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會計審計法規會計審計法規決算法決算法講授老師:張倍榮決決 算算 法法 一一、導導 論論 二二、政府決算之基本概念政府決算之基本概念 三三、決算之編造決算之編造 四四、決算之審核決算之審核 五五、決算之公告決算之公告 六六、幾個應行注意的問題幾個應行注意的問題 七七、名詞解釋名詞解釋 導導 論論v導導 論論一、引言一、引言 政府預算經完成法定程序後政府預算經完成法定程序後,由政府部門據以由政府部門據以 執行或收支執行或收支,並以會計處理原則加以記錄、彙並以會計處理原則加以記錄、彙 整、編製報告整、編製報告,於年度終了時於年度終了時,須予以編造決須予以編造決 算算,以顯現政府預算執行之情形以顯現政
2、府預算執行之情形,以供民眾瞭以供民眾瞭 解並作為立法部門來年審查預算之參考。解並作為立法部門來年審查預算之參考。導導 論論二、決算法之適用範圍二、決算法之適用範圍(一一)決算法本質上為適用於中央政府之法律決算法本質上為適用於中央政府之法律:中華民國中央政府決算之編造、審核及公告中華民國中央政府決算之編造、審核及公告,依依 本法之規定。本法之規定。(決算法第決算法第1 1條條)(二二)地方政府準用之地方政府準用之:1.1.地方政府決算地方政府決算,另以法律定之。前項法律未制定另以法律定之。前項法律未制定 前前,準用本法之規定。準用本法之規定。(決算法第決算法第3131條條)導導 論論2.2.又由
3、於地方制度法對地方政府之決算亦有相又由於地方制度法對地方政府之決算亦有相 關規定關規定,依據該法第依據該法第1 1條第條第2 2項規定項規定:地方制地方制 度依本法之規定度依本法之規定,本法未規定者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適用其他法 律之規定律之規定,故地方政府之決算如地方制度法故地方政府之決算如地方制度法 有規定者有規定者,應優先適用應優先適用,如未規定者如未規定者,始準用決始準用決 算法之規定。算法之規定。導導 論論3.3.另就地方制度法有關決算之規定摘錄如下另就地方制度法有關決算之規定摘錄如下:直轄市、縣直轄市、縣(市市)決算案決算案,應於會計年度結束後應於會計年度結束後4 4個月內個月
4、內,提出於該管審計機關提出於該管審計機關,審計機關應於決審計機關應於決算送達後算送達後3 3個月內完成其審核個月內完成其審核,編造最終審定數編造最終審定數額表額表,並提出決算審核報告於直轄市議會、縣並提出決算審核報告於直轄市議會、縣(市市)議會。總決算最終審定數額表議會。總決算最終審定數額表,由審計機關由審計機關送請直轄市、縣送請直轄市、縣(市市)政府公告。直轄市議會、政府公告。直轄市議會、縣縣(市市)議會審議直轄市、縣議會審議直轄市、縣(市市)決算審核報告決算審核報告時時,得邀請審計機關首長列席說明。鄉得邀請審計機關首長列席說明。鄉(鎮、市鎮、市)決算報告應於會計年度結束後決算報告應於會計年
5、度結束後6 6個月內送達鄉個月內送達鄉(鎮、市鎮、市)民代表會審議民代表會審議,並由鄉並由鄉(鎮、市鎮、市)公所公公所公告。告。(地方制度法第地方制度法第4242條條)導導 論論政府決算之基本概念政府決算之基本概念 v政府決算之基本概念政府決算之基本概念一、決算之定義一、決算之定義 係執行預算結果之報告。亦即一會計年度收支係執行預算結果之報告。亦即一會計年度收支 之總之總(會計會計)報告。報告。二、決算之功能二、決算之功能(一一)利用決算可以考核各機關財務之效能利用決算可以考核各機關財務之效能(二二)辦理決算可以彌補政府機關事前監督之不足辦理決算可以彌補政府機關事前監督之不足(三三)根據決算可
6、以解除財務執行人員之責任根據決算可以解除財務執行人員之責任(四四)公告決算可以取信於民公告決算可以取信於民,達到財務公開之目的達到財務公開之目的(五五)參考決算可以作為日後編製預算之準據參考決算可以作為日後編製預算之準據 政府決算之基本概念政府決算之基本概念(一一)利用決算可以考核各機關財務之效能利用決算可以考核各機關財務之效能:決算報告編成後決算報告編成後,應送上級機關核定及審計機應送上級機關核定及審計機關之審定關之審定,如發現預算之執行有違法失職或效如發現預算之執行有違法失職或效能過低或進度落後能過低或進度落後,應予懲處或予以告誠。應予懲處或予以告誠。政府決算之基本概念政府決算之基本概念(
