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节第一节 社会保障基金概述社会保障基金概述v一、社会保障基金的概念与构成一、社会保障基金的概念与构成v(一一)社会保障基金的概念社会保障基金的概念v作为社会保障制度运行的物质基础和核心内容,社会保障基金是指依法通过各种方式建立起来的用于实施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的基金项目总称。一般而言,社会保障基金的总额反映着社会保障制度的总量水平。v(二二)社会保障基金的构成社会保障基金的构成v社会保障基金按照用途可以分为社会保险基金、社会救济基金、社会福利基金、社会优抚基金及其他社会保障基金等。而社会保险基金又分为养老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等。社会保障基金的构成如图
2、5-1所示。社会保障基金 社会福利基金 社会保险基金 社会优抚基金 其他保障基金 社会救济基金 生育保险基金 工伤保险基金 医疗保险基金 失业保险基金 养老保险基金 图5-1 社会保障基金的构成v二、社会保险基金的特点和作用二、社会保险基金的特点和作用v1.社会保险基金的特点社会保险基金的特点(1)强制性。社会保险基金是依法强制筹集的,并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管理和使用。任何企业和个人都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都不能强调自己的特殊性,躲避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责任。(2)储备性。基金要抵御风险,就必须未雨绸缪,根据科学的方法,计算风险发生的概率,事前在资金上做好准备。社会保险基金一般分为积累型和现收现付型。
3、积累型基金是为了应付那些发生概率很高的风险,如老年风险,而设立的。为了保证劳动者的老年生活,就必须事前有所积累。现收现付型基金主要是为了应付那些发生概率比较稳定的风险,如工伤风险。这种风险的发生概率是可以预测的,并且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人们防范意识的提高,这类风险的发生概率是可以逐步降低的。所以,这类保险基金应当采取“以支定收、略有节余”的政策。(3)互济性。对某些社会保险项目而言,每个人发生风险的概率大不相同,但在基金筹集时并不考虑这种差异,而是按统一标准筹集。这样就会出现每个人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不一定等于其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贡献的情况。有些人的收益大于贡献,有些人的贡献大于收益,但在总体上,
4、两者是平衡的,这就是保险的互济性。v2.社会保险基金的作用社会保险基金的作用(1)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保证社会的安定。(2)发挥保险互济的作用,增强社会的凝聚力。(3)发挥基金的经济功能,促进经济的发展。v三、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任务和内容三、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任务和内容v1.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任务和基本要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任务和基本要求(1)基金财务管理的任务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筹集、使用基金;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努力做好基金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并如实反映基金收支状况;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加强监督和检查,确保基金的安全。(2)为保证基金的按时、
5、足额收缴和支付,税务机关和经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有权按规定要求缴费单位如实提供用工情况、工资表、财务报表等与社会保险有关的原始资料和数据。(3)基金纳入单独的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以下简称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挤占和调剂。(4)基金根据国家要求实行统一管理,按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专款专用,自求平衡,不得相互挤占和调剂。v2.基金预算基金预算v基金预算是指经办机构根据社会保险制度的实施计划和任务编制的、经规定程序审批的年度基金财务收支计划。(1)基金预算的编制。年度终了前,经办机构应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表式、时间和编制要求,根据本年度预算执行情
6、况和下年度基金收支预测,编制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下年度基金收支预测,编制下年度基金预算草案。(2)基金预算的审批。经办机构编制的年度基金预算草案,由劳动保障部门审核汇总并报财政部门审核,经同级政府批准后,由财政部门及时向劳动保障部门批复执行,并报上级财政和劳动保障部门备案。(3)基金预算的执行。经办机构要严格按批准的预算执行,并认真分析基金的收支情况,定期向同级财政和劳动保障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财政和劳动保障部门应逐级汇总上报预算执行情况,并加强基金监控,发现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解决。(4)基金预算的调整。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预算时,经办机构要编制预算调整方案,由劳动保障部门报财政部门审核,经同
