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施工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案一、治理目的 通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治理,排查建筑施工现场 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地针对性措施, 消除施工安全事故隐患,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安 全生产标准规范,切实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坚决遏制建筑施 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三、专项治理重点 1、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等关键管理人员到岗 并履行职责情况。 2、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情况。 3、现场使用的大型机
2、械设备(包括塔吊、施工电梯等)进场备 案、安拆方案编制审批审核、检查验收、安全检测检验和使用情况。 4、脚手架、高处作业、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等危险性较大分 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专家论证、审批审核和实施落实情 况。 5、施工人员居住工棚、生活场所存在隐患的排查,按照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的要求,临时活动房搭设及验收使用情况。 6、临时设施搭设、临时用电及验收使用情况;用电设施设备安 全与管理情况;特别是施工作业人员居住工棚、生活场所存在的隐患 排查的情况。 7、应急救援预案制订及演练情况;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伍、应 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四、排查治理内容、方式和重点 (
3、一)排查治理内容 1.建筑施工安全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2.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特别是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的 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 3.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4.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方案的制定、论证和执行落实; 5.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 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 6.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及有关物资、设备配备和维护。 7.建筑施工企业、项目和班组的安全检查和整改落实。 8.事故报告和处理及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追究等。 (二)排查治理方式 1.坚持与建筑安全专项治理结合起来, 解决影响建筑安全生产的突 出
4、矛盾和问题。 2.坚持与日常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结合起来,加强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的动态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3.坚持与加强建筑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提高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三)排查治理重点 以防范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事故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为重点,围绕以下四方面为主要内容进行检查和整改。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危险性性较大工程(施工 用电、脚手架、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 重吊装工程、在建工程在施工中涉及拆除、爆破的、其他)的专项施 工方案的编制、审批、交底、验收及使用等情况。
5、临边、洞口防护等。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深基坑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作业面距离坠落基准面 30m 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专家论证、交底、验收等情况。 3、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卸、检测、验收、使用、维修保养等。 4、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使用等。 五、实施步骤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制定方案: 组织召开动员大会,把专项治理目的、要求传达到每个工程项目,每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通过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要充分利用专项治理的有利契机,开展施工人员,特别是民工的全员安全
6、生产教育,充分发挥全体施工人员的积极性,鼓励施工人员积极主动地参于施工安全排查隐患和整治。各企业要根据自身的实际,制定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组织企业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全面排查各种施工安全隐患。在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中,以排查建 筑施工安全隐患为工作主线,以现场施工项目为中心,以贯彻落实为 工作要求,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二)排查整改,执法检查: 按照市建管站关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九项内容和结合专项治理的工作实施方案,组织骨干力量对每个在建工程开展自查,全面排查施工安全事故隐患,重点突出大型施工机械设备、施工人员居住工棚、生活场所存在隐患的
7、排查。要建立在建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排查登记档案、整改落实记录等的闭合制度;建立施工安全隐患公示制度,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建立公示牌,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按照三定原则(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立即整改,同时要对施工安全隐患进行分析、梳理,研究制定从源头解决的方法和办法。研究和 掌握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施工特点和规律,确保施工安全。 ( 三)总结提高,“回头看”再检查 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要对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回顾总结,针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制定对策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严格落实排查治理责任 工
8、程建设的各方主体,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 从思想和行动上高度重视起来,要建立健全机构,成立隐患排查工作 领导小组,坚持“一把手”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业务部门共同抓的安全生产组织保障体系。“一把手”要注重落实责任,重点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分管领导要亲自下基层、下现场,负责组织、指挥、协调、落实各部门、各岗位、各人员的安全 生产管理职责。各施工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要有重点、分步骤地加以推进,并将本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印发至各施工现场,各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总监要保证将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切
