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龙里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培龙里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培训训 根本原那么 根本要求 目标任务 参保范围 参保方法 基金筹集 养老金的计发及待遇组成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保根本:一是要保证向所有参保的老年人发放根底养老金;二是政府要承担兜底责任。广覆盖:就是为所有人群提供政策支持。有弹性:适应不同人群的需要。可持续:可以持续开展,有正常的增长机制。低水平起步。这是广覆盖原那么的要求,只有低水平起步,才能尽快实现广覆盖,才能把精力放在制度建立上。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社会保险不搞纯福利,既要表达家庭与社会的责任,也要表达公平普惠。政府引导与个人自愿相结合。社会保险必须本人自愿,但政府必须尽到引导责任。属
2、地管理。各地根据国家和省的政策,要制定本地的实施方法。从我县城乡居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与经济开展水平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政府主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城乡居民普遍参保,这是最根本的要求。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城乡居民老年根本生活,到2021年前根本实现对城乡适龄居民的全覆盖。具有龙里县户籍人口、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城镇职工根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和未参加城镇职工根本养
3、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藉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一寸免冠同底相片2张到户籍所在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效劳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即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均需要提供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照片2张,属重度残疾人或享受低保的重度残疾人还需提供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1份和民政部门提供的低保证明材料1份等资料到户籍所在村居委会提出参保申请,填写?龙里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经批准后即可参保。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模式。社会统筹局部:根底养老金中央财政直接补贴组成;个人账户局部:
4、个人缴费及其利息、集体补助(资助)及其利息、政府补贴及利息 采取这种制度模式,表达了权利与义务的对应;具有一定的鼓励性。个人缴费: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每年设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200元、1600元12个档次。最低标准:更好的照顾到低收入人群的缴费需求 缴费档差:适应不同需要人群,引导城乡居民多缴多得。参保人在一个年度内自主选择缴费档次,一次性缴纳,多缴多得。今后依据国家、省、州相关政策和城乡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政府补贴 中央财政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根底养老金,其标准为55元每人每
5、月;省、州、县三级财政对参保人每年按时缴费的,按照每人每年30元标准补贴,其中省财政负担10元,州、县财政共负担20元。参保人中断缴费的,可以跨年度补缴,但政府不予补贴。集体补助 鼓励有条件的村社区集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居委员会召开村居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对城乡重度残疾人,县人民政府按照个人缴费最低标准的50%为其缴费;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乡重度残疾人,县人民政府按个人缴费最低标准为其全额缴纳。城乡居民应积极参保,长期缴费。领取养老金人员的子女符合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范围的应按规定参保缴费。年龄:60周岁,不分男女,不
6、分城乡 缴费年限:至少15年 特殊情况: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根本养老保险待遇及国家规定的其它养老待遇的城镇居民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根底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家庭成员应当参保缴费,如老人自愿,也允许补缴,但补缴年限最长不超过15年。制度实施时,已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制度实施时,未年满45周岁的,应按年缴费,到达年满60周岁且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方可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补缴养老保险费的,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养老金待遇由根底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份组成。即养老金待遇=根底养老金+个人账
7、户养老金。根底养老金:中央和省州确定的根底养老金为每人每月55元。对缴费满15年以上的人员,缴费每增加一年,根底养老金每月增发2元,所需资金由县财政全额承担。即:根底养老金55元+n-152元(n为15年以上的缴费年限)。个人帐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为本人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即: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总额139。根本养老金=根底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 个人帐户养老金=个人帐户储存额/139 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缴费及其利息,地方政府缴费补助及其利息,集体补助及其利息 139:养老金计发系数 特殊情况:1参保人员出国境定居、户籍性质变更等情况的,应及时办理终止保险关系手续。2参保人员
8、因自然灾害和其他特殊原因无力缴纳养老保险费时,经申请允许缓缴保险费。有能力缴费后再继续缴费,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连续期间可以按补缴时的标准补缴,补缴保险费不享受财政补贴。参保人员在监禁、劳动改造或者教养期间停缴保险费,解除回原籍后,原保险关系可以恢复,允许继续参保缴费,但不能补缴。3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死亡的,其个人账户储存额政府补贴除外一次性全部退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参保人员在领取养老金后死亡的,从其死亡次月起停顿发放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余额一次性支付给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政府补贴局部除外,另一次性补助丧葬费500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致死的,不予发放,同时终
