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建筑工程知识产权制度课件.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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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7 建筑工程知识产权制度建筑工程知识产权制度 1.7.1 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知识产权知识产权 是权利人对其创造的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权是权利人对其创造的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权利。按照利。按照民法通则民法通则的的 规定,我国的知识产权包括著规定,我国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作权(版权版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发明权以、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发明权以及其他科技成果权。及其他科技成果权。是一种是一种无形财产权无形财产权。1.7.1 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一)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双重属性(一)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双重属性(二)专有性(二)专有性(三)地域性(商标

2、抢注案件频发)(三)地域性(商标抢注案件频发)(四)期限性(四)期限性 1.7.2 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的常见种类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的常见种类(一)专利权(一)专利权1、指权利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对其发明创造所享、指权利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对其发明创造所享有的制造、使用和销售的专有权。有的制造、使用和销售的专有权。2、保护的对象是: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保护的对象是: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3、授予条件、授予条件4、专利权人的权利和期限、专利权人的权利和期限 自申请日起计算自申请日起计算 发明:发明:20年年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10年年 王某经长期研究发明了高黏度建筑涂

3、料胶粉,王某经长期研究发明了高黏度建筑涂料胶粉,2001年年3月月5日委托某专利事务所申请专利,日委托某专利事务所申请专利,3月月15日该专利事务所向国家专利局申请了专日该专利事务所向国家专利局申请了专利,利,5月月15日专利局将其专利公告,日专利局将其专利公告,2003年年2月月13日授予王某专利权。该专利权届满的期日授予王某专利权。该专利权届满的期限是(限是()。)。A2021年年3月月5日日B2021年年3月月15日日C2021年年5月月15日日D.2023年年2月月13日日 1.7.2 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的常见种类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的常见种类(二)商标权(二)商标权1、商标是指企业、事业单

4、位和个体工商业者,为了使、商标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者,为了使其生产经营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项目有别于他人的商其生产经营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项目有别于他人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用具有显著特征的文字、图形、字母、品或者服务项目,用具有显著特征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表示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表示的标志。的标志。商标可以分为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两大类。商标可以分为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两大类。1.7.2 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的常见种类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的常见种类2、商标专用权的内容和保护对象、商标专用权的内容和保护对象 商标专用权,是指企业、

5、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者商标专用权,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者对其注册的商标依法享有的专用权。对其注册的商标依法享有的专用权。只包括财产权。(只包括财产权。(商标设计者的人身权受著作法保商标设计者的人身权受著作法保护。)护。)(1)使用权)使用权(2)禁止权)禁止权 商标商标 非法非法他人注册他人注册商标的商标的 明知是假冒明知是假冒他他人注册商标人注册商标的商品的商品的的 他他人注册商标人注册商标标识或标识或者者伪造、擅自伪造、擅自制造的商标标识制造的商标标识的的给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用权其他损其他损害的行为害的行为 商标侵权所商标侵权所负的负的:由由严格严格依照依照的

6、的规定处理规定处理,行为人承行为人承担相应的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意,并并将该更换的商将该更换的商品投入市场品投入市场的;的;未经许可,在同一商未经许可,在同一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或近似的商标的 1.7.2 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的常见种类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的常见种类3、注册商标的续展、转让和使用许可、注册商标的续展、转让和使用许可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是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是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可以续展。可以续展。期满六个月提

7、出续展申请,每次有效期期满六个月提出续展申请,每次有效期10年。年。1.7.2 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的常见种类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的常见种类(三)著作权(三)著作权1、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所享有的专有权。2、建筑活动中常见的著作权作品:、建筑活动中常见的著作权作品:(1)文字作品:投标书、工作报告、招标文件)文字作品:投标书、工作报告、招标文件 (2)建筑作品)建筑作品 (3)图形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图形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示意图 (4)模型作品)模型作品 1.7.2 建设工程

8、知识产权的常见种类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的常见种类(三)著作权(三)著作权3、著作权主体:、著作权主体:创作出作品的作者及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创作出作品的作者及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其他组织。(1)建设工程活动中,往往是单位作品,著作权归单)建设工程活动中,往往是单位作品,著作权归单位所有。位所有。(2)有些是职务作品,著作权归作者,单位有权优先)有些是职务作品,著作权归作者,单位有权优先使用。使用。(3)委托作品: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未约)委托作品: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未约定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定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1.7.2 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的常见

