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第四版)》课件 - 副本 (13).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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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第十三章金融法律制度第一节 金融法概述一、金融的概念一、金融的概念金融是货币资金融通的简称,是商品货币经济条件下各种金融机构以货币为对象、以信用为形式所进行的货币收支、资金融通活动的总称,具体包括货币的发行、流通和回笼、存款的吸收和提取、贷款的发放与收回、国内外汇兑的往来、保险、信托投资、国内国际货币结算、金银、外汇的买卖、有价证券的发行认购与转让买卖等。第一节 金融法概述二、金融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二、金融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金融法,顾名思义是调整金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详言之,金融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用以确定金融机构的性质、地位和职责权限并调整在金融活动中形成的金融监管、调控和金融业务关

2、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概括而言,金融关系可以分为以下三类:1、金融调控关系2、金融监管关系3、金融业务关系第一节 金融法概述三、金融法的渊源和体系三、金融法的渊源和体系(一)金融法的渊源金融法的渊源是指金融法律规范的具体表现形式。我国金融法的渊源包括国内法渊源与国际法渊源两个方面。第一节 金融法概述三、金融法的渊源和体系三、金融法的渊源和体系(二)金融法的体系金融法的体系是指一国调整不同领域内的金融关系的法律规范所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我国金融法体系主要由以下几部分组成:1、银行法2、货币法3、证券法4、保险法5、票据法6、金融信托法第一节 金融法概述四、金融法的基本原则四、金融法的基本原则

3、(一)金融法的基本原则的概念金融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在一定金融体系中作为金融法律规则的指导思想、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稳定性的重要准则,它贯穿于整个金融法律关系,对各项金融法律制度和全部金融法律规范起着统率作用。第一节 金融法概述四、金融法的基本原则四、金融法的基本原则(二)我国金融法的基本原则1、以稳定币值为前提促进经济发展的原则2、确保金融效率和金融安全的原则3、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原则4、立足本国国情、靠拢国际标准原则第二节 银行法一、中央银行法一、中央银行法(一)中央银行法概述1、中央银行的概念中央银行是在一国金融体制中居于核心地位、依法制定和执行国家货币金融政策、实施金融调控和监管的特殊金融

4、机关,其一般具有发行的银行、银行的银行、政府的银行、金融调控与监管的银行等重要职能。第二节 银行法一、中央银行法一、中央银行法(一)中央银行法概述2、中央银行法的概念中央银行法是确认中央银行的地位与职责,调整中央银行组织、管理及其与各方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中央银行法在内容上主要包括中央银行的法律地位、中央银行的职能作用、中央银行对货币金融政策的决策与执行、中央银行的组织机构、内部组织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置、中央银行的监督管理、中央银行的盈利分配等规定。第二节 银行法一、中央银行法一、中央银行法(二)中国人民银行的法律地位和组织机构1、中国人民银行的法律地位2、中国人民银行的组织机构第二节 银行法

5、一、中央银行法一、中央银行法(三)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责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履行下列13项职责:(1)发布 与履行其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2)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3)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4)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5)实施外 汇管理,监督管理银行间外汇市场;(6)监督管理黄金市场;(7)持有、管理、经营 国家外汇储备、黄金储备;(8)经理国库;(9)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10)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的资金监测;(11)负责金融业的统 计、调查、分析和预测;(12)作为国家的中央银行,从事有关的国际金融活动;(13)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第二节 银行法一、中央银行法一、中央银行法(四)中国人民银行的业务1、法定业务2、禁止性业务第二节 银行法二、商业银行法二、商业银行法(一)商业银行的概念和职能商业银行是以获得利润为目的,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以经营工商业存、放款为主要业务的金融机构。商业银行具有以下职能:1、信用中介2、支付中介3、信用创造4、金融服务第二节 银行法二、商业银行法二、商业银行法(二)商业银行的法律地位商业银行是依照商业银行法和公司法的规定而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以其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在总行授权范围内依法开展

7、业务,其民事责任由总行承担。第二节 银行法二、商业银行法二、商业银行法(三)商业银行的设立、变更与组织1、商业银行的设立2、商业银行的变更3、商业银行的组织第二节 银行法二、商业银行法二、商业银行法(四)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商业银行的经营范围由其章程规定,报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但是,商业银行经营结汇、售汇业务则需要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第二节 银行法二、商业银行法二、商业银行法(五)商业银行业务的基本规则1、对存款人的保护2、贷款业务的基本规则3、其他基本规则第二节 银行法二、商业银行法二、商业银行法(六)商业银行的接管与终止1、商业银行的接管2、商业银行的终止第二节 银行法二、商业银行