7、二二)辦理決算可以彌補政府機關事前監督之不辦理決算可以彌補政府機關事前監督之不足足:政府依照預算計畫執行政府依照預算計畫執行,如無決算制度的事如無決算制度的事後審核後審核,則行政機構對經費的支用則行政機構對經費的支用,自不免發自不免發生浮濫浪費的情事。同時如有財務收支上的生浮濫浪費的情事。同時如有財務收支上的計算錯誤計算錯誤,亦可藉決算的行使亦可藉決算的行使,而獲得矯正之。而獲得矯正之。政府決算之基本概念政府決算之基本概念(三)根據決算可以解除財務執行人員之責任(三)根據決算可以解除財務執行人員之責任:行政機關辦理決算行政機關辦理決算,說明執行的經過情形說明執行的經過情形,既既可闡釋政府施政方
8、面的業績可闡釋政府施政方面的業績,復可解除行政上復可解除行政上的責任。的責任。政府決算之基本概念政府決算之基本概念(四四)公告決算可以取信於民公告決算可以取信於民,達到財務公開之目達到財務公開之目的的:民主國家的財政原則為財務公開民主國家的財政原則為財務公開,即政府每年即政府每年取之於民者為數多少取之於民者為數多少,而用於民者為數多少而用於民者為數多少,其取得的方式如何其取得的方式如何,其支用的內容又如何其支用的內容又如何,均均應公開使全國人民均能夠明瞭政府財政內容應公開使全國人民均能夠明瞭政府財政內容;而此種事實與資料而此種事實與資料,即為決算書的內容。即為決算書的內容。政府決算之基本概念政
9、府決算之基本概念(五五)參考決算可以作為日後編製預算之準據參考決算可以作為日後編製預算之準據:編製預算編製預算,須依據客觀的事實與過去年度實際的須依據客觀的事實與過去年度實際的數字數字,為其次一年度預算編製的根據為其次一年度預算編製的根據,而過去年而過去年度的實際數字度的實際數字,自不能憑空估計自不能憑空估計,惟有決算是賴惟有決算是賴,故年度預算執行結果的決算報告故年度預算執行結果的決算報告,為編製次一年為編製次一年度預算最有價值的藍本。度預算最有價值的藍本。政府決算之基本概念政府決算之基本概念三、決算之種類三、決算之種類 (一一)以範圍廣狹而分以範圍廣狹而分(決算法第決算法第3 3條條)(二
10、二)以提出時間而分以提出時間而分 (三三)以收支項目而分以收支項目而分 (四四)以使用性質而分以使用性質而分 (五五)以基金性質而分以基金性質而分 政府決算之基本概念政府決算之基本概念(一一)以範圍廣狹而分以範圍廣狹而分(決算法第決算法第3 3條條)1.1.總決算。總決算。(決算法第決算法第2121條條)2.2.主管決算。主管決算。(決算法第決算法第1818及及2020條條)3.3.單位決算。單位決算。(決算法第決算法第1212及及1919條條)4.4.單位決算之分決算。單位決算之分決算。5.5.附屬單位決算。附屬單位決算。(決算法第決算法第1414、1515及及1616條條)6.6.附屬單位
11、決算之分決算。附屬單位決算之分決算。(決算法第決算法第1414條第條第2 2項項)政府決算之基本概念政府決算之基本概念(二二)以提出時間而分以提出時間而分:l.l.半年結算報告半年結算報告(半年度結束後半年度結束後)。(決算法第決算法第 2626條之條之1)1)2.2.年度決算年度決算(年度結束後年度結束後)。(決算法第決算法第2 2條條)3.3.特別決算特別決算(執行期滿後執行期滿後)。(決算法第決算法第2222條條)政府決算之基本概念政府決算之基本概念(三三)以收支項目而分以收支項目而分:1.1.歲入決算。歲入決算。2.2.歲出決算。歲出決算。3.3.融資調度數決算。融資調度數決算。政府決
12、算之基本概念政府決算之基本概念(四四)以使用性質而分以使用性質而分(以收支性質而分以收支性質而分)1.1.經常門決算。經常門決算。2.2.資本門決算。資本門決算。政府決算之基本概念政府決算之基本概念(五五)以基金性質而分以基金性質而分(就目前中央政府情況而言就目前中央政府情況而言)1.1.普通基金決算。普通基金決算。2.2.特種基金決算特種基金決算:(1)(1)營業基金決算。營業基金決算。(決算法第決算法第1414條條)(2)(2)債務基金決算。債務基金決算。(決算法第決算法第1616條條)(3)(3)作業基金決算。作業基金決算。(4)(4)特別收入基金決算。特別收入基金決算。(5)(5)資本
13、計畫基金決算。資本計畫基金決算。(6)(6)信託基金決算。信託基金決算。決決 算算 之之 編編 造造v決算之編造決算之編造一、決算事務處理一、決算事務處理(籌編決算籌編決算)之基本原則之基本原則 (一一)每一會計年度之前半年應編製半年結算報告每一會計年度之前半年應編製半年結算報告(二二)政府決算每一會計年度辦理一次政府決算每一會計年度辦理一次(三三)每一會計年度歲入與歲出、債務之舉借與以每一會計年度歲入與歲出、債務之舉借與以 前年度歲計賸餘之移用及債務之償還前年度歲計賸餘之移用及債務之償還,均應均應 編入其決算編入其決算決決 算算 之之 編編 造造(四四)未來承諾之授權與因擔保、保證或契約可能
