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1-10第六章瑞典社会保障制度第六章瑞典社会保障制第六章瑞典社会保障制度度第六章瑞典社会保障制度第一节第一节 瑞典社会保障制度概览瑞典社会保障制度概览第二节第二节 瑞典社会保障基金制度瑞典社会保障基金制度第三节第三节 瑞典老年保障瑞典老年保障第四节第四节 瑞典医疗保障瑞典医疗保障第五节第五节 瑞典就业保障瑞典就业保障第六节第六节 瑞典工伤保障瑞典工伤保障第七节第七节 瑞典社会福利瑞典社会福利第八节第八节 瑞典社会保障制度评价与改革瑞典社会保障制度评价与改革本章主要内容本章主要内容第六章瑞典社会保障制度 了解瑞典社会保障项目与特点了解瑞典社会保障项目与特点 了解瑞典社会保障基金制度了解
2、瑞典社会保障基金制度 掌握瑞典老年保障、医疗保障和就业保障的有关掌握瑞典老年保障、医疗保障和就业保障的有关 知识点知识点 把握瑞典工伤保险和社会福利服务的有关知识点把握瑞典工伤保险和社会福利服务的有关知识点 理解瑞典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有关知识点理解瑞典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有关知识点第六章瑞典社会保障制度第一节第一节 瑞典社会保障制度概览瑞典社会保障制度概览一、瑞典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一、瑞典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二、瑞典社会保障项目二、瑞典社会保障项目三、瑞典社会保障制度的特点三、瑞典社会保障制度的特点第六章瑞典社会保障制度一、瑞典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一、瑞典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19C20C30S20C3
3、0S20C4050S20C60S20C70S济贫法济贫法增加了对病残保险的津贴,实增加了对病残保险的津贴,实现了新的立法。现了新的立法。实施劳动市场政策,实行国民实施劳动市场政策,实行国民义务病残保险义务病残保险重点发展了健康服务和家庭住重点发展了健康服务和家庭住宅福利,改变了教育制度。宅福利,改变了教育制度。实行义务失业保险实行义务失业保险第六章瑞典社会保障制度 瑞典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现了高福利国家的瑞典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现了高福利国家的保障水平。保障水平。19921992年政府用在教育、医疗卫生、年政府用在教育、医疗卫生、住房等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上的开支为中央开住房等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上的开支
4、为中央开支总支出的支总支出的66.3%66.3%。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瑞典。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瑞典建立了福利水平较高、保障全面的社会保障体建立了福利水平较高、保障全面的社会保障体系。系。第六章瑞典社会保障制度二、瑞典社会保障项目二、瑞典社会保障项目(一)(一)社会救助社会救助(二)(二)基本年金基本年金(三)(三)附加年金附加年金(四)(四)健康保险健康保险(五)(五)失业保险失业保险(六)(六)工伤保险工伤保险(七)(七)儿童补助儿童补助(八)(八)培训补助培训补助(九)(九)带薪假期带薪假期(十)(十)免费教育免费教育第六章瑞典社会保障制度三、瑞典社会保障制度的特点三、瑞典社会保障制度的特点
5、普遍保障普遍保障基金主要由国家和企业负担基金主要由国家和企业负担公平优先公平优先保障内容广泛,保障水平较高保障内容广泛,保障水平较高保障体系完备保障体系完备第六章瑞典社会保障制度第二节第二节 瑞典社会保障基金制度瑞典社会保障基金制度一、瑞典社会保障税一、瑞典社会保障税二、瑞典个人所得税二、瑞典个人所得税三、瑞典社会保障基金监管体制三、瑞典社会保障基金监管体制第六章瑞典社会保障制度 瑞典是高工资、高税收、高保障(高福利)瑞典是高工资、高税收、高保障(高福利)的国家,社会保障基金是维持社会保障制度的国家,社会保障基金是维持社会保障制度运行的物质基础。运行的物质基础。瑞典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模式是基于现