8、法二、商业银行法(七)商业银行的监督管理1、商业银行的内部监督管理2、商业银行的外部监督管理第三节 证券法一、证券法概述一、证券法概述(一)证券的概念证券是表示一定权利的书面凭证,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证券通常指有价证券,包括资本证券、商品证券和货币证券。证券法上所讲证券专指资本证券,即狭义上的证券。所谓资本证券是指具有一定票面金额,设定或证明持券人享有一定的所有权和债权的书面凭证。证券持有人可以按照证券所记载内容行使相应的权利。第三节 证券法一、证券法概述一、证券法概述(二)证券法的概念证券法,是指调整因证券发行、交易和管理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证券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具体包括

9、证券发行关系、证券交易关系、证券服务关系和证券监管关系。第三节 证券法二、证券发行法律制度二、证券发行法律制度(一)证券发行制度概述1、证券发行的概念2、证券发行的分类3、证券发行审核制度4、证券承销制度5、证券保荐制度第三节 证券法二、证券发行法律制度二、证券发行法律制度(二)证券公开发行的条件1、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2、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3、公开发行存托凭证的条件第三节 证券法二、证券发行法律制度二、证券发行法律制度(三)证券公开发行的一般程序由于证券的种类和发行方式的不同,各类证券的发行程序也不尽一致,大体说来,证券发行有以下步骤:(1)证券发行人作出发行决议;(2)证券发行人提出发行

10、申请,属于保荐范围依法应予保荐的应由保荐人保荐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申报注册;(3)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应当自受理证券发行申请文件之日起3个月内,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作出予以注册的决定;(4)公开发行信息;(5)签订承销协议进行证券销售;(6)备案。代销、包销期限届满,发行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证券发行情况备案。第三节 证券法三、证券交易与上市法律制度三、证券交易与上市法律制度(一)证券交易的一般规定(二)证券上市制度第三节 证券法四、信息披露制度四、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是指证券发行人以及其他证券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主体,依照证券法律、法规所

11、规定的时间与方式,将与证券发行和交易有关的重要信息予以披露的证券法律制度。信息披露的目的是增进证券市场的效率,维护证券交易的安全与公平,维持证券市场的稳定与秩序。信息披露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1)真实原则;(2)充分原则;(3)准确原则;(4)及时原则;(5)简易原则。第三节 证券法五、禁止的证券交易行为五、禁止的证券交易行为1、内幕交易行为2、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行为3、操纵市场行为4、虚假陈述行为5、欺诈客户行为6、禁止的其他证券交易行为第四节 保险法一、保险与保险法概述一、保险与保险法概述(一)保险概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依据合同约定向投保人 或者合同指定的

12、其他人支付保险金的商业行为。(二)保险法概述保险法是指以商业保险关系为调整对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第四节 保险法二、保险合同二、保险合同(一)保险合同概述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二)保险合同的订立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应当遵循公平互利、协商一致、自愿订立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第四节 保险法二、保险合同二、保险合同(三)保险合同的内容1、合同主体的名称和住所6、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2、保险标的7、保险金赔偿或给付办法3、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8、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4、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9、订立合同的年、月、日5、保险金额10、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与保险有

13、关的其他事项第四节 保险法三、保险公司三、保险公司(一)保险公司的设立(二)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第四节 保险法四、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四、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佣金,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机构或者个人,包括专业代理人、兼业代理人和个人代理人。保险经纪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机构。保险经纪人因过错给投保人、被保险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四节 保险法五、保险业的监督管理五、保险业的监督管理(一)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对保险业的监督管理(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对保险公司的整顿和接管第

14、五节 票据法一、票据法概述一、票据法概述(一)票据的概念与性质1、票据的概念2、票据的性质第五节 票据法一、票据法概述一、票据法概述(二)票据法的概念和特征1、票据法的概念2、票据法的特征第五节 票据法二、票据关系与非票据关系二、票据关系与非票据关系(一)票据关系(二)非票据关系第五节 票据法三、票据行为三、票据行为(一)票据行为的概念和特征(二)票据行为的要件(三)票据行为的代理第五节 票据法四、票据权利四、票据权利(一)票据权利的概念和特征(二)票据权利的取得(三)票据权利的行使(四)票据权利的消灭第五节 票据法五、票据抗辩五、票据抗辩(一)票据抗辩的概念票据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对票据债权人拒绝履行义务的行为。(二)票据抗辩的种类1、物的抗辩2、人的抗辩第五节 票据法六、汇票、本票、支票六、汇票、本票、支票(一)汇票1、汇票的概念2、汇票的出票3、背书4、承兑5、保证6、付款7、追索权第五节 票据法六、汇票、本票、支票六、汇票、本票、支票(二)本票1、本票的概念2、本票的特点第五节 票据法六、汇票、本票、支票六、汇票、本票、支票(三)支票1、支票的概念2、支票的种类3、支票的出票4、支票的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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