14、未來承諾之授權與因擔保、保證或契約可能 造成未來會計年度內之支出造成未來會計年度內之支出,均應於決算內均應於決算內 表達或列表說明表達或列表說明(五五)決算之科目及門類依年決算之科目及門類依年 度預算之所定度預算之所定(六六)決算之貨幣單位決算之貨幣單位,以預算所列為準以預算所列為準(七七)應收及應付款之編列應收及應付款之編列,以以5 5年為原則年為原則(八八)年度內機關或基金有變更時年度內機關或基金有變更時,應依規定編造應依規定編造 決算決算 決決 算算 之之 編編 造造(一一)每一會計年度之前半年應編製半年結算報告每一會計年度之前半年應編製半年結算報告:審計長應於會計年度中將政府之半年結算
15、報告審計長應於會計年度中將政府之半年結算報告,於政府提出後於政府提出後1 1個月內完成其查核個月內完成其查核,並提出查核並提出查核 報告於立法院。報告於立法院。(決算法第決算法第2626條之條之1)1)決決 算算 之之 編編 造造(二二)政府決算每一會計年度辦理一次政府決算每一會計年度辦理一次:政府之決算政府之決算,每一會計年度辦理每一會計年度辦理1 1次次,年度終了年度終了 後後2 2個月個月,為該會計年度之結束期間為該會計年度之結束期間,結束期間結束期間 內有關出納整理事務期限內有關出納整理事務期限,由行政院定之。由行政院定之。(決算法第決算法第2 2條條)決決 算算 之之 編編 造造(三
16、三)每一會計年度歲入與歲出、債務之舉借與以每一會計年度歲入與歲出、債務之舉借與以 前年度歲計賸餘之移用及債務之償還前年度歲計賸餘之移用及債務之償還,均應編入均應編入 其決算其決算:政府每一會計年度歲入與歲出政府每一會計年度歲入與歲出,債務之舉借與以債務之舉借與以 前年度歲計賸餘之移用及債務之償還前年度歲計賸餘之移用及債務之償還,均應編入均應編入 其決算其決算;其上年度報告未及編入決算之收支其上年度報告未及編入決算之收支,應應 另行補編附入。另行補編附入。(決算法第決算法第4 4條第條第1 1項項)決決 算算 之之 編編 造造(四四)未來承諾之授權與因擔保、保證或契約可能未來承諾之授權與因擔保、
17、保證或契約可能造成未來會計年度內之支出造成未來會計年度內之支出,均應於決算內表達均應於決算內表達或列表說明或列表說明:1.1.當年度立法院未來承諾之授權金額執行結果當年度立法院未來承諾之授權金額執行結果,應於決算內表達。應於決算內表達。2.2.因擔保、保證或契約可能造成未來會計年度因擔保、保證或契約可能造成未來會計年度 內之支出者內之支出者,應於決算書中列表說明。應於決算書中列表說明。(決算決算 法第法第4 4條第條第2 2項項)決決 算算 之之 編編 造造(五五)決算之科目及門類依年度預算之所定決算之科目及門類依年度預算之所定:決算之科目及其門類決算之科目及其門類,應依照其年度之預算科應依照
18、其年度之預算科 目門類。但法定由行政院統籌支撥之科目、第目門類。但法定由行政院統籌支撥之科目、第 一預備金及依中央主計機關規定流用之用途別一預備金及依中央主計機關規定流用之用途別 科目科目,不在此限不在此限;如其收入為該年度預算所未列如其收入為該年度預算所未列 者者,應按收入性質另定科目應按收入性質另定科目,依其門類列入其決依其門類列入其決 算。算。(決算法第決算法第5 5條條)決決 算算 之之 編編 造造(六六)決算之貨幣單位決算之貨幣單位,以預算所列為準以預算所列為準:決算所用之機關單位及基金決算所用之機關單位及基金,依預算法之規定依預算法之規定,其記載金額之貨幣其記載金額之貨幣,依法定預
19、算所列為準。依法定預算所列為準。(決決 算法第算法第6 6條條)決決 算算 之之 編編 造造(七七)應收及應付款之編列應收及應付款之編列,以五年為原則以五年為原則:決算所列各項應收款、應付款、保留數準備決算所列各項應收款、應付款、保留數準備,於於 其年度終了屆滿五年其年度終了屆滿五年,而仍未能實現者而仍未能實現者,可免予可免予 編列。但依其他法律規定編列。但依其他法律規定(民法第民法第125125條規定條規定:請求權請求權,因因1515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行政程序法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行政程序法 第第131131條規定條規定:公法上之請求權公法上之請求權,除法律有特別除法律有特別 規定外規定外,因