9、止养老保险关系。4根底养老金和丧葬补助费标准根据经济开展和物价指数水平适时调整。5参保人员判刑或劳动教养期间到达养老金领取条件的,暂停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待服刑或劳动教养期满后,再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6领取养老金人员被判刑或劳动教养的,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服刑或劳动教养期满后,从期满后的次月起按现行标准继续领取养老金,停发期间的待遇不予补发。7领取养老金人员失踪的,从失踪的第7个月起暂时停发养老金。失踪人员被法院宣告死亡的,不再补发养老金,按规定发给丧葬补助费。失踪人员再次出现的,收回发给的丧葬补助费,停发期间的养老金予以补发。8参保人被录用为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依
10、?兵役法?参军入伍后转为军官等情形的,其个人账户作封存处理并不连续计息或按有关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参保人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其它养老保险待遇后,其封存的个人账户储存额政府补贴局部除外经本人申请,予以一次性退还。9参保人员养老金待遇由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金融机构按月发放。领取待遇的人员在每年3-6月到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效劳中心进展生存状况审查。对未按规定审查的参保人员暂停发放养老金,待资格审查后再予以恢复;参保人在领取待遇期间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应在30日内向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效劳中心申报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申报的,不予支付丧葬补助费并依法追回多领的养老金。参
11、保人员在缴费期间跨县市、区转移的,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根据参保人的申请将其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转入新参保地,由新参保地为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参保人员申请转移到尚未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地区的,其保险关系暂不转移,个人账户做封存处理并计息。待遇领取人员户籍性质发生变更,在未享受其他社会保险待遇以前,可以继续领取养老金。u1、到达享受待遇年龄当年是否需要缴费的问题。、到达享受待遇年龄当年是否需要缴费的问题。倘假设参保人员当年倘假设参保人员当年4月份满月份满60周岁,是否允许周岁,是否允许缴几个月的保险费?缴几个月的保险费?u考虑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中的个人账户考虑到城乡居民社会养
12、老保险待遇中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局部,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养老金局部,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多缴,多缴多得,因此到龄当年是否缴费由参保人员自愿选多得,因此到龄当年是否缴费由参保人员自愿选择,但如果自愿选择缴费的,需按规定在到龄月择,但如果自愿选择缴费的,需按规定在到龄月份之前统一按年缴费。份之前统一按年缴费。u制度实施当年,参保人员缴费也统一按年缴费,制度实施当年,参保人员缴费也统一按年缴费,不能按比例只交一个月或几个月的费用。不能按比例只交一个月或几个月的费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启动之初,政策上明确已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启动之初,政策上明确已经年满经年满60周岁以上的人,可以直接享受城居
13、保待周岁以上的人,可以直接享受城居保待遇,但是否意味着他们不用办参保登记手续呢?遇,但是否意味着他们不用办参保登记手续呢?答案是否认的。在实际经办过程中,对这局部人答案是否认的。在实际经办过程中,对这局部人仍然需要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但为了方便他们,仍然需要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但为了方便他们,所以规定,这局部人在填写参保登记表时,就同所以规定,这局部人在填写参保登记表时,就同时需要办理待遇申领手续。时需要办理待遇申领手续。我们应注意对两类人区别对待:我们应注意对两类人区别对待:一类是缺乏一类是缺乏60周岁的人包括重度残疾人、享受周岁的人包括重度残疾人、享受低保的重度残疾人,二类是低保的重度残疾人,
14、二类是60周岁以上的人员。周岁以上的人员。一参保缴费人员首次参保时间,以参保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时间为准。如仅填表不交资料、不缴费,都不能算参保人员;二参保领取待遇人员参保时间,以县级社保经办机构复核通过的时间为准界定。参保人员填表未经过复核的,不能算作参保人员。这是工作中容易混淆的问题。许多人片面理解,要求缴费必须满15年,但政策上对于制度启动时几类人如何缴费有明确规定,实际操作中注意把握以下几方面:一类是制度启动时已年满60周岁的人,允许他们补缴,最长可补15年,同时在待遇发放过程中,要记得为60周岁以上已经补缴的人建立个人账户,在发放根底养老金的同时还要按规定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一类是制
15、度启动时已经年满45周岁、缺乏60周岁的人,仅仅是要求他们从制度启动时开场参保,并按年缴费,到60周岁时,缴费年限有一年算一年,但缴费年限的底限是60减制度启动时他们的年龄;如果他们自愿,也允许补缴,最长的缴费年限不能超过15年。而且这局部人在制度启动时补缴缺乏15年的局部也可以,在到达60周岁时补缴缺乏15年的局部也是允许的。另一类是制度启动时缺乏45周岁的人,操作中是要鼓励其参保并缴费,等他们到达60周岁领取待遇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必须到达15年及以上,方可领取待遇。这一点在宣传中也要告诉他们,省得他们以为只要等到60岁,都可以领取养老金。如果这局部人不参保或者参保后缴费年限缺乏15年,都
16、不能领取待遇。同时,为鼓励他们参保,特别规定,对缴费满15年以上的人员,缴费每增加一年,根底养老金每月增发2元。在政策中,对于制度启动时已经年满60周岁以上的人,规定是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根底养老金,但其符合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为此,我们尤其要把握好这一政策操作的尺度,不实行联动不对,但太机械地捆绑也不适宜。如果有几个子女的情况,只要有一个参保了,都可以按时发放老人的养老金;但也不能一个都不参保就将养老金发了,不能等到发现无法做子女工作时,再去停顿发放老人的养老金,就更不适宜了。同时要注意不要过多地去超范围捆绑,如捆儿媳、女婿、甚至同住的其他亲属等,都不适宜。u政策规定城居保试点实施时两类