6、收现瑞典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模式是基于现收现付的财政预算制。付的财政预算制。由于社会保障税是社会保障基金的主要来由于社会保障税是社会保障基金的主要来源,而社会保障税同所得税紧密相关,以下源,而社会保障税同所得税紧密相关,以下将从将从社会保障税、所得税、社会保障基金的社会保障税、所得税、社会保障基金的征收管理征收管理等方面进行介绍。等方面进行介绍。第六章瑞典社会保障制度一、瑞典社会保障税一、瑞典社会保障税瑞典是一个典型的福利瑞典是一个典型的福利国家,其社会保险制度的国家,其社会保险制度的主要资金来源就是社会保主要资金来源就是社会保障税。它是瑞典预算的重障税。它是瑞典预算的重要收入来源之一,其收入要收
7、入来源之一,其收入占预算收入的比重仅次于占预算收入的比重仅次于所得税而位居第二。所得税而位居第二。(一)(一)纳税人纳税人雇主、雇员及自由职业者。雇员的社会保障税由雇雇主、雇员及自由职业者。雇员的社会保障税由雇主代扣代缴,自由职业者则自己直接缴纳。主代扣代缴,自由职业者则自己直接缴纳。(二)征税对象(二)征税对象包括所有在瑞典居住者的工资所得和长期居住在包括所有在瑞典居住者的工资所得和长期居住在瑞典的外国人的工资所得,以及私人公司派驻国瑞典的外国人的工资所得,以及私人公司派驻国外不满一年的雇员的工资所得。外不满一年的雇员的工资所得。第六章瑞典社会保障制度(三)税率(三)税率老年人养老保险税老年
8、人养老保险税 (13.35%)事故幸存者养老保险税(事故幸存者养老保险税(1.70%)疾病保险税(疾病保险税(7.50%)工伤保险税(工伤保险税(1.38%)父母保险税(父母保险税(2.20%)失业保险税(失业保险税(5.84%)工资税(工资税(8.04%)征收的办法是按比例实行代扣代缴,税款专款专用征收的办法是按比例实行代扣代缴,税款专款专用第六章瑞典社会保障制度(四)(四)征收办法征收办法 雇员的社会保障税由雇主在发放工资时代缴代扣,连雇员的社会保障税由雇主在发放工资时代缴代扣,连同雇主本人的社会保障税一起缴给税务局;自由职业者同雇主本人的社会保障税一起缴给税务局;自由职业者自己上缴。税务
9、局将纳税人上缴税款存入各基金账户,自己上缴。税务局将纳税人上缴税款存入各基金账户,并缴国家社会保险局管理。使用时,由各基金组织分配并缴国家社会保险局管理。使用时,由各基金组织分配使用。如有余额,可存入银行,也可买成股票,或者寻使用。如有余额,可存入银行,也可买成股票,或者寻找其他投资途径,具体处理办法由基金组织决定。找其他投资途径,具体处理办法由基金组织决定。政府雇员的工资所得,不单独缴纳社会保障税,而是政府雇员的工资所得,不单独缴纳社会保障税,而是由各级政府统一将一部分钱缴给社会保险局,数额基本由各级政府统一将一部分钱缴给社会保险局,数额基本上是按社会保险税的标准支付的。对上是按社会保险税的
10、标准支付的。对65岁以上雇佣人员岁以上雇佣人员的工资所得,因其属于退休金领取者,故免缴社会保障的工资所得,因其属于退休金领取者,故免缴社会保障税。税。第六章瑞典社会保障制度二、瑞典个人所得税二、瑞典个人所得税年薪(万克朗)年薪(万克朗)个人所得税率个人所得税率1.081.08地方地方+200+200克朗国家克朗国家 27.38 27.38地方地方+20%+20%超出部分国家超出部分国家 41.42 41.42地方地方+25%+25%超出部分国家超出部分国家(地方所得税(地方所得税+国家所得税)国家所得税)2002年,瑞典全国各地方所征收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平年,瑞典全国各地方所征收的个人所得税税率
11、平均为均为31.5%,其中最低的约为,其中最低的约为27%,最高的可达,最高的可达35%。(注:表中(注:表中“地方地方”即地方所得税,即地方所得税,“国家国家”即国家所得税)即国家所得税)第六章瑞典社会保障制度三、瑞典社会保障基金监管体制三、瑞典社会保障基金监管体制 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由政府的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由政府的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卫生和社会福利部下设保险局,下面大约有卫生和社会福利部下设保险局,下面大约有450个地方个地方保险机构。社会保障部门用计算机为每个人出生以后的保险机构。社会保障部门用计算机为每个人出生以后的情况建立档案,并设有一整套有关的规章制度。情况建立档
