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一、列车 按照列车编组计划,列车运行图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有关条文规定的条件编挂在一起的车列,并挂有机车及规定的列车标志的称为列车。列车是铁路完成运输任务的主要形式。为提高运输效率,保证列车运行的安全,列车必须在重量、长度、车辆编成上符合一定条件。单机、动机、重型轨道车虽未完全具备列车的条件,在发往区间时亦应按列车办理。第五节第五节 编组列车编组列车2二、编组列车的质量要求 1列车重量标准。2列车长度标准。3直通、直达列车,在其运行中所经区段的列车重量标准不一致时,为减少途经技术站的调车作业,在列车编组计划中可规定一个统一的重量标准(一般以最低重量为准)。这一统一重量标准,即为该种列车的专用
2、重量标准。在实际工作中,为充分利用机车牵引力,原则上不准编开低于列车重量标准(包括统一重量标准)的列车。4.货物列车牵引重量允许上下波动80t及以内,计长允许欠1.2及以下。3 满轴列车 指实际编成的符合列车运行图规定的区段牵引重量(包括尾数上下波动80t及以内)或符合列车运行图规定的该区段列车长度标准(包括尾数向下波动1.2及以下)。欠轴列车欠轴列车 指实际编成的列车重量和长度均未达到列车运行图所规定的标准(既欠重又欠长)。编组欠轴列车,浪费机车牵引力,一般不准开行。必须开行时,须得到列车调度员的命令准许。跨铁路局的欠轴列车,要经铁道部批准,并发给准许欠轴的调度命令方可开行。全国主要干线直通
3、列车规定了统一的牵引重量和长度标准。直通列车原 则上不准超重、超长或欠轴。摘挂列车、小运转列车、固定车底的循环列车、快运货物列车、军用列车、机械保温列车、限速列车、路用列车及“五定”货运班列等不受欠轴的限制,但超重或超长时,仍应按有关规定办理。4 超重列车 指实际编成的列车重量比运行图规定的区段牵引重量超81t及以上,连续运行距离超过机车乘务规定区段1/2的货物列车。编组超重列车可能造成运缓或坡停等后果。开行超重列车时在编组站、区段站应商得机务段调度员(值班员)的同意;在中间站应得到司机的同意,并且均需列车调度员准许,以使其指挥行车时心中有数。超长列车超长列车 指实际编成的列车长度超过了列车运
4、行图规定的该区段列车长度标准。5三、禁止编入列车的车辆三、禁止编入列车的车辆 在编组列车时,对其所挂的车辆,在技术上有一定的限制和要求。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机车车辆,禁止编入列车。(一)由于车辆技术状态的原因 1.插有扣修、倒装色票的车辆及车体倾斜超过规定限度的车辆。2.曾经发生冲突、脱轨或曾编入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大事故列车内以及在自然灾害中损坏,未经检查确认可以运行的 3.未关闭侧开门、底开门的车辆以及底开门的扣铁未全部扣上的车辆。平车未关闭端、侧板的(有特殊规定者除外)。4.缺少车门的车辆(检修回送车除外)。9 (二)由于装载货物的原因 1.装载货物超出机车、车辆限界,无挂运命令的车辆。2
