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活动中涉及的若干法律问题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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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苏律师咨询电话:13510770007 什么是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什么是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法律:法律: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法、执业医师法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母婴保健法、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 行政法规:行政法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等等 部门规章:部门规章: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医疗机构管理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例实施细则、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

2、规、临床技术操作规范临床技术操作规范早产儿治疗用氧和视网膜病变防治指早产儿治疗用氧和视网膜病变防治指南南、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20102010年版)年版)等等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法(法201141号)第一号)第一次修正)次修正)效力: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效力: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苏律师咨询电话:13510770007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法 第五十五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

3、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六条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苏律师咨询电话:13510770007通过五十五、五十六条可以看出:告知对象:患者本人 近亲属 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被授权负责人苏律师咨询电话:13510770007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1999.05.011999.05.01实施实施 第二十六条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

4、果。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或者其家属同意。苏律师咨询电话:13510770007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日期实施日期1995.06.011995.06.01 第十七条经产前检查,医师发现或者怀疑胎儿异胎儿异常的常的,应当对孕妇进行产前诊断。案例:生下肢残儿,医院该不该赔偿?案例:生下肢残儿,医院该不该赔偿?教训:对于教训:对于“B B超:超:胎儿肢体显示不满意胎儿肢体显示不满意或肢体结构或肢体结构无法完整显示无法完整显示”的情况,一定要向孕妇履行书面的告知的情况,一定要向孕妇履行书面的告知义务:建议孕妇进行产前诊断。义务:建议孕妇进

5、行产前诊断。苏律师咨询电话:13510770007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v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医务人员应当尊重患者依法享医务人员应当尊重患者依法享有的隐私权、知情权、选择权等权利,根据有的隐私权、知情权、选择权等权利,根据患者病情、预后不同以及患者实际需求,突患者病情、预后不同以及患者实际需求,突出重点,采取适当方式进行沟通。出重点,采取适当方式进行沟通。v医患沟通中有关诊疗情况的重要内容应医患沟通中有关诊疗情况的重要内容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入病历,并由患者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入病历,并由患者或其家属签字确认。或其家属签字确认。苏律师咨询电话:135107700

6、07 第十八条经产前诊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师应当向夫妻双方说明情况,并提出终止妊娠的医学意见:(一)胎儿患严重遗传性疾病的;(二)胎儿有严重缺陷的;(三)因患严重疾病,继续妊娠可能危及孕妇生命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孕妇健康的。苏律师咨询电话:13510770007 第十九条依照本法规定施行终止妊娠或者结扎手术,应当经本人同意,并签署意见。本人无行为能力的,应当经其监护人同意,并签署意见。案例:案例:妻子未经丈夫同意要求医院实施了终止妻子未经丈夫同意要求医院实施了终止妊娠手术,医院应否对丈夫承担赔偿责任?妊娠手术,医院应否对丈夫承担赔偿责任?教训:终止妊娠或者结扎手术知情同意权的主教训:终止妊娠或

7、者结扎手术知情同意权的主体是孕妇本人,不是其丈夫。孕妇无行为能力时,体是孕妇本人,不是其丈夫。孕妇无行为能力时,是监护人。是监护人。苏律师咨询电话:13510770007行政法规依据行政法规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2002.09.012002.09.01实施实施 第十一条 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苏律师咨询电话:13510770007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01.06.2001.06.20实施实施 第三条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主要包括

8、下列事项:(一)有关母婴保健的科普宣传、教育和咨询;(二)婚前医学检查;(三)产前诊断和遗传病诊断;(四)助产技术;(四)助产技术;(五)实施医学上需要的节育手术;(六)新生儿疾病筛查;(七)有关生育、节育、不育的其他生殖保健服务。第四条公民享有母婴保健的知情选择权。国家保障公民获得适宜的母婴保健服务的权利。苏律师咨询电话:13510770007 第十七条二款:医师发现或者怀疑育龄夫妻患有严重遗传性疾病的,应当提出医学意见;限于现有医疗技术水平难以确诊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情况。育龄夫妻可以选择避孕、节育、不孕等相应的医学措施。第二十条孕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师应当对其进行产前诊断:(一)羊水过

9、多或者过少的;(二)胎儿发育异常或者胎儿有可疑畸形的;(三)孕早期接触过可能导致胎儿先天缺陷的物质的;(四)有遗传病家族史或者曾经分娩过先天性严重缺陷婴儿的;(五)初产妇年龄超过35周岁的。苏律师咨询电话:13510770007 部门规章依据部门规章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94.09.0194.09.01实施实施 第六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尊重患者对自己的病情、诊断、治疗的知情知情权利权利。在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时,应当向患者作必要的解释。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通知患者家属。第八十八条条例及本细则中下列用语的含义:特殊检查、特

