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2章当代中国政府的权力结构及其关系 2.1政党与政府 2.2人民代表大会 2.3国家元首 2.4国家军事机关、审判机关与检察机关当代中国政府与行政(第四版)新编21世纪公共管理系列教材 2 2.1 1政党与政府政党与政府当代政党体制是指一个国家的政党领导或控制政权、干预政治和社会生活的体制。一个国家的政党体制,是与这个国家的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发展状况分不开的,并取决于其民族传统、宗教信仰、政治结构等。当代西方政党体制多采用多党制,政党之间通过竞争轮流执政。我国的政党体制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的政党体制。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接受共产党领导的、同共产党长期合作的参政党。作为
2、执政党,中国共产党对中国国家机关和国家各方面的工作实行政治领导、组织领导和思想领导,对国家的大政方针和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因此,了解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和领导体制是了解和研究中国政府运行机制的关键。第二章第二章 当代中国政府的权力结构及其关系当代中国政府的权力结构及其关系当代中国政府与行政(第四版)新编21世纪公共管理系列教材 2 2.1 1.1 1中国共产党的组织体系中国共产党的组织体系 中国共产党的组织有三个层次:1.1.党的中央组织党的中央组织:(1)党的全国代表大会;(2)党的全国代表会议;(3)党的中央委员会;(4)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务委员会;(5)中央委员会总书记;(6)中央书记处;(7)
3、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2.2.党的地方组织:党的地方组织:(1)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2)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3)地方各级党委的常务委员会;(4)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3.3.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基层组织是指中国共产党在基层单位所建立的组织。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当代中国政府与行政(第四版)新编21世纪公共管理系列教材 2 2.1 1.2 2中国共产党在国家生活中的地位与领导方式中国共产党在国家生活中的地位与领导方式在我国,中国共产党作为唯一的执政党,对国家生活实
4、行政治领导、组织领导和思想领导。这种领导地位是我国宪法所确认的一条基本原则。党对国家生活的领导主要体现为:确定国家经济、政治、科学、文化、教育以及社会生活等各方面的总体发展方向并制定具体的发展战略;通过党的各级组织与党员监督国家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职权的行使,保证党的意图和主张的实现;通过推荐本党的优秀人员担任各级政府部门的重要领导职务与直接管理干部来保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实现;通过建立各种专门的组织机构,有效地实现党在各级生活中的组织领导;通过领导和控制宣传系统,向社会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使之深入人心,以实现党的思想领导。当代中国政府与行政(第四版)新编21世纪公共管理系列教
5、材党的领导具体体现在政治领导、组织领导和思想领导政治领导、组织领导和思想领导三个方面。政治领导体现在党制定的基本原则、指明的基本方向以及制定的重大决策方面。组织领导体现在党一方面通过向政权机关推荐重要干部,将德才兼备、年富力强的干部输送到各级领导岗位上去,通过党员干部的模范作用来实现党的领导;另一方面通过党的组织和党员的模范作用影响与带动群众,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从而使党的领导落到实处。思想领导体现在党用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来教育和武装广大党员与人民群众,使之自觉地为党和国家的事业做出贡献;党通过宣传、教育等活动使党
6、的主张成为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当代中国政府与行政(第四版)新编21世纪公共管理系列教材2 2.1 1.3 3多党合作制度多党合作制度在我国,多党合作制的重要组织形式就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中国多党合作制的特点是:(1)在多党合作关系中,中国共产党处于政治领导地位。(2)多党合作的指导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3)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合作的重要渠道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当代中国政府与行政(第四版)新编21世纪公共管理系列教材 1.1.中国政协在国家政治体制中的地位:中国政协在国家政治体制中的地位:中国政治制度的基本结构是在中国共产党的统一领导下,实行人民
7、代表大会制度、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2.2.各民主党派情况各民主党派情况(1)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简称“民革”)(2)中国民主同盟(简称“民盟”)(3)中国民主建国会(简称“民建”)(4)中国民主促进会(简称“民进”)(5)中国农工民主党(简称“农工党”)(6)中国致公党(7)九三学社(8)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简称“台盟”)当代中国政府与行政(第四版)新编21世纪公共管理系列教材2 2.1 1.4 4当代中国的党政关系当代中国的党政关系党政关系是中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个重要概念,也是了解中国政府实际运行体制的一个重要切入点。与西方大多数国家不同,中国的党政关系是指中国共产党与国
8、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的关系。1.1.中国共产党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关系中国共产党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关系(1)党的执政地位要通过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来实现。(2)党的领导方式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的领导。(3)改善党与权力机关的关系。当代中国政府与行政(第四版)新编21世纪公共管理系列教材2.2.党的组织与中央和地方政府机关的关系党的组织与中央和地方政府机关的关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党在对国家事务和各项经济、文化、社会工作的领导中,必须正确处理党同其他组织的关系,从各方面保证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各种经济、文化组织有效地行使自己的职权,保证工会、共青
9、团、妇联、科协、文联等群众组织主动负责地进行工作。我国对理顺党政关系也做了探讨,主要表现为:(1)1980年,党中央提出一部分党的领导人不再兼任政府职务,随后又规定各地方党组织第一把手一般不宜兼任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职务。(2)各级党委不再设立不在政府任职但又分管政府工作的专职书记、常委。当代中国政府与行政(第四版)新编21世纪公共管理系列教材(3)逐步撤销了各级党委办事机构中与政府重叠的部门,其管理的行政事务转交给有关政府部门,各级党组织的机构主要有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等几个工作部门。各级党组织及专职党务干部的主要精力放在党务工作上。(4)由上级行政部门党组织垂直领导的企事业单位的党组织,逐步
10、改由所在区域的地方党委领导,实行企事业党的关系属地化。当然,党政关系也是在中国政治、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中不断调整和逐步完善的。当代中国政府与行政(第四版)新编21世纪公共管理系列教材2.22.2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我国宪法规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由人民选出的代表所组成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又是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决定了它在整个国家机构体系中居于首要的地位。当代中国政府与行政(第四版)新编21世纪公共管理系列教材2.2.12.2.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与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与
11、机构1.1.人民代表的权利与义务人民代表的权利与义务全国人大代表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集体行使最高国家权力。全国人大代表的权利:出席会议权;提出议案权;质询权;选举权;建议权;人身特别保护权;言论和表决的特别保障权;物质保障权。全国人大代表的义务: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依法行使代表的职权;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保守国家秘密;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单位的人民群众保持密切的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接受原选区选民或者选举单位的监督。当代中国政府与行政(第四版)新编21世纪公共管理系列教材 2.2.会议形式会议
12、形式(1)人民代表大会会议。(2)主席团会议。(3)人大常委会会议。(4)委员长(主任)会议。3.3.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是人民代表大会常设的重要工作机构,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根据需要依法设立的,在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下,研究、审议和拟订有关议案,对属于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同本委员会有关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当代中国政府与行政(第四版)新编21世纪公共管理系列教材 2.2.22.2.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职权 1.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1)最高立法权(2)选举、罢免权(3)监督
