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托幼机构健康检查儿童保健科:王敏1 托儿所幼儿园应该按照卫生部、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布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有关管理规定,做好儿童、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工作。定 义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于2010年3月1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教育部同意,自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其第十八条 儿童入托幼机构前应当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托幼机构。2 儿童健康检查儿童健康检查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内容内容3 一、入园(所)健康检查 1.体检要求 儿童入园(所)前应经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并填写健康检查表。入园(所)体检率应达100%。儿童入园(所)
2、时,托幼机构应查验“儿童保健手册”、“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预防接种证”。对于未按规定接种的儿童需要告知其监护人及时补种。托幼机不应拒绝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但肝功能正常的幼儿入园。42023-1-8姓名姓名性别性别年龄年龄出生日期出生日期年年 月月 日日一一 吋吋 照照 片片既往病史既往病史1.先天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 2.癫痫癫痫 3.高热惊厥高热惊厥 4.4.哮喘哮喘 5.其他其他过敏史过敏史儿童家长确认签名儿童家长确认签名体格检体格检查查体重体重kgkg 评价评价身长身长(高)(高)cmcm 评价评价皮肤皮肤眼眼左左视力视力左左耳耳左左口口腔腔牙齿数牙齿数右右右右右右龋齿数龋齿数头颅
3、头颅胸廓胸廓脊柱四肢脊柱四肢咽部咽部心肺心肺肝脾肝脾外生殖器外生殖器其他其他辅助检辅助检查查血红蛋白血红蛋白(Hb)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其他其他检查结果检查结果医生意见医生意见医生签名:医生签名:检查单位:检查单位:体检日期:体检日期:年年 月月 日日 (检查单位盖章)(检查单位盖章)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52023-1-82.体检内容 体格检查的要求除按一般常规外,重点要控制传染病。经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及近期内无传染病接触方可入园。检查重点包括:(1)传染病:包括皮肤传染病、眼结合膜炎、结核病、甲型肝炎等。(2)营养性疾病:如缺铁性贫血、口角炎、佝偻病(3岁以下的儿童)
4、。(3)感觉器官:视力筛查,注意有无耳道流脓及鼻腔脓性分泌物。(4)口腔:有无龋齿,缺齿和牙龈炎。(5)咽:主要检查扁桃体等。(6)其他:包括血红蛋白等。62023-1-83.处理原则 对有急性传染病接触史者应暂缓入园,需观察到隔离期满。有甲型病毒性肝炎、眼结合膜炎、结核等传染病者,暂时不宜入园,应及时治疗,待临床痊愈并度过隔离期后方可入园。对龋齿、贫血等病儿,入园后及时矫正。儿童入园(所)的健康检查表及预防接种证应妥善保存,作为儿童健康状况及预防接种的基础资料,观察儿童健康水平的变化及预防接种的完成情况,同时也可作为对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质量进行评估的依据。72023-1-83.处理原则 离
5、园(所)3个月以上的儿童,需重新按照入园体检项目进行健康检查。有病毒性肝炎接触史的儿童应检疫42日,经体检证实其健康后方可回班。转园儿童持原托幼机构提供的“儿童转园(所)健康证明”“儿童保健手册”可直接转园。“儿童转园(所)健康证明”有效期为3个月。82023-1-8儿童姓名儿童姓名性别性别出生日期出生日期年年 月月 日日离园日期离园日期转入新园名称转入新园名称既往病史既往病史目前健康状况目前健康状况家长签名家长签名卫生保健人员签名:卫生保健人员签名:转出单位:转出单位:日日 期:期:年年 月月 日日 (转出单位盖章)(转出单位盖章)备注:自儿童离园之日起有效期3个月。儿童转园(所)健康证明儿
6、童转园(所)健康证明92023-1-8二、入园(所)前家庭访视 入园(所)右家庭访视的目的是为了预先理解儿童个性、生活习惯、健康情况等,以便有针对性地做好个体化保健。家庭访视包括以下内容:1、向家长了解既往史2、填写入园(所)登记表3、向家长详细介绍园(所)4、与儿童初步接触102023-1-81、向家长了解既往史 包括生长发育史、预防接种史、常见病及急性传染病史、药物及食物过敏史,以及性格表现(包括爱玩什么玩具及游戏)、生活习惯(包括饮食好恶、睡眠多少、大便时间等)112023-1-82、填写入园(所)登记表 将询问结果一一填写在入园(所)登记表上,并将登记表附在儿童健康档案内,妥为保存。对
7、其中重要项目还应记录在综合登记表(簿)中,如“未患过水痘者(或腮腺炎、麻疹等)名单”,以便在当地流行该病或园内发生该病时作为重点防患;又如“对某种食物过敏或忌食者名单”,以利营养人员配膳时掌握。122023-1-83、向家长详细介绍园(所)包括托幼机构的任务,工作情况、收费标准、设备条件等,让家长有所了解。并向家长提出要求配合的事项,如要求自带的物品,不让儿童带的物品;说明在发生传染病时必须离园(所)隔离的原因,以及需要加强联系配合的有关问题。132023-1-84.与儿童初步接触 与儿童交谈,建立初与儿童交谈,建立初步的联系,还可以邀请家步的联系,还可以邀请家长带儿童到园(所)参观,长带儿童
