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度消防工作考核标准考核项目考核内容扣分标准火灾形势(20分)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凡有死亡人员的火灾,从重扣分(20分)。1、火灾死亡1人,扣10分;死亡2人扣20分。2、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一票否决。基础工作(35分)召开研究消防工作专题会议不少于2次(6分)。纳入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的考核。即9月30日前未召开1次的扣3分;12月31日前未召开1次的,扣6分;12月31日前未召开2次的,扣3分。每季度召开一次消安委联席会议(8分)。每个季度未完成1次的扣2分,纳入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考核。上级部署的专项行动以及重大事项按要求安排部署到位,并按要求开展工作、报送信息、
2、报表等(6分)。每有一项不落实的,扣1分。重大工作不落实的,每项扣2分。扣完6分为止。按照上级要求制定出台相应文件。如消防工作“十二五”发展规划、落实国务院意见的具体措施、出台小型休闲娱乐住宿场所火灾隐患整治工作规划并组织落实(8分)。每有一项未落实的,每个月扣2分,直至落实为止。重要节假日期间乡镇政府负责人带队检查督察消防工作。(3分)。重要节假日期间未带队检查督查每次扣1分;政府组织或部门联合执法(2分)。每月无政府组织或相关部门联合执法案例的,分别扣1分、0.5分。乡镇(街道)、村组(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层层签订消防工作责任状(2分)。未签订的,每少一级扣0.5分。消防宣传(5分)
3、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计划(2分)。乡镇长、村支“两委”负责人参加消防轮训,培训参与率达到100%(2分)。按要求组织重点岗位人员培训(1分)。1、未按要求实施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计划的,纳入年终考核扣分。2、未培训的,从8月份起,按各地完成比例排名扣分,第一名不扣分,从第二名开始每落后一名扣0.2分。3、凡发现重点岗位未按要求培训的,每人扣0.05分,扣完1分为止。考核项目考核内容扣分标准消防建设(30分)完成建制镇消防专业规划编制(5分),并组织实施(6分)。凡未完成编制工作的,当月扣5分。未按要求实施的,纳入年终考核一次扣分。市政消火栓未完成建设任务的,从8月份起,按各地完成比
4、例排名扣分,第一名不扣分,从第二名开始每落后一名扣0.6分。完成专职(志愿)消防队伍建设。8月31日以前完成50%,以后每月完成10%(10分)。8月31日前未完成任务的,8月份当月扣4分。以后的每月任务未完成的,扣2分。乡镇、街道完成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达标建设任务。8月31日以前,应完成30%,以后每月至少完成10%(9分)。8月31日前任务未完成的,8月份当月扣9分。以后每月任务未完成的,扣6分。督察考核(10分)在迎接上级检查、督察时,认真准备,积极落实各项工作(10分)。因工作不力被通报批评的,国家级扣10分,省级扣6分,市级扣3分。抽检单位每发现一处问题,扣0.5分,扣完10分为止。备 注1、以上内容的考核,以提供资料为主(资料必须完整有效,能够充分说明所做的工作,否则视为工作未开展),必要时进行实地核查;2、消防队站建设、消防装备建设及其他不便纳入月度考核的工作,纳入年终考核一起进行。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