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LOGO职业卫生法规与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职业卫生相关标准、职业卫生相关标准、规范规范法律法律行政法规行政法规部门法规部门法规地方性法地方性法规及规章规及规章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职业病目录职业病目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 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节 职业病防治法一、我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化的发展一、我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化的发展v新中国成立新中国成立时颁布的时颁布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
2、议共同纲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v19501950年年5 5月月3131日日,国家颁布了,国家颁布了工厂卫生暂行条例草案工厂卫生暂行条例草案(试行试行);v19561956年年国务院颁发了国务院颁发了关于防止厂矿企业中矽尘危害的决定关于防止厂矿企业中矽尘危害的决定;v19571957年年还专门公布了还专门公布了1414种法定职业病名单种法定职业病名单;v19631963年年周恩来总理还亲自批示国经周字周恩来总理还亲自批示国经周字(63)100(63)100号文号文;v19791979年年颁布执行颁布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TJ36-79);v1
3、9831983年年卫生部发布了卫生部发布了职业病报告办法职业病报告办法;v19841984年年颁布了颁布了职业病诊断管理办法职业病诊断管理办法;v19871987年年又颁布了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v20012001年年l0l0月月2727日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v20022002年年6 6月月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又通过了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又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v 20022002年年4 4月月,工业企业设
4、计卫生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修订为修订为:v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和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目 录1总总 则则2前期预防前期预防3劳动过程中的预防与管理劳动过程中的预防与管理4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5监督检查监督检查6法律责任法律责任7附附 则则二、职业病防治法二、职业病防治法总总则则12条条国家实行职业卫生监督制度国家实行职业卫生监督制度明确了目的、明确了目的、范围、范围、职业病防治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方针工作的方针劳动者依法劳动者依法享有的享有的职业卫生保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护的权利、用人单位对用人单位对本
5、单位产生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的职业病危害承担害承担的责任的责任如用人单位有依如用人单位有依法公布的职业法公布的职业病目录所列职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项业病的危害项目时,应当及目时,应当及时、如实向卫时、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生行政部门申报,接受监督报,接受监督阐述了产生职业阐述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设立除应当位的设立除应当符合法律、行政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外,其工作条件外,其工作场所还应当符合场所还应当符合的职业卫生要求。的职业卫生要求。2、前期预防、前期预防 6条条小 结1 1明确了明确了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当采取的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治职业病防治管理
6、措施管理措施3 3应当优先采用应当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逐步替代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病危害严重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的技术、工艺、材料。料。2 2必须采用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防护用品3.3.劳动过程中的预防与管理劳动过程中的预防与管理 2020条条对职业病诊断对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与职业病病人保障问题作出保障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了明确的规定职业病的诊断,应职业病的诊断,应当综合分析职业史、当综
7、合分析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现场危害调查与评现场危害调查与评价、临床表现以及价、临床表现以及辅助检查等资料,辅助检查等资料,按照职业病诊断标按照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诊断、鉴定办准和诊断、鉴定办法进行诊断法进行诊断研究目的职业病诊断应当由省职业病诊断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卫生机构承担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病诊断。4.4.职职业业病病诊诊断断与与职职业业病病病病人人保
8、保障障1616条条国家实行职国家实行职业卫生监督业卫生监督制制县级以上人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照职业部门依照职业病防治法律、病防治法律、法规、国家职法规、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卫生要求依据职责划分,依据职责划分,对职业病防治对职业病防治工作及职业病工作及职业病危害检测、危害检测、评价活动进行评价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5.监督检查监督检查 7条条违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的的行为应追究的法律责任行为应追究的法律责任对从事职业卫生技术对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个人、卫生行政部门个人、卫生行政部门及其职业卫生监督执及其职业卫生
9、监督执法人员职业病诊断鉴法人员职业病诊断鉴定人员等给予降级、定人员等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责令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定的权限责令停建、关闭建、关闭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给予建设单位或给予建设单位或用人单位的警告、用人单位的警告、责令限期改正、责令限期改正、或逾期不改正或逾期不改正的不同数量的的不同数量的罚款罚款6.法法律律责责任任15条条LOGO第二节第二节 职业病防治法相关
