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2.1保险利益原则的含义保险利益原则的含义一、一、保险利益的含义保险利益的含义 保险利益保险利益(Insurable Interest)是指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它体现了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与保险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它体现了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与保险 标的之标的之间所存在的利益关系。间所存在的利益关系。衡量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是否具有保险利益的标志,是看衡量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是否具有保险利益的标志,是看保保险事故发生时,险事故发生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是否因该保险标的的损毁或灭失而遭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是否因该保险标的的损毁
2、或灭失而遭受经济上的损失。受经济上的损失。即当保险标的安全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利益不受损害;而当保即当保险标的安全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利益不受损害;而当保险标的因保险事故发生受损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会遭受经济损失,则险标的因保险事故发生受损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会遭受经济损失,则认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认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保险利益的存在是保险合同的基础,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必须对保险保险利益的存在是保险合同的基础,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必须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标的具有保险利益。一游客到北京旅游,在游览了故宫博物院后,出于爱护一游客到北京旅游,在游览了故宫
3、博物院后,出于爱护国家财产的动机,自愿交付保险费为故宫投保。国家财产的动机,自愿交付保险费为故宫投保。该游客是否具有保险利益?该游客是否具有保险利益?分析分析 游客对故宫博物院没有保险利益。因为保险利益是投保方游客对故宫博物院没有保险利益。因为保险利益是投保方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经济利益,当保险标的安全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经济利益,当保险标的安全存在时投保方可以由此而获得经济利益。若保险标的受损,则存在时投保方可以由此而获得经济利益。若保险标的受损,则会蒙受经济损失。在本案例中,保险标的(即故宫)的存在不会蒙受经济损失。在本案例中,保险标的(即故宫)的存在不会为投保人(即游
4、客)带来法律上承认的经济利益,保险标的会为投保人(即游客)带来法律上承认的经济利益,保险标的发生事故也不会给投保人造成经济损失,所以该旅客对故宫博发生事故也不会给投保人造成经济损失,所以该旅客对故宫博物院没有保险利益。物院没有保险利益。二、二、保险利益确立的要件保险利益确立的要件1.1.保险利益必须是合法的利益。保险利益必须是合法的利益。保险利益必须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符合社会公众秩序要求,为法律保险利益必须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符合社会公众秩序要求,为法律所认可并受到法律保护的利益。所认可并受到法律保护的利益。2.2.保险利益是可以用货币计算和估价的利益。保险利益是可以用货币计算和估价的利益。保险
5、利益必须在经济上有价值,可以用货币来计算和估价。保险利益必须在经济上有价值,可以用货币来计算和估价。经济经济利益比较广泛,包括所有权、债权、担保物权都有可能产生经济上的利利益比较广泛,包括所有权、债权、担保物权都有可能产生经济上的利益。这些利益可能是基于法律的规定而产生,也可以基于合同的约定而益。这些利益可能是基于法律的规定而产生,也可以基于合同的约定而产生。产生。人身保险是以人的身体、生命和健康为标的的,人身价值无法确定,人身保险是以人的身体、生命和健康为标的的,人身价值无法确定,但被保险人的生、死、伤、残等均可使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在经济上受到但被保险人的生、死、伤、残等均可使被保险人或受益人
6、在经济上受到影响,这种影响是可以用货币来计算和估价的。人身保险的利害关系只影响,这种影响是可以用货币来计算和估价的。人身保险的利害关系只有反映在经济上才能称为保险利益。有反映在经济上才能称为保险利益。保险不能补偿被保险人所遭受的非经济上的损失。精神创伤、刑事保险不能补偿被保险人所遭受的非经济上的损失。精神创伤、刑事处分、政治迫害等虽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但这种利害关系不是经济上处分、政治迫害等虽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但这种利害关系不是经济上的,因此不能构成保险利益。的,因此不能构成保险利益。3.3.保险利益应为确定的经济利益。保险利益应为确定的经济利益。此项利益是基于保险标的的价值而存在的,必须是
