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其他知识产权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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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其他知识产权”并不是知识产权中的一个类型,而是为了编写教材或者书籍的需要人为地进行了划分和归类因此,不同的教材和书籍中“其他知识产权”章节的内容有所不同 内容简介内容简介第一节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 第二节 植物新品种权第三节 地理标志权第四节 商号权第五节 商业秘密权12345第六节 域名权6教学框架u概述 u客体与主体 u取得 u权利的内容及行使 u权利的限制 u权利的保护4第一节第一节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1集成电路集成电路,即半导体芯片,是指以特殊的技术将若干电子元件及它们之间的连线集中地制作在金属绝缘物或半导体涂层上,使它们成为紧密联系的整体,并发挥电子电路技术功能的

2、电子产品。5一、概述一、概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布图设计)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布图设计)是指集成电路中至少有一个是有源元件的两个以上元件和部分或者全部互连线路的三维配置,或者为制造集成电路而准备的上述三维配置67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图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图(例)(例)l 客体客体应具备独创性的条件,是创作者自己的智力劳动成果,并且在其创作时该布图设计在布图设计创作者和集成电路制造者中不是公认的常规设计l 主体是布图设计权利人,指依法对布图设计享有专有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8二、客体与主体二、客体与主体三、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的取得三、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的取得1 1、内容、内容l复制权:对受保护的布图设

3、计的全部或者其中任何具有独创性的部分进行复制的权利l商业利用权:投入商业利用的权利,包括出售、出租、展览、陈列等商业利用以及为前述目的而进口2 2、行使、行使自己行使、许可他人行使与转让权利10四、权利的内容及行使四、权利的内容及行使可以不经权利人许可,并不向其支付报酬可以不经权利人许可,并不向其支付报酬1 1、合理使用、合理使用l为个人目的或者单纯为评价、分析、研究、教学等目的2.2.反向工程反向工程l是通过评价、分析受保护的布图设计,以此为基础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布图设计3.3.权利用尽权利用尽l是指受保护的布图设计、含有该布图设计的集成电路或者含有该集成电路的物品,11五、权利的限制五、权

4、利的限制由布图设计权利人或者经其许可投放市场后,他人再次商业利用4.4.强制许可强制许可l在国家出现非常情况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或者经人民法院、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督检查部门依法认定布图设计权利人有不正当竞争行为而需要给予补救时,给予使用其布图设计的非自愿许可5.5.善意购买善意购买l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理由应当知道其中含有非法复制的布图设计,而将其投入商业利用的,不视为侵权121 1、保护期限、保护期限保护期限为10年,自登记申请之日或者首次投入商业利用之日起计算,以较前日期为准。但自创作完成之日起15年后,不再受本条例保护2 2、侵权行为、侵权行为l未经布图设计权利人许可,复制受保护的布图设计

5、的全部或者其中任何具有独创性的部分的,l为商业目的进口、销售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受保护的布图设计、含有该布图设计的集成电路或者含有该集成电路的物品的13六、权利的保护六、权利的保护3 3、侵权责任、侵权责任l民事责任采取停止侵害和赔偿损失等方式l行政责任国务院知识产权行政部门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产品或者物品。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14教学框架教学框架u概述 u取得 u权利的内容 u权利的限制 u权利的期限、终止和无效u侵权行为及法律责任15第二节第二节 植物新品种权植物新品种权2l 植物新品种是指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对

6、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并有适当命名的植物品种l 分为农业植物新品种和林业植物新品种16一、概述一、概述17农业植物新品种农业植物新品种园林植物新品种园林植物新品种“澳腊花澳腊花”1 1、取得条件、取得条件属于国家植物品种保护名录l 新颖性:是指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在申请日前该品种繁殖材料未被销售,或者经育种者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该品种繁殖材料未超过1年l 特异性:应当明显区别于在递交申请以前已知的植物品种。18二、取得二、取得l 一致性:一致性是指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经过繁殖,除可以预见的变异外,其相关的特征或者特性一致l 稳定性: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

7、经过反复繁殖后或者在特定繁殖周期结束时,其相关的特征或者特性保持不变l 适当的名称:与相同或者相近的植物属或者种中已知品种的名称相区别192 2、取得程序、取得程序l 申请申请:中国的单位和个人可直接或者委托代理机构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l 受理受理:符合规定的,审批机关应当予以受理。对不符合的,审批机关不予受理。在我国,审批机关为农业部和林业部。l 审查:审查:分为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l 授权和公告授权和公告l 诉至人民法院诉至人民法院:审批机关予以驳回申请的,如果申请人对此决定不服可诉至法院201 1、独占权、独占权是排他性权利,包含自己使用品种权和未经品种权所有人许可,禁止他人使用的权利。2

8、2、转让权和许可使用权转让权和许可使用权品种权人可以转让植物新品种的申请权和品种权,但应遵守国家的法律规定3 3、名称标记权、名称标记权植物品种权人有权在授权品种的包装上标明植物品种权标记的权利21三、权利的内容三、权利的内容1 1、合理使用、合理使用利用授权品种进行育种及其他科研活动和农民自繁自用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使用授权品种时,可以不经品种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使用费,但是不得侵犯品种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2 2、强制许可使用、强制许可使用为了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的需要;品种权人无正当理由自己不实施,又不许可他人以合理条件实施的;对重要农作物品种,品种权人虽已实施,但明显不能满足国内市场需求,

