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学(第六版)》课件Week 02 模式和真实.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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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Week 02 Week 02 模式和真实模式和真实第四章第四章 刑事诉讼的模式刑事诉讼的模式第一部分:基本理论第一部分:基本理论对模式的三种理解:对模式的三种理解:对抗制和审问制对抗制和审问制犯罪控制模式和正当程序模式犯罪控制模式和正当程序模式被害人权利模式被害人权利模式一、审问制和对抗制一、审问制和对抗制(一)历史发展(一)历史发展1 1、审问制、审问制历史上是纠问式历史上是纠问式2 2、对抗制、对抗制历史上是弹劾式历史上是弹劾式(二)主要差别(二)主要差别控辩审三方的控辩审三方的地位以及庭前接触的案卷材料地位以及庭前接触的案卷材料1 1、审问制、审问制2 2、对抗制、对抗制(三)对抗制审

2、理的胜利(三)对抗制审理的胜利1 1、总的趋势、总的趋势2 2、引入对抗制审理的主要原因、引入对抗制审理的主要原因(1 1)宪法上的原因)宪法上的原因法院应当是政府法院应当是政府与个人冲突的裁决者与个人冲突的裁决者(2 2)心理上的原因)心理上的原因查明事实与认定查明事实与认定事实之间的角色冲突,阅卷对事实认定事实之间的角色冲突,阅卷对事实认定的影响的影响(3 3)结构上的原因)结构上的原因辩方举证和对抗辩方举证和对抗二、犯罪控制模式和正当程序模式二、犯罪控制模式和正当程序模式(一)两种模式背后的价值(一)两种模式背后的价值1 1、犯罪控制价值、犯罪控制价值刑法的实施,也就是控制犯罪是刑事司法

3、制度刑法的实施,也就是控制犯罪是刑事司法制度的首要目标的首要目标2 2、正当程序价值、正当程序价值(1 1)法律上有罪原则)法律上有罪原则管辖权、追诉时效、管辖权、追诉时效、双重危险、刑事责任双重危险、刑事责任(2 2)平等观念)平等观念穷人与富人的平等穷人与富人的平等(3 3)刑罚的道德性和有用性的怀疑)刑罚的道德性和有用性的怀疑对权力对权力就更应当限制就更应当限制(二)两种模式的具体体现(二)两种模式的具体体现1 1、犯罪控制模式、犯罪控制模式组装线组装线注重事实查明,忽略被告人权利,忽略注重事实查明,忽略被告人权利,忽略正式审理正式审理2 2、正当程序模式、正当程序模式障碍训练场障碍训练

4、场强调律师帮助,强调正式审理,强调通强调律师帮助,强调正式审理,强调通过排除证据来震慑警察,强调通过动议过排除证据来震慑警察,强调通过动议来保护被告人的权利。总之,要求通过来保护被告人的权利。总之,要求通过可采证据在法庭上排除合理怀疑地说服可采证据在法庭上排除合理怀疑地说服事实审理者。事实审理者。(三)帕克两种模式划分的缺陷(三)帕克两种模式划分的缺陷1 1、仅仅是限于当代美国社会、仅仅是限于当代美国社会2 2、是在被害人权利保护运动兴起以、是在被害人权利保护运动兴起以前前三、被害人权利模式三、被害人权利模式(一)被害人权利运动在美国的兴起(一)被害人权利运动在美国的兴起1 1、被害人权利运动

5、的理论基础、被害人权利运动的理论基础社会社会契约理论、防止二次伤害理论、抵消被契约理论、防止二次伤害理论、抵消被告人权利理论告人权利理论2 2、被害人权利宪法修正案、被害人权利宪法修正案3 3、被害人权利的具体内容、被害人权利的具体内容出庭权、出庭权、发表量刑意见权、经济赔偿权、被告知发表量刑意见权、经济赔偿权、被告知和听取意见权和听取意见权4 4、罗马规约中对被害人权利的规定、罗马规约中对被害人权利的规定(二)被害人权利模式所基于的价值(二)被害人权利模式所基于的价值防止被害人权利受到程序中的再次伤害防止被害人权利受到程序中的再次伤害(三)惩罚性被害人权利模式与非惩罚(三)惩罚性被害人权利模