5、.装载跨装货物的(跨及两平车的汽车除外)平车,无跨装特殊装置的车辆。3.平车、砂石车及敞车装载货物违反装载和加固技术条件的车辆。4.由于装载的货物需要停止自动制动机作用,而未停止的车辆。(三)厂矿企业自备机车、轨道起重机、自轮运转特种设备过轨时,未经铁路机车车辆人员检查确认者11四、旅客列车中车辆的编挂四、旅客列车中车辆的编挂 (一)旅客列车加挂货车的限制 1.特快旅客列车不准编挂货车,其他旅客列车原则上也不准编挂货车。2.在特殊情况下,如装运抢险、救急、救灾、鲜活易腐等物资车辆,必须由旅客列车挂运时,局管内旅客列车应经铁路局准许,跨局的旅客列车经铁道部准许,方可加挂。虽在局管内甩挂,而挂运于
6、跨局旅客列车的货车,也应经铁道部准许。3.旅客列车上加挂的货车,必须挂于列车后部,辆数不得超过两辆,且加挂货车的技术状态和最高运行速度,须符合该列车规定速度要求。12 1.超过定期检修期限的车辆,禁止编入旅客列车。车辆超过了定期检修期限,其各部技术状态将会发生变化如结构松弛,零部件裂纹、变形,轴箱内油脂变质和制动用不良,以及可能产生的在外部不易发现的隐患等,直接威胁旅客人身安全和行车安全。为满足输送旅客需要,尽快地修复客车,对于经过车辆部门鉴定,送厂、段施修的客车,可不受上述限制。超过检修周期的动车组严禁上线运行。2.装载危险、恶臭货物的车辆,禁止编入旅客列车。危险货物,是指具有易燃、爆炸、腐
7、蚀、毒害、放射等性质的货物;恶臭货物,一般是指污秽品,如粪便、兽骨、湿毛皮、鱼介类和动物的内脏等。装有这些货物的车辆挂在旅客列车上,将会直接威胁旅客的生命财产,有碍于旅客的舒适和身体健康。因此,装载危险、恶臭货物的车辆,禁止编入旅客列车。(二)禁止编入旅客列车的车辆13(三)乘坐旅客的车辆与牵引机车的连接要求 旅客列车应按旅客列车编组表编组,机车后一位应编挂一辆未搭乘旅客的车辆作为隔离车,最后一辆车的后端应有压力表、紧急制动阀和运转车长乘务室。为进一步保证旅客的安全,加大旅客列车安全系数,机车后第一位应编挂一辆未搭乘旅客的车辆作为隔离车。行李车、邮政车、发电车等可起隔离作用;旅客列车中乘坐旅客
8、的车辆,与机车、货车相连接的客车端门及编挂在列车尾部的客车后端门须加锁。14五、货物列车中车辆的编挂五、货物列车中车辆的编挂 (一)装载危险、易燃普通货物车辆编入列车的隔离 危险货物系指,具有燃烧、爆炸、腐蚀、毒害、放射射线等性质,而且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意外,能引起人身伤亡,财产受到毁损的物资。易燃普通货物系指,遇明火或受高温容易引起燃烧和造成火灾的货物。装载危险及易燃普通货物车辆在运输中须采取隔离措施,其编入列车的隔离办法,按铁道部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则规定办理。隔离的作用,一是使易燃、易爆物品与火源隔离;二是万一发生意外时,能尽量减少或避免扩大损失。小运转及调车作业隔离由铁路局规定。为防止
9、装载蜜蜂的车辆,在列车中挂运位置失当造成密蜂死亡。装蜜蜂的车辆不得与整车装运的敌敌畏、1065、1059等农药车(即标有 的车)编挂在同一列车内。如因车流不足、分别挂运有困难时,在本次列车运行全程内不发生列车折角转向的条件下,可编入同一列车内,但应将蜜蜂车挂在农药车前部,并隔离四辆以上。蜜蜂车与生石灰车编在同一列车内时至少应隔离两辆.151轨道起重机 因轨道起重机不起制动作用,车钩无缓冲装置,而且重心高、起重臂又有横向摆动,走行部分也不如货车。因此,回送时一律挂于列车中部或后部,以减少对列车运行的影响。2机械冷藏车组 机械冷藏车组因有各种机械设备和管道,牢固性差,应尽量挂于列车中部或后部。3尾