10、职业病防治法相关配套法规配套法规1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25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2国务国务院及院及卫生卫生部相部相继颁继颁布了布了一系一系列的列的职业职业病防病防治法治法的相的相关配关配套法套法规规1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及及157项国家职业卫
11、生标准项国家职业卫生标准234678 卫生部在卫生部在20022002年年3 3月以第月以第2l2l号令发布了该管号令发布了该管理办法,并于理办法,并于20022002年年5 5月月1 1号起施行。号起施行。本管理办法规定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项本管理办法规定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目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及本及本办法规定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办法规定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主要内容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主要内容有: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
12、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一)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程度的分类及管理一)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程度的分类及管理一般职业病危一般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害建设项目根据建设项目职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的程度业病危害的程度严重职业病危严重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害建设项目可能产生可能产生石棉石棉纤维的纤维的可能产生含游离二氧化硅可能产生含游离二氧化硅10以上以上粉尘粉尘的的可能产生在
13、可能产生在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组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组(GB504485)中危害程度为中危害程度为“高度和极度危害高度和极度危害”的化学物质的的化学物质的卫生部规定的其他应列入卫生部规定的其他应列入严重严重职业危害范围的职业危害范围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可能产生可能产生放射性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一般项目的职业病一般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控制效果评价果评价应当由依法取得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应当由依法取得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构承担。卫生部审核、审查和
14、验收的建设项目,其职业危害卫生部审核、审查和验收的建设项目,其职业危害预评价和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由取得预评价和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由取得甲级资质甲级资质的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 建设单位违反建设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及本办法规及本办法规定,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定,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l0l0万元以万元以上上5050万元以下的罚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
15、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建、关闭;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建、关闭;(二二)处罚处罚43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不不符合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施工的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施工的;2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防护设施未按照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未按照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投入生产和使用的;未按照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未按照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预评价或者未提交职业病或者未提交职业病危害预危害预评价报告评价报告,或者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未经卫,或者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未经卫生行政
16、部门审核同意,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擅自开工的;擅自开工的;1未按照规定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未按照规定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职业病危害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控制效果评价、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未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擅自投入使用的。使用的。对不符合法定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发给条件的,发给建设项目有关建设项目有关证明文件或者证明文件或者予以批准,予以批准,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违反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违反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及本办法规定,如有及本办法规定,如有下列行为之一,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下列行为之一,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构成犯罪的,依法
17、追究刑事责任或给予行政处理刑事责任或给予行政处理:对已经取得有对已经取得有关证明文件的关证明文件的建设项目,不建设项目,不履行监督检查履行监督检查职责。职责。处罚处罚 管理办法共有二十五条,其中对用人单位的管理办法共有二十五条,其中对用人单位的职工的职业职工的职业健康检查健康检查的时间、内容、检查结果的的时间、内容、检查结果的处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同时对职业处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同时对职业健康监护档健康监护档案案的管理作出了要求。违反的管理作出了要求。违反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及及本办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医疗卫生机构将受到有本办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医疗卫生机构将受到有关的处罚。关的处罚。三、职业
