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2年11月14日星期一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公 告告 第第 409 号号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范 局部修订的公告局部修订的公告 现批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10年4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2.3A、3.2.4、3.2.4A、3.2.4C、3.2.5、3.2.5A、3.2.5B、3.2.5C、3.2.6、3.2.10、3.9.14、3.9.18A、3.9.20A、3.9.24、4.2.6、4.3.3A、4.3.4
2、、4.3.6、4.3.6A、4.5.10A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同时废止。局部修订的条文及具体内容,将刊登在我部有关网站和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二九年十月二十日 本次局部修订主要内容:1.调整生活饮用水管道防回流污染措施的适用条件,补充由生活饮用水及生活、生产合用管道供给回流污染高危场所和设备的防回流污染要求。补充倒流防止器、真空破坏器的设置要求;2.补充叠压供水、太阳能和热泵热水供应等节能技术原则规定。3.完善居住小区设计流量计算;4对同层排水管道设计提出要求;5.推荐具有防涸功能的新型地漏,禁用钟罩(扣碗)式地漏;6.根据科硏测试成果,调整通气系统不同设
3、置条件下排水立管最大设计通水能力。并补充自循环通气系统设计内容;7.根据雨水管道的设计流态,确立雨水立管和雨水斗设计泄流量;8.修改热水供应设计小时耗热量计算参数;9.协调补充管道直饮水系统设计参数。1 总总 则则 1.0.2 本规范适用于居住小区、公共建筑区、民用建筑给水排水设计,亦适用于工业建筑生活给水排水和厂房屋面雨水排水设计。但设计下列工程时,还应按现行的有关专门规范或规定执行:1 湿陷性黄土、多年冻土和胀缩土等地区的建筑物;2 抗震设防烈度超过9度的建筑物;3 矿泉水疗、人防建筑;4 工业生产给水排水;5 建筑中水和雨水利用。1.0.2本条是原规范条文的修改,明确了本规范的适用范围。
4、随着我国诸如会展区、金融区、高新科技开发区、大学城等兴建,形成以展馆、办公楼、教学楼等为主体,以为其配套的服务行业建筑为辅的公建区。公建小区给排水设计属于建筑给排水设计范畴,公建小区给排水设计亦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的要求,为此,在规范局部修订之际,将公建小区给排水设计主要内容列入本规范。另雨水利用已有国家标准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技术规范GB 50400,本规范不重复其相关内容。1.0.3A 本规范规定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的基本要求。当本规范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相抵触时,应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2 术语、符号术语、符号 2.1 术语术语 2.1.4 最大时用水量 max
5、imum hourly water consumption 最高日最大用水时段内的小时用水量。2.1.4A平均时用水量 average hourly water consumption 最高日用水时段内的平均小时用水量。2.1.7A倒流防止器 backflow prevent 一种采用止回部件组成的可防止给水管道水流倒流的装置。2.1.7B真空破坏器 vacuum breakers 一种可导入大气压消除给水管道内水流因虹吸而倒流的装置 2.1.13A 叠压供水 additive pressure water supply 利用室外给水管网余压直接抽水再增压的二次供水方式。2.1.17卡套是连接
6、(此条删除)2.1.18卡环式连接(此条删除)2.1.32 自灌self-priming 水泵启动时水靠重力充入泵体的引水方式。2.1.53A 自循环通气 auto circulation venting 通气立管在顶端、层间和排水立管相连,在底端与排出管连接,排水时在管道内产生的正负压通过连接的通气管道迂回补气而达到平衡的通气方式。2.1.54A真空排水 vacuum drain 利用真空设备使排水管道内产生一定真空度,利用空气输送介质的排水方式。2.1.54B 同层排水 same-floor drainage 排水横支管布置在排水层或室外,器具排水管不穿楼层的排水方式。2.1.55A埋设深
