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阅卷制度1 .阶段测试、期末测试时,试卷评阅工作原则上由学校统一组织,阅卷前要成立阅卷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阅卷工作。下设阅卷、复合、成绩录入、阅卷抽检等工作,切实加强阅卷工作的组织领导。2 .全体教师要认真参加阅卷工作,人员不足时,其他学科能胜任评卷工作的人员担任阅卷教师。阅卷方式由教导处制定,经办公室批准。3 .试卷评阅要集中进行,保证严肃与安静,禁止非阅卷人员出入阅卷场所。4 .试卷由保密室集中存放,统一保管,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出。不允许阅卷人员私自带出或扣留试卷。5 .评阅试卷要按学科分组进行。每科阅卷小组由教研组长担任组长,负责领、送、分发试卷;评阅前,要组织阅卷教师认真讨论,确定评分标准;掌握阅卷进度,解决疑难问题;抽查评阅试卷质量。6 .阅卷须使用红色钢笔或圆珠笔,采取流水作业方式进行评阅,不得出现分数,以等级方式评阅。7 .阅卷应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宽严适当,始终如一。若发现装订不合要求的试卷,应交保密室处理后方可评阅。对阅卷中发现的违纪现象,交阅卷质量检查组审核处理。8 .阅卷完成后,由学科分管干部进行复核检查,准确无误后,方可拆封试卷,以保证阅卷质量及成绩无误。9 .阅卷结束后进行成绩录入,原则上,阅卷人即为成绩录入人,本班试卷不得由本班教师进行成绩录入。录入人员须按要求成绩系统,逐项录入,不得遗漏、出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