6、式与非惩罚性被害人权利模式性被害人权利模式1 1、惩罚性被害人权利模式、惩罚性被害人权利模式过山车过山车2 2、非惩罚性被害人权利模式、非惩罚性被害人权利模式环形环形第二部分:观点探讨第二部分:观点探讨一、我国是对抗制还是审问制一、我国是对抗制还是审问制(一)证据提出(一)证据提出法官与当事人的角法官与当事人的角色划分色划分(二)庭前阅卷(二)庭前阅卷法官庭前对事实的法官庭前对事实的了解了解二、我国刑事诉讼是犯罪控制模式还是正当程二、我国刑事诉讼是犯罪控制模式还是正当程序模式序模式(一)偏重审前的事实查明(一)偏重审前的事实查明已经削弱了卷已经削弱了卷宗的作用宗的作用要求证人、鉴定人出庭要求证

7、人、鉴定人出庭(二)对警察权力没有太多限制(二)对警察权力没有太多限制可以通过可以通过警察内部领导体制和检察院监督进行解决警察内部领导体制和检察院监督进行解决(三)没有规定沉默权(三)没有规定沉默权5656条实际上禁止获条实际上禁止获得不自愿的供述,实际上已经实现了供述的自得不自愿的供述,实际上已经实现了供述的自愿性;已经部分实现了讯问录音录像制度。愿性;已经部分实现了讯问录音录像制度。(四)没有规定禁止双重危险(四)没有规定禁止双重危险英国、美国英国、美国就存在例外;申诉新证据要求较高就存在例外;申诉新证据要求较高(五)对实物证据有限排除(五)对实物证据有限排除存在刑事追诉存在刑事追诉、纪律

8、制裁和国家赔偿等制度支撑,而且排除、纪律制裁和国家赔偿等制度支撑,而且排除的震慑效果是一个神话的震慑效果是一个神话(六)律师帮助权还不够充分(六)律师帮助权还不够充分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修改解决了部分问题;已经有了为穷人提供律修改解决了部分问题;已经有了为穷人提供律师(指派辩护、值班律师)等制度师(指派辩护、值班律师)等制度三、从被害人权利保护角度对我国刑事诉讼模三、从被害人权利保护角度对我国刑事诉讼模式的分析式的分析(一)惩罚性被害人权利模式(一)惩罚性被害人权利模式1 1、当事人地位、当事人地位2 2、委托诉讼代理人、委托诉讼代理人3 3、审查起诉听取意见、审查起诉听取意见4 4、被害人法

9、庭审理中的权利、被害人法庭审理中的权利5 5、直接自诉权、直接自诉权6 6、请求抗诉权、请求抗诉权(二)非惩罚性被害人权利模式(二)非惩罚性被害人权利模式1 1、自诉案件起诉权交给被害人、自诉案件起诉权交给被害人2 2、自诉案件的和解和撤回自诉、自诉案件的和解和撤回自诉(三)混合模式(三)混合模式公诉案件当事人和解就属于混合模公诉案件当事人和解就属于混合模式式。公诉案件中赔偿作为量刑情节考虑公诉案件中赔偿作为量刑情节考虑与公诉案件当事人和解的区别与公诉案件当事人和解的区别第五章第五章 真实查明真实查明第一部分:案例导引第一部分:案例导引案例一:长期疲劳讯问获得的言词证据案例一:长期疲劳讯问获得

10、的言词证据甲涉嫌抢劫罪。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已经掌握了某些证据甲涉嫌抢劫罪。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已经掌握了某些证据。在对甲进行讯问时,甲一直不肯供认犯罪。侦查人员连。在对甲进行讯问时,甲一直不肯供认犯罪。侦查人员连续对甲进行续对甲进行4848小时的讯问,其间侦查人员轮换休息,而不小时的讯问,其间侦查人员轮换休息,而不允许甲吃饭、喝水、上厕所或者睡觉。最后甲作出了有罪允许甲吃饭、喝水、上厕所或者睡觉。最后甲作出了有罪供认。在法庭审理中,甲主张其供述不是自愿的,并且声供认。在法庭审理中,甲主张其供述不是自愿的,并且声称其没有实施指控的犯罪。称其没有实施指控的犯罪。问:甲的供述是否可以作为认定甲犯有抢劫