7、度 buried depth 埋地排水管道内底至地表面的垂直距离。2.1.58A隔油器grease interceptor 分隔、拦集生活废水中油脂的装置。2.1.61中水 reclaimed water 各种排水经适当处理达到规定的水质标准后回用的水。2.1.66暴雨强度 rainfall intensity 单位时间内的降雨量。2.1.68降雨历时 duration of rainfall 降雨过程中的任意连续时段。2.1.69地面集水时间 inlet time 雨水从相应汇水面积的最远点地表径流到雨水管渠入口的时间。简称集水时间。2.1.70管内流行时间 time of flow 雨水在
8、管渠中流行的时间。简称流行时间。2.1.71汇水面积 catchment area 雨水管渠汇集降雨的面积。2.1.73满管压力流雨水排水系统 full pressure storm system 按满管压力流原理设计管道内雨水流量、压力等可得到有效控制和平衡的屋面雨水排水系统。2.1.78径流系数 run-off coefficient 一定汇水面积的径流雨水量与降雨量的比值。2.1.79集中热水供应系统 central hot water supply system 供给一幢(不含单幢别墅)或数幢建筑物所需热水的系统。2.1.80局部热水供应系统 local hot water suppl
9、y system 供给单个或数个配水点所需热水的供应系统。2.1.80A全日热水供应系统all day hot water supply system 在全日、工作班或营业时间内不间断供应热水的系统。2.1.80B定时热水供应系统 fixed time hot water supply system 在全日、工作班或营业时间内某一时段供应热水的系统。2.1.83A 热泵热水供应系统 heat pump hot water system 通过热泵机组运行吸收环境低温热能制备和供应热水的系统。2.1.83B 水源热泵 heat pump of water source 以水或添加防冻剂的水溶液为低
10、温热源的热泵。2.1.83C 空气源热泵 heat pump of air source 以环境空气为低温热源的热泵。2.1.86A 太阳能保证率 solar fraction 系统中由太阳能部分提供的热量除以系统总负荷。2.1.86B太阳幅照量 solar irradiation 接收到太阳辐射能的面密度。2.1.86C燃油(气)热水机组 butning oil and gas hot water heaters 由燃烧器、水加热炉体(炉体水套与大气相通,呈常压状态)和燃油(气)供应系统等组成的设备组合体。2.1.87设计小时耗热量 design heat consumption of ma
11、ximum time 热水供应系统中用水设备、器具最大时段内的耗热量。2.1.87A设计小时供热量 design heat supply of maximum time 热水供应系统中加热设备最大时段内的产热量。2.1.88同程热水供应系统 reversed return hot water system 对应每个配水点的供水与回水管路长度之和基本相等的热水供应系统。2.1.89A第二循环系统 hot water circulation system 集中热水供应系统中,水加热器或热水贮水器与热水配水点之间组成的热水循环系统。2.1.93管道直饮水系统 purified drinking wa
12、ter system 原水经深度净化处理,通过管道输送,供人们直接饮用的供水系统。2.1.94 水质阻垢缓蚀处理 water quality treatment of scale-prevent&corrosion-delay 采用电、磁、化学稳定剂等物理、化学方法稳定水中钙、镁离子,使其在一定的条件下不形成水垢,延缓对加热设备或管道的腐蚀的水质处理。3.1用水定额和水压3.1.1 小区给水设计用水量,应根据下列用水量确定:1 居民生活用水量;2 公共建筑用水量;3 绿化用水量;4 水景、娱乐设施用水量;5 道路、广场用水量;6 公用设施用水量;7 未预见用水量及管网漏失水量;8 消防用水量。
13、注:消防用水量仅用于校核管网计算,不计入正常用水量。3.1.2 居住小区的居民生活用水量,应按小区人口和表1.1.9的住宅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经计算确定。3.1.3 居住小区内的公共建筑用水量,应按其使用性质、规模,采用表1.1.10中的用水定额经计算确定。3.1.4 绿化浇灌用水定额应根据气候条件、植物种类、土壤理化性状、浇灌方式和制度等因素综合确定。当无相关资料时,小区绿化浇灌用水定额可按浇灌面积1.03.0L/m2d计算,干旱地区可酌情增加。公共游泳池、水上游乐池和水景用水量按规范3.9.17、3.9.18、3.11.2条的规定确定。3.1.5 小区道路、广场的浇洒用水定额可按浇洒面积2.
