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说 明一、县乡公路(段)提升改造工程(第二合同段)施工招标文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 年版)、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为依据,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而成。招标文件引用了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通用合同条款”、“A.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正文。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通用合同条款”、“A.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是必须遵循的通用条款和规定,针对本项目的具体特
2、点和实际情况: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对“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进行了补充、细化。在“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对“通用合同条款”、“A.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了补充、细化或约定。三、招标文件中的“通用技术规范”直接引用了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下册)技术规范。根据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在“项目专用技术规范”中对“通用技术规范”进行了补充和修改。四、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编制投标文件,完整地响应招标文件的规定和内容,避免投标文件因不能通过评审而被拒绝。五、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下册)由投标人自备。目 录 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2项目概况与招
3、标范围3投标人资格要求4招标文件获取、投标文件递交及相关事宜5投标文件的递交6发布公告的媒介7联系方式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1. 总则2. 招标文件3. 投标文件4. 投标5. 开标6. 评标7. 合同授予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9. 纪律和监督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附表一:开标记录表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附表三:问题的澄清附表四:中标通知书附表五:中标结果通知书附表六:确认通知第三章 评标办法第三章 评标办法(技术通过制的
4、综合评估法(合理低价法)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A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B项目专用合同条款项目专用合同条款1. 一般约定4. 承包人5.材料和工程设备6.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7. 交通运输9. 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10. 进度计划11. 开工和交工12. 暂停施工13. 工程质量14. 试验和检验15. 变更16. 价格调整17. 计量与支付18. 交工验收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20. 保险21. 不可抗力22. 违约24.争议的解决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附件一 合同协议书附件二 廉政合同附件三 安全生产合同附件四 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仅
5、供参考)附件五 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附件六 项目经理委任书附件七 履约担保格式附件八 工程资金监管协议格式附件九 工程质量责任合同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第二卷第六章 图纸(另册)第三卷第七章 技术规范(一) 通用技术规范(二) 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第100章 总 则第200章 路 基第300章 路 面第400章 桥梁、涵洞第600章 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第700章 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第四卷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 标 函(二)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二)授权委托书三、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四、已
6、标价工程量清单五、施工组织设计六、项目管理机构七、资格审查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二)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框图(三)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四)银行信贷证明(五)履约行为表(六)诚信信息系统一览表八、承诺函九、投标人应附的其它材料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县乡公路(段)提升改造工程(第二合同段)施工招标公告招标工程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县乡公路(段)提升改造工程(第二合同段)已由 新交发201818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县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 ,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县乡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工程
7、数量和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浙江招标投标网(http:/www. .cn/)、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县乡公路(段)提升改造工程起点位于新胡线(K7+000处),终点位于西坑村接口外约100m处,按四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时速20Km/h,路基标准宽度8米,路幅布置为0.75米土路肩+6.5米行车道+0.75米土路肩,路面宽度6.5米,路面结构24cm(5.0MPa)水泥混凝土路面+20cm(3.0MPa)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0cm(2.5MPa)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路线全长3.73km;本预算为第二合同段,起点桩号K1+481.326
8、,终点桩号K3+730,长2248.674米,工程按四级公路标准,设计行车速度20公里/小时,桥梁汽车荷载按公路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石方挖填、路基路面、标志标线、边坡防护、路肩挡墙、盖板涵等,其中路线设置盖板涵3座,平交口3处。2.2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次施工招标设 1 个标段。本标段主要工作内容为: 施工图范围内 等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2.3 工程建设地点:绍兴市县乡。2.4 计划工期: 12 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2.5 工程质量要求: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综合评定90分及以上;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综合评定90分及以上。2.6本项目清单预算约 1632 万元,其中含暂列金
9、,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4招标文件获取、投标文件递交及相关事宜4.1 招标人 不组织 工程现场踏勘, 不召开 投标预备会。4.2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4.3潜在投标人可在
1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浙江省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 )下载招标文件。4.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5月30日 10 时00分,地点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1),县七星街道江滨西路600号5楼。4.5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人交易员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携带 “交易证”,并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100元。未办理“交易证”的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携带相关资料办理,否则拒收投标文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招标投标网( )上发布。7联系方式
11、招 标 人:县乡人民政府地 址:县乡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电子邮件:/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注: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本招标项目(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可能有澄清、答疑等相关信息。 2019年5月9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 称:县乡人民政府地 址:县乡联系人: 电 话: 1.1.3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1.1.4项目名称县乡公路(段)提升改造工程(第二合同段)1.1.5建设地点县乡1.2.1资金来
12、源上级补助1.2.2出资比例/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主要工作内容:施工图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等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12 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计划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1.3.3质量要求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综合评定90分及以上;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综合评定90分及以上。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见附录1财务要求:见附录2业绩要求:见附录3信誉要求:见附录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见附录5其他要求:无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
