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通知书结算通知书 编号: :贵单位与我司签订的合同编号为 的 工程,开工日期为 ,合同竣工时间为 ,实际竣工时间为 ,目前我司验收基本办理完成,可予以办理结算。请贵公司在收到上述通知后注意以下事项:1、 结算办理完成前,我司将按合同不再支付工程款项;2、 请在接到此结算通知书后10天内(建安工程20天内)向我司申报结算资料,结算资料要齐全,以A4型纸打印、装订成册;3、 结算申报要客观,否则将影响贵公司的评级及以后的工程投标;4、 结算资料必须是原件(合同除外);5、 其他说明事项:签发人: 年 月 日签收单位: 签 收 人:年 月 日注:本表由公司工程合同执行部门填写并随完整的结算资料提交造价部,结算资料不全造价部有权不予结算。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