10、殊治疗: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诊断、治疗活动: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诊断、治疗活动:(一)有一定危险性,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检查和治疗;(二)由于患者体质特殊或者病情危笃,可能对患者产生不良后果和危险的检查和治疗;(三)临床试验性检查和治疗;(四)收费可能对患者造成较大经济负担的检查和治疗苏律师咨询电话:13510770007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第十条第十条 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

11、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患者近亲属,由患者近亲属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及时记录。患者无近亲属的或者患者近亲属无法签署同意书的,由患者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关系人签署同意书。苏律师咨询电话:13510770007 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的人员签字的人员签字对于新入院病人常态签署授权对于新入院病人常态签署授权委托书!委托书!苏律师咨询电话:13510770007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九条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第十一条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苏律师咨询电话:13510770007 第十二条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是无民事行为的能力人

13、无民事行为的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第十三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苏律师咨询电话:13510770007 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 第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

14、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苏律师咨询电话:13510770007 第十七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三)成年子女;(四)其他近亲属 (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苏律师咨询电话:13510770007 近亲属近亲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2民法通则中规定的近亲属

15、,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苏律师咨询电话:13510770007告知及签属同意书的对象是:1、患者本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法定代理人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3、授权人员患者因病无法签字 4、医疗机构负责人、被授权人1、2、3、4无法签字时 保护性医疗告知及签属同意书的对象是:1、近亲属 2 2、关系人 保护性医

16、疗时近亲属及关系人的签字一定要有患者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 苏律师咨询电话:13510770007代理人及授权委托书代理人及授权委托书 民法通则 第五十五条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第五十八条下列民事行为无效:(一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二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三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实 意思的情况

17、下所为的;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苏律师咨询电话:13510770007 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四条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指定代理人按照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的指定行使代理权。第六十五条第六十五条第二款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苏律师咨询电话:13510770007 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03.05.0103.05.01实施实施 第十六条 对一般孕妇实施产前筛查以及应用产前诊断技术坚持

18、知情选择。第十七条 孕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治医师应当建议其进行产前诊断:(一)羊水过多或者过少的;(二)胎儿发育异常或者胎儿有可疑畸形的;(三)孕早期时接触过可能导致胎儿先天缺陷的物质的;(四)有遗传病家族史或者曾经分娩过先天性严重缺陷婴儿的;(五)年龄超过35周岁的(法律的适用问题)苏律师咨询电话:13510770007 第二十条 开展产前检查、助产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在为孕妇进行早孕检查或产前检查时,遇到本办法第十七条所列情形的孕妇,应当进行有关知识的普及,提供咨询服务,并以并以书面形式如实告知孕妇或其家属,建议孕妇进书面形式如实告知孕妇或其家属,建议孕妇进行产前诊断。行产前诊断。第二十三

19、条 对于产前诊断技术及诊断结产前诊断技术及诊断结果果,经治医师应本着科学、负责的态度,向孕妇或家属告知技术的安全性、有效性和风险性技术的安全性、有效性和风险性,使孕妇或家属理解技术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结果结果的不确定性。的不确定性。苏律师咨询电话:13510770007 第二十四条 在发现胎儿异常的情况下,经治医师必须将继续妊娠和终止妊娠可能出现的结果以及进一步处理意见,以书面形式明确告书面形式明确告知孕妇知孕妇,由孕妇夫妻双方自行选择处理方案由孕妇夫妻双方自行选择处理方案,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并签署知情同意书。若孕妇缺乏认知能力,由其近亲属代为选择。涉及伦理问题的,应当交医学伦理委员会讨论苏律师咨询

20、电话:13510770007患方的选择权(同意或拒绝)患方的选择权(同意或拒绝)1 1、医患沟通要素(知情要素)、医患沟通要素(知情要素)提供信息提供信息 确认信息的了解、确认信息的了解、确保自愿参加、确保自愿参加、做决定的能力做决定的能力 做决定的主体、做决定的主体、告知程序告知程序苏律师咨询电话:13510770007 提供信息提供信息(1)(1)必须提供真实而充分的信息给患者,如病情、必须提供真实而充分的信息给患者,如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我国法律法规对患者知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我国法律法规对患者知情同意权已作了一些规定,并已在医疗实践中得以同意权已作了一些规定,并已在医疗实践中得