7、级政府批准后,由财政部门及时向劳动保障部门批复执行,并报上级财政和劳动保障部门备案。v3.基金筹集基金筹集(1)基金应按国家规定按时、足额地筹集。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和减免。(2)基金收入包括:社会保险费收入、利息收入、财政补贴收入、转移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其他收入。v社会保险费收入是指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按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分别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等收入。v利息收入是指用社会保险基金购买国家债券或存入银行所取得的利息收入。v财政补贴收入是指同级财政给予基金的补贴收入。v转移收入是指保险对象跨统筹地区流动而划入的基金收入。v上级补助收入是指
8、下级经办机构接收上级经办机构拨付的补助收入。v下级上解收入是指上级经办机构接收下级经办机构上解的基金收入。v其他收入是指滞纳金及其他经财政部门核准的收入。v上述基金收入项目按规定分别形成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等。(3)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按规定分别计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基金。v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收入包括按规定应记入统筹账户的缴费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统筹账户基金利息收入、财政补贴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其他收入。v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基金收入包括按规定应记入个人账户的缴费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个人账户利息收入、转移收入等。(
9、4)实行经办机构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地区,经办机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在同级财政和劳动保障部门共同认定的国有商业银行设立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户(以下简称收入户)。v收入户的主要用途是:暂存由经办机构征收的社会保险费收入;暂存下级经办机构上解以及其他收入等。收入户除向财政专户划转基金外,不得发生其他支付业务。收入户月末无余额。v实行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地区,不设收入户。(5)税务机关或经办机构要定期或定额将征集的基金缴存财政专户。具体时间或额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定。缴存时,须填制银行制发的进账单或划款凭证(一式多联),并填写收入项目和具体金额。各有关部门或机构凭该凭证记账。未按规定执行的,财政部门
10、委托各开户银行于月末将全部基金收入划入财政专户。v4.基金支付基金支付(1)基金要根据社会保险的统筹范围,按照国家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支出,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增加支出项目和提高开支标准。(2)基金支出包括:社会保险待遇支出、转移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其他支出。v社会保险待遇支出是指按规定支付给社会保险对象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出、失业保险待遇支出和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等。v转移支出是指社会保险对象统筹地区流转而转出的基金支出。v补助下级支出是指上级经办机构拨付给下级经办机构的补助支出。v上解上级支出是指下级经办机构上解上级经办机构的支出。v其他支出是指财政部门核准开
11、支的其他非社会保险待遇性质的支出。v上述基金支出项目按规定分别构成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失业保险基金支出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等。(3)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和其他支出在统筹账户中列支,转移支出在个人账户中列支。(4)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出包括:基本养老金、医疗补助金、丧葬抚恤补助费。v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支付给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E1997 26号,以下简称决定)实施前已经离休、退休和退职人员的离休金、退休金、退职金、补贴。具体包括:第一,基础性养老金是指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12、20%支付给决定实施后按照统一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计发待遇的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第二,个人账户养老金是指缴费个人的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20支付给按照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计发待遇的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以及一次性支付给个人的个人账户储存额。第三,过渡性养老金是指按规定支付给按照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计发待遇且在决定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的人员除基础性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以外的基本养老金。第四,离休金、退休金、退职金、补贴是指按规定支付给决定实施前已经离休、退休和退职人员的生活费用和各种生活补贴、物价补贴等。v医疗补助金是指按规定支付给未实行医疗保险地区已纳入基本养老保
