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录 各章课后练习题参考答案 绪论一、1指客观事物的规律性。2指思维的规律、规则。3指某种特殊的理论、观点。4指研究正确思维的规律性,研究推理、论证有效性的学科,即逻辑学。二、1和3具有共同的逻辑形式,即:p或者q。2和5具有共同的逻辑形式,即:如果p,那么q。4和6具有共同的逻辑形式,即:所有s是p。7和8具有共同的逻辑形式,即:如果p,那么q。p,所以q。三、 1B2AD3B4C5C四、1.错,这是一个预设了“你有这东西”前提的推理。2.对,因为该段语言把马和白马两事物分开来了,有一定合理性。3.错,学习逻辑后,在其理论的指导下,可使我们思维更清晰。五、用假设法和归谬法。先假设甲的话为真,
2、戴白帽子,加起来共有四顶白帽子一顶黑帽子,于是乙和丙的话就是假的,于是乙和丙都戴黑帽子,这与甲的话为真的结果(一顶黑帽子)矛盾,因此甲的话不可能为真,必定为假,甲戴黑帽子。再假设乙的话为真,则他自己戴白帽子,共有一顶白帽子。四顶黑帽子;这样,由于丙看不见他自己所戴帽子的颜色,当他说:“我看见一顶白帽子三顶黑帽子”时,他所说的就是真话,于是他戴白帽子,这样乙和丙都戴白帽子,有两顶白帽子,与乙原来的话矛盾,所以,乙所说的只能是假话,他戴黑帽子。既然已经确定甲、乙都戴黑帽子,则戊所说的“我看见四顶白帽子”就是假话,戊也戴黑帽子。丙说他看见一顶白帽子三顶黑帽子,如果未说话的丁戴白帽子。则他的话为真;若
3、丁戴黑帽子,则他的话为假。现证明丙的话不可能为假,必定为真。假设丙的话为假,则未说话的丁也戴黑帽子,他自己也戴黑帽子,于是五个人都戴黑帽子,这样,乙说看见四顶黑帽子,就说的是真话;但我们已经证明乙的话不可能为真,因此丙的话也不可能为假,于是丙戴白帽子。最后结果是:丙、乙说,真话,戴白帽子;甲、乙、戊说假话,戴黑帽子。 第一章 一、1前半句是从内涵方面, 后半句是从外延方面。2前半句是从内涵方面, 后半句是从外延方面。3第一句、第三句是从内涵方面, 第二、第四句是从外延方面。4第一句、第二句是从内涵方面, 第三句是从外延方面。5 内涵。二、1.非集合2.非集合3.集合4.非集合5. 集合6.集合
4、三、 1普遍概念、正概念;2.负概念、普遍概念;正概念、普遍概念3普遍概念、正概念。4普遍概念、正概念;普遍概念、负概念。5. 负概念、普遍概念;正概念、普遍概念。四、用欧拉图表示下列各组概念之间的关系1. ABcD2. C B AD3.4.BDACB五、1.错误,否定定义2. 错误,比喻定义3. 错误,同语反复4. 错误,比喻定义5. 错误,循环定义6. 错误,定义过宽7. 错误,定义过宽8. 错误,否定定义9. 错误,定义过窄10. 正确11. 正确12. 错误,循环定义六、1. 错误,划分标准不一2. 错误,子项相容3. 错误,分解4. 错误,多出子项5. 错误,子项不全6. 错误,子项
5、不全7. 正确8. 错误,划分标准不一七、1限制正确,概括错误2限制正确,概括错误3限制错误,概括正确4限制错误,概括错误5限制正确,概括正确八、案例分析1.本案涉及明确“运输工具”这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确定“电动轮椅”是否属于“运盒输工具”的问题。逻辑分析(略)。2.本案的争议涉及明确概念“投毒罪”的内涵和外延的问题。逻辑分析(略)。3.陈独秀的自我辩护涉及“国家”和“政府”是否属同一概念的问题。逻辑分析(略)。第二章一、1.否,祈使句2.是3.是4.是,反诘句5.否,疑问句6.否,感叹句7.是8. 否,疑问句二、1. 全称肯定判断,主项周延,谓项不周延。2.特称肯定判断,主项、谓项均不周延