12、案,并设有一整套有关的规章制度。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社会保险费,登记有关缴税信息;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社会保险费,登记有关缴税信息;财政部门负责制定社会保险金预算,将资金拨到社保部财政部门负责制定社会保险金预算,将资金拨到社保部门,社保部门负责将各种社会保险局发放到领取者手中。门,社保部门负责将各种社会保险局发放到领取者手中。税务机关征收的社会保险税,按财政体制权限,由中央税务机关征收的社会保险税,按财政体制权限,由中央和各地方分别通过财政预算用于社会保障事业。和各地方分别通过财政预算用于社会保障事业。瑞典国家审计署负责全国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收支瑞典国家审计署负责全国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收支和绩效审计工
13、作。和绩效审计工作。第六章瑞典社会保障制度第三节第三节 瑞典老年保障瑞典老年保障一、瑞典国年金制度的变迁一、瑞典国年金制度的变迁二、瑞典国民基本年金二、瑞典国民基本年金三、瑞典国民附加年金三、瑞典国民附加年金四、瑞典部分养老金规定四、瑞典部分养老金规定五、瑞典养老金保险制度改革五、瑞典养老金保险制度改革第六章瑞典社会保障制度一、瑞典国民年金制度的变迁一、瑞典国民年金制度的变迁瑞典早在瑞典早在1913年年即通过国民年金法,以资产调查形式给付。具即通过国民年金法,以资产调查形式给付。具有老年贫困救助的性质。有老年贫困救助的性质。1935年年建立基本年金系统,成为近代瑞典年金制度的雏形。建立基本年金
14、系统,成为近代瑞典年金制度的雏形。1946年年修订基本年金制度后,保障内容发生重大改变,将更多修订基本年金制度后,保障内容发生重大改变,将更多的国民纳入,且提高年金给付额。的国民纳入,且提高年金给付额。1959年年通过国民附加年金法案,同工资收入相联系,退休年龄通过国民附加年金法案,同工资收入相联系,退休年龄从从67降至降至65岁,且接受其自由选择在岁,且接受其自由选择在6070岁期间退休,随着岁期间退休,随着退休年龄的改变,年金给付额也随着调整。退休年龄的改变,年金给付额也随着调整。至此至此,包括国民基本年金和国民附加年金的国民年金制度基本,包括国民基本年金和国民附加年金的国民年金制度基本形
15、成。形成。第六章瑞典社会保障制度二、瑞典国民基本年金二、瑞典国民基本年金(一)(一)基本养老基本养老金金 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 住在瑞典的所有人,无论国籍,只要住满三年或住在瑞典的所有人,无论国籍,只要住满三年或有三年国家附加养老金积分有三年国家附加养老金积分(APTPoints),便有权获,便有权获得国家基本养老金。在瑞典生活得国家基本养老金。在瑞典生活40年或有年或有30年的年的APT积分,才可获得全额基本养老金。一般地,从积分,才可获得全额基本养老金。一般地,从满满16岁到满岁到满64岁被认为是有效居住期。岁被认为是有效居住期。第六章瑞典社会保障制度2.基本养老金的支
16、付办法基本养老金的支付办法 从从1993年起瑞典规定:年起瑞典规定:1664岁之间在瑞典居住岁之间在瑞典居住满满40年或有年或有30年的收入超过年的收入超过基数基数的公民,不管有无的公民,不管有无工作,都可领到全额基本养老金。从工作,都可领到全额基本养老金。从16岁起算,居岁起算,居住不足住不足40年的,按实际居住年数乘以年的,按实际居住年数乘以1/40的金额领的金额领取,超过取,超过40年的按年的按40年计。年计。基本养老金的标基本养老金的标准按照一个准按照一个“基数基数”来计算(基数约相来计算(基数约相当于一个人的基本当于一个人的基本生活费用)。单身生活费用)。单身老人可以得到基数老人可以
17、得到基数的的96%,夫妇可以,夫妇可以得到基数的得到基数的157%。政府为使退休老人的生活不致受到通货膨胀的影政府为使退休老人的生活不致受到通货膨胀的影响,将基数与消费物价挂钩,每年根据物价变化调整响,将基数与消费物价挂钩,每年根据物价变化调整一次(如一次(如1982年为年为17800克朗,克朗,1990年为年为29700克克朗)。从朗)。从1993年起的养老金按基数减去年起的养老金按基数减去2%计算(如计算(如95年基数为年基数为35700,而该年用于计算养老金的基数为,而该年用于计算养老金的基数为34986克朗)。克朗)。第六章瑞典社会保障制度3.3.基本养老金水平基本养老金水平4.4.退
18、休年龄退休年龄 这个保障实际上只能提供给社会成员中最低收入水平者,这个保障实际上只能提供给社会成员中最低收入水平者,一般人不靠这种保障生活,真正以这种保障生活的只有学生、一般人不靠这种保障生活,真正以这种保障生活的只有学生、家庭主妇和年纪较大的已退休的人。家庭主妇和年纪较大的已退休的人。瑞典人的退休年龄为瑞典人的退休年龄为6565岁,每个人都可选择提前或推迟退岁,每个人都可选择提前或推迟退休,早的从休,早的从6060岁生日那天开始领取养老金,也可延后到岁生日那天开始领取养老金,也可延后到7070岁。岁。如提前退休,养老金数额少于正常数,延后则多于正常数。如提前退休,养老金数额少于正常数,延后则