20、因5 5年間不行使而消滅。年間不行使而消滅。)必須繼續收必須繼續收 付而實現者付而實現者,應於各該實現年度內應於各該實現年度內,準用適當預準用適當預 算科目辦理之。算科目辦理之。(決算法第決算法第7 7條條)決決 算算 之之 編編 造造(八八)年度內機關或基金有變更時年度內機關或基金有變更時,應依規定編造決應依規定編造決 算算:1.1.各機關或基金在年度內有變更者各機關或基金在年度內有變更者,其決算依下列其決算依下列 規定辦理規定辦理:(1)(1)機關改組、基金改變或其管轄移轉者機關改組、基金改變或其管轄移轉者,由改組由改組 後之機關、改變或移轉後之基金主管機關一併後之機關、改變或移轉後之基金
21、主管機關一併 編造。如台北市立美術館由原隸屬於台北編造。如台北市立美術館由原隸屬於台北 市政府教育局市政府教育局,改隸屬於台北市政府文化局改隸屬於台北市政府文化局,則則 美術館改組前後之決算係由美術館一併編造。美術館改組前後之決算係由美術館一併編造。決決 算算 之之 編編 造造(2)(2)機關或基金名稱更改者機關或基金名稱更改者,由更改後之機關或基由更改後之機關或基 金主管機關編造。如國立彰化教育學院更金主管機關編造。如國立彰化教育學院更 改為國立彰化師範大學改為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則教育學院決算則教育學院決算 由彰師大編造。由彰師大編造。(3)(3)數機關或數基金合併為一機關或一基金者數機關或
22、數基金合併為一機關或一基金者,在在 未合併以前各該機關或基金之決算未合併以前各該機關或基金之決算,由合併後由合併後 之機關或基金主管機關代為分別編造。如行之機關或基金主管機關代為分別編造。如行 政院農業發展委員會與經濟部農業局合政院農業發展委員會與經濟部農業局合 併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併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則農發會及農業則農發會及農業 局決算均由農委會分別編造。局決算均由農委會分別編造。決決 算算 之之 編編 造造(4)(4)機關之改組、變更致預算分立或基金先合併而機關之改組、變更致預算分立或基金先合併而 後分立者後分立者,其未分立期間之決算其未分立期間之決算,由原機關或原由原機關或原 基金主管
23、機關編造。如教育部體育司改組基金主管機關編造。如教育部體育司改組 變更為行政院體育委員會變更為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則體育司則體育司(按原按原 在教育部單位預算項下在教育部單位預算項下)之決算由教育部編之決算由教育部編 造。造。(決算法第決算法第9 9條條)決決 算算 之之 編編 造造2.2.政府所屬機關或基金在年度終了前結束者政府所屬機關或基金在年度終了前結束者,該該 機關或該基金之主機關或該基金之主 管機關應於結束之日辦理管機關應於結束之日辦理 決算。但彙編決算之機關仍應以之編入其年決算。但彙編決算之機關仍應以之編入其年 度之決算。度之決算。(決算法第決算法第1111條條)決決 算算 之之 編
24、編 造造二、半年結算報告之編製二、半年結算報告之編製(編製之內容編製之內容)(一一)單位預算半年結算報告單位預算半年結算報告:1.1.編製原則編製原則:2.2.編製項目編製項目:單位預算半年結算報告所應具備書單位預算半年結算報告所應具備書 表格式表格式,依中央政府總預算半年結算報告編依中央政府總預算半年結算報告編 製要點之規定辦理。製要點之規定辦理。決決 算算 之之 編編 造造1.1.編製原則編製原則:(1)(1)機關別之單位預算半年結算報告機關別之單位預算半年結算報告,由各該單位由各該單位 機關編製之機關編製之,編製時應詳實查填預算數、分配編製時應詳實查填預算數、分配 數及執行數。數及執行數
25、。(2)(2)前項分配數應依行政院主計處核定之分配數列前項分配數應依行政院主計處核定之分配數列 之之,如有修改分配預算者如有修改分配預算者,依修改後之分配預算依修改後之分配預算 數列支數列支,另辦理經費流用者另辦理經費流用者,應確實依流用規定應確實依流用規定 作分配預算數之調整作分配預算數之調整,不得產生執行數超出分不得產生執行數超出分 配數之情形。配數之情形。決決 算算 之之 編編 造造(3)(3)各機關單位預算半年結算報告列有特種基金各機關單位預算半年結算報告列有特種基金 盈盈(賸賸)餘應繳庫額及虧損餘應繳庫額及虧損(短絀短絀)由庫撥補額由庫撥補額 與資本與資本(基金基金)由庫增撥或收回額