6、。3.全称否定判断,主项、谓项均周延。4. 全称肯定判断,主项周延、谓项不周延。5.特称否定判断,主项不周延,谓项周延。6.全称肯定判断,主项周延,谓项不周延。三、1. 有些被告是有罪的。(特称肯定判断,真)所有被告是有罪的(全称肯定判断,真假不定)所有被告不是有罪的(全称否定判断,假)有些被告不是有罪的(特称否定判断,真假不定)2所有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全称肯定判断,真)所有的未成年人的父母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全称否定判断,假)有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特称肯定判断,真)有的未成年人的父母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特称否定判断,假)3这个法庭所有的
7、审判员都不是不坚持原则的。(全称否定判断,真)这个法庭所有的审判员都是不坚持原则的(全称肯定判断,假)这个法庭有的审判员是不坚持原则的(特称肯定判断,假)这个法庭有的审判员不是不坚持原则的(特称否定判断,真)4少数律师是缺乏职业道德的。(特称肯定判断,真)所有律师都是缺乏职业道德的(全称肯定判断,真假不定)所有律师都不是缺乏职业道德的(全称否定判断,假)少数律师不是缺乏职业道德的(特称否定判断,真假不定)四、1. 反对称性2.反对称性、非传递性3.非传递性4.反对称性5.非传递性6.非传递性五、1王某必然去开会。(真假不定)2王某必然不去开会。(假)3王某可能去开会。(真)4王某可能不去开会。
8、(真假不定)5王某不可能去开会。(假)六、1. 2. 3. 4. 5. 第三章一、1.肢判断、连接词、连接词、肢判断2.真3. 假4.前件真后件假5.前件假后件真6.同真/同假、同假7. 虽然某死者不是中毒,但他也是服毒自杀。二、1.联言判断,其真值式为pq。2联言判断,其真值式为pq。3联言判断的负判断,其真值式为(pq)。4.相容选言判断,其真值式为pq。5.相容选言判断的负判断,其真值式为(pqr)。6.不相容选言判断,其真值式为pq。7.充分条件假言判断,其真值式为pq。8. 充分条件假言判断,其真值式为p(qr)。 9. 充分条件假言判断,其真值式为(pq)r。10.必要条件假言判断
9、,其真值式为pq。11.联言判断,其真值式为pqr。12.必要条件假言判断的负判断,其真值式为(pq)。13.充分必要条件假言判断,其真值式为pq。14.相容选言判断,其真值式为(pq)(pq)。15. 充分必要条件假言判断的负判断,其真值式为(pq)。三、选择题1. A 2. C 3. D 4. B5. A 6. C 7. A 8. C 9. A 10. C11. 11.C 四、1.(pqrstu)(vwxy)2.( pqr)(st)u)3. pqrst4.p(qr)5.(pq)(qr)(st)u)6.pq7.(pq)r8.pq五、综合题1.答:充分条件假言判断,前件之于后件为充分条件,后件
10、之于前件为必要条件。2.答:不是,复合判断的真假取决于其肢判断的真假组合,如必要条件假言判断。 3.(1)AO不能,因为A判断与O判断为矛盾关系,不能同真,也不能同假,而A与O可以同真。 (2)AO不能,因为A判断与O判断为矛盾关系,不能同真,也不能同假,而A与O可以同假。(3)(AO)(OA)等值于(AO)(OA)不能,因为这组判断并不表示矛盾关系。(4)(OA)(AO)等值于(OA)(AO)不能,因为这组判断并不表示矛盾关系。(5)(AO)(AO)可以,这个公式所表达的判断是矛盾关系。第四章一、1所有人民团体都是审判机关。(假)有的人民团体是审判机关。(假)有的人民团体都不是审判机关。(真
11、)2所有违法行为都是不受法律处罚的。(真假不定)所有违法行为都不是不受法律处罚的。(假)有些违法行为不是不受法律处罚的。(真假不定)二、1SIPSOP,错误。2.SIPSIP,错误。3.SAPSIP,错误。4.SAPSEP,错误。5.SAPPOS,正确。6.SOPPOS,错误。7.PAM SAM SAP 错误8. MIP SAM SAP 错误 9.MAP SEM SEP 错误10.PAM SAM SAP 错误 11.MAP MAS SAP 错误12.PEM SAM SAP 正确 13. PAM SEM SAP 正确14.LpLp,错误。15.Mp(Mp),正确。16.LpLp,错误。17.Mp
