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十五章第十五章 行政诉讼管辖行政诉讼管辖n第一节第一节 行政诉讼管辖概述行政诉讼管辖概述n第二节第二节 级别管辖级别管辖n第三节第三节 地域管辖地域管辖n第四节第四节 裁定管辖裁定管辖第十五章第十五章 行政诉讼管辖行政诉讼管辖 n1、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n 2、行政诉讼的地域管辖第一节第一节 行政诉讼管辖概述行政诉讼管辖概述n一、行政诉讼管辖的概念一、行政诉讼管辖的概念n二、确立行政诉讼管辖的原则二、确立行政诉讼管辖的原则n三、行政诉讼管辖的分类三、行政诉讼管辖的分类一、行政诉讼管辖的概念一、行政诉讼管辖的概念n行政诉讼管辖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区别:p受案范围解决的是人民法院对
2、哪些行政案件拥有审判权,即人民法院可以受理哪些行政案件,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哪些行政案件可以提起诉讼;而管辖解决的则是人民法院系统内部对某个行政案件究竟由哪个法院行使审判权,即某个行政案件由哪个法院受理并审判,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某个行政案件向哪个法院起诉的问题。是指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二、确立行政诉讼管辖的原则二、确立行政诉讼管辖的原则n1、便于当事人进行诉讼的原则n2、保证人民法院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原则。n3、人民法院均衡负担原则。三、行政诉讼管辖的分类三、行政诉讼管辖的分类行政诉行政诉讼管辖讼管辖级别级别法律明法律明确规定确规定法律强法律强制规定制规
3、定级别管级别管辖辖地域管地域管辖辖法定管法定管辖辖裁定管裁定管辖辖专属管专属管辖辖任意管任意管辖辖第二节第二节 级别管辖级别管辖n一、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一、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n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n三、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三、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n四、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四、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一、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一、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n行政诉讼法第14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n这一规定表明,除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
4、行政案件外,一般行政案件均由基层人民法院作为一审法院。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n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5条和相关司法解释,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p1、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p2、海关处理的案件。p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行政案件。p4、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p5、国际贸易行政案件和反倾销、反补贴行政案件。三、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三、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n行政诉讼法第17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n最高人民法院是我国最高
5、审判机关,其主要任务是对全国各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对审判中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司法解释,以及审理不服高级人民法院裁判提起的上诉案件。只有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行政案件,才由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四、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四、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n 行政诉讼法第17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n最高人民法院是我国最高审判机关,其主要任务是对全国各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对审判中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司法解释,以及审理不服高级人民法院裁判提起的上诉案件。只有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行政案件,才由最高人民
6、法院管辖。第三节第三节 地域管辖地域管辖n一、一般地域管辖一、一般地域管辖n二、特殊地域管辖二、特殊地域管辖n三、共同地域管辖三、共同地域管辖一、一般地域管辖一、一般地域管辖也称普通地域管辖,它主要是根据诉讼当事人的住所地来划分管辖法院。行政诉讼以被告所在地来确定一般地域管辖。n行政诉讼法第18条第1款的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特殊地域管辖二、特殊地域管辖是按照法律的特别规定,以诉讼标的所在地来确定地域管辖的。n行政诉讼法第19条、20条规定了两种特殊地域管辖:p1、对限制
7、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行政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p2、对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共同地域管辖三、共同地域管辖是指两个以上法院对同一行政案件都有管辖权的情况下,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法院起诉。n行政诉讼法第21条对此作了具体规定,在行政诉讼中,出现共同地域管辖的情形主要有:p1、分属不同区域的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对原告作出行政行为,造成两个以上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三、共同地域管辖三、共同地域管辖p2、经过复议的行政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决定的,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或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