9、种类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的常见种类(三)著作权(三)著作权4、著作权内容:、著作权内容:著作权包括人身权人身权和财产权财产权(1)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2)财产权包括:使用权;许可使用权;转让权;获得报酬权使用权;许可使用权;转让权;获得报酬权 1.7.2 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的常见种类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的常见种类5、著作权的保护期、著作权的保护期 (1)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不受)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不受限制。限制。(2)发表权、使用权、获得报酬权为作者死后)发表权、使用权、获得报酬权为作者死后50年

10、。年。(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外)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年。1.7.2 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的常见种类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的常见种类(四)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四)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 1.7.2 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的常见种类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的常见种类期限期限起点起点展期展期著作权自然人:死后50年单位:首次发表后50年作品完成日不予展期专利权发明20年实用新型、外观设计10年申请日不予展期商标权10年核准注册日展期商业

11、秘密 某建筑设计公司工程师张某接受公司指派的任务,为该公司承揽设计的某住宅楼绘制了工程设计图。按照著作权法的规定,有关该工程设计图著作权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A张某享有工程设计图的署名权,该公司享有著作权的其他权利B张某享有工程设计图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该公司享有著作权的其他权利C张某享有工程设计图的所有权利,但该公司在其业务范围内可以优先使用D该公司有工程设计图著作权的所有权利,但应当给予张某相应的奖励 下列作品中,属于著作权保护对象的有()。A建筑作品B工程设计图C注册商标D外观设计专利E立体作品 1、甲建设单位委托乙设计单位编制工程设计图纸,但未约定该设计着作

12、权归属。乙设计单位注册建筑师王某被指派负责该工程设计,则该工程设计图纸许可使用权归()享有。A甲建设单位 B乙设计单位 C注册建筑师王某 D甲、乙两单位共同 著作权类别著作权类别著作权归属著作权归属示例示例单位作品完全归单位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第一类职务作品归作者(作者单位有优先使用权)1、主要利用单位的物质资源;2、由单位承担责任第二类职务作品作者有署名权其他归单位委托作品通过合同约定;如合同没有约定,归受托人勘察设计文件 某建设单位委托设计院进行一个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工作,合同中没有约定工程设计图的归属。设计院委派李某完成了这一设计任务,该设计图纸的著作权属于()。A建设单位 B李某等 C施

13、工单位 D设计院 设计单位甲公司为建设单位乙公司的项目承担了建筑方案设计工作,设计合同明确约定由乙公司享有相关知识产权。后甲公司在丙公司委托的另一项目中又采用了同一方案。则乙公司有权追究甲公司对其()的侵权行为。A.著作权 B.专利权 C.商标权 D.商业秘密 1.7.3 侵权的责任侵权的责任(一)民事责任(一)民事责任1、停止损害、停止损害2、排除妨碍、排除妨碍3、消除危险、消除危险4、返还财产、返还财产5、恢复原状、恢复原状6、赔偿损失、赔偿损失7、赔礼道歉、赔礼道歉8、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1.7.3 侵权的责任侵权的责任赔偿损失赔偿损失1、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权利人的实

14、际损失2、侵权人的侵权所得、侵权人的侵权所得3、许可使用费的合理倍数、许可使用费的合理倍数4、法定赔偿金、法定赔偿金还应包含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还应包含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1.7.3 侵权的责任侵权的责任(二)行政责任(二)行政责任(三)刑事责任(三)刑事责任 1.8 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建设工程监理概述1建设工程监理的性质2建设工程监理的实施31.8.1 建设工程监理概述 监理即监督和管理。建设工程监理是指针对工程项目建设,社会化、专业化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接受业主的委托和授权,根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工程建

15、设施工合同以及其他工程建设合同所进行的旨在实现项目投资目的的微观监督管理活动。1工程监理的含义1.8.1 建设工程监理概述2实行强制监理的建设工程范围 国家重点建设工程是指依据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所确定的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骨干项目。1)国家重点建设工程1.8.1 建设工程监理概述 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是指项目总投资额在3 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主要有: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科技、教育、文化等项目;体育、旅游、商业等项目;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其他公用事业项目。2)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1.8.1 建设工程监理概述 建筑面积在50 000 m以上的住宅建设工程必须

16、实行监理;50 000 m以下的住宅建设工程,可以实行监理,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3)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1.8.1 建设工程监理概述 这主要包括: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资金的项目;使用国外政府及其机构贷款资金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国外政府援助资金的项目。4)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1.8.1 建设工程监理概述 (1)项目总投资额在3 000万元以上,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主要有:煤炭、石油、化工、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项目;铁路、公路、管道、水运、民航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项目;邮政