11、问:甲的供述是否可以作为认定甲犯有抢劫罪的证据?罪的证据?案例二:警察无证搜查获得的毒品是否应当排除案例二:警察无证搜查获得的毒品是否应当排除某警官在公路上,因怀疑甲召妓而拦住了甲。根某警官在公路上,因怀疑甲召妓而拦住了甲。根据被告人的表情,警官还怀疑甲是吸毒者,因而据被告人的表情,警官还怀疑甲是吸毒者,因而要求甲从车里出来,并把口袋里面的东西掏出来要求甲从车里出来,并把口袋里面的东西掏出来给警察看。甲把右口袋的东西掏了出来,但是没给警察看。甲把右口袋的东西掏了出来,但是没有把左口袋里面的东西给警察看。在未获得甲的有把左口袋里面的东西给警察看。在未获得甲的同意的情况下,警官从甲的衣服口袋内发现

12、了一同意的情况下,警官从甲的衣服口袋内发现了一个装有违禁毒品的塑料袋,于是警察逮捕了甲。个装有违禁毒品的塑料袋,于是警察逮捕了甲。问:发现的毒品是否能够作为指控甲持有毒品的问:发现的毒品是否能够作为指控甲持有毒品的证据?证据?案例三:私人未经谈话人同意获得的录音是案例三:私人未经谈话人同意获得的录音是否应当排除否应当排除甲是强奸案件被害人乙的律师。甲与被告人甲是强奸案件被害人乙的律师。甲与被告人丙的一个女性朋友丁进行和解谈判,丁秘密丙的一个女性朋友丁进行和解谈判,丁秘密地录下了他们之间的谈话。后来甲被指控试地录下了他们之间的谈话。后来甲被指控试图引诱乙作伪证。图引诱乙作伪证。问:未征得谈话人同

13、意的情况下秘密进行录问:未征得谈话人同意的情况下秘密进行录音,是否能够作为不利于甲的证据?音,是否能够作为不利于甲的证据?案例四:私人获得的他人日记是否应当案例四:私人获得的他人日记是否应当排除排除甲在日记中记载曾经强奸乙。在甲因强甲在日记中记载曾经强奸乙。在甲因强奸罪受到审理的时候,甲声称从未与乙奸罪受到审理的时候,甲声称从未与乙发生性关系。甲的一个朋友丁偶然发现发生性关系。甲的一个朋友丁偶然发现了甲的日记,并把日记交给了警察。了甲的日记,并把日记交给了警察。问:甲的日记能否用来作为证明甲强奸问:甲的日记能否用来作为证明甲强奸的证据?的证据?案例五:妻子主张近亲属的拒绝作证权案例五:妻子主张

14、近亲属的拒绝作证权乙涉嫌受贿罪,监察委员会经过调查,认乙涉嫌受贿罪,监察委员会经过调查,认为其妻子丙必然知情,于是要求丙到监察为其妻子丙必然知情,于是要求丙到监察委员会提供证言。丙鉴于夫妻感情和利害委员会提供证言。丙鉴于夫妻感情和利害关系,表示不愿意提供不利于乙的证言。关系,表示不愿意提供不利于乙的证言。问:监察人员能否强迫丙提供证明乙犯有问:监察人员能否强迫丙提供证明乙犯有受贿罪的证言?受贿罪的证言?案例六:无罪判决后能否再次起诉案例六:无罪判决后能否再次起诉甲因强奸罪被起诉到甲因强奸罪被起诉到A A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县人民法院。经审理,A A县人民法院作出了县人民法院作出了“证据不足、指控