10、部故障车的编挂 为解决中间站甩下的故障车能挂运到技术站,及时修复,列车后部准许加挂不适于连挂在列车中部,但走行部良好的车辆(指经车辆部门检查确定的牵引梁、中梁裂损,制动主管通风不良,一端车钩不能使用等故障车辆),经列车调度员准许,可挂于列车尾部。为保证安全,以一辆为限。如该车自动制动机不起作用,应由车辆人员采取不致脱钩的安全措施。4其他特种车辆,如装载超限货物的车辆、大型的凹型和落下孔车、空客车及特种用途车(发电车、无线电车、轨道检查车、电务试验车、通信车)等,因挂运时任务不同,所以编挂的要求也不尽相同。遇有挂运时,应按铁道部货物运输规章规定或临时指示办理。(二)特殊车辆编挂的要求16 列车尾
11、部安全防护装置(简称列尾装置)是用于货物列车的重要行车安全设备。列尾装置由固定在机车司机室的司机控制盒和安装在列车尾部的列尾主机组成。(一)列尾装置的作用 1使机车乘务员准确掌握列车尾部风压,确认列车完整;2当列车主管因泄漏等原因风压不足时,可直接向司机报警;3当车辆折角塞门被意外关闭时,司机可直接操纵列尾装置,使其强行排风,使列车制动停车。4起到列车标志的作用,为接发列车人员确认列车完整提供依据。六、列为装置安全防护装置17 (二)列尾装置的使用 为保证货物列车的运行安全,货物列车尾部须挂列尾装置。小运转列车是否挂列尾装置,由铁路局根据列车运行距离长短等条件确定。列尾主机使用前由列尾检测人员
12、、司机控制盒在机车出库前由电务部门按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的有关规定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列尾主机的安装与摘解由车务人员负责;软管连接,有列检作业的列车,由列检人员负责;无列检人员作业的列车,由车务人员负责。特殊情况由铁路局规定。未挂列尾装置的货物列车,将该列车最后一辆车的软管用铁线吊起代替尾部标志。18七、列车中机车的编挂及单机挂车 (一)工作机车的编挂 担任牵引列车的机车为工作机车,包括本务机车及补助机车(简称“补机”)。为保证工作机车的司机瞭望信号、各种标志和线路状况,保证行车安全,充分发挥机车最大牵引效能,工作机车应挂于列车头部并正向运行。牵引小运转、路用、救援列车的机车,行程短
13、速度低,可逆向运行。某些区段列车,若其始发、终到站无转向设备,也可逆向运行。为增加全区段牵引重量,提高区段通过能力或适应全线牵引定数,可使用双机或多机牵引列车。双机牵引时,两台机车应重联挂于列车头部,由第一位机车担当本务机车职务,第二位机车按第一位机车要求进行操纵。19 为不减少全区段的牵引重量,列车在困难区间,可加挂补机。补机原则上应挂于本务机车的前位或次位,便于联系、配合,防止发生挤坏车辆或拉断车钩。对于在中间站摘下的补机,为便于作业,补机最好挂于本务机前面,此时由补机执行本务机车的职务。在特殊区段,如受桥梁负重的影响等,或补机需中途返回时,经铁路局批准,补机可挂于列车后部,但需接通软管。
14、若后部补机中途折返时不接通软管,避免区间行车摘管造成列车起动困难或降低通过能力,由铁路局制定保证安全的办法。20 (二)回送机车的编挂 铁路局所属的机车跨牵引区段回送时,原则上应有动力附挂货物列车。(电力机车经非电气化区段回送时除外),杂小型及状态不良的可随货物列车无动力回送。回送机车应挂于本务机车次位。回送机车在所担当的区段外单机运行时,由于乘务员不熟悉线路及设备情况,应派线路指导人员添乘带道。旅客列车遇特殊情况须附挂跨铁路局的回送机车时,按铁道部命令办理。20及其以上坡道的区段,禁止办理机车专列回送。回送机车时还需考虑桥梁承载能力的限制及有火机车与装载易燃、危险货物车辆的隔离,须隔离回送时