14、03.0L/m2d计算。3.1.6 小区消防用水量和水压及火灾延续时间,应按现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确定。3.1.7 小区管网漏失水量和未预见水量之和可按最高日用水量的10%15%计。3.1.8 居住小区内的公用设施用水量,应由该设施的管理部门提供用水量计算参数;当无重大公用设施时,不另计用水量。3.1.9 住宅的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根据住宅类别、建筑标准、卫生器具完善程度和区域等因素,可按表3.1.9确定。3.1.10 宿舍、旅馆等公共建筑的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根据卫生器具完善程度和区域条件,可按表3.1.10确定
15、。表3.1.10中将宿舍单列。根据工程反馈的信息,宿舍用水时间特别集中,经收集到的论文和测试资料分析,供水不足的现象主要集中在宿舍设置集中或相对集中的盥洗间和卫生间,并且供水不足的原因不仅采用用水疏散型平方根法流量计算公式,其用水定额qo、小时变化系数Kh偏小也是原因之一,为此作如下修订:宿舍用水定额单列,并适当提高用水量标准和Kh值系数;宿舍分类按国家现行标准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36-2005进行分类:I类博士研究生、教师和企业科技人员,每居室1人,有单独卫生间;II类高等院校的硕士研究生,每居室2人,有单独卫生间;III类高等院校的本、专科学生,每居室(34)人,有相对集中卫生间;IV类
16、中等院校的学生和工厂企业的职工,每居室(68)人,集中盥洗卫生间。根据反馈意见在表3.1.10中增列了酒店式公寓、图书馆、书店、会展中心的用水定额。注:1 除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的用水定额中含食堂用水,其它均不含食堂用水。2 除注明外,均不含员工生活用水,员工用水定额为每人每班4060L。3 医疗建筑用水中已含医疗用水。4 空调用水应另计。3.1.11 建筑物室内、外消防用水量、供水延续时间,供水水压等,应根据国家现行有关消防规范执行。3.1.12 设计工业企业建筑时,管理人员的生活用水定额可取3050L/人班;车间工人的生活用水定额应根据车间性质确定,一般宜采用(3050)L/人班;用水时
17、间宜取8h,小时变化系数宜取2.5 1.5。工业企业建筑淋浴用水定额,应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中车间的卫生特征分级确定,可采用(4060)L/人次,延续供水时间宜取1h。3.1.13 汽车冲洗用水定额,应根据采用的冲洗方式,以及车辆用途,道路路面等级和沾污程度等确定,按表1.1.13确定。注:1、特大城市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100万及以上的城市;大城市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50万及以上,不满100万的城市;中、小城市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不满50万的城市。2、一区包括:湖北、湖南、江西、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上海、江苏、安徽、重庆;二区包括:四川、贵州、云南、黑龙江、
18、吉林、辽宁、北京、天津、河北、山西、河南、山东、宁夏、陕西、内蒙古河套以东和甘肃黄河以东的地区;三区包括:新疆、青海、西藏、内蒙古河套以西和甘肃黄河以西的地区。3、当地主管部门对住宅生活用水标准有规定的,按当地规定执行。4、别墅用水定额中含庭院绿化用水,汽车抹车水。5、表中用水量为全部用水量,当采用分质供水时,有直饮水系统的,应扣除直饮水用水定额;有杂用水系统的,应扣除杂用水定额。2)宿舍、旅馆等公共建筑的生活用水的节水用水定额。根据卫生器具完善程度和区域条件、使用要求可按表1.1.14-2确定。3.1.14A 卫生器具和配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164的有关要求。3.1.1