12、Mp,正确。18.OpPp,正确。19.FpPp,正确。20.PpPp错误。21.O(pq)(OpOq),正确。22. (PpPq)P(pq),正确。三、不定项选择题1A2D3C4C5. C第五章一、1.pq,pq,无效,相容选言推理肯定一部分选言肢并不能否定另一部分选言肢。2.pqr,qr,无效,选言肢p并未否定。3.(pq)pq,有效,否定合取等值式。4.pq,qp,无效,充分条件假言推理肯定后件并不能肯定前件。5.(pq) (pq),有效,否定蕴含等值式。6.(pq)r,qr,无效,选言肢p并未否定。7. pq,pq,无效,必要条件假言推理肯定前件并不能肯定后件。8.(pq) (pq),
13、有效,否定逆蕴含等值式。9.(pq) (pq),有效。10.(pq)rr(pq),无效。11. (pq),qp,有效,充分条件假言推理否定后件就能否定前件。12. pq,qp,无效,充分条件假言推理肯定后件并不能肯定前件。13.(pq)r(pr)q,有效,反三段论推理。14.p(qq)p,有效,归谬推理。15.pq,pqp,有效,归谬推理。16.pq,pr,qrp,有效,二难推理简单破坏式。17.pq,qr,rs,st,tuup,有效,假言连锁推理否定式。18.pr,qs,pqrs,有效,二难推理复杂构成式。二、1.ABCD 2.C3.A4.C5.A6.B三、1. 警方的第一个推论是必要条件假
14、言推理:只有大臣被刺时刻在银行大厦三楼逗留过的人,才能作案;而有人证明丹丹尼当时正在银行大厦的三楼。所以,丹丹尼是凶手。其形式是:pq ,p q,这是一个无效式。警方的第二个推论是充分条件假言推理:如果丹丹尼是凶手,那么他肯定有一支六五毫米口径的意大利卡宾枪,现已查明丹丹尼购买过这种枪,可见他是凶手。其形式是:pq ,q p,这也是一个无效式。 警方的第三个推论是充分条件假言推理:如果不是一个卓越的枪手,那么在使用非自动的卡宾枪时,不可能在十秒钟内连发五枪,而丹丹尼恰恰是个卓越的枪手,所以,可以肯定他是凶手。其形式是:pq ,p q,这又是一个无效式。警方的三个推理都是无效推理,因此,警方的推
15、理不正确。2.分别运用了相容选言推理否定肯定式和充分条件假言推理否定后件式。四、1.小张和小刘都去黄山,这一方案同时满足甲、乙、丙的意见。p qpqpqpq1 11 00 10 0 1 0 1 1 1 1 0 1 1 1 1 02. 不能断定。p qpqpqpq1 11 00 10 0 0 1 1 1 1 0 0 0 1 1 1 0五、1.令甲、乙、丙分别为p,q,r,“破获03号案件”为s, “乙和丙是好朋友”为t,推理如下:s(pqr)前提s前提pq前提qt前提t前提q 否后式p 否后式(pqr) 否后式pqr 否定合取等值式r 否肯式故,甲乙是罪犯,丙不是罪犯。2.pqr 前提sp 前提
16、st 前提qu 前提ut 前提q 否后式s 否后式p 否前式r 否肯式故,丙是凶手。第六章一、1、错,该推理为简单枚举归纳推理,该推理考察前提太少且没有反例,便做了主观概括,犯“轻率概括”的错误。2、错,类比推理相同属性与推出属性之间的相关程度比较低。3、正确,这些活动使用的方法为概率归纳推理,即根据某类部分对象具有某种属性的概率推出该类所有对象都具有这种属性。4、错,百分比有其所依赖的绝对数,如果绝对数小,则得不出题中的结论。5、错,求同法的错用,各场合中还有其它的共同情况,即烟、茶、咖啡的刺激性有可能才是失眠的原因。二、1、大徒弟用的是完全归纳推理,小徒弟用的是简单枚举归纳推理。2、类比推
17、理,是可靠的。 瓜主与妇女同抱孩子,不用筐、篮,这是共有属性,瓜主还具有“一人无法抱住 30多个瓜”的属性,所以,该妇女也应具有此属性。3. 概率归纳推理。三、1.侦查实验类比推理形式实验。所用鸡蛋是稀水状呈绿色注射的是1605农药张父食用的鸡蛋也是稀水状呈绿色所以张父食用的鸡蛋也注射有1605农药。若用公式来表示就是:A对象具有a、b、c属性,B对象也具有a、b属性 所以B对象也具有c属性。该推理中的类比物是“像稀水状呈现绿色注射了1605农药”的实验用鸡蛋需认识的对象是张父食用的鸡蛋。因为该实验保证了类比推理相同点必需的数量和质量以及与推知属性的相关性所以得出的结论具有较高程度的可靠性。2
