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学生社会实践、外出活动安全制度1 .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外出活动前,必须事先制定活动计划或活动方案,对活动时间、活动场所、活动路线、活动内容、交通工具的安全及责任人进行逐一落实。2 .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外出活动前,必须针对活动计划制定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3 .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外出等大型校外集体活动,必须提前三天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申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出行。教师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外出活动。4 .组织学生参加由相关部门组织的外出活动,要严格审核对方是否具有由区教体局认证的组织活动资质,无组织活动资质部门组织的活动一律不得参加。学校有权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要
2、求学生参加的没有安全保障的社会实践活动。严禁组织学生前往不安全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参加活动。5 .组织学生有秩序地上车,教育学生不要争先恐后,要礼让。乘车时严禁将头手伸出窗外。6 .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外出活动前,必须对所有参与活动的教师和学生进行细致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自护自救教育,遵守社会公德等内容的教育,增强学生遵守的纪律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对学生着装、携带物品及活动须知进行提示,确保学生在活动中的安全。7 .到达目的地后要宣布活动安排、活动区域及纪律要求。有组织地开展活动,不得随意“放羊”。要教育学生不要到危险的地方玩耍,特别是山水及偏僻的地方。上厕所要三人以上一块儿去,不得擅自
3、一人离开集体。8 .分散自由活动时,要求学生三五成群,不要个别行动,教育学生发现问题或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报告,班主任和跟班老师要加强巡视,分管领导要做好监控,发生事故要采取应急措施。9 .学校应提前下发家长信,将活动开展的时间、地点及活动内容通知家长,并对活动准备提出具体要求,认真组织好接送工作。10 .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外出活动,实行全面负责制、干部级部负责制、教师跟班负责制,责任到人。作为第一安全责任人必须亲自参加组织,每个级部安排跟队领导,每个班安排足够数量的跟班教师,护导教师负责检查纪律、安全。外出实践、活动前、活动中和活动结束后,要注意随时清点人数,及时上报。11 .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外出活动中,应配备医护教师跟队并携带基本的医护用药。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当事教师要立即上报及有关人员,要立即启动活动应急预案。12 .活动结束要在规定的地点按时集中,清点人数上报,并有秩序上车,班主任及跟班老师跟车回校统一放学。待学生离校后,跟队老师才能离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