26、及有關之補由庫增撥或收回額及有關之補 (輔輔)助款項等列數助款項等列數,應與各基金附屬單位預應與各基金附屬單位預 算半年結算報告所列各相關列數確實核對相算半年結算報告所列各相關列數確實核對相 符。符。決決 算算 之之 編編 造造(二二)附屬單位預算半年結算報告附屬單位預算半年結算報告:1.1.編製原則編製原則:2.2.編製項目編製項目:各基金半年結算報告所應真備書表格式各基金半年結算報告所應真備書表格式,依依 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半年結算報告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半年結算報告 編製要點附錄之規定編製。編製要點附錄之規定編製。決決 算算 之之 編編 造造1.1.編製原則編製原則:(1)
27、(1)附屬單位預算半年結算報告包括業權型特種基附屬單位預算半年結算報告包括業權型特種基 金金(以下簡稱業權基金以下簡稱業權基金)及政事型特種基金及政事型特種基金(以以 下簡稱政事基金下簡稱政事基金)二部分。凡涉及營業基金及二部分。凡涉及營業基金及 作業基金部分作業基金部分,稱業權基金半年結算報告稱業權基金半年結算報告;凡涉凡涉 及特別收入基金、資本計畫基金及債務基金部及特別收入基金、資本計畫基金及債務基金部 分分,稱政事基金半年結算報告。稱政事基金半年結算報告。(2)(2)各基金半年結算報告應依本重要性原則各基金半年結算報告應依本重要性原則,就已就已 發生權責之重大事項為整理分錄。發生權責之重
28、大事項為整理分錄。決決 算算 之之 編編 造造(3)(3)各基金半年結算報告之載列數據應與各基金半年結算報告之載列數據應與6 6月份會月份會 計月報一致。計月報一致。(4)(4)各基金半年結算報告於編製完成後各基金半年結算報告於編製完成後,應加具封應加具封 面、目錄及封底。依照規定書表順序裝訂成面、目錄及封底。依照規定書表順序裝訂成 冊冊,並於封面加蓋印信及封底並於封面加蓋印信及封底,由基金主持人由基金主持人 及主辦會計人員簽名或蓋章及主辦會計人員簽名或蓋章(該等印章並得以該等印章並得以 套印方式處理套印方式處理)後後,依本要點規定分別送達主依本要點規定分別送達主 管機關審計部及行政院主計處。
29、管機關審計部及行政院主計處。(5)(5)編製附屬單位預算分預算基金準用之。編製附屬單位預算分預算基金準用之。決決 算算 之之 編編 造造(三)主管預算半年結算報告(三)主管預算半年結算報告:1.1.編製原則編製原則:2.2.編製項目編製項目:主管預算半年結算報告之主要書表格式內容主管預算半年結算報告之主要書表格式內容,依依 中央政府總預算半年結算報告編製要點之中央政府總預算半年結算報告編製要點之 規定辦理。規定辦理。決決 算算 之之 編編 造造1.1.編製原則編製原則:(1)(1)各主管機關應依所屬各機關編送之單位預算半各主管機關應依所屬各機關編送之單位預算半 年結算報告年結算報告,彙編主管預
30、算半年結算報告。彙編主管預算半年結算報告。(2)(2)主管機關於彙編及審查時主管機關於彙編及審查時,如發現不當或錯誤如發現不當或錯誤 者者,應予修正彙編應予修正彙編,並將修正事項通知審計部、並將修正事項通知審計部、行政院主計處及原編造機關。行政院主計處及原編造機關。決決 算算 之之 編編 造造(3)(3)主管機關僅有本機關一個單位機關者主管機關僅有本機關一個單位機關者,得以單得以單 位預算半年結算報告代替主管預算半年結算報位預算半年結算報告代替主管預算半年結算報 告。告。(4)(4)主管機關對所屬基金陳報之半年結算報告主管機關對所屬基金陳報之半年結算報告,應應 予審核予審核,於於8 8月月1
31、1日前將審核結果送審計部及行日前將審核結果送審計部及行 政院主計處政院主計處,但由主管機關編製半年結算報告但由主管機關編製半年結算報告 者者,免填查核結果。免填查核結果。決決 算算 之之 編編 造造(四四)融資調度半年結算報告融資調度半年結算報告:國庫主管機關應於國庫主管機關應於7 7月月2020日以前日以前,依中央政府依中央政府 總預算半年結算報告編製要點之規定總預算半年結算報告編製要點之規定,編製編製 總預算融資調度半年結算報告送達審計部、總預算融資調度半年結算報告送達審計部、行政院主計處各一份。行政院主計處各一份。決決 算算 之之 編編 造造(五五)總預算半年結算報告總預算半年結算報告:
32、1.1.行政院主計處應依各機關編送之半年結算報行政院主計處應依各機關編送之半年結算報 告告,彙編中央政府總預算半年結算報告。彙編中央政府總預算半年結算報告。2.2.前項彙編及審查時前項彙編及審查時,如發現有不當或錯誤者如發現有不當或錯誤者,應即予修正應即予修正,並將修正事項通知審計部、主管並將修正事項通知審計部、主管 機關及原編造機關。機關及原編造機關。3.3.行政院主計處應將各附屬單位預算半年結算行政院主計處應將各附屬單位預算半年結算 報告報告(包括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包括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彙編成綜計表彙編成綜計表,加具說明加具說明,隨同中央政府總預算半年結算報告隨同中央政府總預算半年結算報告
33、於於8 8月底前函送審計部。月底前函送審計部。決決 算算 之之 編編 造造(六六)特別預算半年結算報告特別預算半年結算報告:各機關執行特別預算應依中央政府總預算各機關執行特別預算應依中央政府總預算 半年結算報告編製要點之規定半年結算報告編製要點之規定,編製特別預編製特別預 算半年結算報告算半年結算報告,於於7 7月月2020日以前送達審計日以前送達審計 部、行政院主計處各一份。部、行政院主計處各一份。決決 算算 之之 編編 造造(七七)補助地方政府經費半年結算報告補助地方政府經費半年結算報告:中央政府總預算省市地方政府科目項下所列補中央政府總預算省市地方政府科目項下所列補 助地方政府經費助地方
34、政府經費,應由各該接受補助之地方政府應由各該接受補助之地方政府 編具半年結算報告編具半年結算報告,於於7 7月月2525日以前送達審計日以前送達審計 部、行政院主計處各一份部、行政院主計處各一份,並將副本抄送各該地並將副本抄送各該地 方審計處方審計處(室室)。決決 算算 之之 編編 造造三、年度決算之編造三、年度決算之編造(編製之內容編製之內容)(一一)單位決算單位決算:1.1.編製原則編製原則:(1)(1)機關別之單位決算機關別之單位決算,由各該單位機關編造之由各該單位機關編造之,編造時應按其事實備具執行預算之各表編造時應按其事實備具執行預算之各表,並附有並附有關執行預算之其他會計報告、執行
35、預算經過之關執行預算之其他會計報告、執行預算經過之說明、執行施政計畫、事業計畫績效之說明及說明、執行施政計畫、事業計畫績效之說明及有關之重要統計分析。有關之重要統計分析。(2)(2)特種基金之單位決算特種基金之單位決算,由各該基金之主管機關由各該基金之主管機關依前項規定辦理之。依前項規定辦理之。(決算法第決算法第1212條條)決決 算算 之之 編編 造造2.2.編製項目編製項目:前述執行預算各表前述執行預算各表,行政院主計處經依據決算法行政院主計處經依據決算法第第3030條規定條規定,每年均訂有決算編製作業手冊每年均訂有決算編製作業手冊,供供各機關編造決算之參考各機關編造決算之參考,茲就其中單
36、位決算之主茲就其中單位決算之主要書表格式內容列述如下要書表格式內容列述如下:歲入來源別決算表歲入來源別決算表;歲出政事別決算表歲出政事別決算表;歲出歲出 機關別決算表機關別決算表;以前年度歲入來源別轉入數決以前年度歲入來源別轉入數決 算表算表;以前年度歲出政事別轉入數決算表以前年度歲出政事別轉入數決算表;以以 前年度歲出機關別轉入數決算表。前年度歲出機關別轉入數決算表。;歲入、經歲入、經 費類平衡表。費類平衡表。決決 算算 之之 編編 造造(二二)附屬單位決算附屬單位決算:1.1.營業基金部分營業基金部分:(1)(1)編製原則編製原則:a.a.附屬單位決算中關於營業基金決算附屬單位決算中關於營
37、業基金決算,應就執行業應就執行業務計畫之實況務計畫之實況,根據會計紀錄編造之根據會計紀錄編造之,並附其說並附其說明明,連同業務報告及有關重要統計分析連同業務報告及有關重要統計分析,分送有分送有關機關。關機關。b.b.各國營事業所屬各部門其資金獨立自行計算盈各國營事業所屬各部門其資金獨立自行計算盈虧或轉投資其他事業虧或轉投資其他事業,其股權超過其股權超過5050者者,應附應附送各該部門或事業之分決算。送各該部門或事業之分決算。(決算法第決算法第1414條條)決決 算算 之之 編編 造造(2)(2)編製項目編製項目:a.a.附屬單位決算中關於營業基金決算之主要書表附屬單位決算中關於營業基金決算之主