19、多于正常数。5.5.基本养老金的资金来源基本养老金的资金来源 基本养老金所需的基金由企业和政府承担。基本养老金的资基本养老金所需的基金由企业和政府承担。基本养老金的资金来源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国家财政补贴及地方财政拨款补金来源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国家财政补贴及地方财政拨款补贴。贴。第六章瑞典社会保障制度(二)(二)基本伤残年金基本伤残年金(三)(三)基本遗属年金基本遗属年金 16 16岁以上失去大部分劳动能力的公民,享受伤残年岁以上失去大部分劳动能力的公民,享受伤残年金,视残疾情况而规定享受的比例,为基数的金,视残疾情况而规定享受的比例,为基数的100%100%或或50%50%或或25%25%
20、。但如不是永久性丧失而是在可以预见期限内。但如不是永久性丧失而是在可以预见期限内的减少(至少为一年),则只能领取临时性有限期的丧的减少(至少为一年),则只能领取临时性有限期的丧失能力养老金。失能力养老金。婚龄满婚龄满5年,年龄在年,年龄在3650岁的遗属可领取标准不等的岁的遗属可领取标准不等的遗属养老金。如抚养一个遗属养老金。如抚养一个16岁以下的儿童,则不计其婚岁以下的儿童,则不计其婚龄或年龄,均可领取龄或年龄,均可领取“基数基数”95%的养老金。而当本人的养老金。而当本人开始领取老年养老金或再婚时遗属养老金停发。开始领取老年养老金或再婚时遗属养老金停发。第六章瑞典社会保障制度(四)(四)基
21、本儿童年金基本儿童年金(五)基于基本年金的各种津贴(五)基于基本年金的各种津贴 18 18岁以下儿童少年,在失去双亲或父母一方之后,岁以下儿童少年,在失去双亲或父母一方之后,有权享用法定的儿童年金,但上限不得超过有权享用法定的儿童年金,但上限不得超过“基数基数”的的40%40%,下限不得低于,下限不得低于25%25%。1818岁以上仍在上学的,可继续岁以上仍在上学的,可继续领到领到2020岁。岁。享受基本年金者还有权同时享受其他津贴,如仅享受基本年金者还有权同时享受其他津贴,如仅领用基本养老金的公民,可同时享受年金补加津贴,领用基本养老金的公民,可同时享受年金补加津贴,一般为一般为“基数基数”
22、的的48%48%,并且,若生活还困难,还可申,并且,若生活还困难,还可申请住房津贴;此外,若此类公民抚养未成年子女,还请住房津贴;此外,若此类公民抚养未成年子女,还有权享受儿童附加津贴。有权享受儿童附加津贴。第六章瑞典社会保障制度三、瑞典国民附加年金三、瑞典国民附加年金 1959年,为了弥补基本年金之不足,政府又颁布了此项保险法规。年,为了弥补基本年金之不足,政府又颁布了此项保险法规。附加年金包括附加养老年金、附加伤残年金、附加遗属年金和附加附加年金包括附加养老年金、附加伤残年金、附加遗属年金和附加儿童年金等内容。与基本年金不同,附加年金要与工资收入挂钩。儿童年金等内容。与基本年金不同,附加年
23、金要与工资收入挂钩。(一)(一)附加养老金附加养老金1.附加年金的产生(附加年金的产生(“基本保证基本保证”的的“补充补充”)2.附加年金的领取资格(被保险人取得工资收入的年限连续三年超附加年金的领取资格(被保险人取得工资收入的年限连续三年超过了过了“基数基数”,但附加养老金最高不超过基数的,但附加养老金最高不超过基数的7.5倍。一般情况下,倍。一般情况下,要求要求30年以上每年收入达到基数者,才有资格)年以上每年收入达到基数者,才有资格)3.附加养老金的计算思路(平均养老金分附加养老金的计算思路(平均养老金分”基数基数”年系数)年系数)4.附加养老金的资金来源(补充养老保险缴费和基金利息收入
24、,国附加养老金的资金来源(补充养老保险缴费和基金利息收入,国家财政和地方财政部承担费用补贴)家财政和地方财政部承担费用补贴)5.对退休老工人的补偿对退休老工人的补偿第六章瑞典社会保障制度(二)(二)其他附加年金其他附加年金1.1.附加遗属(寡妇)年金附加遗属(寡妇)年金 附加遗属年金的享有者,必须是亡夫生前享有附加养老年附加遗属年金的享有者,必须是亡夫生前享有附加养老年金、有未成年子女并结婚金、有未成年子女并结婚5 5年以上,一般为其亡夫附加年金的年以上,一般为其亡夫附加年金的35%40%35%40%。2.2.附加儿童年金附加儿童年金 至于附加儿童年金,享有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父母一至于附加儿
25、童年金,享有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父母一方亡故或双亲失去,且年龄在方亡故或双亲失去,且年龄在1919岁以下。金额与附加寡妇年岁以下。金额与附加寡妇年金相同。金相同。附加伤残年金的待遇情况与基本伤残待遇相仿。附加伤残年金的待遇情况与基本伤残待遇相仿。第六章瑞典社会保障制度四、瑞典部分养老金规定四、瑞典部分养老金规定部分养老金是对部分养老金是对6064岁的投保雇员由于工作时间缩短而收入岁的投保雇员由于工作时间缩短而收入减少给予的补偿。减少给予的补偿。政府规定,凡年满政府规定,凡年满60岁的雇员均可选择自己的退休年龄;可以岁的雇员均可选择自己的退休年龄;可以做部分工作,除领取部分工薪外,还可领取部分养