13、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8 日前(以收到日期为准)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5 日前(以发出日期为准)1.11分包第1.11款细化为:本项目严禁转包和违规分包,且不得再次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以下规定:分包应符合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通知(交公路发2011685 号)及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浙交2012253号)有关分包管理的规定。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14、”,且投标人中标后的分包应满足合同条款第4.3款的相关要求。1.12偏离允许细微偏差,不允许重大偏差。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只有投标人的澄清文件被三分之二及以上评标委员接受,投标人才能参加详细评审。如果采用技术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评标,评标委员会可在相关评分因素的评分中酌情扣分,但最多扣分不得超过各评分因素权重分值的40%。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按规定报备后的标有编号的补遗书(如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8日前(以收到日期为准)2.2.2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5月30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
15、文件澄清的时间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浙江省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浙江省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标有编号的全部补遗书(如有)、授权委托书的公证书(如有)3.2.1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书面工程量清单填写工程量清单3.2.5是否接受调价函不接受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叁拾
16、 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由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帐号如下:开户名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账号: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16年、2017年、2018年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014年1月1日以来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交易员签字或盖章。由交易员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等应符合本招标文件
17、要求,否则授权委托书无效。3.7.4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正本1份,副本 3份,另加1份以Excel格式保存的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U盘,加贴标明投标人名称的小标签,随正本密封),投标人中标后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补交与投标文件正本内容相同的投标文件副本 3 份及投标文件电子文件1份。投标文件正本内容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内容为准。3.7.5装订要求投标文件正、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装订应采用胶装形式,因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1.1信封形式本次招标采用单信封形式4.1.2封套上写明内层封套:投标人邮政编码:投标人地址:投标人名称:投标人联系人:投标人联系电话:招标人
18、地址及名称: (寄)外层封套:招标人地址: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投标文件在2019年5月30日 10 时 00 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同招标公告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4.2.6招标人通知延后投标截止时间的时间原定投标截止时间7日前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给点5.2.1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由公证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开标顺序:按后递交先开标的顺序开标;系数抽取:开标现场由业主代表随机抽取。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县公管办提供的评标专家库
19、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主任在库选专家中推荐或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1人7.2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7.3.1履约担保第 7.3.1 项细化为:7.3.1 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廉政合同、安全生产合同、工程质量责任合同、工程资金监管协议前,中标人应按下述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中标合同价的5。履约担保形式:银行保函出具履约担保的银行级别: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县(区、市)级及以上银行。第 7.3.2 项细化为: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3.1
20、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第7.4.1项细化为: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第7.4.2项细化为: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同期
21、银行存款利息;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第7.4.4项细化为:7.4.4合同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发包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需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廉政合同、安全生产合同、工程质量责任合同和工程资金监管协议,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和工程资金监管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7.4签订合同第7.4.5项细化为:7.4.5如果根据本章第3.5.8项、第7.3.2项或第7.4.1项规定,招标人取消了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或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
22、法行为等情形,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标。9.5投诉第9.5款细化为: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8日前以书面的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招标人应暂停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通过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招标人应暂停
23、招投标活动。招标人逾期未答复异议事项,或者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令2004年第11号)、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2013年第23号令办理。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监督部门:县交通运输局地址:市县鼓山西路650号邮政编码:电话:10.2结果公示补充第10.2款:10.2 结果公示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评标结果、投标人投标不良行为、否决投
24、标原因及依据等在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3日。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 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3(12)、(13)、(14)目细化为:(12)2016年 1 月 1 日以来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以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的书面通报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3)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14)被交通运输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发改委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浙江省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补充第1.4.3(16)目:(1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参加
25、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2.2招标文件的澄清第2.2.1项、第2.2.2项、第2.2.3项细化为: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印章)提交至县七星街道海洋区公寓楼21层(传真:0575-86270111)招标代理公司处,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公布,潜在的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以便下载招标文件需要澄清的内容。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
26、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招标文件的修改第2.3.1项、2.3.2项细化为:2.3.1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招标文件,并将补充、修改的文件公布在浙江省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潜在的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以便下载招标文件需要补充、修改的内容。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发出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 投标人在下载补充、修改资料后,无需向招标人确认收悉。3.1投标文件的组成第3.1.1项细化为: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基
27、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5)施工组织设计;(6)项目管理机构;(7)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如有);(8)资格审查资料;(9)承诺函;(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以上内容必须按招标文件第八章的格式和要求填报,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修改。补充第3.1.3项3.1.3 本项目采用网上下载的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应提供以Excel格式保存的工程量清单电子文件和以word格式保存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以及以word或jpg格式保存的营业执照副本、项目经理身份证电子文件(拷入U盘),密封在投标文件正本内。3.2投标报价补充第3.2.7项3.2.7 招标人设有投
28、标控制价,投标控制价以招标人报造价审查部门审核后的以施工图预算为基础的工程量清单预算,再乘以随机抽取的调整系数来确定。调整系数在三个连续值(0.92、0.93、0.94中确定)中开标时随机抽取其中一值。注:本项目工程量清单预算为 16325230 元,其中含暂列金额(暂列金在投标过程中始终是100章至700章工程量清单合计的5%)。投标人的报价应控制在招标人设定的投标控制价(含)以下,高于投标控制价的报价,作否决投标处理;低于投标控制价的80的报价,不进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但不作否决投标处理。3.3投标有效期第3.3.2项细化为: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
