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和措施 2023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和措施篇1 一、总则 (一)主要目的 全面加强防控,坚决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在我市建筑工地蔓延、扩散,并指导各县区住建部门和工程项目做好相关防控工作。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知识手册编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的预防控制应急工作。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组织体系 成立全市建筑施工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长:_ 副组长:_ 成员:_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
2、职责 在市委、市政府和省住建厅的指导下,组织指挥全市建筑工地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的防控应急工作,积极做好应急信息收集、统计等工作。 2、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质安科:负责建筑施工领域节后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各县区在建工程项目做好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2)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防控指导工作,安排疫情期间应急值班值守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3)城建科:负责指导市政道路、桥梁、场馆、广场等建设工程参建单位做好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4)市场科:负责指导全市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做好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5)党组办公室:负责做好返岗返工党员
3、干部的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 (6)财务科:负责协调政府工程财政物资保障工作。 (7)各县区住建局负责各自辖区内建筑工程项目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三、防控措施 (一)住建系统职工返岗 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工作人员于2月3日正式上班,在疫情期间,严格按照_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疫情期间上下班工作的通知要求,上班人数按实有人员的25%比例执行。 (二)在建工地返工 全市新建项目和已停工项目,原则上不早于3月16日开复工,因疫情防控、污染治理、民生工程实际,需连续作业和应急处置的工程项目,经市、县(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可按审批时间开复工。 1、严格落实人员管控 _及周边省份从业人员疫情解除前不得
4、返同;途经_从业人员一律自行隔离14天;省内其他城市回同人员一律自行隔离14天;已去往_人员禁止返同;因工作等原因计划去往_的人员疫情解除前不得前往;所有从业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身份证,无身份证人员公安系统原则上按在逃人员处理。 开工后工地每日都要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记录登记,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一旦发现有发热等症状的人员,项目负责人要及时报告,并对相关人员第一时间进行隔离,同时通知就近发热门诊安排就医。 2、严格落实防控应急准备 春节过后,全市各建筑工地陆续进入开、复工准备阶段,输入性疫情风险急剧上升。各工程项目务必做足防控疫情的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制定疫情防控专项应急预案,做好“五
5、个明确”。明确防控第一责任人和各方责任,备足备齐防疫物资设备、个人防护用品、消毒设备满足工程项目应急需要;明确疑似病例报告程序、时限和处置方式;明确距离项目部最近的定点专门医疗机构的名称、位置、联系方式及病例转运方式;明确疑似病例接触者的隔离观察等处置措施;明确应急值班值守制度。 3、严格落实施工现场管理 (1)建筑工地办公区、生活区(工地食堂、宿舍及厕所)要每日进行消毒通风,保持环境清洁干净。 (2)施工现场严格实行门禁制度,防止施工人员、外界人员随意进出。工地入口处要对所有进出人员实行体温检测、身份、健康状况登记,一旦发现有发热症状的人员,第一时间隔离观察,并及时报告。 (3)工地食堂严把
6、食材进货关,严禁食用野生动物。工人餐具专人专用,每日进行高温消毒,防止交叉感染。工人就餐区域要设置洗手池,配置洗手液等。 (4)施工现场全部人员需佩戴医用口罩,落实每日体温检测等措施,逐一记录做好统计。项目部要及时掌握工地人员健康状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处理、及时隔离。 4、严格落实联防联控 各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要在属地建设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下强化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强化与住建、卫健、公安、社区街道等部门的联动,密切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特别是积极配合卫健部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举措,及时发现报告并有效处置疫情。 (三)城市公园管理 1、全市各公园管理中心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
7、度,确保公园的异常情况得到及时处理解决。工作人员上岗时需进行体温测量,并正确佩戴口罩。安保人员加大巡查力度,做好检查游客入园体温和佩戴口罩情况,不得进行聚集活动。 2、对公厕、座椅、垃圾箱、栏杆扶手、体育健身器材等公共设施进行全面消毒,确保游园环境干净整洁。 3、加强宣传,在入口处等明显位置发布疫情期间的温馨提示、疫情防控工作重要通知等,并通过广播、标语、人工劝阻等方式引导市民居家锻炼。 4、大同公园管理中心关闭动物园,对野生动物做好巡查监测。 四、应急处置 根据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建立以下应急处置程序。 (一)建筑工地一旦发现有来自_等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应立即封闭