19、4B 公共场所的卫生间洗手盆宜采用感应式水嘴或自闭式水嘴等限流节水装置。3.1.14C 公共场所的卫生间的小便器宜采用感应式或延时自闭式冲洗阀。3.2 水质和防水质污染 3.2.1生活给水系统的水质,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要求。3.2.2当采用中水为生活杂用水时,生活杂用水系统的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的要求。管道直饮水系统的水质标准应符合饮用井水水质标准CJ94-2005的要求。游泳池的水质标准应符合游泳池水质标准CJJ244-2007的要求。3.2.3 城镇给水管道严禁与自备水源的供水管道城镇给水管道严禁与自备
20、水源的供水管道直接连接。直接连接。所谓自备水源供水管道,即设计工程基地内设有所谓自备水源供水管道,即设计工程基地内设有一套从水源(非城镇给水管网,可以是地表水或一套从水源(非城镇给水管网,可以是地表水或地下水)取水,经水质处理后供基地内生活、生地下水)取水,经水质处理后供基地内生活、生产和消防用水的供水系统。产和消防用水的供水系统。城市给水管道城市给水管道(即城市自来水管道即城市自来水管道)严禁与用户的严禁与用户的自备水源的供水管道直接连接,这是国际上通用自备水源的供水管道直接连接,这是国际上通用的规定。当用户需要将城市给水作为自备水源的的规定。当用户需要将城市给水作为自备水源的备用水或补充水
21、时,只能将城市给水管道的水放备用水或补充水时,只能将城市给水管道的水放入自备水源的贮水入自备水源的贮水(或调节或调节)池,经自备系统加压池,经自备系统加压后使用。放水口与水池溢流水位之间必须有有效后使用。放水口与水池溢流水位之间必须有有效的空气隔断。的空气隔断。本规定与自备水源水质是否符合或优于城市给水本规定与自备水源水质是否符合或优于城市给水水质无关。水质无关。3.2.3A中水、回用雨水等非生活饮用水管道严禁中水、回用雨水等非生活饮用水管道严禁与生活饮用水管道连接。与生活饮用水管道连接。3.2.4生活饮用水不得因管道产生生活饮用水不得因管道产生虹吸、背压虹吸、背压回流回流而受污染。而受污染。
22、3.2.4A 卫生器具和用水设备、构筑物等的生活饮卫生器具和用水设备、构筑物等的生活饮用水管配水件出水口应符合下列规定:用水管配水件出水口应符合下列规定:1出水口不得被任何液体或杂质所淹没;出水口不得被任何液体或杂质所淹没;2出水口高出承接用水容器溢流边缘的最小空气间出水口高出承接用水容器溢流边缘的最小空气间隙,不得小于出水口直径的隙,不得小于出水口直径的2.5倍。倍。3.2.4B 生活饮用水水池(箱)进水管口的最低点高出溢流边缘的空气间隙应等于进水管管径,但最小不应小于25mm,最大可不大于150mm。当进水管从最高水位以上进入水池(箱),管口为淹没出流时,管顶应装设真空破坏器等防虹吸回流措
23、施。注:不存在虹吸回流的低位生活饮用水贮水池,其进水管不受本条限制,但进水管仍宜从最高水面以上进入水池。3.2.4C 从生活饮用水管网向消防等其他用水的贮水从生活饮用水管网向消防等其他用水的贮水池(箱)补水时,其进水管口最低点高出溢流边缘的池(箱)补水时,其进水管口最低点高出溢流边缘的空气间隙不应小于空气间隙不应小于150mm。3.2.5 从给水饮用水管道上直接供下列用水管道时,从给水饮用水管道上直接供下列用水管道时,应在这些用水管道的下列部位设置倒流防止器:应在这些用水管道的下列部位设置倒流防止器:1 从从城镇城镇给水给水管网管网的不同管段的不同管段接出两路及两路以上的接出两路及两路以上的引
24、入管,且与城镇引入管,且与城镇给水管形成环状管网的给水管形成环状管网的小区或建筑小区或建筑物物,在其引入管上;,在其引入管上;2 从从城镇城镇生活给水管网直接抽水的水泵的吸水管上;生活给水管网直接抽水的水泵的吸水管上;3 利用城镇给水利用城镇给水管网水压且小区引入管无倒流防止设管网水压且小区引入管无倒流防止设施时,向商用的施时,向商用的锅炉、热水机组、水加热器、气压水锅炉、热水机组、水加热器、气压水罐等有压容器或密闭容器注水的进水管上;罐等有压容器或密闭容器注水的进水管上;3.2.5A从小区或建筑物内生活饮用水管道系统上接至下从小区或建筑物内生活饮用水管道系统上接至下列用水管道或设备时应设置倒
25、流防止器:列用水管道或设备时应设置倒流防止器:1 单独接出消防用水管道时,在消防用水管道的起端。单独接出消防用水管道时,在消防用水管道的起端。2 从生活饮用水贮水池抽水的消防水泵出水管上;从生活饮用水贮水池抽水的消防水泵出水管上;3.2.5B生活饮用水管道系统上接至下列对健康有危害物生活饮用水管道系统上接至下列对健康有危害物质等有害有毒场所或设备时应设置导流防止器:质等有害有毒场所或设备时应设置导流防止器:1贮存池(罐)、装置、设备的连接管上;贮存池(罐)、装置、设备的连接管上;2化工剂罐区、化工车间、实验楼(医药、病理、升华)化工剂罐区、化工车间、实验楼(医药、病理、升华)等除按本条第等除按