26、老金。做部分工作,除领取部分工薪外,还可领取部分养老金。条件:每周工作时间减少条件:每周工作时间减少510510小时,但工作时间仍在小时,但工作时间仍在17351735小时内。小时内。部分养老金制度受到群众欢迎。在该项安排实施的第二年(即部分养老金制度受到群众欢迎。在该项安排实施的第二年(即19771977年),年),4.84.8万名新退休者中就有万名新退休者中就有2 2万名退休者是在万名退休者是在6565岁以前退休岁以前退休的。的。(一)(一)部分养老金的提出部分养老金的提出(二)部分养老金的领取条件与数额(二)部分养老金的领取条件与数额第六章瑞典社会保障制度五、瑞典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五、瑞典
27、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瑞典养老保险新制度的要点如下:瑞典养老保险新制度的要点如下:保障养老金保障养老金附加养老金附加养老金实行灵活退休年龄实行灵活退休年龄雇主和雇员均承担养老保险缴费雇主和雇员均承担养老保险缴费建立两个个人账户,实现部分积累建立两个个人账户,实现部分积累养老金的数额随经济增长率、人均寿命预期、物价的变化而浮动养老金的数额随经济增长率、人均寿命预期、物价的变化而浮动给予无工作者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制度不变,目前为每月给予无工作者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制度不变,目前为每月45004500克朗克朗新制度的过渡办法新制度的过渡办法第六章瑞典社会保障制度第四节第四节 瑞典医疗保障瑞典医疗保障一、一、瑞典
28、国民健康保险瑞典国民健康保险二、二、瑞典医疗保健服务体系瑞典医疗保健服务体系三、三、瑞典医疗卫生体系瑞典医疗卫生体系第六章瑞典社会保障制度一、一、瑞典国民健康保险瑞典国民健康保险按照规定,每位在瑞典居住一年以上,拥有居民号的人按照规定,每位在瑞典居住一年以上,拥有居民号的人(不论国籍)都可享受这里的医疗保障待遇。此项保险是一(不论国籍)都可享受这里的医疗保障待遇。此项保险是一种适用于一切公民患病和生育的社会保险,但享有者需定期种适用于一切公民患病和生育的社会保险,但享有者需定期缴纳健康保险费(税)。缴纳健康保险费(税)。医疗保健费用报销(医生治疗费、住院费、药费、往返医医疗保健费用报销(医生治
29、疗费、住院费、药费、往返医院的路费等)院的路费等)病假工资与疾病津贴病假工资与疾病津贴家长津贴(双亲津贴、产妇津贴)家长津贴(双亲津贴、产妇津贴)(一)(一)医疗保险享受条件医疗保险享受条件(二)医疗保险待遇(二)医疗保险待遇第六章瑞典社会保障制度1 1、联系家庭医生和医疗保健中心、联系家庭医生和医疗保健中心 门诊患者一般先在本居住区的基层医疗保健中心就医。门诊患者一般先在本居住区的基层医疗保健中心就医。符合条件的公民可以得到一张全国通用的医疗卡,有了医疗卡,符合条件的公民可以得到一张全国通用的医疗卡,有了医疗卡,可选择一位家庭医生。可选择一位家庭医生。2 2、取药、取药 医疗保健中心只有医生
30、,没有药店。医生开了处方,病人医疗保健中心只有医生,没有药店。医生开了处方,病人需要到药店去买药。需要到药店去买药。3 3、环境与态度、环境与态度 环境优雅(花木、音乐、杂志),服务周全(笑脸相迎、环境优雅(花木、音乐、杂志),服务周全(笑脸相迎、不厌其烦)不厌其烦)4 4、预约与等待、预约与等待 提前预约,否则就要耐心等待。因为每个医生一天医治提前预约,否则就要耐心等待。因为每个医生一天医治的病人数是固定的。绝不多加号,这是他们的权利。的病人数是固定的。绝不多加号,这是他们的权利。(三)(三)患者就诊情况患者就诊情况第六章瑞典社会保障制度二、二、瑞典医疗保健服务体系瑞典医疗保健服务体系(一)
31、(一)初级医疗保健服务机构初级医疗保健服务机构 初级医疗服务机构的目标是改善人们的健康状况,并向不初级医疗服务机构的目标是改善人们的健康状况,并向不需住院治疗的公民提供医疗服务。这个部门拥有各类专业医师、需住院治疗的公民提供医疗服务。这个部门拥有各类专业医师、护士、助产士和理疗医师等。公民有权选择自己的私人医生。护士、助产士和理疗医师等。公民有权选择自己的私人医生。除此之外,还有社区护理诊所和妇幼诊所的私人医生、理疗医除此之外,还有社区护理诊所和妇幼诊所的私人医生、理疗医生提供医疗服务。生提供医疗服务。(二)(二)县级卫生保健服务机构县级卫生保健服务机构 主要侧重老年人的医疗保健服务,居家的老
