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概论第四版》课件jjf05-5.ppt

上传人(卖家):momomo 文档编号:4363429 上传时间:2022-12-02 格式:PPT 页数:11 大小:1.84MB
下载 相关 举报
《经济法概论第四版》课件jjf05-5.ppt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经济法概论第四版》课件jjf05-5.ppt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经济法概论第四版》课件jjf05-5.ppt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经济法概论第四版》课件jjf05-5.ppt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经济法概论第四版》课件jjf05-5.ppt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第五节 破产债权(一)债权申报的概念债权申报是指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企业破产法第107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债权申报的期限是指由人民法院确定的或经人民法院允许,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其债权的固定期间。企业破产法第45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

2、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2.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3.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4.按有关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保险费用和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编制债权表。债权表应当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无异议的,由人民法院裁定确认。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和公司签订100万元的买卖合同,债务人公司尚未支付债权人公司100万元的货款。随后,债权人公司分立为公司和公司。当事人申报的破产债权以实际损失为限,违约金不得作为破产债权申报,定金则按照定金罚则以双倍数额申报破产债权。A公司向B银行贷款100万元,C公司为连带保证人,债务人A公司破产(本案均不考虑贷款利息,下同)。假设清偿率为10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大学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1,本文(《经济法概论第四版》课件jjf05-5.ppt)为本站会员(momomo)主动上传,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2,用户下载本文档,所消耗的文币(积分)将全额增加到上传者的账号。
3,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发送邮件至3464097650@qq.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侵权处理QQ:3464097650--上传资料QQ:3464097650

【声明】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空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如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版权,请立刻联系我们并提供证据,我们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


163文库-Www.163Wenku.Com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