13、险基金开支范围的离休、退休人员的医疗费用。v丧葬抚恤补助费是指用于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开支范围的离休、退休、退职人员死亡丧葬补助费用及其供养直系亲属的抚恤和生活补助费用。(5)失业保险待遇支出项目包括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丧葬抚恤补助费、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保障补助和其他费用。v失业保险金是指支付给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费用。v医疗补助金是指按规定支付给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费用。v丧葬抚恤补助费是指按规定支付给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费用及由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v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是指按规定支付给失业人员在领取
14、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补贴。v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补助是指从失业保险基金中调剂用于进入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的支出。v其他费用包括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及国家规定的其他费用。农民合同制工人生活补助金,是一次性支付给合同期满不再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农民合同制工人的生活补助费。(6)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项目按规定分别形成社会统筹医疗保险待遇支出和个人账户医疗保险待遇支出。v社会统筹医疗保险待遇支出是指按规定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以内,并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支出。v个人账户医疗保险待
15、遇支出是指按国家规定由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基金开支的医疗费支出。v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基金要划分各自的支付范围,不得相互挤占。(7)经办机构在同级财政和劳动保障部门共同认定的国有商业银行设立社会保险基本支出户(以下简称支出户)。v支出户的主要用途是:接收财政专户拨入的基金;暂存社会保险支付费用及该账户的利息收入;支付基金支出款项;划拨该账户资金利息收入到财政专户;上解上级经办机构基金或下拨下级经办机构基金。支出户除接收财政专户拨付的基金及该账户的利息收入外,不得发生其他收入业务。(8)经办机构要根据财政部门核定的基金年度预算及月度收支计划,按月填写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用款申请书,并
16、注明支出项目,加盖本单位用款专用章,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对不符合规定的凭证和用款手续的,财政部门有权责成经办机构予以纠正。财政部门和用款申请审核无误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基金从财政专户拨入支出户。具体时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定。v5.基金结余基金结余(1)基金结余是指基金收支相抵后的期末余额。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结余包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结余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基金结余。(2)基金结余除根据财政和劳动保障部门商定的、最高不超过国家规定预留的支付费用外,全部用于购买国家发行的特种定向债券和其他种类的国家债券。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基金结余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直接或间接投资。(
17、3)基金当年入不敷出时,按下列顺序解决:v第一,动用历年滚存结余中的存款;v第二,存款不足以保证支付需求的,可转让或提前变现用基金购买的国家债券,具体办法由财政部另行制定;v第三,转让或兑付国家债券仍不能保证支付需要时,建立了基金调剂金的地区,由上级经办机构调剂;v第四,调剂后仍存在不足的,由同级财政部门给予适当支持;v第五,在财政给予支持的同时,根据需要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报批后调整缴费比例,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在申请调整缴费比例之前也可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并报政府批准后,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调整缴费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划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与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基金之间的比例。v6.财政专户财政专