15、,其连挂台数、隔离限制,由铁路局规定。21单机,是指未挂车辆在区间线路上运行的机车。由于上下行方向列车数量不同等原因,会产生单机运行。掌握机车运用的调度人员,为利用机车动力,准许顺路机车连挂车辆,即单机挂车。单机挂车要考虑单机运转时分,燃料消耗及机车运用情况等因素,在区段内作业不宜过多。在机车牵引区段的线路坡度不超过12时,以10辆为限;超过12的区段,由铁路局规定。单机挂车应按下列规定办理:1所挂车辆的自动制动机作用必须良好,发车前列车(无列检时由车站发车人员)按规定进行制动试验;2连挂前由车站彻底检查货物装载状态,并将编组顺序表和货运单据交与司机;3在区间被迫停车后的防护工作由机车乘务组负
16、责,开车前应确认附挂辆数和通风状态是否良好;4列车调度员应严格掌握,不得影响机车固定交路和乘务员劳动时间;5不准挂装载爆炸品、超限货物的车辆。6单机挂车时,可不挂列尾装置。(三)单机挂车22八、八、货物列车中货物列车中“关门车关门车”的编挂的编挂 “关门车”是指关闭制动支管上的截断塞门,本身失去制动力的车辆。包括因装载货物要求,须停止制动作用的车辆,以及因自动制动机临时发生故障准许关闭截断塞门的车辆。但主要列检所所在站编组始发的列车中,不得有制动故障关门车。为保证列车在施行制动时有足够的闸瓦压力,以确保列车在规定的制动距离内停车,列车中机车、车辆的自动制动机,均应加入全列车的制动系统。因装载货
17、物规定须停止制动作用或运行中制动机临时发生故障不能修复时,允许编挂关门车。编挂关门车时,应满足技规规定的货物列车每百吨列车重量的最小闸瓦压力。每百吨列车重量的高摩合成闸瓦换算闸瓦压力不得不得低于180kN的限制。货车装有高磷铸铁闸瓦时的换算闸瓦压力按相应高摩合成闸瓦换算闸瓦压力的170%计算。列车牵引计算和试验证明,满足上述条件,在制动主管压力达到规定标准时,列车在限制下坡道上遇有紧急情况,施行紧急制动,能在800m距离内停车。23 编入列车的关门车数不超过现车总辆数的6%(尾数不足一辆按四舍五入计算)时,可不计算每百吨列车重量的换算闸瓦压力,不填发制动效能证明书;超过6时,按技规第201条规
18、定计算闸瓦压力,并填发制动效能证明书交与司机。制动效能证明书,在有列检所的车站,由列检负责计算和填写;无列检所时,由车站计算并填写。为确保列车在紧急制动时能及时紧急制动,对关门车编挂位置也须严格限制:1关门车不得挂于机车后部三辆车之内;2列车中连续连挂不得超过二辆;3列车最后一辆不得为关门车;4列车最后第二、三辆不得连续关门。24 机后三辆之内编挂关门车,虽然能通风,但进行紧急制动时,由于风管路长,不能产生或延迟紧急制动作用,从而延长了制动距离,容易发生危险;当列车制动时,在列车尚未全部停轮前,各车辆间产生瞬间冲动、冲挤现象。关门车本身不制动,冲挤就比较激烈,如关门车连续连挂过多,就很可能因制动冲挤而造成脱轨、断钩、脱钩等事故,故连续连挂以二辆为限;列车最后一辆不能为关门车,防止因车钩分离而造成车辆溜逸,产生严重后果。当尾部的车辆制动时,若第二、三辆连续关门,就可能因冲挤而出现尾部车辆脱轨。若列车最后加挂一辆没有制动作用的故障车时,列车最后第二、三辆又连续关门,这样就形成列车尾部4辆车中,只有1辆货车有制动作用,一旦在关门车处发生车钩分离,即不能保证尾部车辆自动停车,可能造成车辆溜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