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09 9 自行车是1817年发明的,称为“木房子”的第一辆自行车是由机架及木制的轮子组成,没有手把,骑车人的脚是驱动装置。该车不能转向,非常不舒适。1861年,基于“木房子”的新一代自行车设计成功,该车是现在所说的“早期踏板车”,“木房子”的缺点依然存在。1870年,被称为“Ariel”的自行车设计成功,该车前轮安装在一个垂直的轴上,使得转向成为可能,但依然不安全、不舒适、驱动困难。1879年,脚蹬驱动、链轮及链条传动的自行车设计成功,该类车的速度可以达到很高,但该车没有车闸,因此高速骑车很危险。1888年,车闸设计成功,前轮直径已经变大,但零部件材料不过关,影响力自行车的速度。20世纪,
2、各种新材料用于自行车零件,并且出现了折叠自行车、变速自行车等。21世纪的自行车未来的自行车是什么样子?我们拭目以待吧 进化论,是用来解释生物在世代与世代之间具有变异现象的一套的理论。进化论一词,最早由法国生物学家拉马克提出,当今的进化论绝大部分以达尔文的理论为主轴。恩格斯将“进化论”列为19世纪自然科学的三大发现之一(其他两个分别为细胞学说、能量守恒和转化定律。)社会进化论,是将变异、自然选择和遗产等生物学概念用于社会学研究,进而解释社会变迁的理论。社会进化论认为,人类社会和生物有机体是相似的,人类社会是自然界的延续,进化不仅是自然界的普遍规律,也是人类社会历史变迁的自然规律。“你必须尽力地不
3、停地跑,才能使你保持在原地”。种间关系的牵制作用使得物种要获得显著的进化改变相当困难,这是因为在生态系统中物种的进化是相互制约的,物种都在进化。一个物种若具有较大的进化潜力,就等于在进化赛跑中有超常的速度与耐力。从长远来看,竞争的胜利者不是看当前的适应,而是看能否获得超出其他物种的进化能力。竞争的胜利者是那些获得超出其他物种的进化能力的。技术进化论,就是不断地用新技术替代老技术,用新产品替代旧产品,即实现技术系统功能的各项内容从低级到高级或者从简单到复杂等方面的变化过程。技术系统S曲线进化法则动态性和可控性进化法则加集成度再进行简化法则子系统协调性进化法则向自动化方向进化法则向微观级和场应用的
4、进化法则技术系统提高理想度法则子系统的不均衡进化法则 任何一种产品、工艺或技术都在随着时间向更高级的方向发展和进化,并且进化过程都经历相同的几个阶段,满足一般的周期规律,形成S形曲线。在任一产品的婴儿期,可以充分利用已有技术系统中的部件和资源;或者通过与已有的其他先进系统或部件结合的方式,重点解决阻碍产品进入市场的瓶颈问题。第一部手提电话诞生 1973年 在任一产品的成长期,应尽快调整系统进入并适应新的应用领域,引入系统专用的资源。成熟期的主要特征衰退期出现的原因 牛顿曾经说过:如果说我看得比别人更远些,那是因为我站在巨人的肩膀上。If I have been able to see furt
5、her,it was only because I stood on the shoulders of giants.前人事例停止的原因l在过程中的某一点由于种种原因发生了错误,从而导致失败l在过程中遇到困难没有另辟蹊径,一条道走到黑l受当时某种权威性消极定势作用而放弃l受当时整体环境条件的影响而无力进行下去l人为认为“没有意义”l人为认为“到顶”或“无路可走”过程错误限制型整体环境限制型权威定势限制型研究方向限制型人为自我限制型 有一只小狗在谷场上扒着,直到扒出几粒麦子,他叫来邻居,说:“假如种下这些麦子,我们就有面包吃了。谁来帮我种下它们?”牛说:“我不种。”鸡说:“我不种。”鸭说:“我不
6、种。”猪说:“我不种。”“那我种吧。”小狗自己种下了麦子。眼看麦子长成了,小狗又来问:“谁来帮我收麦子?”牛说:“我不收。”鸡说:“这不是我应该做的事情。”鸭说:“那会有损我的资历。”猪说:“不做虽然饿一点,但也不至于饿死。”“那我自己做吧。”小狗自己动手收了麦子。终于到了烤面包的时候。“谁来帮我烤面包?”小狗又来问。牛说:“那得给我工资。”鸡说:“那我还能享受最低生活补偿吗?”鸭说:“如果让我一个人帮忙,太不公平了。”猪说:“我太忙,没时间。”“那我来吧。”终于做好了面包拿给邻居看,邻居们都要求分享成果,她们说小狗之所以种出麦子,是地里找出了种子,应该归大家所有,再说土地是大家的。小狗不同意:“不,我不能给你们,这是我自己种的。”牛说:“损公肥私。”鸡说:“简直资本家一样。”鸭说:“我要求平等。”大家都忙着上告,想讨个说法。村长到了,对小狗说:你这样做很不公平,你不应该太贪婪。小狗说:“怎么不公平?这是我劳动所得。”村长说:“确切的说,那只是理想的自由竞争制度。在谷场的每个人都应该有他该得的一份。在目前的制度下,劳动者和不劳动者必须共同分享劳动成果。”小狗听了若有所思。从此以后他们都过着和平的生活,但小狗再也不烤面包了。针对这个故事,你如何看待“公平与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