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武定县白路小学班会主题活动一、宪法的概念二、宪法的特征三、宪法的性质四、我国宪法的发展一、宪法的概念一、宪法的概念 宪法作为一个法的宪法作为一个法的部门,也叫宪法法或国家部门,也叫宪法法或国家法,是规定国家根本制度法,是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集中表现各和根本任务、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保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国家根本法。的国家根本法。二、宪法的性质二、宪法的性质 宪法与刑法、民法、行政法、诉讼法等都是一个国家的法的组成部分,但它们在一个国家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是不相同的,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与普通法律相比具有以下一些特征:l 在规定的
2、内容上l 在法律效力上l 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在规定内容上二、宪法的性质 宪法规定的是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最基本的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及其活动的原则等。宪法内容的根本性宪法国家的根本法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国家性质国家形式基本经济制度基本权利义务现代化建设 在法律效力上二、宪法的性质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宪法是根本大法,是普通法律立法的最高原则;普通法律不得和宪法相抵触,否则被视为无效 是指法律生效、是指法律生效、适用的范围适用的范围二、宪法的性质宪法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诉讼法“母法母法”“子法子法”说明:说明:在法律金字塔上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在制
3、定和修改程序上二、宪法的性质宪法制定和修改程序更为严格提出修正案提出修正案通过修正案通过修正案修正案生效修正案生效二、宪法的性质宪法制定和修改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制定宪法宪法:由国家成立专门委员会起草,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普通法律普通法律:由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制定 修改宪法宪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或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并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绝对多数)通过。普通法律普通法律:全国人大主席团、30名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就可以提出法律修正案,由全国人大全体代表的过半数(相对多数)通过。目的:目的:保障宪法的权威性和稳定性,使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健康发展三、宪法的性质
4、三、宪法的性质宪 法国家性质国家根本制度国家根本任务国家生活中其他的根本问题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关的组织和职能国家标志带有全局性、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根本性的问题三、宪法的性质1、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最根本的问题u国家的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u根本制度:社会主义制度u根本任务:沿着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u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关的组织和职能国家标志等国家生活中根本问题三、宪法的性质2、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
5、律效力u宪法是普通法律的立法基础立法依据,普通法律是根据宪法制定的,是宪法的具体化u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都不得和宪法相抵触,否则就会因违宪而无效u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 三、宪法的性质3、宪法制定和修改的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 宪法明确规定:“宪法的制定,需由国家成立专门委员会起草;宪法的修改,全国人大常委会或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并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其他的法律和议案的制定,修改只需一般程序,由半数以上代表通过 从制定和修改的程序四、我国宪法的发展四、我国宪法的发展四、新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新中国的四部宪法1954年宪法1975年
6、宪法1978宪法1982年宪法1949年的共同纲领四、我国宪法的发展第一部:1954年宪法 它总结了我国人民长期革命斗争的历史经验,特别是我国建国五年来的社会主义建设经验,把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的原则,用宪法的形式给肯定。1954年宪法文本四、我国宪法的发展第二部:1975年宪法 它体现了“文化大革命”中很多错误的观点,是一部很不完善的宪法。第三部:1978年宪法 该部宪法是在粉碎“四人帮”后制定的,它纠正了1975年宪法的许多错误。四、我国宪法的发展第四部:1982年宪法现行宪法1982年宪法文本人大代表投票表决通过1982年宪法四、我国宪法的发展四个宪法修正案四个宪法修正案u第一个:第一个:
7、1988年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共两条:允许私营经济的存在和发展;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u第二个第二个:1993年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共九条:突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论;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等。u第三个第三个: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共六条:确认邓小平理论的知道思想地位;依法治国;非公有制经济的作用等。u第四个第四个:2004年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进宪法;私有财产保护加强等。四、我国宪法的发展第一个问题:调整对象 法律的调整对象是人的行为或者社会关系。法律是针对人们的行为,而不是未予以外化的某种观念或者思想。四、我国宪法的发展第二个问题:国家意志的表达主体 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代表大会现场四、我国宪法的发展第三个问题:国家意志的表达方式 国家创制法律的方式为两种:制定与认可。四、我国宪法的发展第四个问题:何为权利、义务?法律为什么要确定以权力与义务的内容 权利实质上是获得利益的一种资格,义务是一种满足利益实现的负担。国家通过法律对利益的分配来达到调控人们行为的目的,从而来规范整个社会的秩序,维护国家的统治秩序。四、我国宪法的发展第五个问题:实施的保障法院、军队、警察法院、军队、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