26、本条第1款设置外,还应在其引入管上。款设置外,还应在其引入管上。3.2.5C 从小区或建筑物内生活饮用水管道上直接接出下从小区或建筑物内生活饮用水管道上直接接出下列用水管道时,应在这些用水管道上设置真空破坏器:列用水管道时,应在这些用水管道上设置真空破坏器:1 当游泳池、水上游乐池、按摩池、水景池、循环冷却当游泳池、水上游乐池、按摩池、水景池、循环冷却水集水池等的充水或补水管道出口与溢流水位之间的空水集水池等的充水或补水管道出口与溢流水位之间的空气间隙小于出口管径气间隙小于出口管径2.5倍时,在充倍时,在充(补补)水管上;水管上;2 不含有化学药剂的不含有化学药剂的绿地等喷灌系统,当喷头为地下
27、式绿地等喷灌系统,当喷头为地下式或自动升降式时,其管道起端;或自动升降式时,其管道起端;3 消防(软管)卷盘;消防(软管)卷盘;4 出口接软管的冲洗水嘴与给水管道连接处。出口接软管的冲洗水嘴与给水管道连接处。3.2.5D空气间隙、导流防止器和真空破坏器的选择,应根据回流性质、回流污染的危害程度及设防等级可按本规范附录A确定。注:在给水管道防回流设施的设置点,不应重复设置。3.2.6 严禁生活饮用水管道与大便器(槽)、小便斗(槽)采用非专用冲洗阀直接连接冲洗。3.2.7生活饮用水管道应避开毒物污染区,当条件限制不能避开时,应采取防护措施。3.2.8 供单体建筑的生活饮用水池(箱)应与其它用水的水
28、池(箱)分开设置。3.2.8A 当小区的生活贮水量大于消防贮水量,小区的生活水池与消防水池可合并设置,合并贮水池有效容积贮水设计更新周期不得大于48h时。3.2.9 埋地式生活饮用水贮水池周围埋地式生活饮用水贮水池周围10m以内,不得以内,不得有化粪池、污水处理构筑物、渗水井、垃圾堆放点等有化粪池、污水处理构筑物、渗水井、垃圾堆放点等污染源;周围污染源;周围2m以内不得有污水管和污染物。当达不以内不得有污水管和污染物。当达不到此要求时,应采取防污染的措施。到此要求时,应采取防污染的措施。3.2.10 建筑物内的生活饮用水水池(箱)体,应采用独建筑物内的生活饮用水水池(箱)体,应采用独立结构形式
29、,不得利用建筑物的本体结构作为水池(箱)立结构形式,不得利用建筑物的本体结构作为水池(箱)的壁板、底板及顶盖。的壁板、底板及顶盖。生活饮用水水池(箱)与其它用水水池(箱)并列设置时,生活饮用水水池(箱)与其它用水水池(箱)并列设置时,应有各自独立的分隔墙。应有各自独立的分隔墙。3.2.11 建筑物内的生活饮用水水池(箱)宜设在专用房间内,其上层的房间不应有厕所、浴室、盥洗室、厨房、污水处理间等。3.2.12 生活饮用水水池(箱)的构造和配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人孔、通气管、溢流管应有防止生物进入水池(箱)的措施;2 进水管宜在水池(箱)的溢流水位以上接入;3 进出水管布置不得产生水流短路,必
30、要时应设导流装置;4 不得接纳消防管道试压水、泄压水等回流水或溢流水;5 泄空管和溢流管的排水应符合本规范第4.3.13条的规定;6 水池(箱)材质、衬砌材料和内壁涂料,不得影响水质。1 人孔的盖与盖座之间的缝隙是昆虫进入水池(箱)的主要通道,人孔盖与盖座要吻合和紧密,并用富有弹性的无毒发泡材料嵌在接缝处。暴露在外的人孔盖要有锁(外围有围护措施,己能防止非管理人员进入者除外)。通气管口和溢流管是外界生物入侵的通道,所谓生物指由空气中灰尘携带(细菌、病毒、孢子)、蚊子、爬虫、老鼠、麻雀等,这些是造成水箱(池)的水质污染因素之一,所以要采取过滤、隔断等防生物入侵的措施。2 进水管要在高出水池(箱)
31、溢流水位以上进入水池(箱),是为了防止进水管出现压力倒流或破坏进水管可能出现虹吸倒流时管内真空的需要。以城市给水作为水源的消防贮水池(箱),除本条第1款只需防昆虫、老鼠等入侵外,第2、3、5款的规定也可适用。设置在地下室中的水池,尤其是设置在地下二层或以下的水池,当池中的最高水位比建筑物的给水引入管管底低300 mm以上时,此水池可被认为不会产生虹吸倒流。3.2.13 当生活饮用水水池(箱)内的贮水48h内不能得到更新时,应设置水消毒处理装置。3.2.14 在非饮用水管道上接出水嘴或取水短在非饮用水管道上接出水嘴或取水短管时,应采取防止误饮误用的措施。管时,应采取防止误饮误用的措施。为了防止消