32、人可得到家庭主要侧重老年人的医疗保健服务,居家的老人可得到家庭保健机构的服务,失去独立生活能力的老年人可得到老人之家保健机构的服务,失去独立生活能力的老年人可得到老人之家等提供的保健服务。等提供的保健服务。(三)(三)医院服务机构医院服务机构 省医院的责任是受理重病人或需要较复杂技术处理的病号。省医院的责任是受理重病人或需要较复杂技术处理的病号。每省一所省中心医院,各省设地方医院。每省一所省中心医院,各省设地方医院。第六章瑞典社会保障制度三、三、瑞典医疗卫生体系瑞典医疗卫生体系(一)(一)医疗管理机构医疗管理机构 瑞典的医疗服务体制为三级管理:中央政府、省级管瑞典的医疗服务体制为三级管理:中央
33、政府、省级管理委员会和实际管理委员会。他们在瑞典医疗福利体系中理委员会和实际管理委员会。他们在瑞典医疗福利体系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中央政府的重要作用是通过法律和法令规定卫生医疗中央政府的重要作用是通过法律和法令规定卫生医疗服务的基本原则。国家卫生和福利署则是政府在医疗服务、服务的基本原则。国家卫生和福利署则是政府在医疗服务、健康保护和社会服务领域的中心顾问和监督机构。瑞典卫健康保护和社会服务领域的中心顾问和监督机构。瑞典卫生医疗技术评估委员会负责从医疗、社会和道德角度对医生医疗技术评估委员会负责从医疗、社会和道德角度对医疗服务进行评估。疗服务进行评估。(二)(二)医疗服务
34、经费的来源医疗服务经费的来源 医疗经费来源主要包括:医疗经费来源主要包括:71%以上为公民缴纳的所得以上为公民缴纳的所得 税,税,19%为中央政府拨款,为中央政府拨款,4%为个人支付费用。为个人支付费用。第六章瑞典社会保障制度(三)(三)药品管理药品管理 药品在进入瑞典市场之前,必须在药品管理部门瑞典医药署(药品在进入瑞典市场之前,必须在药品管理部门瑞典医药署(MPAMPA)进行医药配备登记注册。医药受益局是确定给予补贴的药品品种,然后进行医药配备登记注册。医药受益局是确定给予补贴的药品品种,然后与制造商协商确定药品生产成本。国营药品公司为瑞典独家经营药品的与制造商协商确定药品生产成本。国营药
35、品公司为瑞典独家经营药品的零售公司,向公众售药。零售公司,向公众售药。(四)(四)诊疗项目管理诊疗项目管理 以牙科治疗规定为代表。省区政府负责对儿童和以牙科治疗规定为代表。省区政府负责对儿童和1919岁以下者提供岁以下者提供免费牙科治疗。诊疗不能刻自行对提供治疗项目确定收费标准,但有限免费牙科治疗。诊疗不能刻自行对提供治疗项目确定收费标准,但有限制。制。(五)(五)医务人员医务人员 省区政府医疗机构中约有医务人员省区政府医疗机构中约有医务人员2323万人,但近年来有所下降。万人,但近年来有所下降。(六)(六)医疗保险业务经办医疗保险业务经办 医疗保险业务,则由各地方社会保障部门经办,它们主管与
36、监督医疗保险业务,则由各地方社会保障部门经办,它们主管与监督医疗费用的开支以及病休津贴、家长津贴的发放等。医疗费用的开支以及病休津贴、家长津贴的发放等。第六章瑞典社会保障制度第五节第五节 瑞典就业保障瑞典就业保障一、瑞典就业保障制度的建立一、瑞典就业保障制度的建立二、瑞典解决失业问题的指导思想二、瑞典解决失业问题的指导思想三、瑞典就业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三、瑞典就业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四、瑞典面临的就业问题四、瑞典面临的就业问题五、瑞典促进就业的举措五、瑞典促进就业的举措六、瑞典就业保障制度的实施效果六、瑞典就业保障制度的实施效果第六章瑞典社会保障制度一、瑞典就业保障制度的建立一、瑞典就业保障制度
37、的建立 20C30S 20C30S,社民党政府在社会大臣古斯塔夫莫勒,社民党政府在社会大臣古斯塔夫莫勒提出的提出的“人民之家人民之家”的口号下,增加了对病残保险的口号下,增加了对病残保险的津贴;实施了新的立法,对失业救济协会发放津的津贴;实施了新的立法,对失业救济协会发放津贴;扩大了家庭福利政策的实施。贴;扩大了家庭福利政策的实施。4050S4050S,实施了劳动市场政策和国民义务伤,实施了劳动市场政策和国民义务伤残保险。残保险。60S60S,重点发展了健康服务和家庭住宅福利,重点发展了健康服务和家庭住宅福利,改革了教育制度。改革了教育制度。70S70S,在已有基础上,又实行了义务失业保险,在
38、已有基础上,又实行了义务失业保险等。等。第六章瑞典社会保障制度二、瑞典解决失业问题的指导思想二、瑞典解决失业问题的指导思想瑞典政府解决失业问题有三个指导思想:瑞典政府解决失业问题有三个指导思想:一是充分就业,一是充分就业,“为一切愿意工作者提供就业机会为一切愿意工作者提供就业机会”二是二是“就业第一就业第一”而不是而不是“失业津贴第一失业津贴第一”“人人有工作人人有工作”三是统一政策,三方协商,即由议会和政府制定劳三是统一政策,三方协商,即由议会和政府制定劳工政策,由全国、地区劳动市场委员会及地方职业工政策,由全国、地区劳动市场委员会及地方职业介绍所贯彻执行。介绍所贯彻执行。第六章瑞典社会保障