18、.类比推理。因为某甲的太阳能轿车虽与机动车有些差别,但许多方面相同,特别是速度及可能导致的危险都一样,所以园方将某甲的太阳能轿车视为机动车对待,并对某甲予以处罚。四、1、邹忌的妻“私臣”、妾“畏臣”、客“求于臣”与齐威王的“宫妇”“私王”、“大臣”“畏王”、“四境之内”“有求于王”都是人际关系方面的事实,属性相同;邹忌得到不切实际的赞美的事实和齐威王受蒙蔽的事实,属性相同。从我受到蒙蔽,推出“王之蔽甚矣”的结论。2、类比推理。被告律师将“金表的机件并不全是金制的,但是仍为金表”类比得出“皮箱内层不是全部皮质,系木材质的,仍算是皮箱”的合理性。第五章一、略二、1.法律目的推理。本题立法者遵循的是
19、目的禁止规则,该规则的涵义为:如果某目的是被禁止的,则一切使该目的得以实现的充分条件亦是被禁止的。立法者禁止自行车进入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步行街行人安全,为了保证这一立法目的的实现,马匹也应当禁止入内。2. 解释推理。本题中,法官对美国宪法第1修正案关于言论自由条款所规定的言论自由进行扩张解释,认为高中生去公立学校上学为抗议越战而戴着黑纱,这种抗议属于言论自由保护条款范围内的“符号言论”,属于第1修正案在普遍意义上保护表达自由。3. 衡平推理。本题中,法官发现对于当前具体案件,尽管存在明确的法律规定或规则(根据该遗嘱条款和规定遗嘱效力和财产移转的法规,遗嘱继承人拥有不可剥夺的遗嘱继承权并因此获得无
20、可争辩的财产),但是,如果将该规定或规则直接适用于此案,就明显有悖于情理,会造成显失社会公平和公正的结果,对法律的有关规定或规则制定一个例外(遗嘱继承人为了继承遗产而杀害了被继承人,则不可以合法继承遗产),以对个别案件平衡公正,实现个别公平。4.辩证推理。本题中,卡多佐法官对“土地所有”的法律保护与“个人生命健康”的法律保护的冲突,作出了“个人生命健康优先保护”的选择。5.衡平推理。理由同第3题相似。 第八章一、1论题为“该案是凶杀案”,论据为“尸体上布满致命伤;在现场及附近,都没有找到刀子”,论证方式为反证法。2 论题为“对待历史文化遗产应采取批判继承的态度”,论据为“对待历史文化遗产的态度
21、,要么是全盘继承,要么是虚无主义,要么是批判继承。全盘继承,不分精华和糟粕,不能推陈出新,不利于文化的发展,这种态度是不可取的。虚无主义,割断了历史,违背了文化发展的规律,同样不利于文化的发展,只有批判继承,去其糟粕,取其精华,才能促进文化的繁荣。”论证方式为选言证明。3论题为“语言是不能生产物质财富”,论据为“假如语言能生产物质财富,那么夸夸其谈的人就会成为世界上最富有的人了。但事实并非如此”,论证方式为反证法。4论题为“人治兴则国家危”,论据为“人治兴则法治衰,法治衰则人情滥,人情滥则后门开,后门开则贪污盛,贪污盛则国家危。”论证方式为假言连锁证明。5论题为“某甲喜欢发怒且做事鲁莽”,论据
22、为某甲听到他人对他的如此评论,勃然大怒,一脚踢进门去,挥拳打那说话的人,嘴里叫道:“我到底什么时候喜欢发怒?什么时候做事鲁莽?!” 论证方式为直接证明。二、1选言证明。2类比证明3. 假言证明4直接证明和反证法。 三、1被反驳的论题为“被告在犯罪前工作积极,曾荣立三等功,希望法庭在量刑时考虑这一点,对被告从轻处罚或免于处罚”。反驳论题,直接反驳。 2被反驳的论题为“勃拉温侮辱了其邻居施密特先生”。反驳论据,间接反驳(独立证明反驳法)。 3被反驳的论题为“如果中方不向美国保证:不用武力解决台湾问题,那么显然就是没有和平解决的诚意。“反驳论题,归谬法。4被反驳的论题为“肤色浅的人就有权去奴役肤色深
23、的人”,反驳论证方式,归谬法。 5被反驳的论题为“书商怎么能卖自己没有读过的书呢?”,反驳论题,归谬法。 四、指出下列证明或反驳中所采用的证明或反驳方法。1独立证明反驳法2假言证法3假言证法 4归谬法第九章一、 1. 惠施一方面肯定“子固非鱼也,子之不知鱼之乐,全矣”,表明自己对庄子已经有所知;另一方面却又说“我非子,固不知子矣”,又承认了自己不知道庄子,违反了矛盾律要求,犯了自相矛盾的逻辑错误。庄子将惠施所说的“安知”的“安”(怎么)偷换成“安”(哪里)。把所问的问题疑问偷换成了地点疑问,然后大大方方地回答“我知之濠上也”,违反了同一律要求,犯了偷换论题的逻辑错误。2.医生上当是因为律师使用