18、户(1)财政专户是财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基金专用计息账户,由同级财政和劳动保障部门共同认定的国有商业银行开设。财政专户、收入户和支出户在同一国有商业银行只能各开设一个账户。(2)财政专户的主要用途是:接收税务机关或经办机构转入的社会保险费收入;接收税务机关或收入户暂存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接收基金购买国家债券兑付的本息收入、该账户资金形成的利息收入以及支出转入的利息收入等;接收财政补贴收入;接收上级财政专户划拨或下级财政专户上解的基金;根据经办机构的用款计划,向支出户拨付基金;购买国家债券;向上级或下级财政专户划拨基金。(3)财政专户发生的利息收入直接记入财政专户,支出户的利
19、息收入从支出户定期转入财政专户。财政部门凭银行出具的原始凭证记账,同时,财政部门要出具财政专户缴拨凭证,并附加盖专用印章的原始凭证复印件,交经办机构记账和备查。(4)补贴收入由国库直接划入专户。财政部门凭国库出具的拨款单记账,同时,财政部门要出具财政专户缴拨凭证,并附加盖专用印章的原始凭证复印件,交经办机构记账和备查。(5)根据国务院批准或经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决定从原行业统筹单位上缴中央财政专户结余中的补助地方基金,由中央财政专户直接拨付到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专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在收到款项时,要填制财政专户缴拨凭证,交经办机构记账和备查。(6)经办机构设立收入户的地方,在发生
20、基金下拨业务时,根据经办机构的缴拨计划,财政部门应将基金从财政专户拨入同级经办机构的支出户,经下级经办机构收人户进入下级财政专户;在发生基金上缴业务时,财政部门应根据经办机构的缴拨计划,将基金从财政专户划入同级经办机构支出户,经上级经办机构收入户进入上级财政专户。(7)不设收入户的地区,在发生基金的上下级缴拨业务时,财政部门应根据经办机构的缴拨计划,将基金从上级财政专户直接拨入下级财政专户或从下级财政专户缴拨凭证记账。(8)财政部门应根据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的意见,在双方共同协商的基础上,及时将基金按规定用于购买国家债券或转存定期存款。财政部门凭银行出具的原始凭证记账,同时,财政部门要出具财政专户
21、缴拨凭证,并附加盖专用印章的原始凭证复印件,交经办机构记账和备查。经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共同研究确定的特种定向债券计划,要保证完成。v7.资产与负债资产与负债(1)资产包括基金运行过程中形成的现金、银行存款(含收入户存款、财政专户存款、支出户存款)、债券投资、暂付款项等。v经办机构和税务机关应认真做好现金的保管、押运、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现金的内部控制制度。现金的收付和管理,要严格遵守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v经办机构应及时办理基金存储手续,按月和开户银行对账,同时,要做到经办机构、税务机关、财政部门定期相互对账,保证账账、账款相符。v用基金购买的国家债券应视同货币资金,由财政部门商劳动保障
22、部门委托开户银行代为妥善保管,确保账实相符。v暂付款项应定期清理,及时收回。(2)负债是指基金运行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借入款项和暂收款项等。借入款项和暂收款项应定期清理,及时偿付。因债权人等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偿付的,经财政部门批准后并入基金的其他收入。v8.基金决算基金决算(1)年度终了后,经办机构应根据财政部门规定的表式、时间和要求,编制年度基金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支表、有关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2)经办机构编制的年度基金财务报告应在规定期限内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并汇总,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由同级人民政府批准,批准后的年度基金财务报告为基金决算。(3)财政部门应逐级上报审核汇总
23、的本级决算和下一级决算。经办机构的年度基金财务报告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予以纠正。(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将本级决算和下一级财政部门报送的决算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由财政部审核汇总后报国务院。v9.监督与检查监督与检查(1)经办机构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向社会公告基金收支和结余情况,接受社会监督。(2)劳动保障、财政和审计部门等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收入户、支出户和财政专户内的基金收支和结余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向政府和基金监督组织报告。(3)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税务机关或劳动保障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