18、健康监护管理办法三、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是为了及时发现劳动者的是为了及时发现劳动者的职业禁忌和职业性职业禁忌和职业性健康损害健康损害,根据劳动者的职业接触史,对劳动者,根据劳动者的职业接触史,对劳动者进行有针对性的进行有针对性的定期或不定期定期或不定期的健康体检称为职的健康体检称为职业健康检查业健康检查(一一)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包括:职业健康检查包括:本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2 职业健康检查应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从事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3v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发生职业病危害事
19、故时的应急健康检查。1用人单位不得安排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所禁忌的作业;不得安排未成不得安排未成年人从事接触年人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作业;不得安排孕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有危害的作业。业。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应当客观、真实,体检机构对健康检查结果承担责任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应当客观、真实,体检机构对健康检查结果承担责
20、任发现职业禁忌或发现职业禁忌或者有与所从事职者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害的劳动者,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岗位,并妥善安置。置。定期职业健定期职业健康检查时康检查时对需要复查和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医学观察的劳动者,应当按动者,应当按照体检机构要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其复查和医学观察。观察。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是劳动者健康变化与职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是劳动者健康变化与职业病危害因素关系的业病危害因素关系的客观记录客观记录,是职业病诊断鉴,是职业病诊断鉴定的重要依据之一,也是法院审理健康权益案件定的重要依据之一,也
21、是法院审理健康权益案件的物证。因此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内容应当满足的物证。因此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内容应当满足连续、动态观察连续、动态观察劳动者健康状况、诊断职业病以劳动者健康状况、诊断职业病以及职业卫生执法的需要,内容应当完整简要。及职业卫生执法的需要,内容应当完整简要。(二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办法把职业史、既往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相办法把职业史、既往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健康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等有关资料规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等有关资料规定为定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内容职
22、业健康监护档案内容。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有权查阅、复印其本有权查阅、复印其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在离开用人单案,在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位时,有权索取本人健康监护档案复人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件上签章。应当建立职业健康应当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监护档案,并按规定妥善保存好规定妥善保存好这些职业健康监这些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护档案。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劳动者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三(三)处罚处罚安排安排孕期哺乳孕期哺乳期女职工期女职工从事对
23、本人和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胎儿、婴儿有危害作业的危害作业的安排安排未成年未成年工工从事从事接触职业病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危害的作业的的安排安排未经职未经职业健康检查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业病危害的作业的作业的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卫生行政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并根据情节严重或者造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并根据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健康损害后果处以不同数量的罚款:成健康损害后果处以不同数量的罚款:安排安排有职业有职业禁忌证的劳禁忌证的劳动者动者从事所从事所禁忌的作业禁忌的作业的的医疗卫生机构未医疗卫生机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经批准擅自
24、从事职业健康检查的,职业健康检查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立即停止违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法所得;并根据违法所并根据违法所得的数量处以得的数量处以不同数量的罚不同数量的罚款;款;情节严重的,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者开除的处分。卫生部在卫生部在20022002年年3 3月以第月以第2424号令发布了号令发布了,并于,并于20022002年月年月1 1号号起施行。起施行。本办法共有七章,四十一条,其主要内容包本办法共有七章,四十一条,其主
25、要内容包括总则、诊断机构、诊断、鉴定、监督管理、罚括总则、诊断机构、诊断、鉴定、监督管理、罚则和附则。则和附则。四、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四、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 职业病诊断应当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职业病诊断应当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从事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具生机构承担从事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备以下条件:具有健全的职业病诊具有健全的职业病诊断质量管理制度断质量管理制度1234具有与开展职业病诊断相具有与开展职业病诊断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适应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具有与开展职业病诊断具有与开展职业病诊断相适应的仪器、设备相适应的