8、施工现场,就地隔离相关人员,1小时内报告住建、卫健有关部门,采取医学观察措施。 (二)建筑工地发现有发热症状的人员,应立即封闭施工现场,第一时间采取隔离观察措施,1小时内联系就近定点医院就医,有疑似状况报告住建、卫健有关部门。 (三)建筑工地发现有确诊或疑似病例接触人群应立即封闭施工现场,停产停工,第一时间对相关人员实施隔离,1小时内联系就近定点医院采取医学防护措施并报告住建、卫健有关部门。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小时内报告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预案终止与评估 (一)疫情终止 根据市委、市政府指示要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终止本预案。 (二)评估 新型冠
9、状病毒感染疫情的应急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市建筑施工防控工作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全市建筑工地总体情况、现场处置情况、所采取的的措施效果、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取得的经验及工作建议。 (三)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大同市建筑施工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制定,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2023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和措施篇2 为提高_建筑工地预防和控制传染病能力,减轻、消除传染病的危害,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施工现场正常的施工秩序,特制定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措施为指导,贯彻执行“预防为先、分级控制、分层管
10、理、及时处置”的工作原则,力求务实、高效、科学、有序地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做好建筑施工现场防控传染病紧急情况的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和影响,有效、切实维护生命安全和秩序稳定。 二、目标任务 1、宣传和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施工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传染病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传染病不在_建筑工地蔓延。 4、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动员全体施工人员集中整治环境卫生,消除发病诱因和隐患。对员工宿舍进行大扫除,及时清理脏乱差和卫生死角。 5、每日进行施工人员身体病况排查,一旦发现发热等疑似症状的人员,立即送
11、往医院诊治,及时对员工所在寝室所用物品进行彻底消毒,发现疫情立即向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6、严格控制新入场人员,进行登记备案,并对外地进陕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发现可疑病例,及时送往定点医院,严禁在工地留宿。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宣传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全体工人的防护意识,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规范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传染病突发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成立预防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与落实建筑工地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
12、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现疫情,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四、组织领导 成立建筑工地防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防控工作小组: 组长:_ 副组长:_ 成员及分工: (1)宣传与教育: 督促建筑工地制作、张贴防护宣传条幅标语,宣传和普及疫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施工人员自我保护意识。项目部落实专人对上级主管部门有关防控传染病的文件、通知、疫情通报等信息及防控传染病的知识向现场所有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现场黑板报、宣传栏、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介,对职工进行宣传、同时做好原始记录。
13、项目部每天公布疫情检查情况,有无新来外省务工人员,有无体温过高人员。 (2)消毒与检查: 人员登记管理:对春节复工新进场人员,项目部要做好花名册,记录所有人员节日期间所在地、返岗时间、是否与_人员接触、是否有发热症状等。外省回来人员按防疫指挥部统一要求隔离、留观。加强门卫管理,尽量限制人员在一个出入口通行,集中管理排查。每天对进场人员进行排查登记,登记人员姓名、工种、进场时间、进场测温温度等。 消毒测温管理:每天按照说明书,使用84消毒液、酒精等,对生活区、办公区、生产区、食堂、卫生间、垃圾堆场(桶)开展两次以上的消毒工作并记录;对出入人员严格登记、测量体温,发现异常立即进行隔离并上报高新区防
14、疫指挥部;对进出车辆严格登记并进行喷洒消毒,外省入陕车辆严禁驶入工地内部。 (3)联络与上报: 疑似病例。有以下三项临床表现,并具有任何一项流行病学史的患者: 1、临床表现:发热; 2、流行病学史:发病前14天内有_市旅行史或居住史; 3、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_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有聚集性发病或与确诊病例有流行病学关联。 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及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 辖区交通和住房建设局: 辖区定点医疗机构: 辖区人民医院: 辖区中医院: (4)物资储备 对于药品、防护用品、消毒用品储备数量是否满足日常所需,并提供储备清单及每日消耗清单。(如:口
15、罩、感温仪、防护服、护目镜、消毒液、雨衣等) 五、主要工作 1、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组织人员进行卫生大扫除、印发宣传资料及宣传传染病的防控知识。 2、加强疾病检查工作。 每天由施工班组长做好工人的检查,突出以班组为单位的询问制,通过一摸、二看、三问、四查的方式,细致地观察每一个工人的情绪与身体状况,有可疑病症,立即上报项目部。 3、保持寝室空气流通。开窗通风,保证室内空气畅通。 4、做好防范措施,每个寝室配备体温计,84消毒液,口罩等物品。 5、加强工人个人卫生教育。教育工人饭前便后以及班后一定要洗手,注意个人卫生,使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不喝生水。 6、启动应急预案。如发现工人发热特别是伴有咳嗽