24、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所欠款额2的滞 纳金。(4)下列行为属于违纪或违法行为:截留、挤占、挪用、贪污基金;擅自增提、减免社会保险费;v不按时、按规定标准支付社会保险待遇的有关款项;未按时将基金收入存入财政专户;未按时、足额将财政专户基金拨付到支出户;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5)有上述违纪或违法行为的,应区别情况限期纠正,并作以下账务处理:即时追回基金;即时退还多提、补足减免的基金;即时足额补发或追回社会保险待遇的有关款项;即时缴存财政专户;即时足额将财政专户基金拨付到支出户;国家法律、法规及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处理办法。(6)对有上述违纪或违法行为的单位以及主管人员的直接责任者的处罚,按
25、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单位和主管人员以及直接责任者处以的罚款应及时上缴国库。v10.其他其他(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政府批准建立的工伤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参照本制度执行。(2)基金专用票据由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会同劳动保障部门根据本制度并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报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备案。v一、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原则一、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原则v1确保社会保险制度正常运行的原则v2妥善处理积累与消费关系的原则v3有利于资源有
26、效配置的原则v二、社会保险基金的来源二、社会保险基金的来源v1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v这笔费用是企业人工成本的组成部分,是劳动者必要劳动的一部分,所以,社会保险基金水平越高,企业需要缴纳的费用就越多,企业的人工成本就越高。v2劳动者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劳动者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v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意义:第一,有助于社会保险互济功能的实现。第二,有助于基金的积累。v3国家财政资助国家财政资助v一般来讲,国家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资助可以分为直接资助和间接资助两种形式。直接资助往往采取财政拨款、发行财政担保的社会保险债券等形式;间接资助是通过税收减免的方式给予资助,例如,对企业建
27、立的各种补充保险项目在资金上免予征税,对个人参加各类自愿参加的社会保险予以个人所得税减免等。v还应当指出,社会保险基金的另一来源是基金的投资收益,也就是基金的增值部分。v三、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方式三、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方式v1.统筹分摊方式统筹分摊方式v统筹分摊方式,也称为“现收现付社会统筹式”或“纳税方式”。这种方式以“横向平衡”原则为依据,先作出近年内需支付的保险费用的测算,然后以支定收,将这笔费用按一定的提取比例分摊到参加保险的各个单位。这种方式体现了社会保险互助互济的调剂职能,简便易行,也可避免物价上涨后基金贬值的危险,并具有通过再分配达到以公平为主导的特征。它是各国包括养老、医疗、失
28、业等所有社会保险险种采用的传统的资金筹集模式。v但由于它只以现实收支为基础,对被保险者的权利义务关系缺乏数量上的长期规划,因此,当社会步入人口老龄化时期,就业的年轻一代所承担已退休一代人的保险费用逐年增加,提取比例不断上升之后,就会出现企业、国家负担过重的困境。v2.预提分摊方式预提分摊方式v预提分摊方式,也称“储备积累式”或“全基金方式”。这种方式以“纵向平衡”原则为依据,在对一些有关的人口健康和社会经济发展指标(如退休率、伤残率、死亡率、工资率、通货膨胀率等)进行宏观上的长期测算之后,将被保险者在享受保险待遇期间的费用总和按一定的提取比例分摊到整个投保期间,并对已提取而尚未支付的保险基金进
29、行有计划的管理和运营。这种方式体现了社会保险的储备职能,使社会保险能有一个较为稳定的经济保证。但长期测算和科学管理有很强的专业性,难度较大,特别是对半途采用这种方式的国家,由于过去未提留积累,新建制度时势必面临偿还旧债和预筹新款的两面压力。因为物价动荡,为避免保险基金贬值,许多国家不敢采用这种办法。v3.混合式混合式v混合式或称“部分基金式”,即前两种办法兼而有之,它保持一定时期(比如30年)的平衡,现已为许多国家所采用。v我国目前实行的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金积累制模式,从理论上看,是在维持社会统筹现收现付制框架基础上,引进个人账户储存基金制的形式,积累基金建立在个人账户的基础上,具有
30、了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同时又保持了社会统筹互济的机制,集聚了“两制”之长,防止和克服了“两制”的弱点和可能出现的问题。我国养老和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正是采用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但是现在改革实践还处于起步阶段,制度不健全,操作不规范,因而个人账户能否建立起积累基金,社会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两类基金是混合管理还是分开管理,这些问题还需要从理论到实践进一步研究解决。v一、社会保险基金运营原则一、社会保险基金运营原则v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营,总的来讲,需要遵循四个原则,这四个原则均与基金的保值和增值有关。第一个原则是专款专用,如老年社会保险基金只能用于退休金给付,生育社会保险基金只能用于生育津