17、人允许补政策规定城居保试点实施时两类人允许补缴,缴,60周岁以上、周岁以上、45至至60周岁之间的人;周岁之间的人;对于对于45周岁以下的人,如果参保后发生中周岁以下的人,如果参保后发生中断缴费的,也允许补缴,但对所有的补缴断缴费的,也允许补缴,但对所有的补缴都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即都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即30元的政府补元的政府补助,仅认可补缴后的缴费年限。助,仅认可补缴后的缴费年限。参保人员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须参保人员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须填写填写?注销表注销表?及及?死亡待遇审批表死亡待遇审批表?,无论是参保,无论是参保缴费人员或是待遇领取人员,但是参保缴费人员缴
18、费人员或是待遇领取人员,但是参保缴费人员只能领取个人账户余额,而领取待遇人员死亡那只能领取个人账户余额,而领取待遇人员死亡那么可领取个人帐户储存余额和一次性丧葬补助费么可领取个人帐户储存余额和一次性丧葬补助费500元。元。死亡时间的认定,只能根据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死亡时间的认定,只能根据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原件、民政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原件、公安部门原件、民政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原件、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原件等来认定,不能以村委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原件等来认定,不能以村委会出具证明进展认定。会出具证明进展认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致死的,不发放一次性丧葬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致死的,不发放一次性丧葬补
19、助费。补助费。一类是参保缴费人员在服刑或劳教期间到达领取待遇年龄一类是参保缴费人员在服刑或劳教期间到达领取待遇年龄的,暂缓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待其服刑或劳教期满后再办的,暂缓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待其服刑或劳教期满后再办理相关手续,同时服刑或劳教期间的待遇不补。理相关手续,同时服刑或劳教期间的待遇不补。另一类是待遇领取人员在领取养老金期间被判刑或劳动教另一类是待遇领取人员在领取养老金期间被判刑或劳动教养的,应按规程规定,由村协办员填报养的,应按规程规定,由村协办员填报?停发申请停发申请?,上,上报乡镇事务所;乡镇事务所逐级上报县级社保机构,县级报乡镇事务所;乡镇事务所逐级上报县级社保机构,县级社保机
20、构停顿为其发放养老保险待遇。社保机构停顿为其发放养老保险待遇。服刑或劳教期满后,待遇领取人员自己提供依据,并填写服刑或劳教期满后,待遇领取人员自己提供依据,并填写?待遇恢复申请待遇恢复申请?,交村协办员,逐级上报至县级社保机构,交村协办员,逐级上报至县级社保机构,县级社保机构审核无误后,再继续为其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县级社保机构审核无误后,再继续为其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停发期间的待遇也不予补发。停发期间的待遇也不予补发。重度残疾人,是指凡持有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1级或2级的残疾人。一是促和谐,居民保险有助于提高城乡老年人的经济自立能力,改善生活条件,减轻子女负担,有助于家庭
21、和睦;二是无风险,居民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局部,属政府行为,居民参保无任何风险;三是选择余地大,居民保险有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200元、1600元共12个档次可供选择;四是待遇有提高,居民保险根底养老金根据国家、省统一规定适时调整。参保人须在每年4月15日前办理档次变更手续,每年只变更一次,假设没有办理变更手续的,按上年的参保档次缴费。参保人姓名、性别、公民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居住地址、户籍性质、户籍所在地址等发生变化时,可携带相关证件及材料到村社区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填写?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变更
22、登记表?。由村社区上报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效劳中心初审后统一办理。参保人员到每年12月10日,仍没有缴纳当年养老保险费的,当年即为中断缴费。参保人员中断缴费的,可以补缴中断年限的保险费,但补缴的年限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1、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转入我县的 参保人员须持户籍关系转移证明、身份证原件等有关材料,到转入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录入?参保表?和?转入申请表?,本人签字、签章或留取指纹。村(居)协办员负责检查其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无误后对申请表签字、盖公章并于每月10号将?参保表?和?转入申请表?及有关材料上报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效劳中心。乡镇审核无误后,加盖公章,于每月20号将?参保表
23、?和?转入申请表?及有关材料上报县社会保险事业局。县社会保险事业局向转出地县级社保机构寄送?龙里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接收函?,确认转入的个人账户储存余额到帐后,进展实收处理,为转入人员记录个人账户。2、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跨县转移的 县社会保险事业局接到?接收函?后,对申请转移人员相关信息进展核实,符合转移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通过指定金融机构将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划拨至转入地县级社保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并将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明细表寄送转出地县级社保机构,注销申请转移人员参保信息。转入地尚未开展保险的,可将其保险关系及个人账户资金存于我县,个人账户做封存处理,储存额按有关规定继续计息。待条件具备时转移。3、参保人员到达待遇领取年龄,需要跨县迁移的,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人有了知识,就会具备各种分析能力,明辨是非的能力。所以我们要勤恳读书,广泛阅读,古人说“书中自有黄金屋。通过阅读科技书籍,我们能丰富知识,培养逻辑思维能力;通过阅读文学作品,我们能提高文学鉴赏水平,培养文学情趣;通过阅读报刊,我们能增长见识,扩大自己的知识面。有许多书籍还能培养我们的道德情操,给我们巨大的精神力量,鼓舞我们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