29、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3.4投标保证金第3.4.3项细化为:3.4.3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计息),中标人及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 天内退还(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计息)。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时,应同时计取利息,否则视为放弃利息。第3.4.4项细化为: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
30、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廉政合同、安全生产合同、工程质量责任合同、工程资金监管协议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不接受依据评标办法的规定对其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和补正;(4)投标人提交了虚假资料。3.5资格审查资料第3.5.1项细化为: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第3.5.8项细化为:3.5.8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
31、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合同价款或履约担保中扣除25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以上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浙江省交通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和信用评价管理系统。3.7投标文件的编制第3.7.3项第一自然段细化为: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及投标函
32、附录、承诺函、资格审查资料、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表5.5的内容:由中标单位提供纸质3份(电子稿1份),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第3.7.4项细化为:3.7.4 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中标人中标后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补交3份),另加1份投标文件电子文件(U盘),内容为:投标文件
33、全部内容,应含:除资格审查资料证明材料外的所有内容,包括以Excel格式保存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规定的03、04、07、08-2表和相关软件导出的原始数据文件),以及以pdf或jpg格式保存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项目经理身份证电子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电子文件与书面文件不一致时,以书面文件为准。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第4.1.1项细化为: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包装在内层封套里,投标文件电子文件应与正本包在同一个内层封套里,然后统一密封在一个外层封套
34、中。内层和外层封套均应加贴封条,内层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外层封套上不应有投标人的任何标识。4.4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补充第4.4款:有下列情况的,其投标文件将予拒收:(1)未密封的投标文件。(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5.1开标时间和地点第5.1款细化为: 招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收到的投标文件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交易员须持交易证原件按照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且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交易员。投标人如交易员未到场或未携带交易证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拟委任项目经理未到场或未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参加开标的,其投标文件将予以退回
35、,不予接受(不予唱标)。若有弄虚作假等行为,该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同时依法作出其他处理。 开标结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若未签字确认,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5.2开标程序第5.2.1(6)目细化为:(6) 当场抽取调整系数、复合系数和下浮系数;第5.2.2项细化为:5.2.2 开标过程中,若招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经监标人确认后当场宣布为否决投标:(1) 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2) 投标报价超出投标控制价。6.3评标在本款后补充: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询问核实。未进行询问核实程序的(
36、投标人所留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在30分钟内投标人不参加询问核实或未出具答复意见的除外),不得做出否决投标决定。 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规定的否决投标情形,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除此之外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均不得作为否决投标的依据。7.1定标方式第7.1款细化为: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经公示后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通知第7.2款细化为: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并报经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后,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8.1重新招标第8.1(3)项细化为:(3)中标候选人未与招标人签订合
37、同的;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财 务 要 求承诺提供不少于 150 万元人币的流动资金(由投标人自行决定采用银行信贷证明或财务能力承诺书)。若采用银行信贷证明,开具银行信贷证明的银行级别:国有或大中型股份制商业银行县(区、市)级支行及以上银行开具。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业绩要求1、自2014年1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长度3公里及以上的四级及以上新(改)建公路的施工。备注:1.a.中标通知书复印件、b.合同协议书
38、复印件、c.质量证明文件(由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复印件。三者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原件备查。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信誉要求1.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情形;2.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最新1年公布的投标人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或者无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最新1年公布信用等级时,交通运输部最新1年公布的投标人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人员数量资格要求项目经理11、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
39、师证书(含经延续注册的临时执业证书或省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初始注册人员名单公告信息),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并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2、拟委任项目经理未在(或未曾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上任项目经理。3、拟委任的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的聘用企业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项目总工1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并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2、拟委任的项目总工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的聘用企业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注: 1.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该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
40、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交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2. 拟委任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合同工程”按以下原则认定:(1).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尚未签订,则其中标通知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和备选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2).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已签订的,则仅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3).该合同工程未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前,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已经更换的,则现任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该合同工程项目发包人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3.“在建合同工程”范围:包括在中华
41、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4.投标人主要管理人员中项目经理的职称证信息、建造师注册证书信息、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信息以及项目总工的职称证信息、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信息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信息系统中已全部公开的,可在诚信信息系统一览表后提供含有该系统水印的主要人员信息一览表截图。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应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
42、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根据工程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