26、仪器、设备持有持有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许可证(一)职业病诊断机构(一)职业病诊断机构 职业病诊断机构中从事职业病诊断的医师必职业病诊断机构中从事职业病诊断的医师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并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并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发的资格证书资格证书,才有资格进行职业病诊断。,才有资格进行职业病诊断。(二)职业病诊断(二)职业病诊断职业病诊断应根据申职业病诊断应根据申请者提供的资料,依请者提供的资料,依据职业病诊断标准,据职业病诊断标准,结合职业病危害接触结合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临床表现和医学检
27、查临床表现和医学检查结果等资料,进行综结果等资料,进行综合分析诊断。合分析诊断。不能确诊的疑似职业病不能确诊的疑似职业病病人,可以经必要的医病人,可以经必要的医学检查或者住院观察后,学检查或者住院观察后,再做出诊断。没有证据再做出诊断。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病人临床表现之间的必病人临床表现之间的必然联系的,在排除其他然联系的,在排除其他致病因素后,应当诊断致病因素后,应当诊断为职业病。为职业病。职业病诊断机构在进职业病诊断机构在进行职业病诊断时,应行职业病诊断时,应当组织三名以上取得当组织三名以上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进行集体诊断。业医师进行集
28、体诊断。对职业病诊断有意见对职业病诊断有意见分歧的,应当按多数分歧的,应当按多数人的意见诊断;对不人的意见诊断;对不同意见应当如实记录。同意见应当如实记录。职职业业病病诊诊断断(三三)职业病鉴定职业病鉴定 v 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异议的,在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30日内日内,可以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可以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申请鉴定。v 该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病诊断该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鉴定委员会负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责职业
29、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v 当事人对该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当事人对该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之日起服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之日起1515日内日内,可以,可以向原鉴定机构所在地向原鉴定机构所在地省级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v 省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省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最终鉴定。最终鉴定。职业病鉴定职业病鉴定v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设立职业病诊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设立职业病诊断鉴定断鉴定专家库专家库。专家组专家任期四年,。专家组专家任期四年,可以连聘连任。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可可以连聘连任。相
30、应的卫生行政部门可以组织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或委托办以组织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或委托办事机构承担职业诊断鉴定的组织和日常事机构承担职业诊断鉴定的组织和日常性工作。性工作。职业病鉴定职业病鉴定v 当事人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时,应当当事人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时,应当提供必要的提供必要的材料材料。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专家可能与鉴定会专家可能与鉴定有关有关时,必须时,必须回避回避。职业病鉴定职业病鉴定v 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应当在受理鉴定之日起60日内组织鉴定。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应当认真审阅有关资料,依照有关规定和职业病诊断标准,运用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独立进行鉴定。(四)监督管理
31、和处罚(四)监督管理和处罚v .职业病诊断机构的监督管理 在职业病诊断机构批准证书有效期届满前六个月内,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当向原批准机关申请续展,原批准机关复核后,对合格的,换发证书。2 2处罚处罚 v 用人单位违反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及本办法规定,及本办法规定,未安排职业病病人、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治的:未安排职业病病人、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治的:v 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改正的,处5 5万元万元以上以上2020万元万元以下的罚款。以下的罚款。v 隐瞒隐瞒本单位职业卫生真实情况的,也要责令限期本单位职业卫生
32、真实情况的,也要责令限期改正,并处改正,并处5 5万元以上万元以上1010万元以下的罚款。万元以下的罚款。五、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五、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v卫生部在2002年3月以第25号令发布了该处理办法,并于2002年5月1号起施行。本办法共有三章二十三条,其主要分成总则、事故报告、事故处理三部分。(一)事故的分类(一)事故的分类v 按一次职业病危害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严重程度,按一次职业病危害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严重程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分为三类:职业病危害事故分为三类:v 一般事故一般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发生急性职业病l0l0人以下人以下的;的;v 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