31、贴等等。第二个是安全返回原则,即运营时必须保证投放的社会保险资金按期如数收回。这是各项社会保险基金运营所必须遵从的基本原则,也是国家对社会保险机构的最低要求。为了保证投出资金安全返回,基金的投入方向常是购买国家发行的各种债券。其次,经过国家金融机构帮助,把保险资金用于贷款收益,也是社会保险基金运营贯彻安全返回原则的方式之一。还有,把资金投入国家银行生息,也属于贯彻安全返回原则的做法。但是,安全返回原则往往难以使社会保险基金增值,。一般说,在刚刚推行社会保险的时刻,或者在推行社会保险已久,但社会保险机构的经营能力尚不高的时刻,为牢靠起见,贯彻安全返回原则应作为社会保险基金运营的主要准则。第三个是
32、保值原则,即不使基金“含金量”减少的原则。第四个是争取赢利原则。v为了争取增值,美国学者罗伯特J.莱普曼认为,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营方向,除购买政府债券、存入公私银行生息外,还可以有三种:一是向需要资金的私营公司贷款购买有价证券;二是投资于不动产并直接取得经营权;三是向投保人提供服务和贷款,其中购买有价证券和投资不动产均属冒险的运营行为。v二、社会保险基金运用的方式二、社会保险基金运用的方式v1购买政府债券购买政府债券v政府债券是以国家信誉为担保的,为了鼓励购买,政府债券的收益往往高于银行同期储蓄利息,因此,它是最可靠的投资渠道之一。除政府债券外,有些大企业的债券也是很好的选择,其风险小于股票。但
33、是,债券往往有固定的期限,尤其是不能上市流通的债券,其及时兑现性较差。v2存入银行存入银行v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银行也是企业,也有破产的风险。因此,将基金存入银行的风险略高于政府债券。但是,在正常情况下,只要选择了正确的银行,基金的风险是很低的。存入银行的基金可以选择多种存期的组合,既要有长期,也要有短期,以增强基金的可兑现性。v3投资于符合政策导向的项目投资于符合政策导向的项目v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社会保险基金应有选择地投资于建设项目,特别是符合政策导向的建设项目,如基础设施项目。这些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周期长,需要有像社会保险基金这样的长期资金的支持。同时,这些基础设施一旦建成将有长期的收益,
34、这也符合社会保险基金要求长期回报的特点。项目投资的风险大于购买债券和存入银行的风险,所以,这部分投资在社会保险基金中的比重不宜过大。同时,在确定投资项目时,要排除外界的各种干扰,实行科学决策。v4进入资本市场购买股票进入资本市场购买股票v股票的收益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定期的股息或红利;二是通过市场流通买卖股票取得的差价收入。因此,股票持有者收益的大小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企业经营状况,二是股票市场的波动情况。按照取得股息的方式不同,股票一般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普通股的风险大,可能的实际收益也大。优先股实际上兼有股票和债券的特点,它是股票,但它像债券一样,红利是事前约定的。它的优先权是优于普通股票,
35、但仍在债券之后,因此,其风险大于债券、小于普通股。对于社会保险基金来讲,股票市场的最大优点不仅是可能获得的收益较高,而且基金的可兑现性高。但是,股票市场是无法预测因素较多的市场,社会保障基金应在条件成熟时再进入股票市场。v5进入国际资本市场进入国际资本市场v有时,国际市场的资本收益率高于国内市场,特别是在国内资本相对充裕,投资国资本相对短缺时更是这样。v三、社会保险基金运用的管理三、社会保险基金运用的管理v1.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运用的宏观管理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运用的宏观管理v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运用的宏观管理,主要表现在运用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进行监督管理。v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运用,国家应制定相应的
36、法律法规和政策加以指导。其内容包括:(1)赋予社会保险专管部门资金运用自主权。(2)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方式,如贷款种类及其限制等。(3)规定各种投资对象在资金数量上的限制,即对各条投资渠道占总投资中的资金比例进行限制。(4)协调社会保险基金的运用与国家信贷资金运用的关系。社会保险基金的运用,必须不逾越国家货币信贷政策允许的范围,否则有可能扰乱整个金融市场,产生不良影响。v在日常经营活动中,社会保险基金的运用除受法律制约外,还应接受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如经济计划部门可以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运用提出指导性计划和建议,以促使其发挥更好更大的社会经济效益;审计、银行部门则可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投
37、资经营状况,以保障社会保险基金运用的安全性、收益性、社会性和合法性等得到实现。v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还必须有一个完整、健全的组织机构加以保证。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必须设有专门的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v2.社会保险专管部门的微观管理社会保险专管部门的微观管理v社会保险专管部门的微观管理包括投资前、投资中和投资后的全面管理。要求投资者必须抓好以下管理环节。(1)准备阶段。资金运用前的可行性研究。一方面,要广泛收集资金市场、生产市场、产品销售市场上的有关信息,充分考虑到整个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要了解被投资单位的经营现状和发展前景。经过比较分析和反复论证,为投资决策提供详细而正确的数据和
