目部负责人应当取得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查看人员证书4、承包地下矿山工程的项目部负责人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的项目部负责人。查看人员证书及任命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