32、防贮水成为不流动的死水,可将由市政自来水供给的空调循环水补水、浇洒绿化等非饮用生活用水与消防用水合贮一池(该部分用水要单设系统)。该水池(箱)的非饮用生活用水出水管应深入消防水位以下(据池、箱底不小于150mm),但该出水管在消防高水位处需开25mm的孔径以防消防水被动用。见图2.2.3。图图2.2.3 虹吸破坏管示意图虹吸破坏管示意图 居住建筑的泵房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不应毗邻起居室或卧室。宜设置在居住建筑之外或居住建筑的地下二层,当居住建筑首层为公建时,可设置在地下一层;2 住宅泵房应独立设置,出入口应从公共通道直接进入;3 住宅泵房应有可贸易结算的独立电源。3 系统选择 3.3 系统选择
33、 3.3.1小区的室外给水系统,其水量应满足小区内全部用水的要求,其水压应满足最不利配水点的水压要求。小区的室外给水系统,应尽量利用城镇给水管网的水压直接供水。当城镇给水管网的水压、水量不足时,应设置贮水调节和加压装置。3.3.1A 小区给水系统设计应综合利用各种水资源,宜实行分质供水,充分利用再生水、雨水等非传统水源;优先采用循环和重复利用给水系统。3.3.2A 当采用直接从城镇给水管网吸水的叠压供水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 叠压供水设计方案应经当地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及供水部门批准认可;2 叠压供水的调速泵机组的扬程应按吸水端城镇给水管网允许最低水压确定。泵组出水量应符合本规范第3.8.2条的规
34、定;叠压供水系统在用户正常用水情况下不得断水;注:当城镇给水管网用水低谷时段的水压能满足最不利用水点水压要求时,可设置旁通管,由城镇给水管网直接供水。3 叠压供水当配置气压给水设备时,应符合本规范第3.8.5条的规定;当配置低位水箱时,贮水池的有效容积应按给水管网不允许低水压抽水时段的用水量确定,并应采取技术措施保证贮水在水箱中停留时间不得超过12h;4 叠压供水设备的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管网叠压供水设备CJ/T 254的要求。3.3.3建筑物内的给水系统宜按下列要求确定:1 应利用室外给水管网的水压直接供水。当室外给水管网的水压和(或)水量不足时,应根据卫生安全、经济节能的原则选用贮水
35、调节和加压供水方案;2 给水系统的竖向分区应根据建筑物用途、层数、使用要求、材料设备性能、维护管理、节约供水、能耗等因素综合确定;3 不同使用性质或计费的给水系统,应在引入管后分成各自独立的给水管网。3.3.5 高层建筑生活给水系统应竖向分区,竖向分区压力应符合下列要求:1 各分区最低卫生器具配水点处的静水压不宜大于0.45MPa;2 静水压大于0.35MPa的入户管(或配水横管),宜设减压或调压设施;3 各分区最不利配水点的水压,应满足用水水压要求。3.3.5A 居住建筑入户管给水压力不应大于0.35MPa。3.3.6 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建筑的生活给水系统,宜采用垂直分区并联供水或分区
36、减压的供水方式;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建筑,宜采用垂直串联供水方式。3.4管材、附件和水表 3.4.1 给水系统采用的管材和管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的要求。管材和管件的工作压力不得大于产品标准公称压力或标称的允许工作压力。3.4.2小区室外埋地给水管道采用的管材,应具有耐腐蚀和能承受相应地面荷载的能力。可采用塑料给水管、有衬里的铸铁给水管、经可靠防腐处理的钢管。管内壁的防腐材料,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的要求。3.4.3室内的给水管道,应选用耐腐蚀和安装连接方便可靠的管材,可采用塑料给水管、塑料和金属复合管、铜管、不锈钢管及经可靠防腐处理的钢管。注:高层建筑给水立管不宜采用塑料管。
37、薄壁不锈钢管:应采用卡压、环压式、承插焊接、螺纹等连接方式。薄壁不锈钢管的管径应采用外径x壁厚的表示方式,采用公称直径时应给出对应的外径、壁厚(如DN50的管道对应有外径50.8mm、46.6mm、59mm壁厚有1.2mm、1.5mm规格),一般不宜和其他材料的管材、管件、附件相接;若相接应采取防电化学腐蚀的措施(如转换接头等)。在引入管、折角进户管件、支管接出处,与阀门、水表、水嘴等连接,应采用螺纹转换接头或法兰连接,严禁在薄壁不锈钢水管上套丝。嵌墙敷设的管道宜采用覆塑薄壁不锈钢管,管道不得采用卡套式等螺纹连接方式。热水系统中采用时,采用S30408材质时,管道及管件均应要求管道作热处理(固