16、、咽喉疼痛等,迅速隔离,立即带到正规卫生院就诊。 7、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完善传染病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六、应急措施 当工地出现“传染病”疫情预警时,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方案,在第一时间采取如下措施: 1、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及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2、对一般发热等病人的处理: (1)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应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班。发热病人退热两天后,且无反复,项目部应对其隔离14天无异常,才能回岗。 (2)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及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发热人数,并对病人作跟踪了解。 3、对可疑病例的处理 (1)发热病人经医院认为有传染病疑似病例嫌疑的
17、,工地要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及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对在工地发现的病人,要在第一时间进行隔离观察并报告指挥部医疗救治组诊治。 (2)工地要对可疑病人所在寝室或活动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对与可疑病人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隔离观察。 (3)可疑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人员前往探望。 (4)工地应根据可疑病人活动的范围,在相应的范围内调整施工计划和安排。 4、对传染病人的处理 若“疑似病人”被医院正式确诊为传染病患者,工地要立即向上级报告,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具体要求是: (1)封锁疫点。立即封锁患者所在寝室及班组,等待卫生部门和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处理意
18、见。 (2)疫点消毒。对工地所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消毒必须严格按标准操作,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 (3)疫情调查。工地应配合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5、根据相关规定,出现因疫情原因需要部分或全部停工,按上级主管部门及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决定执行。 七、保障措施 建筑工地适当安排经费用于传染病疫情的宣传及防控工作,确保处理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八、责任追究 实行责任追究制。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班组长直接负责,其余人员一岗双责。全体管理人员必须把疫情的防控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站在讲
19、政治的高度,以对工人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做到防患于未然。对因工作不力、不负责任、措施不当造成工地传染病疫情扩散传播或对施工人员健康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上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倒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2023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和措施篇3 为维护学校公共卫生环境,保障广大师生员工健康安全,20_年上半年学校开学至疫情结束,按照省教育厅文件统一规定,实行以下校园及门卫管理办法: 1、在疫情结束之前,校园实行封闭管理,学生不得出校园;如有特殊情况须经过系、学生处负责人和校防控办批准并报保卫处备案。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2、教职员工凭出入证进出校门,要戴口
20、罩,并进行扫码登记(个别不会扫码的员工,须手工填写),测量体温(其中乘坐班车的教职工在班车上完成体温测量),符合标准后方可进出校园。 3、日常食堂、商店、快递人员送货时,或学生家长送物品,须停在校门外等待校内人员领取。 4、学校基建及项目施工人员和车辆,要由分管部门统一提前报校防控办批准并报保卫处备案,方可进入校园。 5、封锁校园西门,禁止行人和一切车辆进出。西校区大门仅许基建项目、食堂、物业、商店员工及车辆凭通行证进出,要求人员戴口罩,测体温,扫码登记;食堂、商店、物业、基建项目的车辆不得进入东校区停放。 6、教职工、食堂、商店和临时施工的机动车辆须凭校园车辆通行证和人员出入证进出校园,保持
21、车身整洁,同向整齐停放,并将通行证摆放在左前挡风玻璃处。 7、校园公共区域行人及员工要戴口罩,保持适当距离,不许扎堆聊天。 8、本办法由校保安队负责执行,保卫处监督,接受校防控指挥部监督和指挥;随防控形势变化,经校防控办批准后,适时调整。 2023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和措施篇4 根据太原科技大学为了落实山西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从20_年1月27日起,对进出太原科技大学的人员及车辆加强管理,望广大师生员工、家属、校外人员积极配合,共同营造安全校园环境。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1、主校东区(6:3023:30)开放西门;主校西区(6:3022:00)开放
22、东门;校外家属区(6:3023:30)开放;其他校区入口一律关闭。 2、全体离校学生一律不准提前返校。 3、全体职工出示企业微信校园卡或有效证件进出校园。 4、主校区家属及临时用工人员出示临时通行证进入校园。 5、校外人员以及车辆不准进入,特殊事由应严格履行登记制度,并采取测量体温等措施,经批准后方可入校。 6、公安、消防、医护、救援、邮递、银行、通讯、后勤保障等人员以及车辆进出校园,须出示有效证件。 7、学校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调整管理措施,并及时通知;请大家自觉遵守门卫管理规定。 2023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和措施篇5 1、适用范围 (一)经市、区(含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教育行政部门
