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封面页(设计好之后可以删掉这个文本框哦)招投标流程及要点招投标流程及要点 1 1、招投标的定义、形式及主要角色、招投标的定义、形式及主要角色2 2、招投标工作流程、招投标工作流程3 3、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1 1、招投标的定义、形式及主要角色、招投标的定义、形式及主要角色招投标的定义、形式和主要角色1、招投标,包含招标与投标,是在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行为中,招标人通过事先公布的采购和要求,吸引投标人按照同等条件进行平等竞争,按照规定程序并组织专家对众多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择优选定中标人的行为过程。2、形式:公开招投标、邀请招投标。3、主要角色:招标人、招标代理/交易平台、投标人、评标
2、小组、主管部门招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招标文件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投标文件格式6、用户需求书7、工程图纸投标文件1、投标保证金2、开标部分3、报价文件4、商务/资格审查文件5、技术标书6、工程规划进度图7、产品设计图8、现场演示2 2、招投标的工作流程、招投标的工作流程招标工作具体流程投标工作具体流程注意事项招投标的工作流程招标具体流程资格预审流程的差异点:发出预审公告-接收预审文件-选取预审合格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1 立项申请2 主管部门审批3 备案4 准备招标文件5 招标文件审批6 发出招标公告 7 澄清、补遗、修改9 开标 8 组建评标小组10 评标11
3、 中标候选人公示 12 处理异议、质疑、投诉13 确定中标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投标的工作流程投标具体流程 1 前期项目跟进2获悉招标公告后报名3 提交资格预审资料4购买招标文件5 详细阅读文件 6 提出澄清及确认 7 相关准备工作9 打印封装 8 编制投标文件10 开标11 评标结果异议 12对中标结果质疑或投诉13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准备合同谈判投标具体流程要点(7 7)相关准备工作:相关准备工作:递交投标保证金/申请投标保函、对部件商发出授权申请、联系安装分包商、需要其他部门配合进行的部分、其他需要注册或办理的手续等。(8 8)编制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遵循格式顺序、一一应答承诺、认真仔细
4、编制;尽可能准确地编制出报价成本;定稿前对投标文件进行公司内部评审;注意内容摘要要突出评分响应点。(1212)对中标结果质疑或投诉)对中标结果质疑或投诉 攻击中标公示里对手缺陷点或招标过程中的不公事实,争取利益。招投标的工作流程注意事项1、法人代表授权书:授权时间、联合体授权、要求公证的情况2、保函:受益人、出具人、条款3、供货清单、限价4、澄清、修改和补遗文件中新增内容不要遗漏5、进口部分的退税、国产化率6、打印封装:字体、签字、盖章、封条废标授权书数量不足、不合要求保函不合要求不满足国产化率要求遗漏签章遗漏补遗要求的内容按评标办法调整价格后超出限价字体错误封装错误3 3、相关法律法规、相关
5、法律法规部分相关法律法规目录一览序号序号名称名称开始实施时开始实施时间间发文单位发文单位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00年1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03年1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2年2月1日国务院4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4年9月11日财政部部分相关法律法规具体条文时限时限文件发售:文件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六、第十(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六、第十七条)七条)澄清、
6、修改、补遗:澄清、修改、补遗: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或者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投标文件编制时间:投标文件编制时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四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五条)第二十四条、政府采购法第三
7、十五条)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部分相关法律法规具体条文处罚处罚串通投标、行贿、弄虚作假谋取中标:串通投标、行贿、弄虚作假谋取中标: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
8、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五十四条)(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五十四条)非法分包:非法分包: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八条)(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八条)中标后不签订合同
9、或不履行合同义务:中标后不签订合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招标采购单位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十五条)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较为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 第六第六十条)十条)部分相关法律法规具体条文异议、质疑、异议、质疑、投诉投诉异议:异议: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
10、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二条)(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质疑: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11、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所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一条、五十二条、五十三条)(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一条、五十二条、五十三条)投诉(须有明确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受理机关为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须有明确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受理机关为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招标投标法第六十五条)(招标投标法第六十五条)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五条)五条)谢谢聆听 Thank Y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