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为切实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根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学校管理、多方参与”的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机制,做好课后服务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二、目标任务深化X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积极回应学生家长的现实需求和社会关切,充分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优势,拓展学生学习空间,对全区有需求的中小学生提供课后服务,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人文艺术修养、科学文化素养和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建立政府、家长成本合理分担机制,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减轻学生家长过重负担,增强群众
2、教育获得感。三、工作原则(一)坚持自愿选择。充分尊重家长和学生需求和意愿,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参加课后服务,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二)坚持公开透明。公开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收费标准等事项,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三)坚持学校为主。学校是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主体,可结合自身实际,实施多样化课后服务工作模式。(四)坚持安全第一。建立安全保障机制,明确安全保障责任,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四、主要内容(一)服务对象。本校自愿接受课后服务的在校中小学生。要优先保障双职工家庭子女、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家庭儿童和中低
3、年级学生等群体接受课后服务。(二)服务时间。上学日下午正常放学后至18:30期间,每天课后服务不超过3课时。具体服务时间由各学校根据地域实际、家长需求等弹性确定,原则上以一学期为相对固定周期。(三)服务项目。开展作业辅导、自主阅读、文体、科普、劳动体验、安全演练、公益讲座、法制宣传等课后服务指导活动,提倡对单个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辅导帮助。参加课后服务的小学生,放学后不再有书面家庭作业。(四)师资队伍。各学校可结合实际组建多样化的课后服务队伍,可支持中小学教职工发挥爱好特长,积极参与课后服务工作;可与少年宫、科技馆、博物馆等单位开展合作;可鼓励家长、各类志愿者为课后指导提供公益服务;可引导退休
4、教师、高校优秀学生、非物质文化传承人、企事业人才等各界人士,主动参与课后服务,建构多路径、多维度、多形式的课后服务。(五)实施步骤1. 建立体系。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相关部门配合、学校具体实施的运作体系。区教委负责对全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进行全面指导和监管,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公安局等相关部门根据职能职责,全力配合。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收集学生家长对课后服务的意见建议,做好服务项目开发等前期工作。2. 加强宣传。利用电视、报纸、公众号、问卷调查、会议等方式,广泛宣传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安全保障措施等,引导社会和
5、家长配合与支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确保工作顺利进行。3.分步实施。各学校按照家长申请、班级审核、统筹安排、分类实施的流程,以学期为节点、以需求为依据,认真组织实施。4. 评估总结。对开展课后服务工作进行绩效考核、评估验收,提炼课后服务高效模式,推广课后服务优秀经验。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区政府领导下,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公安局、区教委等部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统筹协调课后服务各项工作,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课后服务工作规范有序、安全稳定。区教委牵头,部门配合,建立课后服务质量监管体系,不断提升课后服务水平。各中小学成立课后服务工作组织
6、机构,完善课后服务工作组织体系,制定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确保此项工作规范有序、群众满意。(二)强化经费保障。建立课后服务经费合理分担机制,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等多种方式筹措经费。坚持家长自愿、成本补偿和非营利性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在中小学服务性收费项目中增加“课后延时服务费”项目,我区中小学课后延时服务费收费标准:3.00元/生课时、每生每月不超过170元。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低保家庭学生减免课后服务费用。课后服务收费按照有关财经制度纳入学校财务管理,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的校内教师及外聘校外人员补助、保障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开支。不得截留或提取管理费;不得列支其他无关费用;费用支出情
7、况要定期公开公示。按照X市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二)(渝人社发20*144号)相关规定,向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发放的适当补助,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对学校外聘的参与课后服务的社会专业人员,可由双方协议确定劳务报酬。(三)落实安全责任。校长是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积极稳妥推进课后服务工作,把学生安全管理放在做好课后服务工作的首位,完善场地、设施设备和门卫登记等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安排足够数量人员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进一步保障师生在校期间的安全和良好秩序。学校与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协议书,明确学校课后服务管理制度、具体内容、服务形式和接送学生时间等,
8、学校、家长依照协议落实各方责任。学校应投保校方责任险,根据中小学课后服务需求,探索“综合意外、户外运动人身意外伤害”等项目的新险种,切实保障学生安全。(四)严格规范管理。严格执行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十严禁”,即严禁违背学生、家长意愿组织开展课后服务;严禁把课后服务演变为学科类集体教学、集体补课或奥数等竞赛培训;严禁增加学生作业量和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严禁以课后服务为名违规收费、乱收费;严禁以课后服务为名违规乱发津补贴;严禁有师德师风问题的教职工参与课后服务;严禁有不良记录的机构和人员参与课后服务;严禁未按程序审核的机构和个人入校提供课后服务;严禁在课后服务时段“搭车”开展商业活动;严禁以开展课后服务为名,将学校资源提供给社会培训机构作为经营场所。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学校,视情节轻重将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并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五)加强督导评估。加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督导检查,切实履行课后服务的管理、指导、监督职责,并作为教育督导评估、教育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责任督学在日常督导工作中,要对责任学校的课后服务时间、方式、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加强指导和检查,确保课后服务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