17、、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项目;5)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1.8.1 建设工程监理概述 防洪、灌溉、排涝、发电、引(供)水、滩涂治理、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等水利建设项目;道路、桥梁、地铁和轻轨交通、污水排放及处理、垃圾处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其他基础设施项目。(2)学校、影剧院、体育场馆项目。5)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1.8.2 建设工程监理的性质 工程建设监理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是一种特殊的工程建设活动,它具有以下性质。1工程监理的依据 施工单位的建设行为是受很多法律法规制约的,如不可偷工减料、不可违法分包等。工程监理在监理过程中首先就

18、要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存在违法行为,因此法律法规是工程监理单位的依据之一。1)法律法规1.8.3 建设工程监理的实施 技术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是各参建单位都必须执行的标准,而推荐性标准则是可以自主决定是否采用的标准。2)有关的技术标准1.8.3 建设工程监理的实施 施工单位的任务是按图施工,也就是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如果施工单位没有按照图纸的要求去修建工程就构成违约,如果是擅自修改图纸则构成了违法。因此,设计文件就是监理单位的依据之一。3)设计文件1.8.3 建设工程监理的实施 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通过订立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中约定的内容要远远

19、大于设计文件的内容。4)建设工程承包合同1.8.3 建设工程监理的实施2工程监理的内容 三控制是指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和投资控制。通常情况下,对任一建设工程而言,其质量、进度与投资往往是相互矛盾但又统一的,三者一般不可能同时达到最佳状态。1)三控制1.8.3 建设工程监理的实施 三管理是指安全管理、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1)安全管理已经成为监理的重要工作内容。安全是工程质量的前提条件,而工程质量的好坏,也是为了安全。(2)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变更、工程延期、费用赔偿、争端与仲裁、违约、工程分包、工程保险等方面。(3)建设工程监理的主要方法是控制,控制的基础是信息,信息管理是工程监理工作的主

20、要内容之一。2)三管理1.8.3 建设工程监理的实施 一协调是指协调参与项目建设各方的工作关系。监理工作实际上是技术管理工作,管理的过程就是协调与妥协的反复过程。监理的任务就是在这种协调的过程中,运用所掌握的专业知识,使用恰当的沟通协调方法,促使工程各方团结一致实现项目目标。3)一协调1.8.3 建设工程监理的实施3工程监理的权限与义务 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1)权限1.8.3 建设工程监理的实施 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2)义务4工程监理

21、任务的承接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监理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1)不能超越资质许可范围承揽工程1.8.3 建设工程监理的实施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通常是建立在信赖关系的基础上,具有较强的人身性。工程监理单位接受委托后,应当自行完成工程监理工作,不得转让监理业务,也不得分包监理业务。(2)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案例一、背景 某监理单位承担了国内某工程的施工监理任务,该工程由甲施工单位总包,经业主同意,甲施工单位选择了乙施工单位作为分包单位。监理工程师在审图时发现,基础工程的设计有部分内容不符合国家的工程质量标准,因此,总监理工程师立即致函设计单位要求改正,设计单位研究后,口头同意了总

22、监理工程师的改正要求,总监理工程师随即将更改的内容写成监理指令通知甲施工单位执行。案例 在施工到工程主体时,甲施工单位认为,变更部分主体设计可以使施工更方便、质量更易得到保证,因而向监理工程师提出了设计变更的要求。案例问题:(1)请指出上述总监理工程师行为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2)监理工程师应按什么程序处理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要求?1.9 建设工程法律责任制度建设工程中的民事责任1建设工程的行政责任2建设工程中的刑事责任31民事责任的种类 民事责任可以分为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两类。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义务而应承担的责任。侵权责任是指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权和人身

23、权而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以及虽没有过错但造成了损害而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1.9.1 建设工程中的民事责任 侵权行为可分为一般侵权行为与特殊侵权行为。一般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基于主观过错实施的,应适用侵权责任一般构成要件和一般责任条款的致人损害的行为。如故意侵占、毁损他人财物,诽谤他人名誉等。特殊侵权行为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在侵权责任的主体、主观构成要件、举证责任的分配等方面不同于一般侵权行为,应适用民法上特别责任条款的致人损害的行为。1.9.1 建设工程中的民事责任2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1.9.1 建设工程中的民事责任 这是指侵害人终止其正在进行或者延续的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其目的在于及时制止

24、侵害行为,防止损失的扩大。(1)停止侵害 这是指侵害人排除由其行为引起的妨碍他人权利正常行使和利益实现的客观事实状态。其目的在于保证他人能够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2)排除妨碍1.9.1 建设工程中的民事责任 这是指侵害人消除由其行为或者物件引起的现实存在的某种有可能对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紧急事实状态,其目的在于防止损害或妨碍的发生。(3)消除危险 这是指侵害人将其非法占有或者获得的财产转移给所有人或者权利人。返还的财产包括三种情形:因不当得利所获得的财产;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而应当返还的财产;非法侵占他人的财产。(4)返还财产1.9.1 建设工程中的民事责任 这是指使受害人的财产恢