7、投保人对保险标此项利益是基于保险标的的价值而存在的,必须是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在客观上或事实上已经存在或可以确定的利益。的在客观上或事实上已经存在或可以确定的利益。其中,在客观上或事实上已经存在的经济利益为现有利益,如投保其中,在客观上或事实上已经存在的经济利益为现有利益,如投保人对一座已经建成并在使用过程中的楼房具有的经济利益,可视为人对一座已经建成并在使用过程中的楼房具有的经济利益,可视为现有现有利益利益。如投保人已经拥有的财产所有权、使用权而享有的利益。如投保人已经拥有的财产所有权、使用权而享有的利益。可以确定的利益,是指在客观上或事实上尚不存在,但根据法律、可以确定的利益,是指在客观上或事
8、实上尚不存在,但根据法律、法规或者有效合同的约定可以确定在将来某一时期内将会产生的经济利法规或者有效合同的约定可以确定在将来某一时期内将会产生的经济利益,即为益,即为期待利益(期待利益(Factual Expectation)。虽在合同成立当时,这虽在合同成立当时,这种利益不必具体存在,但对未存在的,至少在合同成立当时,在客观上种利益不必具体存在,但对未存在的,至少在合同成立当时,在客观上于保险事故发生前或发生时必须具体确定。期待利益确定的前提必须有于保险事故发生前或发生时必须具体确定。期待利益确定的前提必须有合法、合理的依据,如根据有效的租赁合同所产生的对预期租金的收益,合法、合理的依据,如
9、根据有效的租赁合同所产生的对预期租金的收益,根据有效劳动合同产生的雇主责任等利益。包括预期的利润利益、运费根据有效劳动合同产生的雇主责任等利益。包括预期的利润利益、运费收入利益、租金收入利益等。收入利益、租金收入利益等。4.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有一定的特殊性。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有一定的特殊性。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与财产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有很大的不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与财产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有很大的不同。在现代社会中,生命是无价的,人的身体和生命是不能作为商品同。在现代社会中,生命是无价的,人的身体和生命是不能作为商品买卖的,它的价值或利益也是不能用货币、金钱来计算和估价的,因买卖的,
10、它的价值或利益也是不能用货币、金钱来计算和估价的,因此不能以确定的经济利益作为判断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此不能以确定的经济利益作为判断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衡量标准。衡量标准。由于保险标的的特殊性,在人身保险合同中,判断投保人对保险由于保险标的的特殊性,在人身保险合同中,判断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是否具有保险利益只能以人与人的关系为基础,而不是人与物或标的是否具有保险利益只能以人与人的关系为基础,而不是人与物或责任的关系为基础。我国保险法采取限制家庭成员关系范围并结合被责任的关系为基础。我国保险法采取限制家庭成员关系范围并结合被保险人同意的方式对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加以确定。至于保
11、险金保险人同意的方式对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加以确定。至于保险金额的确定,只由双方当事人约定,作为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限额,与额的确定,只由双方当事人约定,作为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限额,与人的身体或寿命的价值无关。人的身体或寿命的价值无关。三、三、保险利益的性质保险利益的性质1.保险利益是合同的客体。保险利益是合同的客体。保险并不是保障表现标的不会发生危险,而是确保保险标的遭受损失保险并不是保障表现标的不会发生危险,而是确保保险标的遭受损失后经济上的补偿,保险保障的是对保险标的的经济利益,即可保利益后经济上的补偿,保险保障的是对保险标的的经济利益,即可保利益.2.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生效的依据。保险
12、利益是保险合同生效的依据。3.对同一标的有多方面的可保利益时可签订多份保险合同;在不同标的对同一标的有多方面的可保利益时可签订多份保险合同;在不同标的 上具有同一可保利益时,可订立一个保险合同来保障这一可保利益。上具有同一可保利益时,可订立一个保险合同来保障这一可保利益。4.保险利益并非保险合同的利益。保险利益并非保险合同的利益。投保人投保人/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之间存在的利益关系,是保险合同要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之间存在的利益关系,是保险合同要 保障的利益,即保险利益。保障的利益,即保险利益。保险合同的利益是指保险合同生效后取得的利益,即保险权益,由保险合同的利益是指保险合同生效后取得的利益,即