39、制度三、瑞典就业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三、瑞典就业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一)(一)失业保险制度失业保险制度 1.1.加入失业保险基金会(从失业保险基金会中领取失业津贴的人加入失业保险基金会(从失业保险基金会中领取失业津贴的人必须是参加该基金会的会员)必须是参加该基金会的会员)2.2.领取失业金的条件(参加失业保险社达领取失业金的条件(参加失业保险社达1212个月以上;在失业前个月以上;在失业前的一年内至少工作了的一年内至少工作了5 5个月;不是自愿离职或因行为不端而被开除者)个月;不是自愿离职或因行为不端而被开除者)3.3.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限(会员失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限(会员失业5 5天后开始领
40、取津贴;非会员天后开始领取津贴;非会员或参加失业基金不满或参加失业基金不满1010个月或领取津贴时间超过个月或领取津贴时间超过300450300450天的人可领天的人可领取失业救济金)取失业救济金)4.4.失业金领取标准(按一般规定,失业金分为若干个等级,而一失业金领取标准(按一般规定,失业金分为若干个等级,而一名失业者所领取的失业金(按日计),不得超过纳税后平均工资收入名失业者所领取的失业金(按日计),不得超过纳税后平均工资收入的的92%92%)第六章瑞典社会保障制度(二)(二)“工资保证基金工资保证基金”制度制度 为了防止雇主因故拖欠或因偶发事件破产而不能支付工人工作,为了防止雇主因故拖欠
41、或因偶发事件破产而不能支付工人工作,建立了此制度。建立了此制度。即每个雇主从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每年必须按其雇员人数向即每个雇主从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每年必须按其雇员人数向该基金缴纳保证金,一旦某一企业有不测事故发生,该基金将负责该基金缴纳保证金,一旦某一企业有不测事故发生,该基金将负责支付有关雇员的拖欠工资,确保工人一方的利益不受损害。支付有关雇员的拖欠工资,确保工人一方的利益不受损害。(三)就业法律保障制度(三)就业法律保障制度 瑞典的法律对雇主的解雇权做了严格的限制:除非有充分的理由,瑞典的法律对雇主的解雇权做了严格的限制:除非有充分的理由,任何雇员都不能被随意解雇。任何雇员都不能被随意
42、解雇。(四)(四)“团结一致团结一致”的工资政策的工资政策 目的:一方面,为了缩小本行业及不同行业之间的工资收入差距,目的:一方面,为了缩小本行业及不同行业之间的工资收入差距,以实现以实现“平等平等”;另一方面,极小的工资差别将使经营不善的公司接;另一方面,极小的工资差别将使经营不善的公司接连倒闭,从而连倒闭,从而“推动推动”工人走出萧条部门,使资源实现优化配置。工人走出萧条部门,使资源实现优化配置。第六章瑞典社会保障制度(五)(五)积极的劳动市场政策积极的劳动市场政策可分为供给导向型和需求导向型两类:可分为供给导向型和需求导向型两类:1 1、供给导向型劳动市场政策、供给导向型劳动市场政策主要
43、包括主要包括:(:(1 1)供求配置服务。)供求配置服务。(2 2)劳动力市场培训。)劳动力市场培训。2 2、需求导向型劳动市场政策、需求导向型劳动市场政策主要包括主要包括:(:(1 1)暂时性的)暂时性的“公共工程就业公共工程就业”。(2 2)帮助残疾人的措施。)帮助残疾人的措施。(3 3)增加妇女就业机会。)增加妇女就业机会。(4 4)对年轻人失业问题的解决。)对年轻人失业问题的解决。第六章瑞典社会保障制度四、瑞典面临的就业问题 在瑞典历史上,社民党执政持续了相当在瑞典历史上,社民党执政持续了相当长的时间。长的时间。20C90S20C90S以前,得益于经济的持续发以前,得益于经济的持续发展
44、,社民党基本上实现了展,社民党基本上实现了“全民就业全民就业”这一目这一目标,标,19901990年失业率只有年失业率只有1.6%1.6%。但是,此后由于。但是,此后由于经济不景气,就业出现困难,与整个西欧社会经济不景气,就业出现困难,与整个西欧社会相似,失业率居高不下成为困扰社会的问题之相似,失业率居高不下成为困扰社会的问题之一。一。第六章瑞典社会保障制度五、瑞典促进就业的举措五、瑞典促进就业的举措(一)建立健全就业管理服务机构(一)建立健全就业管理服务机构(二)职业介绍和指导(二)职业介绍和指导(三)引导劳动力合理流动(三)引导劳动力合理流动(四)强化职业培训(四)强化职业培训(五)举办以
