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学档案管理制度教学档案管理制度(一)设立教学档案管理的意义教学档案管理是考察教学质量和向师生进行教育的重要资料。设立教学档案,不仅可以了解和掌握全校情况,而且能比较系统地给学校管理人员提供一些可靠的依据,以便学校领导、管理人员更有效的管理教学工作。(二)教学文书档案的主要内容1、上级及学校有关教学工作的文件、决议、通报、指令、批复,条例、规定、制度等。2、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和总结。3、教务处和专业科的工作计划与总结。4、教学质量检查和教学评估的总结。5、学校教学工作的各种上报材料。 6、教学改革方案和总结。7、其他有保留价值的教学管理材料。 教学文书档案由教务处负责收集,按学年建档、保管。(三
2、)教学业务档案的主要内容1、教学计划。 2、教学大纲。 3、选用教材情况登记表。4、校历。 5、教学进程表。 6、选课指南。7、学期授课计划总表和教学实验开出项目汇总表。 8、期末考试、毕业考试试题、参考答案。9、毕业实习计划和大纲及能反映实习科目和项目的其它原始资料。10、各门课程的学生成绩记载表。 11、学期授课计划表、系部教研室各种活动记录、集体备课记录、教学日志、听课记录、教案等教学文件。12、技能比赛和各种大赛的比赛通知、规程、参赛试题、比赛结果等;13、教学研讨经验交流,各类教学经验总结材料;14、教师的基本情况、工作计划,教学总结,考评材料及进修情况;15、教师发表的论文,编写的教材及参考书、教科研成果情况;16、教师受到的奖励或处罚等情况;以上内容,涉及教务处、实习就业处、教育研究室、系部教研室等科室的内容,分别由相关科室在学期末或年末整理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