13、保险权益,由 合同所产生的利益。合同所产生的利益。四、四、可保利益原则的含义可保利益原则的含义 保险利益原则保险利益原则(Principle of Insurable Interest)是保险的基本是保险的基本原则,它的本质内容是要求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否则,原则,它的本质内容是要求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否则,保险人可以单方面宣布保险合同无效。保险合同生效后,投保人或被保保险人可以单方面宣布保险合同无效。保险合同生效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如果失去了对保险标的的保险利益,则保险合同也随之失效。发生险人如果失去了对保险标的的保险利益,则保险合同也随之失效。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
14、,被保险人不得因保险而获得保险利益以外的额外利益保险责任事故后,被保险人不得因保险而获得保险利益以外的额外利益.我国我国保险法保险法第十一条规定:第十一条规定:“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保险利益原则要求投保人在与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时,必须对保险保险利益原则要求投保人在与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时,必须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保险人在承保时,应认定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标的具有保险利益;保险人在承保时,应认定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保险利益;而且双方约定的保险金
15、额不得超过该保险利益的额度。在的保险利益;而且双方约定的保险金额不得超过该保险利益的额度。在处理赔付时,特别是在财产保险中,保险人应先认定索赔者对保险标的处理赔付时,特别是在财产保险中,保险人应先认定索赔者对保险标的是否具有保险利益,再确定赔付的额度不得超过其保险利益的额度。是否具有保险利益,再确定赔付的额度不得超过其保险利益的额度。【一】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一】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 财产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来源于投保人对各种有形财产或无形财财产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来源于投保人对各种有形财产或无形财产的利益。包括:产的利益。包括:1.1.因所有权或占有、使用权而产生的保险利益因所有权或占有、使用权而
16、产生的保险利益 如财产的所有权人、经营权人、留置权人、管理权人等对财产及有如财产的所有权人、经营权人、留置权人、管理权人等对财产及有关利益具有相应的保险利益,一旦财产及有关利益受到损失或给他人造关利益具有相应的保险利益,一旦财产及有关利益受到损失或给他人造成损失,都会给其带来不同程度的经济利益损失。成损失,都会给其带来不同程度的经济利益损失。2.2.因有效合同而产生的保险利益因有效合同而产生的保险利益 在经济生活中,有效的合同会使双方对各自的交换物产生相应的保在经济生活中,有效的合同会使双方对各自的交换物产生相应的保险利益。如买卖合同中,出卖人对货款、买受人对货物均会产生相应的险利益。如买卖合
17、同中,出卖人对货款、买受人对货物均会产生相应的保险利益。租赁合同、保管合同同样如此。保险利益。租赁合同、保管合同同样如此。3.3.因可能产生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而产生的保险利益因可能产生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而产生的保险利益 投保人在日常生活或各种社会活动中,有可能因为自己的行为和不投保人在日常生活或各种社会活动中,有可能因为自己的行为和不行为导致他人财产或人身的损害事故的发生,并根据法律承担民事损害行为导致他人财产或人身的损害事故的发生,并根据法律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这种赔偿责任直接影响投保人的现有经济利益。赔偿责任,这种赔偿责任直接影响投保人的现有经济利益。因此投保人对其可能承担的民事损害赔偿
18、责任具有保险利益。当因此投保人对其可能承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具有保险利益。当然投保人故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造成民事损害事故,引起的赔偿责然投保人故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造成民事损害事故,引起的赔偿责任属责任免除,保险人不予承保,也不给予赔偿。任属责任免除,保险人不予承保,也不给予赔偿。案情案情 有一承租人向房东租借房屋,租期有一承租人向房东租借房屋,租期9 9个月。租房合同中写明,承租个月。租房合同中写明,承租人在租借期内应对房屋损坏负责,承租人为此而以所租借房屋投保火人在租借期内应对房屋损坏负责,承租人为此而以所租借房屋投保火灾保险一年。租期满后,租户按时退房。退房后灾保险一年。租期满后,租户