25、复到受侵害之前的状态。使用这种责任形式需要具有两个前提条件:财产恢复的可能性与财产恢复的必要性。(5)恢复原状1.9.1 建设工程中的民事责任 这主要适用于违反合同质量条款的民事责任形式。修理是指使受损害的财产或者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的标的物具有应当具备的功能、质量。重作是指重新加工、制作标的物。更换是指以符合质量要求的标的物替代已交付的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标的物。(6)修理、重作、更换1.9.1 建设工程中的民事责任 赔偿损失是指行为人因违反民事义务致人损害,应以财产赔偿受害人所受的损失。对于违约责任,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对方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对于侵权责任,赔偿额应包括对方的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失。(7)

26、赔偿损失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的金钱。(8)支付违约金1.9.1 建设工程中的民事责任 消除影响是指加害人在其不良影响所及范围内消除对受害人的不利后果。恢复名誉是指加害人在其侵权后果所及范围内使受害人的名誉恢复到未曾受损害的状态。(9)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赔礼道歉是指加害人以口头或者书面的方式向受害人承认过错、表示歉意。赔礼道歉一般应当公开进行,否则不足以消除影响。但是,受害人不要求公开进行的,也可以秘密进行。(10)赔礼道歉1.9.1 建设工程中的民事责任 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在建设工程知识产权侵权的

27、民事责任中,最主要的还是赔偿损失。赔偿损失的数额有四种确定方法。(1)侵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2)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1.9.1 建设工程中的民事责任 (3)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4)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定数额的赔偿。案例一、背景 某纸箱厂于2006年10月在某市黄河路建成一栋七层家属楼(一楼为商店),在该楼四单元南侧阳台下修建一乒乓球台。该楼窗户玻璃安装

28、存在质量问题,使用中曾数次发生玻璃坠落之事,住户普遍提出意见,但该纸箱厂未及时给予修缮。2008年8月11日下午7时许,居住在该楼四单元六楼南侧的汤某酒后关阳台南边窗户时,玻璃破碎,玻璃碎片下落插入当时正在打乒乓球的戴某头顶部,致戴某当场昏迷。戴某的家长闻讯后与汤某的妻子将戴某送省医学院附属医院脑外科抢救,诊断为:开放性颅脑损伤、脑水肿、急性脑膨出、颅内异物。经手术治疗后脱险。案例问题:此事件为何种侵权行为?应该由谁承担侵权责任?1.9.2 建设工程的行政责任 行政责任,是指违反有关行政管理的法律规范的规定,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依法应当受到的法律制裁。行政责任主要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1行政

29、处罚1.9.2 建设工程的行政责任 行政处罚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他依法可以实施行政处罚权的组织,对违反经济、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尚不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实施的一种法律制裁。1.9.2 建设工程的行政责任根据行政处罚法第8条,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2行政处分1.9.2 建设工程的行政责任 行政处分是国家行政机关依照行政隶属关系对违法失职的公务员给予的惩戒。依据公务员法,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1.9.2 建设工程的行政责

30、任行政处分具有如下特点。(1)行政处分是国家行政法律规范规定的责任形式。这一点与 一般的纪律处分不同。纪律处分是组织内部依照组织章程、决议等作出的。(2)行政处分的主体是公务员所在的行政机关、上级主管部门或监察机关。(3)行政处分是一种内部责任形式,不涉及行政相对人的利益。1犯罪构成1.9.3 建设工程中的刑事责任 犯罪是指具有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并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犯罪构成则是指认定犯罪的具体法律标准,是我国刑法规定的某种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总和。1.9.3 建设工程中的刑事责任 按照我国犯罪构成的一般理论,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都必须具备犯罪客体、犯罪的客观方

31、面、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这四个共同要件。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而被犯罪所侵害的社会关系。例如,刑法第137条规定的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犯罪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管理的法律制度。1)犯罪客体1.9.3 建设工程中的刑事责任 犯罪的客观方面是指刑法所规定的构成犯罪在客观上必须具备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和由这种行为所引起的危害社会的结果。2)犯罪的客观方面 犯罪主体是指实施了犯罪行为,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人。我国刑法对犯罪主体的规定包含了两种人:一种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犯罪行为的自然人;另一种是实施了犯罪行为的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单位。3)犯罪主体