33、:发生急性职业病1010人以上人以上5050人以下人以下或者或者死亡死亡5 5人以下人以下的,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的,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5 5人以人以下的;下的;v 特大事故特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发生急性职业病5050人以上或者人以上或者死亡死亡5 5人以上人以上,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5 5人以上的人以上的v 放射事故的分类及调查处理按照卫生部制定的放射事故的分类及调查处理按照卫生部制定的放射事故管理规定放射事故管理规定执行。执行。(二二)事故调查处理的内容事故调查处理的内容v 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的主要内容有: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的主要内容有:v 依法采取临时控制和应
34、急救援措施,及时组依法采取临时控制和应急救援措施,及时组织织抢救抢救急性职业病病人;急性职业病病人;v 按照规定进行事故按照规定进行事故报告报告;v 组织事故组织事故调查调查,v 依法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依法对事故责任人进行查处查处;v 结案结案存档。存档。(三三)事故报告事故报告v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后,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后,应当实施应当实施紧急紧急报告:报告:v 特大和重大事故特大和重大事故,应当立即向同级人民政府、省,应当立即向同级人民政府、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部报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部报告;v 一般事故,应当于一般事故,应当于6 6小时小时内向
35、同级人民政府和上内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四(四)事故处理事故处理v 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情况立即采取况立即采取紧急紧急措施措施;v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后,根卫生行政部门接到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后,根据情况采取据情况采取相应相应措施措施;v 事故发生后,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组织用人事故发生后,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组织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公安、安全生产部门、工会等单位主管部门、公安、安全生产部门、工会等有关部门组成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组,进行有关部门组成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组,进行事事故调查故调
36、查。(五五)处罚处罚v 违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及本办法规定,及本办法规定,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不采取职业病危害预防措施而导不采取职业病危害预防措施而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令限期治理限期治理,并根据不同的情况给予相应,并根据不同的情况给予相应的的罚款罚款;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刑事责任任。v卫生行政部门不按照规定报告职业病危害卫生行政部门不按照规定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给予事故的,给予行政处分行政处分。六、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六
37、、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v 卫生部在卫生部在20022002年年7 7月以第月以第3131号令发布了号令发布了职业卫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机构管理办法办法,并于,并于20022002年年9 9月月l l号起施行。本办法共有五章,四十条,其中包号起施行。本办法共有五章,四十条,其中包括总则、资质审定、资质管理、罚则、附则。括总则、资质审定、资质管理、罚则、附则。七、其他配套法规七、其他配套法规LOGO第三节第三节 职业卫生职业卫生 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分类分类v按其性质可分为按其性质可分为:预防性职业卫生监督预防性职业卫生监督;经常性职业卫生监督。经常性职业卫生监督。v按职业卫生监
38、督管理的内容可分为按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的内容可分为:建设项目的前期预防建设项目的前期预防;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理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理;职业病的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等。职业病的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等。一、预防性职业卫生监督一、预防性职业卫生监督v把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性有害因素,控制在把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性有害因素,控制在项目设计和生产实验阶段,从而防止职业性有害项目设计和生产实验阶段,从而防止职业性有害因素在用人单位正式投产后,造成生产作业场所因素在用人单位正式投产后,造成生产作业场所的污染和劳动者的身心健康损害。的污染和劳动者的身心健康损害。评价与
39、审查评价与审查v(3)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v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时,必须深入现场了解职业危害因素控制的情况。二、经常性职业卫生监督二、经常性职业卫生监督v 在我国,对存在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根据其危害程度实行分级监督管理,其分级如下:v I级浓度(强度)接近国家卫生标准的企业(如粉尘、毒物超标2倍,噪声95dB (A),高温33等)根据工作需要及企业的变动情况,对该类企业的职业卫生状况可实行抽查监督。v 级级浓度浓度(强度强度)比较高比较高(如粉尘、毒物超
40、标如粉尘、毒物超标55倍,噪声倍,噪声105dB(A)105dB(A),高温,高温38C55倍,噪声倍,噪声105dB(A)105dB(A),高温,高温38C38C等等)。这些企业是经常性。这些企业是经常性职业卫生监督的职业卫生监督的重点对象。重点对象。监督内容监督内容 1 1职业卫生组织管理的监督职业卫生组织管理的监督 2 2对防护措施的监督对防护措施的监督 3 3有害作业职工健康监护有害作业职工健康监护三、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的监督与管理三、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的监督与管理 包括包括: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的审查批准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的审查批准;职业病诊断鉴定人员的考核审查职业病诊断鉴定人员的考核审查;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程序的监管等。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程序的监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