19、按时退房。退房后1 1个月,房屋毁于火个月,房屋毁于火灾。于是承租人以被保险人身份向保险公司索赔。灾。于是承租人以被保险人身份向保险公司索赔。问题问题(1 1)保险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保险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2 2)如果承租人在退房时,将保单转让给房东,房东是否能以被保)如果承租人在退房时,将保单转让给房东,房东是否能以被保 险人身份向保险公司索赔赔?为什么?险人身份向保险公司索赔赔?为什么?分析分析(1)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承租人对该房屋已经没有保险利益。)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承租人对该房屋已经没有保险利益。(2)房东不能以被保险人的身份索赔。因为保单转让没有
20、经过保险人)房东不能以被保险人的身份索赔。因为保单转让没有经过保险人 办理批单手续,房东与保险人没有保险关系。办理批单手续,房东与保险人没有保险关系。【二【二】人身保险合同的可保利益人身保险合同的可保利益 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是人的寿命或者身体,其可保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是人的寿命或者身体,其可保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于被保险人的寿命或身体所具有的利害关系,实质是投保人对自己的寿于被保险人的寿命或身体所具有的利害关系,实质是投保人对自己的寿命或者身体所具有的所属关系,以及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命或者身体所具有的所属关系,以及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之间的亲属关系、信赖关系或经济利益关系
21、。信赖关系或经济利益关系。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 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一)本人;(一)本人;(二)配偶、子女、父母;(二)配偶、子女、父母;(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其他成员、近亲属;(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
22、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同无效。根据保险法第根据保险法第31条的规定,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条的规定,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一)投保人对自己的生命或身体具有保险利益(一)投保人对自己的生命或身体具有保险利益 投保人对自己的生命或身体具有保险利益。任何人对其自身的生命投保人对自己的生命或身体具有保险利益。任何人对其自身的生命或身体都具有保险利益。因此,当投保人为自己的生命或身体投保时,或身体都具有保险利益。因此,当投保人为自己的生命或身体投保时,其保险利益不容置疑。其保险利益不容置疑。(二)对投保人有利益关系的人(二)对投保人有利益关系的人 1.
23、亲属亲属 限指配偶、子女、父母,即姻亲和血亲(限指配偶、子女、父母,即姻亲和血亲(close ties of blood and marriage)(包括拟制血视)。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有相)(包括拟制血视)。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互扶养的义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可以是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与继父或继母形的义务。子女可以是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与继父或继母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他们通常共同生活、同居一家,相互间具有利害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他们通常共同生活、同居一
24、家,相互间具有利害关系,从正常的感情和道德情况看,这些人相互投保,可以保证被保险关系,从正常的感情和道德情况看,这些人相互投保,可以保证被保险人的正常生活,一般不会引起损害被保险人身体或寿命的危险。人的正常生活,一般不会引起损害被保险人身体或寿命的危险。2.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近亲属 家庭成员是指同居一家共同生活,法律上相互间有一定权利义务关家庭成员是指同居一家共同生活,法律上相互间有一定权利义务关系的人。近亲属即亲系的人。近亲属即亲等较近的亲属。等较近的亲属。根据保险法规定,除配偶、父母、子女以
25、外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根据保险法规定,除配偶、父母、子女以外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须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时,投保人对其才有保险利益。属须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时,投保人对其才有保险利益。如岳父依靠女婿赡养,岳父对赡养他的女婿具有保险利益。另一方面,如岳父依靠女婿赡养,岳父对赡养他的女婿具有保险利益。另一方面,由于这种抚养、赡养、扶养关系,抚养人、赡养人、扶养人对依靠其抚由于这种抚养、赡养、扶养关系,抚养人、赡养人、扶养人对依靠其抚养、赡养、扶养的人,也具有保险利益。养、赡养、扶养的人,也具有保险利益。3.投保人对与其有经济利益关系的人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与其有经济利益关系
