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精品课件:55调解、和解制度与争议评审.ppt

上传人(卖家):金钥匙文档 文档编号:435638 上传时间:2020-04-05 格式:PPT 页数:17 大小:71.5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精品课件:55调解、和解制度与争议评审.ppt_第1页
第1页 / 共17页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精品课件:55调解、和解制度与争议评审.ppt_第2页
第2页 / 共17页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精品课件:55调解、和解制度与争议评审.ppt_第3页
第3页 / 共17页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精品课件:55调解、和解制度与争议评审.ppt_第4页
第4页 / 共17页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精品课件:55调解、和解制度与争议评审.ppt_第5页
第5页 / 共1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主讲:高唱,调解、和解制度与争议评审,【课前提示】 掌握调解的五种方式以及调解协议的效力 掌握和解的规定 了解争议评审机制及争议评审结果的规定,调解的规定 我国的调解方式主要有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法院调解和专业机构调解等。 一、人民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 1、人民调解的原则和人员机构 人民调解的基本原则是: 当事人自愿原则; 当事人平等原则; 合法原则; 尊重当事人权利原则。 人民调解委员会 是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下设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在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指导下进行工作。,2、人民调解的程序和调解协议 一般规定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

2、成调解协议的,可以制作调解协议书。 当事人也可以采取口头协议的方式,人民调解员应当记录协议内容。 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申请司法确认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共同申请 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 向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 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调解协议有效,具有强制力,二、行政调解行政机关诉讼外调解 行政调解分为两种:基层人民政府和其他国家行政机关 行政调解达成的协议也不具有强制约束力。 三、仲裁调解仲裁机构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四、法院调解人民法院诉讼内调解 调

3、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 法院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效力与判决书相同。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离婚、收养以及即时履行的案件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五、专业机构调解 机构有中国国际商会(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北京仲裁委员会调解中心等。 专业调解机构进行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对当事人双方具有合同约束力 可以通过司法确认或者申请仲裁机构出具裁决书获得强制执行力。,【例题】关于调解,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调解需要双方自愿,同意调解 B.行政调解和仲裁调解达成的协议都没有强制力 C.人

4、民调解可以通过司法确认后获得强制力 D.法院制作的调解书需要双方签收才有法律效力 答案:B,和解的规定 一、和解的类型 1、诉讼前的和解 和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变更),不具有强制力 2、诉讼中的和解 诉讼阶段的和解没有法律效力。 当事人和解后,可以请求法院制作调解书,3、执行中的和解 发生法院判决、裁定后,执行过程中。 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人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4、仲裁中的和解 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不需要仲裁庭的参与 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

5、仲裁庭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后又反悔的,可以根据原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二、和解的效力 和解协议不具有强制约束力,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按照和解协议执行,另一方当事人不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例题】甲公司根据生效判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与乙公司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约定:将乙所欠220万元债务减少为200万元,乙自协议生效之日起2个月内还清。协议生效2个月后,乙并未履行协议的约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可向法院申请恢复原判决的执行 B.甲应向乙住所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C.由法院执

6、行和解协议 D.由法院依职权恢复原判决的执行 答案:A,争议评审机制的规定 一、争议评审的优势 专业性、快速反应、现场解决问题、创造良好气氛。 争议双方不需要律师的介入。 双方最终仍保留诉讼或仲裁的权利。,二、争议评审的程序 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在提交仲裁或者诉讼前可以申请由专家组成的评审组进行评审。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开工日后28天内,或者在争议发生后,协商成立争议评审组。 争议评审组由合同管理和工程实践经验的专家组成 程序: 申请人提交评审申请报告 被申请人提交一份答辩报告 争议评审组举行调查会 争议评审组作出书面评审意见。 在争议评审期间,争议双方暂按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执行。,三、争议评审的效力 评审组的意见不具有法律效力(类似于专家咨询意见)。 当事人双方接受评审意见的,由监理人拟定执行协议,双方签字后作出合同的补充文件。 不接受评审意见的,应在收到评审意见后的14内将仲裁或起诉意向书面通知对方,抄送监理人。 在仲裁或者诉讼结束前应暂按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执行。,谢谢收看 祝大家取得好成绩 ,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中职 > 综合专业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1,本文(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精品课件:55调解、和解制度与争议评审.ppt)为本站会员(金钥匙文档)主动上传,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2,用户下载本文档,所消耗的文币(积分)将全额增加到上传者的账号。
3,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发送邮件至3464097650@qq.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侵权处理QQ:3464097650--上传资料QQ:3464097650

【声明】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空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如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版权,请立刻联系我们并提供证据,我们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


163文库-Www.163Wenku.Com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