38、熔),应给出采用的密封元件的材质要求,一般采用氯化丁基橡胶或三元乙丙橡胶,给水系统也可以采用硅橡胶。统 一 数 字代 号 旧 牌 号 新 牌 号 适 用 条 件 S30408 0Cr18Ni9 06Cr19Ni10 生 活 给 水、生 活 热 水、饮 用 净 水、空 气、医 用 气 体 等 管 道 用 S30403 00Cr19Ni10 022Cr19Ni10 生 活 水、生 活 热 水、饮 用 净 水、空 气、医 用 气 体 等 管 道 用 S31608 0Cr17Ni12Mo2 06Cr17Ni12Mo2 耐 腐 蚀 性 比0Cr18N i9高 的 场 合 S31603 00Cr17Ni1
39、4Mo2 022Cr17Ni12Mo2 燃 气、海 水 或 高 氯 介 质 S11972 00Cr18Mo2 019Cr19Mo2NbTi 燃 气、高 氯 介 质、消 防 给 水 等 管材和管件的材料及用途管材和管件的材料及用途 铜管:宜采用硬铜管(管径小于等于25mm时可采用半硬铜管)。嵌墙敷设宜采用覆塑铜管。一般采用硬钎焊接。引入管、折角进户管件、支管接出及仪表接口处应采用卡套式或法兰连接。管径小于25mm的明装支管可采用软钎焊接、卡套连接、封压连接。管道与供水设备连接时宜采用卡套式或法兰连接。铜管管道的下游不宜使用钢管等金属管。与钢制设备连接,应采用铜合金配件(如黄铜制品)。3.4.5
40、给水管道的下列部位应设置阀门:1 小区给水管道从城镇给水管道的引入管段上;2 小区室外环状管网的节点处,应按分隔要求设置。环状管段过长时,宜设置分段阀门;3 从小区给水干管上接出的支管起端或接户管起端;4 入户管、水表前和各分支立管;5 室内给水管道向住户、公用卫生间等接出的配水管起端;6 水池(箱)、加压泵房、加热器、减压阀、倒流防止器等处应按安装要求配置。3.4.6 给水管道上使用的阀门,应根据使用要求按下列原则选型:1需调节流量、水压时,宜采用调节阀、截止阀;2要求水流阻力小的部位宜采用闸板阀、球阀、半球阀;3安装空间小的场所,宜采用蝶阀、球阀;4水流需双向流动的管段上,不得使用截止阀;
41、5口径较大的水泵,出水管上宜采用多功能阀。3.4.7 给水管道的下列管段上应设置止回阀:1 直接从城镇给水管网接入小区或建筑物的引入管上;注:装有倒流防止器的管段,不需再装止回阀。2 密闭的水加热器或用水设备的进水管上;3 水泵出水管上;4 进出水管合用一条管道的水箱、水塔和高地水池的出水管段上。第2款明确密闭的水加热器或用水设备的进水管上,应设置止回阀(如根据本规范3.2.5条已设置倒流防止器,不需再设止回阀)。由于住宅使用的热水机组容积均较小,无热水循环时发生倒流的可能性较小,故住宅户内没有设置热水循环的贮水容积不大于200L的热水机组,可不设止回阀。第4款明确了水箱、水塔当进出水管为一条
42、时,为防止底部进水,在底部出水的管段上应装止回阀。应注意此止回阀在水箱(塔)进水时,由于三通射流作用,使止回阀处于压力不稳定状态,会引起阀瓣(芯)振动,因此止回阀处应作隔振处理。3.4.8止回阀的阀型选择,应根据止回阀的安装部位、阀前水压、关闭后的密闭性能要求和关闭时引发的水锤大小等因素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 阀前水压小的部位,宜选用旋启式、球式和梭式止回阀;2 关闭后密闭性能要求严密的部位,宜选用有关闭弹簧的止回阀;3 要求削弱关闭水锤的部位,宜选用速闭消声止回阀或有阻尼装置的缓闭止回阀;4 止回阀的阀瓣或阀芯,应能在重力或弹簧力作用下自行关闭;5 管网最小压力或水箱最低水位应能自动开启
43、止回阀。6当水箱、水塔进出水为同一管道时,不宜选用振动大的旋启式或升降式止回阀。止回阀的开启压力与止回阀关闭状态时的密封性能有关,关闭状态密封性好的,开启压力就大,反之就小。开启压力一般大于开启后水流正常流动时的局部水头损失。速闭消声止回阀和阻尼缓闭止回阀都有削弱停泵水锤的作用,但两者削弱停泵水锤的机理不同,一般速闭消声止回阀用于小口径水泵,阻尼缓闭止回阀用于大口径水泵。止回阀的阀瓣或阀芯,在水流停止流动时,应能在重力或弹簧力作用下自行关闭,也就是说重力或弹簧力的作用方向与阀瓣或阀芯的关闭运动的方向要一致,才能使阀瓣或阀芯关闭。一般来说卧式升降式止回阀和阻尼缓闭止回阀及多功能阀只能安装在水平管
44、上,立式升降式止回阀不能安装在水平管上,其他的止回阀均可安装在水平管上或水流方向自下而上的立管上。水流方向自上而下的立管,不要安装止回阀,因其阀瓣不能自行关闭,起不到止回作用。止回阀在使用中应满足在管网最小压力或水箱最低水位应能自动开启。3.4.8A倒流防止器设置位置应满足以下要求:1 不应装在有腐蚀性和污染的环境;2 排水口不得直接接至排水管,应采用间接排水;3 应安装在便于维护的地方,不得安装在可能结冻或被水淹没的场所。3.4.8B 真空破坏器设置位置应满足下列要求:1 不应装在有腐蚀性和污染的环境;2 应直接安装于配水支管的最高点,其位置高出最高用水点或最高溢流水位的垂直高度,压力型不得