45、工代赈工程(五)举办以工代赈工程(六)鼓励企业招用失业人员(六)鼓励企业招用失业人员(七)救济失业人员(七)救济失业人员(八)解救困难企业(八)解救困难企业第六章瑞典社会保障制度六、瑞典就业保障制度的实施效果六、瑞典就业保障制度的实施效果(一)(一)失业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失业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二)(二)居民的收入差距缩小居民的收入差距缩小时间时间失业率失业率196319691.6%197119751.8%19802.0%19852.9%19912.9%瑞典的失业率一直到瑞典的失业率一直到1991年长年长期保持在期保持在3%上下。上下。在工资方面,社民党奉行在工资方面,社民党奉行“团结一致
46、的工资政策团结一致的工资政策”,在,在个人所得税上长期实行累进税制,从而有效地抵制了社会个人所得税上长期实行累进税制,从而有效地抵制了社会的两极分化,使不同收入水平的家庭在可支配收入上的差的两极分化,使不同收入水平的家庭在可支配收入上的差距不是过于悬殊。距不是过于悬殊。第六章瑞典社会保障制度第六节第六节 瑞典工伤保险瑞典工伤保险一、瑞典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和基金来源一、瑞典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和基金来源二、瑞典工伤保险待遇规定二、瑞典工伤保险待遇规定第六章瑞典社会保障制度一、瑞典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和基金来源一、瑞典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和基金来源 覆盖范围:所有雇员和独立经营者,包括预计在国外覆盖范围
47、:所有雇员和独立经营者,包括预计在国外工作时间不超过工作时间不超过1年的瑞典籍雇员,以及受雇于国外雇主年的瑞典籍雇员,以及受雇于国外雇主的外籍人员中打算在瑞典工作的外籍人员中打算在瑞典工作1年以上者,同时还包括学年以上者,同时还包括学生。生。基金来源:工伤保险缴费、利息收入和其他收入。基金来源:工伤保险缴费、利息收入和其他收入。工伤保险由雇主和个人经营者缴纳,雇主按工薪收入总工伤保险由雇主和个人经营者缴纳,雇主按工薪收入总额的额的1.38%1.38%缴纳,独立经营者按收入的缴纳,独立经营者按收入的1.40%1.40%缴纳,政府缴纳,政府不负担,但提供疾病保险补贴。缴纳保险费和享受暂时不负担,但
48、提供疾病保险补贴。缴纳保险费和享受暂时伤残补助的最高收入限额为基数的伤残补助的最高收入限额为基数的7.57.5倍。倍。第六章瑞典社会保障制度二、瑞典工伤保险待遇规定二、瑞典工伤保险待遇规定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补贴、病假补贴、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补贴、病假补贴、工伤津贴、伤残养老金和抚恤金等。工伤津贴、伤残养老金和抚恤金等。工伤保险的主要待遇项目包括:工伤保险的主要待遇项目包括:(一)暂时伤残补助(一)暂时伤残补助(二)永久残疾抚恤金(二)永久残疾抚恤金(三)遗属待遇(三)遗属待遇1.1.遗属抚恤金遗属抚恤金2.2.孤儿孤儿3.3.丧葬补助丧葬补助第六章瑞典社会保障制度第七节第七节 瑞
49、典社会福利瑞典社会福利一、瑞典来年福利一、瑞典来年福利二、瑞典残疾人福利二、瑞典残疾人福利三、瑞典遗属福利三、瑞典遗属福利四、瑞典家属津贴福利四、瑞典家属津贴福利五、瑞典住房福利五、瑞典住房福利第六章瑞典社会保障制度一、瑞典老年福利一、瑞典老年福利(一)(一)免费待遇(瑞典的退休老人可享受许多减免待遇。进博免费待遇(瑞典的退休老人可享受许多减免待遇。进博物馆、看电影、乘坐公共汽车等,付费都要比正常收入者低物馆、看电影、乘坐公共汽车等,付费都要比正常收入者低20%20%左右)左右)(二)(二)老年公寓(退休后的老年人经申请,均可到老年公寓居老年公寓(退休后的老年人经申请,均可到老年公寓居住生活。
50、公寓内生活设施完备,服务相当周到)住生活。公寓内生活设施完备,服务相当周到)(三)(三)老年人护理(老年人在生活上需要帮助或不能自理时,老年人护理(老年人在生活上需要帮助或不能自理时,只要申请,并得到专门部门的核实批准,就有护理人员到家中服只要申请,并得到专门部门的核实批准,就有护理人员到家中服务,均免费)务,均免费)(四)(四)家庭服务(包括室内清洁、烹调、洗衣等,还包括帮助家庭服务(包括室内清洁、烹调、洗衣等,还包括帮助老人锻炼身体,借还图书等,收取服务费,但大部分由政府承担)老人锻炼身体,借还图书等,收取服务费,但大部分由政府承担)(五)(五)老年活动中心(许多城市在一些低端和街道设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