23、许可或备案,并在民政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各级各类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二)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开展语言能力、体育、艺术、科技等培训的相关机构。 2、时间安排 (一)自5月25日起,举办面向成人类、高考复读、高考艺考以及面向高三年级学生学科培训的机构可自愿申请,经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评估验收合格,并报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批准后,可以开展线下培训活动。 (二)6月2日起,除(一)以外的其它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可自愿申请,按上述要求验收合格并经批准,可以开展线下培训活动。 3、工作程序 (一)提出申请。 各教育培训机构要按照属地管理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准
24、备工作,制定线下培训工作方案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向所在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提出申请。学员中有中小学生的,须将名单列表报区学生返校工作专班备案 (二)分类验收。 各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学生返校工作专班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对教育培训机构组织分类验收。 1)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20_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教防组20_57号,以下简称“省学生返校专班57号文”)防疫要求,对有全日制学生的培训机构进行评估验收,并填写深圳市教育培训机构复课准备工作验收参照样表,报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 2)按照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线下培训准备
25、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防疫要求,对其它机构进行评估验收,逐条对照检查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验收合格后,上报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 (三)公布名单。 培训机构经验收合格和批准,由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定期向社会公布名单,可开展线下培训。允许开展线下培训的各机构须在醒目位置公示经批准的深圳市培训机构开展线下培训审批表。 4、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各教育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是复工复课及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各区学生返校工作专班要督促、指导培训机构严格按照省学生返校专班57号文和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线下培训准备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主动
26、做好线下培训与疫情防控工作。 (二)属地管理。各区学生返校工作专班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统筹辖区内培训机构线下培训及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开展线下培训评估验收与审批。要主动服务辖区培训机构,协调安排对接街道、社区、社康中心具体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共同做好相关工作。要加强联防联控,将培训机构纳入属地“三位一体”管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到“风险得不到控制不复课、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复课、安全得不到保障不复课”。对属地培训机构的违规行为,要从严进行查处。 (三)强化指导。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岗位人员健康检测指导管理。各区学生返校工作专班要指导培训机构做好对国内外重点地区返深的师生员工,按疫情防控指引和要求
27、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码申报和健康信息申报等工作,确保符合要求的师生员工才能复工复课。学员复课实行自愿原则,准许复课的学员家长要填写家长(学员)承诺书。 (四)扫码登记。对培训机构出入人员(师生员工、来访人员等)实行严格的信息登记制度,所有人员必须进行扫码登记。到访人员不扫码登记的一律不得进入,扫码结果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得进入。 2023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和措施篇6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开学后出入管理,严守阵地,确保校外疫情不进校园、校内疫情不扩散,依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坚持依法依规、严格管控、精准施策的原则,切实强化学校出入管理。 第三条
28、以“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障师生安全”为目标,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要求,健全并严格落实出入登记、体温检测、消毒等相关管理规定,保障广大教职员工、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学校包括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校园包括教育教学区域和家属院区域。 第五条本办法所指的教职员工包含本校教师、工勤人员、临时聘用人员和家属。 第六条学校须严格控制出入口数量,原则上一个校园只开启一个校门出入口。结合工作实际,在学生集中返校和上、下学时,视情况增加校门开放数量,避免高峰时段人员聚集。除保留必要的校门出入口外,暂不使用的出入口,须及时关闭上锁,严禁人员出入。 第七条在校园居住、在其他
29、单位(学校)工作或学习的人员,凭工作或学习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由学校办理出入手续,方可出入校园。 二、进入校园管理 第八条疫情防控期间,学校一律实行封闭管理,无关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第九条学校通知开学后,教职员工和学生按学校规定的时间返校。未经学校批准,一律不得提前返校。 第十条凡进入校园的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核验身份,进行体温检测,并登记相关信息,确认符合相关规定后,方可进入校园。首次返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须提交健康证明等相关材料,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一律不得返校、返岗。 第十一条发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异常症状的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向有关部门进行报