45、小于300mm;大气型不得小于150mm;3 真空破坏器的进气口应向下。真空破坏器种类 1)大气型真空破坏器:一种可在给水管内压力小于大气压时导入大气的真空破坏器。2)压力型真空破坏器:一种在给水管道内失压至某一设定压力时先行断流,继后产生真空时导入大气防止虹吸回流的真空破坏器。3)软管型真空破坏器:一种专用连接软管的真空破坏器。大气式真空破坏器的局部水头损失宜0.02MPa,压力式真空破坏器的局部水头损失宜0.0350.045MPa。1 壳体;2 0型环;3 阀座;4 托杆 1 止回阀;2 壳体;3 0型环;4 阀座;5 托杆 图3.4.2.5-1 水平直通大气型 图3.4.2.5-2 水平
46、直通压力型1 止回阀;2 壳体;3 0形环;4 阀座;5 托杆图3.4.2.5-3 软管型1 进气阀瓣;2 壳体;3 进气口管顶大气型真空破坏器 1 壳体;2 形环;3 阀座;4 托杆 1 壳体;2 形环;3 阀座;4 托杆 3.4.9 给水管网的压力高于配水点允许的最高使用压力时,应设置减压阀,减压阀的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 比例式减压阀的减压比不宜大于3:1;当采用减压比大于3:1时,应避免气蚀区。可调式减压阀的阀前与阀后的最大压差不宜大于0.4MPa,要求环境安静的场所不应大于0.3MPa;当最大压差超过规定值时,宜串联设置;阀后配水件处的最大压力应按减压阀失效情况下进行校核,其压力不应
47、大于配水件的产品标准规定的水压试验压力;注:1 当减压阀串联使用时,按其中一个失效情况下,计算阀后最高压力;2 配水件的试验压力应按其工作压力的1.5倍计。3 减压阀前的水压宜保持稳定,阀前的管道不宜兼作配水管;4 当阀后压力允许波动时,宜采用比例式减压阀;当阀后压力要求稳定时,宜采用可调式减压阀;5当供水保证率要求高、停水会引起重大经济损失的给水管道上设置减压阀时,宜采用两个减压阀,并联设置,一用一备,但不得设置旁通管。3.4.11 当给水管网存在短时超压工况,且短时超压会引起使用不安全时,应设置泄压阀。泄压阀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泄压阀前应设置阀门;2 泄压阀的泄水口应连接管道,泄压水宜
48、排入非生活用水水池,当直接排放时,可排入集水井或排水沟。3.4.12 安全阀阀前不得设置阀门,泄压口应连接管道将泄压水(气)引至安全地点排放。3.4.15 给水管道的下列部位应设置管道过滤器:1 减压阀、泄压阀、自动水位控制阀,温度调节阀等阀件前应设置;2 水加热器的进水管上,换热装置的循环冷却水进水管上宜设置;3 水泵吸水管上宜设置。注:过滤器的滤网应采用耐腐蚀材料,滤网网孔尺寸应按使用要求确定。3.4.18 水表口径的确定应符合以下规定:1(此款删除)2 用水量均匀的生活给水系统的水表应以给水设计流量选定水表的常用流量;3 用水量不均匀的生活给水系统的水表应以给水设计流量选定水表的过载流量
49、;4 在消防时除生活用水外尚需通过消防流量的水表,应以生活用水的设计流量叠加消防流量进行校核,校核流量不应大于水表的过载流量。现行的国家产品标准封闭满管道中水流量的测量饮用冷水水表和热水水表 第1部分:规范GB/T 778.1-2007等效采用ISO 4064.12005的技术内容。其名词术语也与原GB 778-84不同。用“常用流量”替代原来“额定流量”;“过载流量”替代“最大流量”。常用流量系水表在正常工作条件即稳定或间隙流动下,最佳使用流量。对于用水量在计算时段时用水量相对均匀的给水系统,如用水量相对集中的工业企业生活间、公共浴室、洗衣房、公共食堂、体育场等建筑物,用水密集,其设计秒流量
50、与最大小时平均流量折算成秒流量相差不大,应以设计秒流量来选用水表的常用流量;而对于住宅、旅馆、医院等用水疏散型的建筑物,其设计秒流量系最大日最大时中某几分钟高峰用水时段的平均秒流量,如按此选用水表的常用流量,则水表很多时段均比常用流量小或小得很多的情况下运行;且水表口径选得很大。为此,这类建筑宜按给水系统的设计秒流量选用水表的过载流量较合理。居住小区由于人数多、规模大,虽然按设计秒流量计算,但已接近最大用水时的平均秒流量。以此流量选择小区引入管水表的常用流量。如引入管为2条及2条以上时,则应平均分摊流量。该生活给水设计流量还应按消防规范的要求叠加区内一次火灾的最大消防流量校核,不应大于水表的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