15、的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2 2年后,年后,A A县人县人民检察院发现了新的能够证明甲有罪的证据民检察院发现了新的能够证明甲有罪的证据,遂再次向,遂再次向A A县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诉。县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诉。问:问:A A县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受理该起诉?县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受理该起诉?第二部分:基本理论第二部分:基本理论第一节第一节 绝对真实与实用真实绝对真实与实用真实审问制:绝对真实审问制:绝对真实对抗制:实用真实、妥协的真实、现对抗制:实用真实、妥协的真实、现实的真实、法律真实或者法庭真实实的真实、法律真实或者法庭真实一、绝对真实一、绝对真实是指对在一个特定

16、的事件中发生的实际情况是指对在一个特定的事件中发生的实际情况的全面反映。的全面反映。以目的为中心以目的为中心二、实用真实二、实用真实所谓实用真实,是指不需要与客观真实完全所谓实用真实,是指不需要与客观真实完全相符,因为法律真实是根据盖然性而不是确相符,因为法律真实是根据盖然性而不是确定性。定性。以道义为中心以道义为中心第二节第二节 关于真实的哲学理论关于真实的哲学理论一、相符理论一、相符理论真实(真实(truthtruth)是信念()是信念(beliefbelief)和事实)和事实(factfact)之间某种形式的相一致。)之间某种形式的相一致。困难:困难:“人们希望具有上帝的视角这一人们希望

17、具有上帝的视角这一欲望欲望”二、商谈理论二、商谈理论所谓法庭真实,是指事实审理者在全面并所谓法庭真实,是指事实审理者在全面并且公正地提出证据之后认定的东西。因而且公正地提出证据之后认定的东西。因而,从公正程序中产生的裁决,就是正确的,从公正程序中产生的裁决,就是正确的裁决。裁决。根据商谈理论,所谓真实的主张,是指被根据商谈理论,所谓真实的主张,是指被宣称为真实的命题将通过理性商谈被各方宣称为真实的命题将通过理性商谈被各方协商同意。协商同意。困难:混淆了真实的定义与达到真实的方困难:混淆了真实的定义与达到真实的方法法第三节第三节 查明真实与刑事诉讼的关系查明真实与刑事诉讼的关系真实在刑事诉讼中所

18、处的地位真实在刑事诉讼中所处的地位(一)刑事诉讼的多元价值(一)刑事诉讼的多元价值(二)大陆法系对真实的强调(二)大陆法系对真实的强调(三)英美法系对真实的妥协态度(三)英美法系对真实的妥协态度一、查明真实的阻碍一、查明真实的阻碍(一)证人特权(一)证人特权我国目前承认三种形式的证人特权:我国目前承认三种形式的证人特权:1 1、不被强迫自证有罪的权利、不被强迫自证有罪的权利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第第5252条规定,不得强条规定,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但是,第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但是,第120120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的提问,应当如

19、实回答。2 2、近亲属的证人特权、近亲属的证人特权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第第193193条规定,经人条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子女除外。3 3、律师当事人特权。、律师当事人特权。刑事诉讼法第刑事诉讼法第4848条规定,条规定,辩护律师对辩护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的有关情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的有关情况和信息,有权予以保密。但是,辩况和信息,有权予以保密。但是,辩护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委托人或者护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知

20、悉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的,应当及时告知司法身安全的犯罪的,应当及时告知司法机关。机关。(二)违法获得的证据的排除(二)违法获得的证据的排除1 1、排除规则(第、排除规则(第5656条)条)(1 1)言词证据。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言词证据。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需要注意:需要

21、注意:20132013年最高法院年最高法院防范冤假错防范冤假错案意见案意见已经被已经被20172017年两院三部年两院三部非法证非法证据排除规定据排除规定替代替代(2 2)实物证据。收集物证、书证)实物证据。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2 2、排除的阶段和后果。(第、排除的阶段和后果。(第5656条)条)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时发现有应当排除

22、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应当排除的证据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定和判决的依据。3 3、对排除证据申请的审理(第、对排除证据申请的审理(第5858条)条)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认为可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应当对证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4 4、举证责任。(第、举证责任。(第5858条、条、5959条)条)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对