8、到园(所)参观,熟悉环境与人物,以减少熟悉环境与人物,以减少初入园(所)时儿童的分初入园(所)时儿童的分离焦虑。离焦虑。142023-1-8三、定期健康检查 通过对儿童的定期体格检查,全面了解在园(所)儿童的生长发育及健康情况,定期评估儿童体格发育水平,检查有无不利于儿童生长发育的因素,及时加以干预,并对体检中所发现的疾病及缺点给予矫正;对体弱儿建立专案加强管理,定期健康检查率95%。1.健康检查内容 2.健康检查次数 3.检查结果的处理152023-1-8定期健康检查定期健康检查1.健康检查内容 测量身高、体重,检查咽部、口腔、皮肤、心肺、肝脾、脊柱、四肢等,检测血红蛋白,测查视力、听力。有
9、条件的地区可在定期体检时进行发育筛选。4岁以下可采用丹佛发育筛查询问法等(简称DDST”R”),对可疑者再做DDST;4岁以上儿童可采用绘人试验或学前能力50项筛查。现我科已进行的发育筛查项目有儿童心理神经发育量表、DDST、瑞文智力测定、绘人智力测定、词汇图片智力测定、多动、抽动筛查、儿童注意力测试等项目162023-1-8定期健康检查定期健康检查2.健康检查次数 应根据儿童年龄的大小而定,原则是年龄越小体检次数越多,一般1岁以内每3个月体检;12岁每6个月体检1次;3岁以上6个月至1年体检1次,每次按常规进行全面体检,并对儿童健康情况定期进行分析评价,其中身长(高)体重测量,3岁以下儿童按
10、健康体检的次数,3岁以上儿童每6个月测1次。每次测量应统一方法及按固定时间进行,力求精准。每次测量后进行前、后对比,作出评价。172023-1-8定期健康检查定期健康检查3.检查结果的处理 体检后应及时向家长反馈健康检查结果。当发现发育、听觉、视觉异常及可疑异常者,应及时嘱家长带儿童来我院进一步检查,明确诊断。对可疑者应建立专门档案,配合家长做好矫治及随访工作。182023-1-8四、全日健康观察1.晨间检查晨间检查2.全日健康观察全日健康观察3.掌握儿童缺勤情况掌握儿童缺勤情况192023-1-8全日健康观察1.晨间检查托幼机构应做好每日晨间检查、晨检内容包括询问儿童在家有无异常情况,观察精
11、神状况、有无发热和皮肤异常,检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晨检应由有经验的卫生保健人员认真执行。检查步骤包括“一问”、“二摸”、“三看”、“四查”。202023-1-8一问:通过询问家长了解儿童离园(所)后到来园(所)期间的一般健康情况,包括精神、食欲、睡眠、大小便等情况及有无咳嗽、流鼻涕等症状。二摸:通常手摸额部及手心,以筛查儿童是否有发热,对可疑发热者应及时测量体温,确定是否发热。212023-1-8三看:要观看儿童精神是否活泼,面色是否正常,有无流泪、眼结膜充血、流鼻涕等,注意皮肤(包括面、额、耳后、颈部)是否有皮疹等。四摸:根据当地儿童传染病流行情况对易感儿童进行重点检查
12、,以便及早发现、及时指导就医。同时检查儿童口袋中是否携带可造成创伤的玩物,如石子、弹子、小刀、玻璃片等222023-1-8 晨间检查后,要将所获得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判断是否正常,并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对有传染病或其他疾病可疑者,可由家长带儿童去医疗机构确诊及治疗;患病儿童应离园休息治疗。如果接受家长委托需要喂药,卫生保健人员或班级老师应与家长做好药品交接和登记,并请家长签字确认。232023-1-82、全日健康检查保教人员应对儿童进行全日健康观察,内容包括饮食、睡眠、大小便、精神状况、情绪行为等,并做好观察及处理记录。卫生保健人员每日午、晚间巡视各班级1次,并向班上保育员、教养员了解儿童的精
13、神、饮食、睡眠、大小便等情况,发现患病儿童应尽早与家长联系,及时到医院就诊。242023-1-83、掌握儿童缺勤情况及时了解儿童缺勤原因。如系患传染病,则应对接触者及时采取预防措施,接触物要进行彻底消毒处理。252023-1-81.上岗前健康检查(1)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见附件2),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2)精神病患者或者有精神病史者不得在托幼机构工作。工作人员体检262023-1-82.定期健康检查(1)托幼机构在岗工作人员必须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的项目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2)在岗工
14、作人员患有精神病者,应当立即调离托幼机构。(3)凡患有下列症状或疾病者须离岗,治愈后须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并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回园(所)工作。1)发热、腹泻等症状;2)流感、活动性肺结核等呼吸道传染性疾病;3)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性疾病;4)淋病、梅毒、滴虫性阴道炎、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4)体检过程中发现异常者,由体检的医疗卫生机构通知托幼机构的患病工作人员到相关专科进行复查和确诊,并追访诊治结果。工作人员体检272023-1-8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表282023-1-8谢谢聆听!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