9、实把工作做深、做细。 开发区安监站要负责监督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各施工现场的开 展及落实情况。 (二)实施综合治理,依法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措施 1.坚持市场监管和施工现场整顿同步。一是着力整顿并规范建筑市场。切实加强对建设程序、市场各方主体的监管,在招标投标、 施工许可、施工活动监管、安全生产监督等各个环节规范程序、严格 管理。依法查处假招标、明招暗定、违法发包、违法转包、无证施工、 无资质施工等各类违法行为;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发现违法违规行 为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重点加大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具有管 理职能主体的监管,督促其认真履行管理职责,有效开展监督检查, 保证施工安全生产。二是着力强化
10、对施工现场的监管。安监站要加大 对现场的监督管理力度,采取高强度、大频率的监督检查,对施工现 场是否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是否落实隐患排查整治各 项措施进行检查,严格督促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按标准施工、按规范监理,坚决制止凭经验施工、按土办法操作。三是保障大型机械运行安全。切实加强对大型机械安全管理,加强对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检查, 重点加强对安装、拆卸等关键工序的监督,实施严格的管理。对安装、拆卸的专项方案、单位资质、人员资格要进行严格审查,做到资质证书与实际单位一致、个人证书与本人一致,对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准予实施。安装、拆卸活动开始时,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到场进行再次核实并现
11、场监督, 安监站要组织到现场抽查、 巡查。 2.坚持企业监管和人员监督同步。结合安全生产两项许可动态 监管,在排查整治活动开展过程中,切实加强对企业和相关“三类人 员”的动态管理。一是注重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复查。在各类监督 检查中,把现场存在的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提高到企业是否满 足安全生产法定条件的高度,对不符合条件、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企 业限期责令改正,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提出暂扣安全生产 许可证的建议。二是注重对相关“三类人员”的监督检查。加强对 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现场监理人员的管理,落实其安 全生产责任。强化对现场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对责任不落实、 工作不
12、到位的相关人员给予严肃处理,必要时对其上岗资格进行处 罚。 3.坚持设施监管和行为规范同步。一是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防 护设施的监督检查。施工项目部要结合工程特点,确定重大危险源, 并制定明确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防护措施。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严 格按规定发放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严格按规定配备和设置安全防护 设施,做到预防在先、预防为主。二是规范各方行为。安监站要在强 化现场监督检查的同时,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行为的督查力度。督促 企业自觉履行安全生产法定义务。在当前阶段,着力规范企业的用工 行为。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强化对企业用工情况的检查;坚决遏止项 目部、班组私招滥雇,坚决遏止小包头临时招人,层
13、层转包;严肃持 证上岗制度,对不符合上岗条件的坚决予以制止。 (三)按计划、有重点地分阶段推进排查治理工作 1.在动员部署阶段,各单位要建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治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制订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将隐患排 查治理的时间、范围、标准和要求等向社会发布,并公布举报电话接 受群众监督和举报,召开动员大会,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 署。广泛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网络、报刊和 安全画册等方式, 确保此次专项整治的目的和要求全面及时传达到每 个施工企业、每个项目管理人员,为广泛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打下良好基础。 2.在全面排查阶段, 各单位要对照相关法规和
14、技术标准,组织 对本单位所有工程项目进行安全隐患的全面排查,要围绕汛期、夏季 高温季节安全和北京“奥运会”期间安全生产, 做好隐患排查治理的 深化和隐患整改工作。在 “安全生产月”活动中,要集中组织好宣 传教育活动,突出“隐患治理,防范事故”的主题,开展多种形式的 安全培训教育和自查整改,同时,要指导和督促相关企业及项目部加 强自查和整改工作,做到边查边改,不留死角。对暂时难以整改的事 故隐患,要督促企业落实责任、资金和监控手段,建立隐患排查治理 台帐,对排查情况进行分类建档。开发区安监站要做好事故隐患的认 定工作, 及时报送事故隐患排查认定情况, 加大隐患整改的督办力度, 认真梳理重大隐患,
15、公布重大隐患治理单位名单,落实督办单位、整 改措施、整改期限等。 3.在检查整改阶段,各单位要加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力度,做到 “发现一起,整改一起,消除一起”,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要落 实责 任,限期整改,隐患未消除的不得进行施工。开发区安监站要 充分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加大执法力度,对整改不力或拒不 整改的单位应进行严厉查处。期间我局将组织检查组,对各单位开展 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督查, 对不落实和不重视的有关单位及责任人 将进行严肃处理。 各单位、各施工现场要结合实际,研究办法,分阶段、有重点地 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一是安全监督机构实施定期不定期抽查制 度。开发区安监站要建立健全抽
16、查和巡查制度,分阶段、有重点地对 辖区内在建工程实施定期不定期的抽查和巡查,并做好记录。要发挥 一线安全监督人员的作用, 提高安全监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 动性。 安全监督人员要每月对负责监管的项目进行不少于一次的随机 抽查,发现问题的及时做好督促整改工作。二是实施企业月检制度。 各施工(监理)企业,要在隐患排查治理期间,每月组织对所有施工 (监理)的工程项目进行一次检查。对企业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 情况、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情况、施工现场 的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和各类安全防护措施的到位情况进行严格 检查。由企业领导带队并作好检查记录并签字,实行谁检查谁负责。 发现问
17、题或安全隐患的,要及时督促项目进行整改,确保所属各施工 现场安全生产始终做到有序、规范,符合各项安全生产条件。三是实 施项目周检制度。每个在建工程均实行班组安全员巡检、项目安全员 日检、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联合周检制度。要履行检查人员签字 手续,对检查以及整改落实情况负责。所有检查均应作好书面记录, 作为考核的依据。 4.在督查验收阶段,各单位要成立检查验收组,对全年开展隐患 排查治理情况和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总结, 检查评估隐患排查治 理活动的实际效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 工作机制,巩固排查治理成果,确保取得实效。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出黑板