23、以非法方法收集权申请人民法院对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依法予以排除。申请排除以的证据依法予以排除。申请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的,应当提供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的,应当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相关线索或者材料。在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的过程在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的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加中,人民检察院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加以证明。以证明。现有证据材料不能证明证据收集的合法性的,现有证据材料不能证明证据收集的合法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请人民法院通知有关侦查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请人民法院通知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说明情况;人民法院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说明情况;人民法院

24、可以通知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说可以通知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说明情况。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也可以明情况。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也可以要求出庭说明情况。经人民法院通知,有关要求出庭说明情况。经人民法院通知,有关人员应当出庭。人员应当出庭。5 5、审理后的处理、审理后的处理对于经过法庭审理,确认或者不能排对于经过法庭审理,确认或者不能排除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除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对有关证据应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对有关证据应当予以排除。当予以排除。(三)禁止双重危险(三)禁止双重危险(四)大小陪审团的(四)大小陪审团的nullificati

25、on(五)其他社会政策,如强奸盾牌条(五)其他社会政策,如强奸盾牌条款、事后补救措施等款、事后补救措施等二、查明真实的方法二、查明真实的方法(一)与不利于己的证人对质的权利(一)与不利于己的证人对质的权利1 1、证人出庭的范围(第、证人出庭的范围(第192192条)条)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庭作证。人民警察就其执行职务时目击的犯罪情人民警察

26、就其执行职务时目击的犯罪情况作为证人出庭作证,适用前款规定。况作为证人出庭作证,适用前款规定。2 2、鉴定人出庭、鉴定人出庭 (第(第192192条)条)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3 3、强制出庭及罚则。(第、强制出庭及罚则。(第193193条)条)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

27、不出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的,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经院绝作证的,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经院长批准,处以十日以下的拘留。被处罚人长批准,处以十日以下的拘留。被处罚人对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对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4 4、证人保护、证人保护 (第(第6464条)条)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

28、、恐怖活动犯罪、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因在诉讼中作证,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当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一)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一)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个人信息;(二)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等出庭作(二)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等出庭作证措施;证措施;(三)禁

29、止特定的人员接触证人、鉴定人、(三)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四)对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四)对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五)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五)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5 5、证人经济补偿、证人经济补偿 (第(第6565条)条)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证人作证的补助列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司法机关业务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保入司法机关业务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障。有工作单位的证人作证,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有工作单位的证人作证

30、,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二)通过强制手段获得有利于辩方的证(二)通过强制手段获得有利于辩方的证据的权利据的权利第第4343条规定可以申请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条规定可以申请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加上可以对证人可以强制和处罚证,加上可以对证人可以强制和处罚(三)证人宣誓、隔别、伪证追究(三)证人宣誓、隔别、伪证追究(四)证据法上的保障(四)证据法上的保障科学证据、真科学证据、真品性验证、最佳证据规则品性验证、最佳证据规则一、如何完善非法获得的证据的排除规则一、如何完善非法获得的证据的排除规则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第第5656条至

31、第条至第6060条条(一)如何定义非法搜查、扣押(一)如何定义非法搜查、扣押(二)实物证据如何排除(二)实物证据如何排除(三)如何确保被排除的证据不被事实审(三)如何确保被排除的证据不被事实审理者看见理者看见(四)是否仅仅限于警察违反宪法(四)是否仅仅限于警察违反宪法第三部分:观点探讨二、证人拒绝作证的特权是否有必要扩二、证人拒绝作证的特权是否有必要扩大大(一)我国现存的证人特权(一)我国现存的证人特权(二)现存规定的不充分性(二)现存规定的不充分性(三)对我国尚未吸收的特权的分析(三)对我国尚未吸收的特权的分析三、是否应当增加禁止双重危险原则三、是否应当增加禁止双重危险原则(一)禁止双重危险概述(一)禁止双重危险概述(二)禁止双重危险的利弊分析(二)禁止双重危险的利弊分析(三)我国的态度(三)我国的态度(四)对我国的建议(四)对我国的建议四、盖然确定性还是绝对确定性四、盖然确定性还是绝对确定性(一)盖然证据(一)盖然证据(二)盖然确定性(二)盖然确定性(三)排除合理怀疑(三)排除合理怀疑(四)对我国的启发(四)对我国的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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