38、要書表內容如下內容如下:(a)(a)損益之計算。損益之計算。(b)(b)現金流量之情形。現金流量之情形。(c)(c)資產負債之狀況。資產負債之狀況。(d)(d)盈虧撥補之擬議。盈虧撥補之擬議。決決 算算 之之 編編 造造b.b.前項第(前項第(a a)款營業收支之決算)款營業收支之決算,應各依其業務應各依其業務 情形與預算訂定之計算標準加以比較情形與預算訂定之計算標準加以比較,其適用成其適用成 本計算者本計算者,並應附其成本之計算方式、單位成並應附其成本之計算方式、單位成 本、耗用之人工與材料數量本、耗用之人工與材料數量,及有關資料及有關資料,並將並將 變動成本與固定成本分析之。變動成本與固定
39、成本分析之。c.c.第(第(a a)項第)項第C C款關於固定資產、長期債務、資款關於固定資產、長期債務、資 金轉投資各科目之增滅金轉投資各科目之增滅,應將其詳細內容與預算應將其詳細內容與預算 數額分別比較。數額分別比較。(決算法第決算法第1515條條)決決 算算 之之 編編 造造2.2.非營業基金部分非營業基金部分:附屬單位決算中營業基金以外其他特種基金決附屬單位決算中營業基金以外其他特種基金決 算算,得比照前二條之規定辦理。得比照前二條之規定辦理。(決算法第決算法第1616條條)決決 算算 之之 編編 造造(三三)主管決算主管決算:1.1.編製原則編製原則:(1)(1)各機關單位之主管機關
40、編造決算各表各機關單位之主管機關編造決算各表,關於本關於本機關之部分機關之部分,應就截至年度結束時之實況編造之應就截至年度結束時之實況編造之,其關於所屬機關之部分其關於所屬機關之部分,應就所送該年度決算彙應就所送該年度決算彙編之。編之。(決算法第決算法第1818條條)(2)(2)各主管機關接到所屬機關決算各主管機關接到所屬機關決算,應即查核彙編應即查核彙編,如發現其中有不當或錯誤如發現其中有不當或錯誤,應修正彙編之應修正彙編之,連同連同單位決算轉送中央主計機關。前項彙編之修正單位決算轉送中央主計機關。前項彙編之修正事項事項,應通知原編造機關及審計機關。應通知原編造機關及審計機關。(決算法決算法
41、第第2020條條)決決 算算 之之 編編 造造(3)(3)各部門投資或經營之其他事業及政府捐助之財各部門投資或經營之其他事業及政府捐助之財 團法人團法人,每年應由各該主管機關就以前年度投資每年應由各該主管機關就以前年度投資 或捐助之效益評估或捐助之效益評估,併入決算辦理。併入決算辦理。(預算法第預算法第 4141條第條第3 3項項)2.2.編製項目編製項目:有關主管決算之主要書表格式內容有關主管決算之主要書表格式內容,同單位決同單位決 算。算。決決 算算 之之 編編 造造(四四)融資調度決算及國庫年度出納終結報告融資調度決算及國庫年度出納終結報告:1.1.融資調度決算融資調度決算,由國庫主管機
42、關就年度結束日由國庫主管機關就年度結束日止該年度內國庫實際舉借之公債收入與除借收止該年度內國庫實際舉借之公債收入與除借收入及實際償還之債務還本予以編報之。入及實際償還之債務還本予以編報之。2.2.國庫之年度出納終結報告國庫之年度出納終結報告,由國庫主管機關就由國庫主管機關就年度結束日止該年度內國庫實有出納之全部編年度結束日止該年度內國庫實有出納之全部編報之。報之。(決算法第決算法第1717條第條第1 1項項)決決 算算 之之 編編 造造(五五)總決算總決算:1.1.中央主計機關應就各單位決算中央主計機關應就各單位決算,及國庫年度出及國庫年度出 納終結報告納終結報告,參照總會計紀錄參照總會計紀錄
43、,編成總決算書編成總決算書,並將各附屬單位決算包括營業及非營業者並將各附屬單位決算包括營業及非營業者,彙彙 案編成綜計表案編成綜計表,加具說明加具說明,隨同總決算隨同總決算,一併呈一併呈 行政院。行政院。(決算法第決算法第2121條條)2.2.前述彙編及審查時前述彙編及審查時,如發現其中有不當或錯誤如發現其中有不當或錯誤,應修正彙編之應修正彙編之,並將修正事項通知審計機關、並將修正事項通知審計機關、主管機關及原編造機關。主管機關及原編造機關。決決 算算 之之 編編 造造四、特別決算之編造四、特別決算之編造(編製之內容編製之內容)(一一)編製原則編製原則:特別預算之收支特別預算之收支,應於執行期
44、滿後應於執行期滿後,依本法之規依本法之規 定編造其決算定編造其決算;其跨越兩個年度以上者其跨越兩個年度以上者,並應由並應由 主管機關依會計法所定程序主管機關依會計法所定程序,分年編送年度會計分年編送年度會計 報告。報告。(決算法第決算法第2222條條)(二二)編製項目編製項目:有關特別決算之主要書表格式有關特別決算之主要書表格式,原則同單位決原則同單位決 算。算。決決 算算 之之 編編 造造五、半年結算報告及決算書表格式之製訂五、半年結算報告及決算書表格式之製訂 半年結算報告及決算書表格式半年結算報告及決算書表格式,由中央主計機由中央主計機關定之。關定之。(決算法第決算法第3030條條)決決