24、了“偷换概念”的手段,他故意将“没治好”与“治死了” 这两个不同的概念相混淆。他在治病前对医生承诺中的“治死了”实际上是“没治好”的意思。之后对医生责难中的“治死了”,又变成了医生的治疗有过错的意思。他这样随意改变一个词的含义,是为了赖帐不付。3.呼伦贝尔大草原上有的牧民没有充足的奶制品作为食物来源,却有健壮的体魄。4.丙的说法不对,犯了“模棱两可”的逻辑错误,违反了排中律。5.有的被调查者认为事故的发生既有建筑材料伪劣的原因,也有违章操作的原因。二、1犯了以偏概全的错误。2违反了循环论证的错误。3.犯了循环论证的错误。4违反了矛盾律,犯了自相矛盾的逻辑错误。5.存在推不出的逻辑错误。6存在偷
25、换概念的逻辑错误。7存在转移论题的逻辑错误。8存在转移论题的逻辑错误。 三、 1.犯了循环论证的谬误。2.预期理由。3.语词歧义的谬误。4.理由不充分,理由不足于充分证明结论。5.不充分,我们意识到时间的存在,并非仅仅是因为事物的变化。6.因果关系倒置。7.不充分。8. 语词歧义的谬误。9. 处境人身攻击。10.诉诸怜悯。11. 虽然每个人天生都有同等的人权是近代社会的共识是事实,但这一事实无法推出每个人天生都有同等的人权。犯了推不出的逻辑错误。12. 假两难推理。 13.颠倒黑白、强词夺理14.父亲是罪犯和儿子在是否是好人问题上没有必然联系,违反充足理由律,犯了推不出的逻辑错误。第十章一、代
26、理词的总论题为“胥某和四川某出版社均已严重地侵害了原告钱钟书先生的著作权”。其下的两个分论题为:胥某侵犯了作者所享有的对作品的演绎权和原本的出版使用权;四川某出版社严重地侵犯了钱钟书先生的对围城演绎权和围城原作的出版使用权。此两个分论题下又包含了两个次级分论题。该代理词论证结构层次有三级,使用了收敛式论证建构模式。二、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于欢故意伤害案做出的终审判决符合裁定推论的逻辑要求(RSA评价标准),即相关性,充分性,可接受性。法院认为,上诉人于欢持刀捅刺杜某2等四人,属于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其行为具有防卫性质;其防卫行为造成一人死亡、二人重伤、一人轻伤的严重后果,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
27、成重大损害,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负刑事责任。根据刑法规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防卫过当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于欢的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伤亡后果,减轻处罚依法应当在三至十年有期徒刑的法定刑幅度内量刑。本案系由吴某等人催逼高息借贷引发,苏某多次报警后,吴某等人的不法逼债行为并未收敛。案发当日被害人杜某2曾当着于欢之面公然以裸露下体的方式侮辱其母亲苏某,虽然距于欢实施防卫行为已间隔约二十分钟,但于欢捅刺杜某2等人时难免不带有报复杜某2辱母的情绪,在刑罚裁量上应当作为对于欢有利的情节重点考虑。杜某2的辱母行为严重违法、亵渎人伦,应当受到惩罚和谴责,但于欢在实施防卫行为时致一人死亡、二人重伤、一人轻伤,且其中一重伤者系于欢持刀从背部捅刺,防卫明显过当。于欢及其母亲苏某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应当受到法律保护,但于欢的防卫行为超出法律所容许的限度,依法也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认定于欢行为属于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既是严格司法的要求,也符合人民群众的公平正义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