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第三版)》课件第5章 人身保险合.ppt

上传人(卖家):momomo 文档编号:4551687 上传时间:2022-12-18 格式:PPT 页数:20 大小:15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人身保险(第三版)》课件第5章 人身保险合.ppt_第1页
第1页 / 共20页
《人身保险(第三版)》课件第5章 人身保险合.ppt_第2页
第2页 / 共20页
《人身保险(第三版)》课件第5章 人身保险合.ppt_第3页
第3页 / 共20页
《人身保险(第三版)》课件第5章 人身保险合.ppt_第4页
第4页 / 共20页
《人身保险(第三版)》课件第5章 人身保险合.ppt_第5页
第5页 / 共2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第第5章章 人身保险合同的基本原人身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和常用条款则和常用条款n【本章学习目标】n通过本章的学习,你应该能够:n1掌握人身保险合同的原则特性n2掌握人身保险合同的常用条款第1节 人身保险合同的基本原则 n一、最大诚信原则一、最大诚信原则n最大诚信原则的基本含义是:保险双方最大诚信原则的基本含义是:保险双方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时,必须保持最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时,必须保持最大限度的诚意,双方都应恪守信用,互大限度的诚意,双方都应恪守信用,互不欺骗和隐瞒。不欺骗和隐瞒。n最大诚信原则的基本内容包括如实告知、最大诚信原则的基本内容包括如实告知、保证、如实说明、弃权与禁止反言保证、如实说

2、明、弃权与禁止反言 n1、投保方的如实告知义务n2、保证n3、保险人的如实说明义务n4、弃权与禁止反言n(二)违反最大诚信原则的表现和法律后果n1、如实告知义务的违反及其法律后果n我国保险法第17条规定:“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

3、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n2、保证的违反及其法律后果n在保险活动中,无论是明示保证还是默示保证,保证的事项均为重要事实,因而被保险人一旦违反保证的事项,保险合同即告失效,或者保险人拒绝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而且除寿险外,保险人一般不退还保险费 n3、违反如实说明义务的后果n保险人违反条款的如实说明义务的,根据我国保险法第18条的规定,未明确说明的免责条款不产生效力。n二、保险利益原则二、保险利益原则n(一)保险利益原则的含义n(二)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n我国法律承认的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人员有以下几类:n1、本人n2、配偶、父母、子女n3、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

4、、近亲属。n4、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人身保险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n(三)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的变动与适用时限n由于人身保险期限长并具有储蓄性,因而强调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必须具有保险利益,而索赔时不追究有无保险利益 n三、损失赔偿原则三、损失赔偿原则n需要注意的是损失赔偿原则作为仅适用于补偿性合同的基本原则,由于人身保险合同绝大多数都属于定额给付性合同,因而一般该原则是不适用的。但医疗保险是人身保险合同中的特例,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规定为补偿性的合同。n(一)损失赔偿原则的含义n(二)损失赔偿原则的派生原则n1、代位求偿原则n2、重复保险的比例分摊原则n四、四、近因

5、原则近因原则n(一)近因原则的含义n若引起事故发生,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的近因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则保险人承担损失赔偿责任;若近因属于除外责任,则保险人不负责赔偿。即只有当承保危险是损失发生的近因时,保险人才负赔偿责任 n(二)近因原则的运用 n1、单一原因造成的损失n2、多种原因造成的损失n(1)多种原因同时发生n(2)多种原因连续发生n(3)多种原因间断发生第2节 人身保险合同常用条款n一、不可争条款n不可争条款也称为不可抗辩条款,其基本内容通常是:自人身保险合同订立时起,超过一定时限(通常为一年或二年)之后,保险人将不得以投保人在投保时违反最大诚信原则,没有如实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等理由主张合同自

6、始无效。不可争条款也用于保单失效后的复效 n二、年龄误告条款n年龄误告条款是处理被保险人年龄申报错误而订立了人身保险合同的依据。(我国保险法第54条)n三、宽限期条款n四、中止、复效条款n五、自杀条款n自杀条款一般规定:在保险合同生效后的一定时期内(一般为1年或2年),被保险人因自杀死亡属于除外责任,保险人不给付保险金,仅退还保单现金价值 n六、不丧失现金价值条款n,投保人不继续交费时,有权根据保单中规定的不丧失权益选择权条款规定,选择有利于自己的方式来处理保单的现金价值。条款中规定的常见选择权包括:n1、办理退保,领取退保金n2、申请办理减额缴清保险n3、申请办理展期定期保险n七、保单贷款条款n保单贷款条款的基本内容是:人寿保险合同生效满一定时期(一般是1年或2年)后,投保人可以以保单为质押向保险人申请贷款,贷款金额以该保单的现金价值为限。n八、保单质押转让条款n人寿保险单的投保人可以将保单的某些权益转让给银行或其他债权人为贷款或借款提供担保,称之为保单质押转让 n九、自动垫缴保费条款n自动垫缴保费条款的基本内容是:保险合同生效满一定时期(通常是2年后),如果投保人过了宽限期仍没有缴纳保险费,保险人则自动以保单的现金价值垫缴保费 n十、保证加保选择权条款n十一、保费豁免条款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大学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1,本文(《人身保险(第三版)》课件第5章 人身保险合.ppt)为本站会员(momomo)主动上传,163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2,用户下载本文档,所消耗的文币(积分)将全额增加到上传者的账号。
3,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163文库(发送邮件至3464097650@qq.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侵权处理QQ:3464097650--上传资料QQ:3464097650

【声明】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空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如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版权,请立刻联系我们并提供证据,我们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


163文库-Www.163Wenku.Com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