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北京XXX公司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管理制度 编号: 2019-06 ;:劳动用品管理制度2019年04月01日发布 2019年04月01日实施北京XXX公司 发布 为认真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规范劳动者个体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切实维护劳动者相关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公司必须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并督促、教育、指导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发放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第二条、本制度所指劳动防护用品分为头部、呼吸、眼面部、听力、手部、足部、躯干、护肤、坠落和其他等十大类防护用品。(一)接触粉尘、
2、有毒有害物质的从业人员应当根据不同粉尘种类、浓度及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和毒物的种类及浓度配备相应的呼吸器、防护服、防护手套和防护鞋等。工作场所存在高毒物品名录中的确定人类致癌物质,当浓度达到其二分之一职业接触限值时,应为从业人员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指导从业人员正确穿戴和使用。(二)接触噪声的从业人员应为其配备适用的护听器并指导从业人员正确穿戴和使用。(三)从事存在物体坠落、碎屑飞溅、转动机械和锋利器具等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参照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头部防护安全帽选用规范为从业人员配备适当的防护用品。第三条、同一工作地点存在不同种类的危险、有害因素的,应为从业人员同时提供防御各类危害的劳动防护用品
3、。需要同时佩戴的,还要考虑其可兼容性。并还要考虑其佩戴的合适性及舒适性。第四条、存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配备应急的劳动防护用品,放置于醒目位置并张贴醒目标识。第五条、由技术设备部进行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更换和报废工作,综合办公室负责对采购物品进行验收,并会同工会进行督促检查。第六条、技术设备部所购买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所购产品须有“三证”,即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公司应当对职业危害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防护用品、防毒面具、防尘口罩、耳塞等)进行定期的维护、保养,确保防护用品有效。对受到过较大外力冲击的安全帽,发现有磨损、疵点的安
4、全带及出现刺穿、破损的安全鞋等,应及时更换,不得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已经失效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对安全帽、呼吸器、绝缘手套等安全性能高、易损耗的劳动防护用品,技术部应当按有效防护功能最低指标和有效使用期到期强制报废。第七条、严格执行个体防护装备发放标准等标准规范要求,根据接触不同职业危害因素发放相应种类和数量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填写好发放记录。防护用品的发放、管理及登记由班组长负责,由车间主任负责对防护用品使用情况进行监督,防护用品出现问题或超出使用年限应及时更换。派遣工防护用品发放标准与同岗位正式工一样。 第八条、员工工种有变动时,应及时办理手续变更现行工种的劳动防护用品(原工种的
5、劳防用品发放使用时间应相应延长)。员工调岗在六个月以上,其防护用品应按实际离开时间相应延长使用期限或停发。第九条、生产管理、调度、保卫、安全部门等人员应根据其经常进入的生产区域配备相关的劳动防护用品。应有公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等以供外来参观、学习、检查人员临时借用,由技术设备部负责保管。第十条、综合办公室根据防护用品的使用期限定时核对工种岗位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和使用期限,防止过期使用。第十一条、公司办公室应对员工如何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教育和培训,并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行。相关表格/附件: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2019-05-1)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表(019-05-2) 2019年4月1日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