21、以实施,但是医疗纠纷案件中,由于侵犯知情同意实施,但是医疗纠纷案件中,由于侵犯知情同意权引起的纠纷仍占较大比例。权引起的纠纷仍占较大比例。苏律师咨询电话:13510770007 提供信息提供信息(2)(2)提供一个普通医生在相同或类似的情况下都会提供提供一个普通医生在相同或类似的情况下都会提供的的信息信息 患者身体和疾病的状况;患者身体和疾病的状况;可选择的手术或非手术治疗方案可行性及益处;可选择的手术或非手术治疗方案可行性及益处;治疗建议、实施某种治疗的性质目的及实施的程序;治疗建议、实施某种治疗的性质目的及实施的程序;不采取治疗手段可能的后果;不采取治疗手段可能的后果;实施治疗可能伴随的危

22、险、并发症;实施治疗可能伴随的危险、并发症;苏律师咨询电话:13510770007 提供信息提供信息(3)(3)提供的信息力求通俗易懂提供的信息力求通俗易懂 知情不等于理解,理解不等于同意,只有充分理解,知情不等于理解,理解不等于同意,只有充分理解,才能做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告知语言尽力避免过于专业才能做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告知语言尽力避免过于专业化,书写不能使用缩写字母。告知百分比要阐释明意。化,书写不能使用缩写字母。告知百分比要阐释明意。提供的是对特定的患者所需要的信息提供的是对特定的患者所需要的信息 所谓特定的患者是指医疗手段涉及生活方式和观念所谓特定的患者是指医疗手段涉及生活方式和观念方面

23、的患者所需要的信息,如宗教信仰、截肢、流产、方面的患者所需要的信息,如宗教信仰、截肢、流产、切除乳房等,应尊重患者的意愿。切除乳房等,应尊重患者的意愿。苏律师咨询电话:13510770007 确认信息的了解确认信息的了解 提供的是一个普通的人能够做出某项决定所需要的提供的是一个普通的人能够做出某项决定所需要的信息信息 告知的医疗信息多寡是一个医学的判断,不可能有告知的医疗信息多寡是一个医学的判断,不可能有个量化标准,是一个合乎理性的患者能够作出同意或拒个量化标准,是一个合乎理性的患者能够作出同意或拒绝决定的信息。影响患者接受医疗信息的因素主要有:绝决定的信息。影响患者接受医疗信息的因素主要有:

24、提供信息不充分提供信息不充分 术前谈话流于形式术前谈话流于形式 提供信息时机不当提供信息时机不当 告知不看对象告知不看对象 苏律师咨询电话:13510770007 确保自愿参加确保自愿参加 在临床科研中这一点尤其重要,对受试者不欺骗、暗示在临床科研中这一点尤其重要,对受试者不欺骗、暗示和引诱,对参加、拒绝和退出者应一视同仁。和引诱,对参加、拒绝和退出者应一视同仁。做决定的能力做决定的能力 必须了解病人是否具有自主性和作决定的能力。必须了解病人是否具有自主性和作决定的能力。苏律师咨询电话:13510770007 做决定的主体:做决定的主体:患者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时,为本人,当患者为患者是完全民

25、事行为能力人时,为本人,当患者为非完全民事能力人时,为法定代理人。在我们的习惯非完全民事能力人时,为法定代理人。在我们的习惯思维中,历来将患者作为治疗的对象,看成是一个有思维中,历来将患者作为治疗的对象,看成是一个有缺陷的、需要保护和照顾的对象。缺陷的、需要保护和照顾的对象。告知程序告知程序 知情同意不只是一个简单的告知,一个签字,而知情同意不只是一个简单的告知,一个签字,而是一种理解、尊重和沟通的过程。在医疗实践过程中,是一种理解、尊重和沟通的过程。在医疗实践过程中,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往往被理解为只是一份文件,是一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往往被理解为只是一份文件,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由当事人签字的书

26、面同意书。份具有法律效力的、由当事人签字的书面同意书。苏律师咨询电话:135107700072、医患沟通艺术 主要包括主要包括“一个要求、两个技巧、三个掌握、一个要求、两个技巧、三个掌握、四个留意、五个避免、六个方式四个留意、五个避免、六个方式”:一个要求一个要求 诚信、尊重、同情、耐心。诚信、尊重、同情、耐心。两个技巧两个技巧 倾听,就是多听患者或家属说几倾听,就是多听患者或家属说几句话;介绍,就是多对患者或家属说几句话。句话;介绍,就是多对患者或家属说几句话。三个掌握三个掌握 掌握患者的病情、检查结果和治掌握患者的病情、检查结果和治疗情况;掌握患者医疗费用情况;掌握患者及家疗情况;掌握患者