38、文字材料。(2)投资决策。对投资决策者来说,要坚持决策系统化的原则,按照系统理论的要求来筛选决策资料,评选决策方案;同时,还要坚持决策民主化的原则,既要发挥各路专家的作用,也要听取普通干部、群众的意见,依靠集体的智慧选定决策方案。v关于投资决策的内容,通常包括:第一,投资对象的确立;第二,投资方式的选择;第三,投资期限长短的选择;第四,投资数量多少的选择等。一般而言,社会保险基金的运用应尽量避开见效慢、风险大的投资项目。(3)投资管理。资金运用中的管理也是社会保险基金运用微观管理的重要环节。第一,社会保险专管部门对资金的具体运用进行监督管理,保证资金运用的安全可靠性与合法性。投资基金不能将所有
39、资金余额都拿去运用,应当留有适量周转金,以避免突发性经济波动造成的资金短缺,随时准备应付急需;第二,社会保险专管部门应提供资金运用的情报,咨询服务,协助接受投资的单位和企业管好、用活资金。投资必须安全可靠,力避风险,且投资返还率必须高于物价和工资的上涨幅度,必须有较高的收益率,使资金尽可能地获得增值,以获得最佳的经济效益;第三,由于各种风险的客观存在和不确定性,还应制定相应的避免风险造成损失的措施,如规定凡是接受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的单位必须参加商业性保险,将风险转嫁出去,以求获得稳定的收益;第四,要合理安排运用计划。用于银行存款、直接放贷、购买有价证券、房地产投资等途径的资金分配比例一定要恰当,
40、以保证各个时期的基金需要与基金返还期相符;第五,基金管理应参照银行系统信贷管理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社会保险的具体情况制定社会保险基金运用管理责任制,以明确资金投放中调查人员、审批人员的责任。(4)资金运用的考核。建立健全包括财务核算制度、预决算制度、审计监督制度、统计分析制度等的各项资金管理制度,在投资回收后,由社会保险专管部门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其一,看其是否带来了好的经济效益;其二,各项投资的社会效益如何,即是否真正有益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其三,有何经验教训,等等。(5)投资收益的处理。投资所获的收益,除扣除必要的费用开支外,应全部纳入社会保险基金项下,以不断增加和壮大社会保险基金的积累;
41、同时,在资金闲置的情况下,应尽快再次投入各投资渠道,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作用。v在科学管理、合理运用社会保险积累基金方面,国外不乏成功的经验,可以作为我们的借鉴。例如日本的退休年金余额,按法律规定存入财政部的资金运用部门,再转借给政府用于公共事业投资,主要用于住宅、环境卫生和社会福利等风险小、获利可靠的事业。企业的补充退休年金,积累部分可委托信托银行或保险公司使用以增值。如单独由企业使用,则规定获利可靠、优厚的投资额应占本金50%以上,如购买政府公债等。再如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制度下的社会保险积累基金,从1956年到1988年的30余年间,总额增长3000多倍,达340亿新加坡元。其中相当部分
42、用于政府担保的投资上,如低成本的房屋建设、通讯系统、能源设施和码头建设等,既安全,又有较充足的利息收入,为职工各项社会保险提供了雄厚的保障资金。v一、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的内涵一、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的内涵v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是指由国家行政监管机构、专职监督部门等为防范和化解风险,根据国家法规和政策规定,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运营机构或其他有关中介机构的管理过程及结果进行的评审、认证和鉴定。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是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行为的监督。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社会保险基金的预决算、基金收支、基金运营管理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v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是政府职能部门为确保基金依法征收
43、、储存、有效管理和运用,有效规避投资风险,防止基金被挪用挤占,最大限度地提高基金收益率,保证基金保值增值、合理分配并及时支付,保障参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实现促进社会经济协调、稳定、健康发展和社会安定的采取的有效措施。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是依据国家立法,遵循公平与效率相统一的原则,以风险监管为核心,对基金的筹集、储存、运用及管理、支付等循环往复的动态运动的全过程,运用法律的、经济的、行政的手段,从多角度、综合性地进行全方位监督管理的一项系统工程。v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包括的主要内容有以下三个方面。v1.基金征缴的监管基金征缴的监管v主要是监督企业缴费行为,监督检查有无少报参保人数、少报工资总额、故意少缴
44、或不缴费;经办机构征缴的保险费是否及时足额缴入收入户管理,有无不入账、搞体外循环或被挤占挪用;收入户资金是否按规定及时足额转入财政专户等现象。(1)对征缴机构行为的监管。主要对以下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征缴机构是否按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及时、足额征缴社会保险费;是否擅自提高或降低社会保险费的征缴比例,擅自对企业减免征收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有无转移或隐瞒基金收入,私设“小金库”或多头开户的问题。征缴机构有无挤占挪用收入户基金的行为。征缴机构是否将收入户基金及时、足额缴存财政专户。征缴机构有无不按规定收取滞纳金,或未将滞纳金列入基金收入的情况。企业有无以实物抵顶社会保险费,造成少征基金的情况。(2)对缴