18、报、 张贴宣传标语、 办讲座等多种形式, 广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重要性和必要性, 加大舆论监督和 群众监督的力度,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隐患排查治 理年”活动的浓厚氛围。 同时要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于隐患 排查治理活动全过程, 大力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教育, 使工程管理人员、 施工作业人员全面提高安全知识水平,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形成全行 业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五)及时报送信息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报送制度, 落实专人负责及时掌握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道、报送活动动态信息和 有关统计数据。 各单位要每季度末日前将当月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 行动落实情
19、况的相关内容上报开发区安监站。七、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为进一步实践和树立科学发展观,确立安全发展的理念,严格落实建设部关于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部署,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检查责任制的落实,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减少建筑安全事故总量,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各分公司、办事处和项目部应当建立健全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监管组织机构和制度,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督促给施工现场深入排查各类隐患。应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检查责任制,做到“三防”(防漏查、防错判、防瞒报)、“四到位”(
20、全面排查到位、责任主体到位、整改措施到位、公司职能部门监管到位)。二、隐患排查治理的内容:一是建筑施工安全法规、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二是各在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建立和落实;三是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四是危险性较大工程特别是深基坑工程、高大模板工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以及脚手架工程等安全专项方案的编制、专家论证和实施情况;五是安全培训教育情况,特别是农民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和“三类人员”的培训考核及持证上岗;六是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以及有关物资、设备配备和维护情况;七是建筑施工企业、项目部和班组安全隐患定期巡查记录和自查、自改和销案的有关情况;八是事故
21、报告和处理,及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追究和处理情况。三、隐患排查治理重点以防范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事故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为重点,主要内容为,一是模板支撑系统的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专家论证、交底、验收等情况;二是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卸、检测、验收、使用、维修保养等情况;三是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查验、 检测、使用情况。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做到“三个结合”: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建筑安全专项整治重点结合起来,解决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坚持与日常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结合起来,严格建筑安全生产许可,加大动态监管力度;坚持与科技进步结合起来,提高
22、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禁止使用淘汰落后的设备 和技术,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管理基础。五、公司职能主管部门必须加大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监督检查效能。应及时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工作,并突出重点,加强对建筑起重设备、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高大模板及脚手架、施工用电等重大危险源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临边和洞口防护的监督检查,切实消除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隐患。六、公司职能部门每月应对各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监督各项目部对排查出的隐患立即进行整治,确保整改验收合格,达到安全生产的状态。对查出的隐患应逐一登记建档,分类分
23、级进行整治管理,整改工作要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对重特大事故隐患要实行挂牌整改,重点监控。对整改不力、隐患不能及时消除的施工现场应责令立即停止施工和停工整顿;对因整改不力而导致发生事故的,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七、公司安全处每季度负责对各项目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组织一次督查,重点督查各项目部阶段性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布置、会议记录、工作总结及对上次安全隐患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发现有未整改或重复出现类似的问题,将严肃处理。同时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的督查结果纳入总公司对各项目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考核。八、各项目部
24、应建立健全预防和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机制,做到迅速反应、果断应对、依法处置。要加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九、公司成立了以法人代表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每个月召开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会议,总结阶段性地排查整治工作的成果,及时研究和制定有关防范措施,部署阶段性排查工作的任务和重点整治内容,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保证体系,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对排查工作要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效果。公司职能部门要督促、指导各项目部及时组织开展阶段性安全生产隐患自查排查工作。在排查工作开展期间,进一步完善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完善危险性较大专项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制度,最大限度杜绝施工现场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产生。十一、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