27、医疗费用情况;掌握患者及家属的社会心理状况。属的社会心理状况。苏律师咨询电话:13510770007 四个留意 留意沟通对象的情绪状况;留意受教育程度及对沟通的感受;留意沟通对象对疾病的认知程度和对交流的期望值;留意自己的情绪反应,学会自我控制。五个避免 避免强求沟通对象即时接受事实;避免使用易刺激对方情绪的语气和语言;避免过多使用对方不易听懂的专业词汇;避免刻意改变对方的观点;避免压抑对方的情绪。六个方式 一是预防为主的针对性沟通;二是交换对象沟通;三是集体沟通;四是书面沟通;五是协调统一沟通;六是实物对照讲解沟通。苏律师咨询电话:13510770007与病人说话要注意那些方面呢?与病人说话

28、要注意那些方面呢?1、首先说话的态度要诚恳,彬彬有礼,落落大方。对病人要有关切同情之心,尊重病人的人格和隐私,始终顾及到病人的内心感受。使病人在心理上产生一种亲切感、信任感和相通相悦感。2、根据不同病情、不同层次的病人,具体情况具体对待。语言力求简洁准确,通俗易懂,吐字清楚。表情要得体,语调要平和,语速要适中,有节奏感,有逻辑性。3、事关诊断、治疗、手术、愈合等医疗问题时,说话要留有余地,慎重再慎重,三思再三思。一字一句要经的起推敲和检验。不能有一丝一毫的马虎。需要向病人说明和交代的,必须说明白,交代清楚。手术和治疗前必须让病人充分知情,自主选择。该会诊的、该转诊的,必须说清楚。苏律师咨询电话

29、:13510770007 4、有些话病人可以说、其他人可以说,但我们医务人员不能说。有些话要婉转,要换个说法。如有的病人没有好的治疗办法,也不能说:“你这病谁也治不了,没有好办法!”可以说:“你这病现在没有好办法,我们尽最大的努力。”5、对醉酒、精神心理异常、烦躁不安的病人或对治疗效果不满意的病人,说话要把握一个稳字。以稳制躁,以静制动。不说起激惹作用的话、贸然的话。6、对于医疗活动中的局限性、相对性和不可避免的瑕疵,要及时向病人解释说明,尤其病人本身是医务人员或其亲属中有医务人员的,更要注意与其沟通说明,取得其理解与支持,避免出现“挑刺”现象。苏律师咨询电话:13510770007 7、对医

30、疗活动中的不当或差错,要及时向病人道歉。如静脉穿刺前就及时向病人说,血管不好扎,别紧张,我会尽力的。一旦第一针不成功,真诚的说一声“对不起”。病人是会谅解的。8、对个别人的过激、失态、非礼(理),言辞不要针锋相对,不火上浇油。要冷静理智,既义正言辞,又内刚外柔、内方外圆。9、尽可能向病人介绍所患疾病的知识,介绍本人的专业技术情况、医院的水平,让病人对自己的病情及诊疗、愈后有一个了解,有一个恰当的心理准备和期望值。10、树立病人首先是人的观念,纠正见病不见人、重病轻人的观念。多与病人对话、拉家常,这是增强医患感情、建立和谐医患关系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苏律师咨询电话:13510770007履行告知

31、义务充分保证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1、医务人员的告知内容:2、医务人员的告知形式:书面告知。3、医务人员的告知对象:患者本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双签字:患者本人并并家属或关系人)法定代理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被授权人患者因病无法签字 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被授权人无法签字时。保护性医疗的告知对象:近亲属关系人。但应有患者的授权委托书。4、患方接受告知后,知情同意及拒绝治疗形式:书面形式。同意要签字捺手印、不同意也要签字并捺手印(有权签字的人:即知情同意权的主体)5、履行告知的主体履行告知的主体:苏律师咨询电话:13510770007 医生可分三级:小医:就病论病,见病开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只治

32、病不治人。中医:治疗时能分析病因,解释病情,进行心理咨询和调整,治病同时关注控制相关危险因素,治疗病还减少复发,治的是病人;大医:不但能治病而且能进行健康教育,使健康人不变成亚健康人,使亚健康人不变成早期病人,早期病人不变成晚期病人,使整个人群疾病发病率下降,死亡率下降,健康水平提高。苏律师咨询电话:13510770007 医生的态度可分为五等:甲等:对病人如亲人,满怀亲情,病人感到亲切,舒心;乙等:把病人当熟人,满腔热情,详细解释,病人感到满意,放心;丙等:把病人当病人,一片同情,病人感到友善认真,安心;丁等:把病人当路人,冷冷淡淡,不阴不阳,少言寡语,病人感到失望,寒心;戊等:把病人不当人,医生居高临下,盛气凌人,训斥病人,看病反添病,伤心。新世纪呼唤三级甲等医生,呼唤具有人文新世纪呼唤三级甲等医生,呼唤具有人文素质的医生。素质的医生。苏律师咨询电话:13510770007 谢 谢 苏律师联系电话:苏律师联系电话:1351077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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