30、告,配合做好后续处置工作。 第十二条实行分批、错峰开学、上学,避免校门口人员聚集。引导学生快速进入校园、家长尽快离开校门口,减少逗留时间。 第十三条因疫情防控等工作需要,须临时进入校园的疾控、医疗机构和水、电、气、暖及社区等单位工作人员,由对口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经批准后方可进入校园。 第十四条对需临时进入校园的人员,在测量体温的同时,须登记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单位或居住地址、身体健康状况、是否到过疫区、是否接触过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等详细信息。发现情况异常的,一律禁止进入校园。对临时进入校园的人员进行严格管控。 第十五条凡经学校同意进入校园的车辆,须进行检查、登记。有条件的学校,在校门口附
31、近设置车辆消毒区域,配置消毒设备和物品,对进入校园的车辆进行消毒。 第十六条疫情期间,严禁物流配送和快递等车辆进入校园。确需进入校园的,经学校同意后,到校园指定区域临时停放,不得到其他区域;完成任务后,不得在校园停留。 三、离开校园管理 第十七条教职员工和学生离开校园,须按学校的规定执行或经学校批准同意。未按学校规定执行或非经学校批准同意,教职员工和学生一律不得离开校园。 第十八条教职员工和学生及临时进入校园的人员离开校园时,须进行登记、身份核实和相关材料核查等,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报告相关部门,妥善予以处置。 第十九条实行分批、错峰放学,避免校门口人员聚集。引导学生快
32、速离开校园、学生及其家长尽快离开校门口,减少逗留时间。 第二十条正常在校期间,经学校批准同意离校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返校后须详细报告个人去向和接触人员。 四、保障措施 第二十一条学校在校园出入口配备必要的体温检测和相应办公设备等,满足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有条件的学校,在校门出入口设置红外热成像仪。 第二十二条加强校园出入口管理队伍建设,配备专职安全员和卫生员等,严格校门出入口管理。为管理人员配备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口罩、手套、防护服等防护用具,强化自我保护,确保自身安全。 第二十三条学校须根据要求,创造条件,开发或推广使用学校出入信息管理系统,规范出入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五、责任追究 第二十四条
33、对不服从管理的教职员工和学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的规定,一律严肃处理。 第二十五条对不服从学校管理的社会人员,由学校联系当地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因工作职责落实不到位,对出入校园人员失察漏管的,根据情节轻重,严肃进行追责。 2023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和措施篇7 一、职责分工 教职工防护组(人事处和离退休处)负责全校教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做好疫情防控政策的宣传、引导,配合学校各疫情防控组开展工作。各二级单位负责本单位在职和退休职工的日常管理,要强化主体责任,明确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切实担负起管控责任。全体教职工和离退休人员要认真配
34、合学校落实防控任务,依法履行防控义务。在校内生活区居住的,还要履行家属(共同居住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在校外居住的,如家属(共同居住人员)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也要及时向教职工防护组报告。 二、教职工疫情防控日常管理 1.严格落实每日体温检测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全体教职工要坚持每日体温检测,按本单位规定时间向单位报告体温数据;有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的要立即主动报告本单位。离退休人员、在校内生活区居住的教职工家属(共同居住人员),有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的,要立即主动报告本单位或离退休处。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学校要求,持续做好教职工(含在学校生活区居住的离退休职工)身体健康摸排,做
35、到全面、精细、精准,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继续落实好“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凡是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的人员,要填报教职工健康信息摸排表(附件1)报送本单位汇总后报送教职工防护组,并及时就医,做好居家隔离。 2.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 各单位教职工非必要不离市,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确需离省的要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再由分管校领导审批,省内出行的需要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领导干部离校的要校领导审批。所有人员出行前要将批准好的疫情期间出行审批表(附件2)发到人事处备案。各单位务必把学校关于外出请假的规定宣传告知到每一位教职工,统一准假口径,杜绝未经批准擅自离市的情况发生。 教职工请假期满
36、返肥后要第一时间销假,填报疫情期间出行销假表(附件3)。在表格中要如实填写本人行程、同行人员情况。具体可登录支付宝搜索“疫情防控行程卡”或微信搜索“疫情服务”进入“防疫行程卡”,查询14天内是否到访过中高风险所在的城市,非绿码的要主动报告并咨询校医院或本单位采取必要处置措施。同时,登录支付宝搜索“同行查询”或微信中的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同行密切接触人员自查服务”,查询是否存在与确诊或疑似患者同行接触。以上查询要在销假表中如实登记,有情况的立即报告。 三、离退休人员和家属疫情防控日常管理 离退休处负责离休干部和归口退休人员的日常疫情防控工作。各二级单位负责本单位退休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重点做好居住在学校生活区的离退休职工疫情防控。在学校生活区的离退休职工和家属离开、返回合肥市区的,均要按照在职人员一样进行报备(无需审批),报备到本单位或所在社区,切实履行好信息主动报备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