26、的人具有保险利益 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关系是经济利益关系,如雇佣关系、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关系是经济利益关系,如雇佣关系、分期分期付款购置财物、付款购置财物、债权债务关系等。如,企业可以为优秀销售员的生命投债权债务关系等。如,企业可以为优秀销售员的生命投保。(债权人对债务人具有保险利益,债务人却对债权人不具有保险利保。(债权人对债务人具有保险利益,债务人却对债权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益。)另外,合伙人对其他合伙人、财产所有人对财产管理人等也都因其另外,合伙人对其他合伙人、财产所有人对财产管理人等也都因其存在的经济利益关系,前者对后者具有保险利益。存在的经济利益关系,前者对后者具有保险利益。4
27、.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第三十九条第三十九条 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的人为受益人。(三)依投保人同意而产生的保险利益(三)依投保人同意而产生的保险利益 投保人为被保险人投保时原则上必须具有利益关系,如投保人为被保险人投保时原则上必须具有利益关系,如无利益关系,须得到被保险
28、人的同意,保险合同才能成立和无利益关系,须得到被保险人的同意,保险合同才能成立和生效。生效。保险法同时也对保险利益作了限定性规定。保险法同时也对保险利益作了限定性规定。这种限制主要体现在以这种限制主要体现在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中,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中,对被保险人的法律资格、同意之对被保险人的法律资格、同意之意思表示的方式和保险金额等有所限制。意思表示的方式和保险金额等有所限制。1.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 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的生命为保险标的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是指
29、以被保险人的生命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合同,当被保险人死亡时,受益人有权领取保险金,该合同的一种保险合同,当被保险人死亡时,受益人有权领取保险金,该合同订立时必须征得被保险人的同意和认可,否则合同无效。而只有行为能订立时必须征得被保险人的同意和认可,否则合同无效。而只有行为能力人才可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即不满力人才可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即不满1010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法作出真实的意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法作出真实的意思表示的。对被保险人资格的限制,目的在于保护被保险人,防止道德思表示的。对
30、被保险人资格的限制,目的在于保护被保险人,防止道德风险,保护幼弱者。风险,保护幼弱者。当然,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此限。当然,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此限。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前款规定限制。但是,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前款规定限制。但是,因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因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目前,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投保的未成年人人定的限额。目前,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投保的未成年人人身保险的死亡给付保险金额的上限为身保险的死亡给付保险金
31、额的上限为10万元,其他地区为万元,其他地区为5万元。万元。2.2.须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须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 为第三人订立死亡保险合同,除第三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外,还须为第三人订立死亡保险合同,除第三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要件:(同时具备以下两个要件:(1 1)须经被保险人同意;()须经被保险人同意;(2 2)须经被保险人)须经被保险人认可保险金额。否则,死亡保险合同自始无效。认可保险金额。否则,死亡保险合同自始无效。总之,在人身保险中,保险利益是对总之,在人身保险中,保险利益是对投保人投保人的要求,而不是以被保的要求,而不是以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要求。险