32、1.9.3 建设工程中的刑事责任 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对自己实施的危害社会行为及其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一个人只有在故意或过失地实施某种危害社会的行为时,才负刑事责任。所以,故意或过失作为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构成犯罪必不可少的要件之一。4)犯罪的主观方面2刑罚种类1.9.3 建设工程中的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第32条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只能单独适用,不能附加适用。一个罪只能适用一个主刑,不能同时适用两个以上主刑。附加刑(从刑)是指补充主刑的刑罚。附加刑可以附加主刑适用,也可以单独适用。1.9.3 建设工程中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33条的规定,主刑有以下几种。(1)

33、管制。(2)拘役。(3)有期徒刑。(4)无期徒刑。(5)死刑。1)主刑1.9.3 建设工程中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34条的规定,附加刑有以下几种。(1)罚金。(2)剥夺政治权利。(3)没收财产。2)附加刑3工程建设领域犯罪构成1.9.3 建设工程中的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134条及刑法修正案(六)的相关规定,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或者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1)重大责任事故罪1.9.3 建设工程中的刑事责任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犯罪构成及其特征如下。(1)犯罪客体是生产安全。(2)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

34、安全管理的规定,或者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1.9.3 建设工程中的刑事责任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建筑企业的安全生产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包工头,无证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等。(4)犯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1.9.3 建设工程中的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135条及刑法修正案(六)的相关规定,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主要指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2)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1.9.3 建设工程中的刑事责任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犯罪构成及其特征如下。(1)犯罪客体是

35、劳动安全。(2)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1.9.3 建设工程中的刑事责任 (3)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4)犯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在主观上都不希望发生危害社会的严重后果,但行为人对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则可能是故意的,也可能是过失。1.9.3 建设工程中的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137条的规定,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3)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1.9.3

36、 建设工程中的刑事责任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犯罪构成及其特征如下。(1)犯罪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管理的法律制度。(2)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仅限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4)犯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但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质量标准,则可能是故意,也可能是过失。案例一、背景 2007年11月3日,根据工程进度,某建筑公司所属的机电班根据某工程项目部的安排拆卸工地3号塔吊。上午7时许,该工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张组织拆卸作业负责人李甲、当天带班班长李乙和拆卸作业人员刘甲、蒋等相关人员进

37、行具体拆卸工作。开完塔式起重机拆卸安全技术交底会后,李乙在现场安排拆卸作业。下午4时51分,在拆卸第七个标准节的过程中,因刘甲违规操作爬升架,致使南侧爬爪处于非正常位置。案例 此时,操作液压系统的蒋未注意到液压表处于非正常值,继续操作,致使塔吊上部结构失去稳定,在重力作用下坠落。由此产生巨大冲击,致使驾驶室脱落,在驾驶室内操作的江随驾驶室坠落地面死亡。在平台上的蒋、刘乙随平台坠落死亡,在平台上的刘甲等其他7人因抓住塔台边沿未坠地,但由于强烈震动受到不同程度的损伤。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94.6万元。案例 事发时,拆卸塔台作业负责人李甲在其他工地现场,当天带班班长李乙未请假即外出购买拆卸螺丝用的扳

38、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张在工地其他地方,现场生产负责人刘丙外出办事,项目经理郭在公司开会,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尹在工地其他地方检查工作,均未在拆卸现场。案例 另外,上述操作工人全部属于无证操作。张未参加塔吊拆除前的技术交底会,且在事故发生后伪造技术交底单。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尹在塔吊拆卸前虽对某建筑公司报送来的10个操作工人的证件进行了查看,但在具体拆卸时未进行人证核对,导致被掉包,任凭没有操作证件的工人实施高危险性工作,同时也未指派监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理。案例问题:(1)此案应该追究哪些人的法律责任?(2)应该以何种罪名对这些人定罪?思考练习1.建设法规有哪些表现形式?它有何作用?我国现行的建设法规主

39、要由哪些规范组成?2.建设企业法人应当具备哪些基本条件?建设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是一种什么样的法律关系?3.代理有哪些基本种类?与建设工程建设活动密切相关的代理有哪些?4.在我国,如何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思考练习5.建设工程债的发生根据主要有哪几种?建设工程之债会因为何种原因而消灭?6.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别与联系是什么?7.留置权担保与一般的担保形式相比,有哪些特殊之处?8.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的常见种类有哪些?思考练习9.工程监理的实施依据主要包括哪些?10.民事责任的种类有哪些?若侵犯了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应承担侵权民事责任的方式有哪些?11.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的区别与联系是什么?12.简述犯罪构成的四个共同要件。13.如何区分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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