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汽车运输合同汽车运输合同合同当事人甲 方: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联 络 人: 乙 方; 身份证号码: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联 络 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运输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双方就汽车运输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如下:第一条 运输车辆之情况车辆牌号: 车辆类型: 厂牌型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购置日期: 购买价格: 外观新旧程度: 载重: 座位: 第二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第三条 运输价格3.1由甲方承担车辆为甲方运输时(正常使用过程)的通行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燃油费,租费(包括驾驶员): 3.2由乙方承担车
2、辆为甲方运输时发生的全部费用,租费(包括驾驶员): 第四条 付款及支付方式乙方提供行车日记及正规的运输发票,甲方在15天内一次性支付完毕。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5.1由于甲方的要求导致乙方违反交通规则被罚款的由甲方承担。5.2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车辆转租,转包或从事其他营业性的客货运输,不得运输危险物品。5.3车辆驾驶者由乙方确定一名指定人员,乙方指派车辆驾驶员应服从甲方的正当要求,随叫随到,驾驶员应具有一定的驾驶经验技术,乙方对驾驶员的行为承担一切责任。5.4乙方应负责对车辆的定期维护保养,定期检查车辆机油、供水、供电系统、空调制冷剂,做好日常保养和清洁工作,保证车辆的正常使用。5.5乙方
3、应负责承担承租期间车辆的养路费及维修费,包括车辆年审费,车辆统缴通行费、事故责任。5.6乙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对承运车辆投保车辆损失失险,司乘人员座位险和第三责任险。5.7乙方应负责提供车况良好、证件齐全、无不良记录的车辆给甲方。在车辆运输前,检查检测车辆的车况。若车辆有问题,应负责修复正常后放可为甲方运输。5.8乙方承担车辆使用期间因发生故障导致车辆停驶时使用其他车辆的运费。5.9承运期间车辆必须办妥车辆保险手续,否则,即使属于不可抗力造成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所发生的事故,除保险公司理赔的责任外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5.10货物运输过程中,甲方未派员押运的,乙方驾驶员须按照甲方要求办妥货物
4、交割给甲方客户的手续,并及时交甲方。5.11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均不得扣留甲方货物。第六条 合同终止6.1若因乙方车辆本身问题,或在承运前未将车辆修复到双方认可状态,甲方有权终止合同。6.2合同到期后,合同自动失效。第七条 违约责任7.1乙方不得擅自将车辆调回,否则将按合同履行部分运费的双倍赔偿甲方。7.2甲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运费付款,否则应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如有特殊情况,提前与乙方协商解决。第八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成立、生效、解释及履行,均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准据法。本合同当事人就任何因本合同、定单或附件之条款或违约所发生之争议或请求,应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无法达成合意,则该等争议或请求应以甲方所在地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第九条 其他条款9.1本合同(包括附件、定单)构成当事人间完整的协议,取代当事人于签署本合同前所为任何约定与协议。对本合同所为任何修正、更改或删除的约定,非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确认,对于双方不发生效力。9.2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保存三份,乙方保存一份,每份均为正本。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3 / 33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