32、人或受益人的要求。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对自己的生命和身体具有无限保险利对自己的生命和身体具有无限保险利益,因此要求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毫无意义。益,因此要求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毫无意义。受益人受益人并不需要一定与并不需要一定与被保险人具有法律上的利益关系。被保险人具有法律上的利益关系。保险人只是在保险人只是在承保时承保时审查投保人是否具有保险利益。审查投保人是否具有保险利益。订立人身保险合同之后,即使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的关系发生了变订立人身保险合同之后,即使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的关系发生了变化(如夫妻离异、职工调离原企业等),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失去了保险化(如夫妻离异、职工调离原企业等),投保人对被保险人
33、失去了保险利益,保险合同也不因此失效。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人仍要承担保险利益,保险合同也不因此失效。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人仍要承担保险责任,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这也是人身保险合同与财产保险合同的责任,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这也是人身保险合同与财产保险合同的区别之一。区别之一。案情案情 刘某陪其姐到医院检查身体,得知其姐已怀孕。刘某感刘某陪其姐到医院检查身体,得知其姐已怀孕。刘某感到非常高兴,于是在未经其姐同意的情况下,自己花钱为到非常高兴,于是在未经其姐同意的情况下,自己花钱为其姐购买一份其姐购买一份“母婴安康保险母婴安康保险”以示庆祝。以示庆祝。问题问题问保险公司是否承保?为什么?问保险公
34、司是否承保?为什么?分析分析保险公司不能承保,因为在未经其姐同意的情况下,刘保险公司不能承保,因为在未经其姐同意的情况下,刘某与其姐没有法律承认的保险利益。在我国某与其姐没有法律承认的保险利益。在我国保险法保险法规定:规定:本人;配偶、子女、父母;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本人;配偶、子女、父母;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除前款规定外,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人具有保险利益。(三)责任保险的可保利益(三)责任保
35、险的可保利益 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民事损害经济赔偿责任作为保险标的的一种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民事损害经济赔偿责任作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投保人与其所应负的损害经济赔偿责任之间的法律关系构成了责保险,投保人与其所应负的损害经济赔偿责任之间的法律关系构成了责任保险的保险利益。凡是法律法规或行政命令所规定的,因承担民事损任保险的保险利益。凡是法律法规或行政命令所规定的,因承担民事损害经济赔偿责任而需支付损害赔偿金和其他费用的人对责任保险具有保害经济赔偿责任而需支付损害赔偿金和其他费用的人对责任保险具有保险利益,都可以投保责任保险。险利益,都可以投保责任保险。(四)信用与保证保险的保险利益(四)信
36、用与保证保险的保险利益 信用与保证保险是一种担保性质的保险,其保险标的是一种信用行信用与保证保险是一种担保性质的保险,其保险标的是一种信用行为。权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必须建立合同关系,双方存在经济上的利益为。权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必须建立合同关系,双方存在经济上的利益关系。权利人对义务人的信用存在保险利益,可投保信用保险。债务人关系。权利人对义务人的信用存在保险利益,可投保信用保险。债务人对自身的信用也具有保险利益,可投保保证保险。对自身的信用也具有保险利益,可投保保证保险。5.2.3 保险利益的变动、适用时限保险利益的变动、适用时限一、一、保险利益的变动保险利益的变动 保险利益的变动是指保险利益
37、的转移、消灭。保险利益的变动是指保险利益的转移、消灭。1.1.保险利益的转移保险利益的转移 保险利益转移是指在保险合同有效期间,投保人将保险利益转移受保险利益转移是指在保险合同有效期间,投保人将保险利益转移受让人,而保险合同依然有效。让人,而保险合同依然有效。因保险利益的转移对保险合同的效力有直因保险利益的转移对保险合同的效力有直接的影响,因此,明确保险利益的转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接的影响,因此,明确保险利益的转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财产保险中,保险利益存在因继承、让与、破产等而发生转移。在财产保险中,保险利益存在因继承、让与、破产等而发生转移。(1 1)继承)继承 国际上大多数国家的立法