13、权(4)全国重大事项的决定权(5)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当代中国政府与行政(第四版)新编21世纪公共管理系列教材2.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1)制定和修改法律(2)解释宪法和法律(3)决定国家重大事项(4)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5)人事任免当代中国政府与行政(第四版)新编21世纪公共管理系列教材2.2.32.2.3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职权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职权1.1.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
14、大及其常委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保证国家计划和国家预算的执行(2)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它们执行情况的报告(3)选举并有权罢免本级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4)听取和审查本级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5)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大常委会不适当的决议,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6)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7)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和颁布地方性法规当代中国政府与行政(第四版)新编21世纪公共管理系列教材 2 2.
15、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1)决定重大事项(2)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3)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制定地方行政法规(5)履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设机关的其他职责 当代中国政府与行政(第四版)新编21世纪公共管理系列教材 2.2.42.2.4乡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乡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根据宪法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以下简称地方组织法)的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可以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2)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发布决
16、议(3)选举并有权罢免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4)听取和审查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当代中国政府与行政(第四版)新编21世纪公共管理系列教材 2.32.3国家元首国家元首 国家元首,是一国的最高代表,在国际上代表本国,是国家政权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元首具有公布法律权、发布命令权、外交权、统率武装力量权、任免权、赦免权和荣誉权等职权。在共和制国家,国家元首一般称总统或主席,由选举产生,有一定的任期,不是终身制。2.3 2.3.1 1我国国家元首制度的基本情况我国国家元首制度的基本情况 我国的国家元首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17、我国设国家主席是1954年宪法确定的。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对外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当代中国政府与行政(第四版)新编21世纪公共管理系列教材 2.32.3.2 2国家元首的产生与任期国家元首的产生与任期按照现行宪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具体选举程序是:首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提出国家主席和副主席的候选人名单,然后经各代表团酝酿协商,再由主席团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全体会议表决,以全体代表过半数当选。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必须同时
18、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国籍条件,即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2)政治条件,即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年龄条件,即必须年满45周岁。当代中国政府与行政(第四版)新编21世纪公共管理系列教材 2.32.3.3 3国家元首的职权国家元首的职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我国宪法规定,我国国家主席的职权主要有:(1)公布权(2)任免权(3)荣典权(4)发布权(5)外交权当代中国政府与行政(第四版)新编21世纪公共管理系列教材 2.42.4国家军事机关、审判机关与检察机关国家军事机关、审判机关与检察机关 2.2.4 4.1 1国家军事机关国家军事机关
19、中央军事委员会中央军事委员会1.1.中央军事委员会的产生与发展中央军事委员会的产生与发展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明确规定:“人民解放军和人民公安部队,受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统率。”1954年宪法规定,在国家机构中设立国防委员会,1975年宪法和1978年宪法取消了国防委员会的设置,规定由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统率全国武装力量。1982年宪法设立中央军事委员会当代中国政府与行政(第四版)新编21世纪公共管理系列教材2.2.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性质和地位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性质和地位中央军事委员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这
20、表明中央军事委员会同最高国家行政机关、最高国家审判机关、最高国家检察机关一样,在国家机构体系中处于从属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地位。3.3.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组成和任期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组成和任期中央军事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中央军事委员会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为五年。当代中国政府与行政(第四版)新编21世纪公共管理系列教材4.4.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职责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职责1982年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属于人民。它的任务是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业,努力为人民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这表
21、明中央军事委员会作为我国武装力量的最高领导机关,其职能是领导全国武装力量完成宪法赋予人民军队的各项神圣使命。我国宪法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当代中国政府与行政(第四版)新编21世纪公共管理系列教材2.2.4 4.2 2国家审判机关与检察机关国家审判机关与检察机关1.1.国家审判机关国家审判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人民法院通过审理和判决刑事与民事案件,具体实现国家职能。任何公民都无权拒绝人民法院的合法审判。我国的人民法院分为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人民法院。地方人民法院分为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是国家最高审判机关,它监督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
22、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每届任期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当代中国政府与行政(第四版)新编21世纪公共管理系列教材2.2.国家检察机关国家检察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检察机关。检察权是指对宪法、法律的统一实施进行检察监督的权力,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权由各级人民检察院行使。检察监督的内容包括法纪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监所监督。国家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当代中国政府与行政(第四版)新编21世纪公共管理系列教材当代中国政府与行政(第四版)新编21世纪公共管理系列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