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十一章健康权第一节 健康权概述一、健康权的概念一、健康权的概念健康权是自然人以其身体的生理机能的完整性和保持持续、稳定、良好的心理状态为内容的权利。健康权与生命权、身体权一样,其也是个人享有其他民 事权利的基础,如果健康权得不到保障,则其他民事权利的享有和保障也会受到影响,可以说,健康权在整个民事权利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第一节 健康权概述二、健康权的特点二、健康权的特点1、主体限于自然人。2、健康权的客体是健康利益,其包括生理健康和心理健康。3、健康权具有平等性和固有性。4、具有绝对性。5、健康权是一种物质性的人格权。第二节 健康权的内容1、健康享有权。2、健康维护权。3、健康权是依法自主
2、决定权。第三节 健康权与生命权、身体权一、健康权与生命权一、健康权与生命权二、健康权与身体权二、健康权与身体权第四节 侵害健康权的民事责任一、任何组织或者个人负有不得侵害他人健康权的义务一、任何组织或者个人负有不得侵害他人健康权的义务二、侵害他人健康权的行为二、侵害他人健康权的行为侵害健康权的行为既包括直接针对受害人的身体实施的侵害行为,也包括间接地 针对身体健康实施的侵害行为。从实践来看,侵害健康权的典型形态有:1、从事殴打等人身伤害行为2、其他非直接或非暴力的行为侵害他人的健康权3、劳动者因工作环境恶劣而患职业病第四节 侵害健康权的民事责任三、侵害他人健康权的民事责任三、侵害他人健康权的民
3、事责任侵害健康权的责任方式主要包括如下两个方面:1、财产损害赔偿2、精神损害赔偿第十二章人身自由权第一节 人身自由权概述一、人身自由权概述一、人身自由权概述人身自由权是指自然人的人身免受非法限制、强制、拘禁、拘束、干涉或妨碍等限制,可以在法定范围内依据自己的意志自由从事各种活动的权利。在我国 民法典中,人身自由权有双重含义:一是一般人格权的内容。二是作为独立的具体人格权。第一节 人身自由权概述二、人身自由权的特点二、人身自由权的特点人身自由应为一种法定的人格权,此种人格权具有如下几个方面的特点:1、主体的特定性。2、内容的确定性。3、人身专属性。4、依法自主决定。5、权利限制的法定性。第一节
4、人身自由权概述三、人身自由权的性质三、人身自由权的性质(一)人身自由权不能被一般人格权所替代(二)人身自由权可以成为一项具体人格权第二节 人身自由权与相关权利一、人身自由权和身体权一、人身自由权和身体权二、人身自由权与健康权二、人身自由权与健康权三、人身自由权与隐私权三、人身自由权与隐私权第三节 侵害人身自由权的民事责任一、侵害人身自由权责任概述一、侵害人身自由权责任概述侵害人身自由权的损害后果通常表现为人身自由在一定范围内受到了限制。侵害 人身自由权的行为,主要包括如下类型:1、非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自然人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2、非法限制他人的行为自由3、错误逮捕、错误实施刑事拘留等4、非法采取强制治疗手段,侵害他人人身自由5、非法搜查他人身体6、其他侵害他人行为自由的行为第三节 侵害人身自由权的民事责任二、侵害人身自由权的责任二、侵害人身自由权的责任在侵害人身自由权的情况下,如果行为处于持续状态,受害人有权基于人格权请求权,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等,以预防和制止侵害行为的发生。而如果行为人的侵害行为造成了权利人的财产和精神损害,则权利人有权依据 民法典第995条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财产损害赔偿责任和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需要指出的是,行为人虽然实施了限制他人行动自由等行为,但如果有合法的抗辩事由,则应当被免除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