38、承认,国际上大多数国家的立法承认,在财产保险中在财产保险中,被保险人死亡后,被保险人死亡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利益应当由被保险人的继承人继承,保险合同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利益应当由被保险人的继承人继承,保险合同继续有效,继承人成为新的被保险人。继续有效,继承人成为新的被保险人。在人身保险中,在人身保险中,因保险利益是人的生命或身体,故一般不能发生继因保险利益是人的生命或身体,故一般不能发生继承问题。承问题。就人身保险而言就人身保险而言,被保险人死亡,如属死亡保险或两全保险,保被保险人死亡,如属死亡保险或两全保险,保险人应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保险合同终止;如属其他人身保险合同险人应承担保险
39、金给付责任,保险合同终止;如属其他人身保险合同或因除外责任原因死亡,则因保险标的消失而使保险合同终止。这两或因除外责任原因死亡,则因保险标的消失而使保险合同终止。这两种情况都不能认为是保险利益的转移。种情况都不能认为是保险利益的转移。对于投保人死亡,而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的,如果人身保对于投保人死亡,而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的,如果人身保险合同为特定的人身关系而订立的,如亲属关系、抚养关系等,保险利险合同为特定的人身关系而订立的,如亲属关系、抚养关系等,保险利益不能转移;益不能转移;若人身保险合同若保险合同因一般利益关系而订立,如债权债务关若人身保险合同若保险合同因一般利益关系而订立
40、,如债权债务关系,被保险人的利益由投保人专属(如债务人的利益由投保人的债系,被保险人的利益由投保人专属(如债务人的利益由投保人的债 权权人专属),则由投保人的继承人继承(如债权人的继承人继承对债人专属),则由投保人的继承人继承(如债权人的继承人继承对债务人的利益)。务人的利益)。(2 2)让予)让予 在财产保险中,保险利益是否因保险标的的让予而转移,各国立法在财产保险中,保险利益是否因保险标的的让予而转移,各国立法规定并不统一。规定并不统一。根据我国保险法第根据我国保险法第34条规定:条规定:“保险标的的转让应当通知保险人,保险标的的转让应当通知保险人,经保险人同意继续承保后,依法变更合同。经
41、保险人同意继续承保后,依法变更合同。”但时,货物运输保险合同但时,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和另有约定的合同除外。由此可见,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的转让,只有在另有约定的合同除外。由此可见,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的转让,只有在两种情况下,保险利益才随同转让:一是货物运输保险合同;二是当事两种情况下,保险利益才随同转让:一是货物运输保险合同;二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合同。人另有约定的合同。在人身保险中,除因债权债务关系而订立的合同可随债权一同转让在人身保险中,除因债权债务关系而订立的合同可随债权一同转让外,其他的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不得因让与而转让。外,其他的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不得因让与而转让。(3)(3)破产破产
42、在财产保险中,被保险人破产,保险利益转移给破产债权人和破产在财产保险中,被保险人破产,保险利益转移给破产债权人和破产管理人。但各国都有一定期限,超过这个期限,破产管理人应与保险人管理人。但各国都有一定期限,超过这个期限,破产管理人应与保险人解除合同;在期限内,保险合同有效,如果发生了保险事故,破产债权解除合同;在期限内,保险合同有效,如果发生了保险事故,破产债权人和破产管理人享有赔偿请求权。人和破产管理人享有赔偿请求权。投保人的破产对人身保险合同没有什么影响。投保人的破产对人身保险合同没有什么影响。2.2.保险利益的消失保险利益的消失 保险利益的消灭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保险利益由于
43、保险利益的消灭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的保险利益由于保险标的灭失而消失。保险标的灭失而消失。在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灭失,保险利益即消失。在人身保险合同在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灭失,保险利益即消失。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中,被保险人因人身保险合同除外责任规定的原因死亡(如,战争、酗被保险人因人身保险合同除外责任规定的原因死亡(如,战争、酗酒、自杀),保险利益消失。酒、自杀),保险利益消失。二、保险利益的适用时限二、保险利益的适用时限 在财产保险中,要求从保险合同订立到保险合同终止,始终都要求在财产保险中,要求从保险合同订立到保险合同终止,始终都要求存在保险利益,存在保险利益,投保时具有的保险利益若
44、在发生损失时丧失,则保险合投保时具有的保险利益若在发生损失时丧失,则保险合同无效。同无效。对于投保时具有的对于投保时具有的期待利益期待利益部分通常还要求转化为现实利益,被部分通常还要求转化为现实利益,被保险人才获得赔付。保险人才获得赔付。在海洋货物运输保险中,保险利益在适用时限上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在海洋货物运输保险中,保险利益在适用时限上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它规定在投保时可以不具有保险利益,但在索赔时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它规定在投保时可以不具有保险利益,但在索赔时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必须具有保险利益。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