8、果复议机关与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不在同一行政区域的,则两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更方便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p3、对行政机关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而提起的诉讼,既可以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p4、对不动产提起的诉讼中,如果某一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的不动产跨越几个人民法院辖区,那么这几个人民法院对该案都享有管辖权。第四节第四节 裁定管辖裁定管辖n一、移送管辖一、移送管辖n二、指定管辖二、指定管辖n三、移转管辖三、移转管辖 一、移送管辖一、移送管辖是指法院已经受理了行政案件以后,发现所受理的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应由其他法院管辖,将案件移
9、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的一种管辖形式。n行政诉讼法第22条对移送管辖作了规定,即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时,应当将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n 在行政诉讼中,移送管辖应当具备以下三个条件:p 1、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了案件。p 2、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发现自己对该案件没有管辖权。p3、接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对该案件有管辖权。二、指定管辖二、指定管辖是指由于特殊原因或者因两个人民法院对同一行政案件的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上级人民法院以裁定的方式,决定案件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的制度。n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3条的规定,行政诉讼的指定管辖有以下两种情形:p 1、由于特殊
10、原因,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p2、因人民法院之间对管辖权发生争议引起的指定管辖。三、移转管辖三、移转管辖n移转管辖,也称管辖权的转移,是指经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同意,对第一审行政案件有管辖权的下级人民法院将该案件移交上级人民法院审理,或者有管辖权的上级人民法院将该案件移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n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4条的规定,行政诉讼的移转管辖情形包括:n(1)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n(2)下级人民法院对其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或者指定管辖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决定。n(3)下级法院不能审理上级法院管辖的
11、案件。移送管辖和移转管辖移送管辖和移转管辖n移转管辖与移送管辖的区别在于:n(1)移送管辖一般是在同级人民法院之间进行的,它是地域管辖的一种补充形式,其目的是将没有管辖权的法院已受理的行政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而移转管辖是发生在上、下级法院之间,它是级别管辖的一种变通形式,其目的是调整不同级法院对具体案件的管辖权。n(2)移送管辖是受案法院认为自己对某一行政案件没有管辖权而移送有权管辖的法院;移转管辖是有管辖权的法院经上级法院决定或同意,将其受理的行政案件移交无管辖权的法院,从而使无权管辖的法院取得了管辖权。由于移转管辖重新确定了管辖权,因此,必须经由上级人民法院的决定或同意才能移转,
12、否则不得移转。法律应用法律应用n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本辖区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是指以下案件:(1)社会影响重大的共同诉讼、集团诉讼案件;(2)重大涉外或者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案件;(3)其他重大、复杂的案件。案(事)例案(事)例n案情简介:n王某户籍所在地是甲市A区,工作单位所在地是甲市B区。2002年1月王某在乙市出差时因涉嫌嫖娼被乙市A区公安分局传唤,后被该公安分局以嫖娼为由处以罚款500元。在被处罚以前,王某被留置于乙市B区两天。经复议王某对罚款和留置措施提起行政诉讼。(司法考试真题)n问题:下列哪一法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nA、甲市A区人民法院nB、甲
13、市B区人民法院 nC、乙市A区人民法院 nD、乙市B区人民法院 案(事)例案(事)例n答题思路:n留置措施,属于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9条的规定,王某对该留置措施不服的,可以向被告所在地法院和原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本案不管复议机关作出何种决定,乙市A区公安分局所在地法院都有权管辖。根据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第1款的规定,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因此本案甲市A区所在地法院和乙市B区所在地法院也有权管辖。王某的工作单位所在地不能认定为经常居住地,甲市B区法院没有管辖权。乙市A区公安分局对王某的罚款,属于行政处罚行为。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7条规定,王某对该罚款行为不服的,只能由被告所在地法院即乙市A区法院管辖。但根据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第2款的规定,王某对行政机关基于涉嫌嫖娼这一事实而对其作出的罚款和留置措施均不服的,既可以向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原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就是说,甲市A区、乙市A区、乙市B区法院均有权管辖,而甲市B区人民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故选B项。思考题思考题n1、简述确立行政诉讼管辖的原则。n2、简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n3、简述行政诉讼的一般地域管辖。n4、简述行政诉讼的特殊地域管辖。n5、简述行政诉讼的裁定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