45、算算 之之 編編 造造六、半年結算報告與決算之編送程序及期限六、半年結算報告與決算之編送程序及期限 (一一)基本原則基本原則:1.1.各機關各基金決算之編送、查核及綜合編造各機關各基金決算之編送、查核及綜合編造,除本法另有規定外除本法另有規定外,依會計法關於會計報告之依會計法關於會計報告之 規定。規定。(決算法第決算法第8 8條條)2.2.各級機關決算之編送程序及期限各級機關決算之編送程序及期限,由行政院定由行政院定 之。之。(決算法第決算法第2121條第條第2 2項項)決決 算算 之之 編編 造造(二二)編送程序編送程序:1.1.半年結算報告部分半年結算報告部分:(1)(1)單位預算半年結算
46、報告單位預算半年結算報告:原則應於原則應於7 7月月2020日以前日以前 編製完成編製完成,並分別送達主管機關、審計部及行並分別送達主管機關、審計部及行 政院主計處各一份。政院主計處各一份。(2)(2)附屬單位預算半年結算報告附屬單位預算半年結算報告:a.:a.原則應於原則應於7 7月月2020 日以前編製完成日以前編製完成,並分別送達主管機關、審計並分別送達主管機關、審計 部及行政院主計處各一份。部及行政院主計處各一份。B.B.編製合併報表之編製合併報表之 營業基金及須綜計分預算基金之非營業基金營業基金及須綜計分預算基金之非營業基金,得延至得延至7 7月月2525日前。日前。決決 算算 之之
47、 編編 造造(3)(3)主管預算半年結算報告主管預算半年結算報告:a.a.各主管機關原則應於各主管機關原則應於7 7月月2525日以前將主管預算半日以前將主管預算半 年結算報告送達審計部、行政院主計處各一年結算報告送達審計部、行政院主計處各一 份。份。b.b.僅有本機關一個單位機關者僅有本機關一個單位機關者,主管預算半年結算主管預算半年結算 報告應於報告應於7 7月月2020日以前送達。日以前送達。c.c.各主管機關對所屬基金之半年結算報告各主管機關對所屬基金之半年結算報告,應予審應予審 核核,於於8 8月月1 1日前將審核結果送審計部及行政院主日前將審核結果送審計部及行政院主 計處。計處。決
48、決 算算 之之 編編 造造(4)(4)融資調度半年結算報告融資調度半年結算報告:國庫主管機關應於國庫主管機關應於7 7月月2020日以前日以前,編製總預算融編製總預算融 資調度半年結算報告送達審計部、行政院主計資調度半年結算報告送達審計部、行政院主計 處各一份。處各一份。(5)(5)總預算半年結算報告總預算半年結算報告:行政院主計處應將各附屬單位預算半年結算報行政院主計處應將各附屬單位預算半年結算報 告告(包括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包括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彙編成綜計表彙編成綜計表,加具加具 說明說明,隨同中央政府總預算半年結算報告於隨同中央政府總預算半年結算報告於8 8月月 底前函送審計部。底前函送審
49、計部。決決 算算 之之 編編 造造(6)(6)特別預算半年結算報告特別預算半年結算報告:各機關編製之特別預算半年結算報告各機關編製之特別預算半年結算報告,應於應於7 7月月 2020日以前送達審計部、行政院主計處各一份日以前送達審計部、行政院主計處各一份 (7)(7)補助地方政府經費半年結算報告補助地方政府經費半年結算報告:各接受補助之地方政府編其半年結算報告各接受補助之地方政府編其半年結算報告,於於7 7 月月2525日以前送達審計部、行政院主計處各一份日以前送達審計部、行政院主計處各一份,並將副本抄送各該地方審計處並將副本抄送各該地方審計處(室室)。決決 算算 之之 編編 造造2.2.年度
50、決算部分年度決算部分:(1)(1)單位決算單位決算:a.a.各機關單位決算各機關單位決算,經機關長官及主辦會計人員經機關長官及主辦會計人員 簽名或蓋章後簽名或蓋章後,分送該管上級機關及審計機分送該管上級機關及審計機 關。關。(決算法第決算法第1919條條)b.b.目前各機關單位決算目前各機關單位決算,原則應於次年原則應於次年2 2月月1010日以日以 前送達主管機關、審計機關、中央主計機關及前送達主管機關、審計機關、中央主計機關及 財政主管機關財政主管機關,惟部分特殊機關得展延惟部分特殊機關得展延5 5日送日送 達。達。決決 算算 之之 編編 造造(2)(2)附屬單位決算附屬單位決算:a.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