45、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时,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案情案情 某外贸企业从国外进口一批货物,与卖方交易采取的是离岸价格。某外贸企业从国外进口一批货物,与卖方交易采取的是离岸价格。按该价格条件,应由买方投保。于是企业以这批尚未运抵取得的货物为按该价格条件,应由买方投保。于是企业以这批尚未运抵取得的货物为保险标的投保海上货运险。保险标的投保海上货运险。问题问题 保险公司是否愿意承保?保险公司是否愿意承保?分析分析保险公司会承保这批货物。企业因尚未取得的该批货物而没
46、有保险保险公司会承保这批货物。企业因尚未取得的该批货物而没有保险利益,在一般财产保险中是不能投保的。但在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中,在利益,在一般财产保险中是不能投保的。但在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中,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没有保险利益也可投保。订立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没有保险利益也可投保。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强调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对被保险人必须具有强调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对被保险人必须具有保险利益,而在保险合同生效后,就不再追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是否具保险利益,而在保险合同生效后,就不再追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是否具有保险利益。当保险事故发生进行索赔时是否具有保险利益则不要求。有保险
47、利益。当保险事故发生进行索赔时是否具有保险利益则不要求。原因是:原因是:第一,被保险人的生命或身体受到伤害,获得保险金给付的是被保险人第一,被保险人的生命或身体受到伤害,获得保险金给付的是被保险人 或受益人,投保人并不会因保险事故的发生而享有保险金请求权。或受益人,投保人并不会因保险事故的发生而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第二,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指定或认定,受益人侵害被保险人的权益,受第二,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指定或认定,受益人侵害被保险人的权益,受 益人则丧失受益权,以此保障被保险人的生命和身体。益人则丧失受益权,以此保障被保险人的生命和身体。第三,人身保险具有的储蓄的性质,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所领取的保险金第
48、三,人身保险具有的储蓄的性质,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所领取的保险金 的相当部分是投保人所缴纳的保险费和利息的累积。的相当部分是投保人所缴纳的保险费和利息的累积。6.2.46.2.4保险利益原则的意义保险利益原则的意义 1.1.避免赌博行为的发生避免赌博行为的发生To prevent gambling2 2规定了保险保障的最高限额规定了保险保障的最高限额 To measure the loss 保险作为一种经济补偿制度,其宗旨是补偿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发保险作为一种经济补偿制度,其宗旨是补偿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发生事故时遭受的经济损失,但不允许被保险人通过保险而获得额外的利生事故时遭受的经济损失,但不允许
49、被保险人通过保险而获得额外的利益。益。所以,被保险人所主张的赔偿金额,不得超过保险利益的金额或价所以,被保险人所主张的赔偿金额,不得超过保险利益的金额或价值。如果没有保险利益,被保险人就有可能达到与其损失不相称的高额值。如果没有保险利益,被保险人就有可能达到与其损失不相称的高额赔偿,从而损害了保险人的利益。赔偿,从而损害了保险人的利益。保险人根据保险利益决定是否承保,并在其额度内支付保险金。保险人根据保险利益决定是否承保,并在其额度内支付保险金。在财产保险中,保险人的赔偿金额以保险利益的价值计算。而在在财产保险中,保险人的赔偿金额以保险利益的价值计算。而在人身保险中,保险利益无法以价值衡量,只
50、要保险事故发生或保险期满,人身保险中,保险利益无法以价值衡量,只要保险事故发生或保险期满,保险人就应当根据保险金额为足额给付。保险人就应当根据保险金额为足额给付。3 3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 To reduce morale hazard 谁有权领取保险金?谁有权领取保险金?4 4岁小女孩芳芳因父母在外地工作,暂时由上海的外公抚养。后外岁小女孩芳芳因父母在外地工作,暂时由上海的外公抚养。后外公为芳芳买了一份定期寿险,并指定受益人为自己。半年以后,芳芳因公为芳芳买了一份定期寿险,并指定受益人为自己。半年以后,芳芳因意外事故死亡,外公与芳芳的父母同时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外公认为意外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