45、费单位行为的监管。主要对以下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缴费单位或个人是否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无隐瞒工资总额,造成少缴或漏缴的情况。缴费单位有无故意拖欠或拒缴社会保险费的情况,有无将应缴的社会保险费截留,用于单位其他开支的情况。v2.基金支付的监管基金支付的监管v主要是监督经办机构是否按规定的项目、范围和标准支出基金,有无多支、少支或不支,有无挪用支出户基金;受益人有无骗取保险金行为等现象。(1)对经办机构或社会化发放机构行为的监管。主要对以下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经办机构是否违反社会保险有关政策法规,任意扩大基金开支范围和标准,并用基金支付待遇。经办机构或社会化发放机构是否依法及时足额支付生活保险金,
46、有无拖欠、截留的问题。保险金支付是否按规定编制预算、计划,调剂金的分配、使用是否合理合法,资金的调度和用款计划是否按规定的程序报批。经办机构有无虚列支出、转移资金和挤占挪用等损害侵蚀社会保险基金的问题。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内部管理是否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机制,业务结算中是否出现计算差错,造成多付或重复支付。(2)对参保单位或参保人行为的监管。主要对以下行为进行监督检查:领取社会保险金的人员是否已参加社会保险并符合享受的条件。参保人是否有骗取社会保险金的情况。参保单位是否有多报离退休人数或死亡不报、冒领社会保险金的行为。v3.结余基金的监管结余基金的监管(财政专户基金监管财政专户基金监管)v
47、主要是监督有无挤占挪用基金、动用基金的行为;结余基金收益是否合理安排存期以追求收益最大化;是否按规定及时足额拨入支出户等。v根据规定,社会保险基金必须存入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挤占挪用,也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目前规定结余基金除预留相当于2个月的周转金外,应全部存入银行和购买国债。为此,监督机构必须对以下方面进行监督检查:v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经办机构和其他单位、个人有无将社会保险用于对外投资、经商办企业、自行或委托放贷、参与房地产交易、弥补行政经费和平衡财政预算,以及为企业贷款担保、抵押等问题。经办机构的年度决算和有关会计账簿、凭证是否
48、真实合法。经办机构的内部控制部门是否能够有效地行使权力,基金是否安全、完整,其保值增值是否合法、合规。管理人员有无贪污、私分基金等违法违纪行为。是否发生不可抗拒的基金损失,如盗窃和自然灾害事件。基金管理措施是否安全严密。v二、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的意义二、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的意义v1.有利于确保基金的安全和完整v2.有利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v3.有利于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v通过有效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可以更好地实现以下目标:v首先,保证国家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政策的贯彻执行,保障社会保险基金的正常运行,预防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各种风险;v其次,及时分析、综合反映和评价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运行状态与预期标准的
49、偏差,及时分析研究偏差产生的原因及可能带来的损害,为政府制定和实施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政策提供可靠的信息和依据;v最后,通过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有效地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增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运营机构的自我约束力。v三、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的方式三、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的方式v1.对基金的三种监管方式对基金的三种监管方式(1)事先控制。主要采用基金预算、确定收益率指标等方法进行控制;(2)实时监控。特指对基金在征缴、支付和运营过程中所实施的控制;(3)事后控制。是指从基金的运行结果中获取信息,并采取积极措施,处理有关问题,如清理被挤占挪用的基金。v2.对社会保障机构的监管方式对社会保障机构的监管方式(1)
50、非现场监管。是现场监管的基础,指监管机构通过现代化的报表系统和监测预警系统,对经办机构、运营机构的活动进行全面、动态的监控,随时掌握有关机构和整个体系的运营状况、突出问题和风险因素,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预警并采取防范和纠正措施。非现场监管十分注重统一性、综合性和预测性。各国监管机构为了减少分析的困难,降低信息成本,一般都建立了统一的非现场监督检查体系,运用统一的监督检查报表,并据此分析有关机构基金运营业务的全面情况,对相关机构实际运营的状况进行比较,运用多种经济模型,加强非现场监管的预警作用,判断和预测有关机构可能发生的问题,并以此确定是否实施现场检查。v非现场监管的内容有:管理或运营的风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