9、又不许可他人以合理条件实施的,审批机关可以作出实施植物新品种强制许可的决定22四、权利的限制四、权利的限制1 1、保护期限、保护期限自授权之日起,藤本植物、林木、果树和观赏树木为20年,其他植物为15年2 2、保护期限届满前权利的终止、保护期限届满前权利的终止权利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品种权的未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未按要求提供检测所需的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的经检测该授权品种不再符合被授予植物新品种权时的特征和特性的23五、保护期限、终止和无效五、保护期限、终止和无效1 1、侵权行为、侵权行为l未经品种权人许可,为商业目的生产或销售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或者为商业目的将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重复使用于生产另一

10、品种的繁殖材料的l假冒授权品种的行为24六、侵权行为及法律责任六、侵权行为及法律责任 2 2、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民事责任: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对于侵权行为,品种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部门依据各自的职权进行处理刑事责任:假冒授权品种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5教学框架u概述 u法律保护体系u侵权行为u法律责任26第三节第三节 地理标志权地理标志权31、地理标志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

11、因素或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在我国地理标志和原产地名称系同义语27一、概述一、概述新疆和田玉新疆和田玉l 地理标志并不是纯地理概念,而是标明商品特有的品质,并和特定地区的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有极为密切的联系。l 地理标志不归属于某一特定企业或者个人单独享有,而是属于某特定产地所有生产同类产品的、或是提供类似服务的企业或者个人共同享有292 2、地理标志权、地理标志权 特定地域范围内某些同类商品的经营者,对其产地名称所享有的专有性权利 地理标志权是一种特殊的知识产权,主要体现在:是一种集体性权利具有永久性具有不可转让性303、与其相似的概念地理标志与货源标记地理标志与货源标记货源标记只证明商品出处

12、或产地来源,不代表产品具有某种特定质量或品质。货源标记不具有财产权性质,不能被特定主体注册和持有。31 地理标志与地理标志与商标商标 按照商标显著性要求,商标通常不得使用地名,尤其是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商标区别的是同一类商品的生产经营者或服务提供者。而地理标志表示的是商品来源地,本身并不区别具体的每个商品生产者商标专有权的主体则是单个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32二、法律保护体系1、商标法地理标志作为一项特殊的知识产权类型被纳入商标法的保护体系2、特别法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原产地标记管理规定原产地标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33

13、3 3、双规保护模式存在的冲突、双规保护模式存在的冲突 目前,我国对地理标志的保护采取的是国家质检总局的地理标志保护和国家工商部门商标局的商标保护两个部门、两种保护模式并行的模式。由于两个部门所依据的法规不同,审查标准各异,互相之间又缺乏必要的交流,两种并行的保护机制之间存在着冲突和矛盾。341 1、申请受理、申请受理申请主体包括三类:一是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清机构;二是人民政府认定的协会,一般为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团体;三是人民政府认定的企业,即生产或经营该产品企业或企业的集合。35三、申请受理和审核批准三、申请受理和审核批准2 2、审核批准、审核批准国家质检总局对申

14、请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的,由国家质检总局向社会发布受理公告;审查不合格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有关单位和个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后的2个月内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361 1、侵权行为、侵权行为擅自使用或伪造地理标志名称及专用标志的;不符合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和管理规范要求而使用该地理标志产品的名称的;使用与专用标志相近、易产生误解的名称或标识及可能误导消费者的文字或图案标志,使消费者将该产品误认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行为等37四、侵权行为和法律责任四、侵权行为和法律责任2 2、法律责任、法律责任由于我国对地理标志权的保护采用的是分散制立法模式,所以,地理标志侵权行为法律后果的设置也呈分散状态民事责任:

15、民事责任则包括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行政责任:包括警告、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或销售的产品、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制造。38教学框架u概述 u取得 u权利的内容 u权利的法律保护39第四节第四节 商号权商号权41 1、商号、商号商号,又称企业名称、厂商名称,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进行民商事活动时用于标识自己并区别于他人的标记。例:苏宁电器集团、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40一、概述一、概述商号商号与商标的区别与商标的区别两者附着的载体不同,具有不同的表示功能。商号附着于生产经营着,通过商号,人们可以辨识不同的生产经营者;商标是使用在商品上的标记,消费者通过商标

16、区别不同的商品和服务一个生产经营者只能有一个商号,但可以有多个商标使用在其生产经营的商品上商号的构成要素只能为文字,而商标则可以由文字、图形、字母、三位标志和颜色等组合而成412 2、商号权、商号权企业对自己使用或注册的商号依法享有的专有权特点商号权的效力一般仅及于登记主管机关的行政管理范围。仅在其有效登记的范围内享有排他性的专有权权利的永久性。商号权具有一般人格权的某些属性,无法定的保护期限。商号与企业共存亡。421、取得方式l 在我国商号权的取得采取登记生效主义2、取得条件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规定,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企业名称应

17、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等11项规定43二、取得二、取得3 3、取得程序、取得程序l 企业提交申请。在我国,企业名称的登记主管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l 核准或者驳回企业名称登记申请l 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l 对登记主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复议l 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441、设定权l 民商事主体享有依法决定其商号的权利2、专有使用权l 商号权人对其商号享有独占使用的权利3、转让权l 商号权具有一定的财产属性,可以予以转让4、许可使用权l 商事主体将商号使

18、用权的部分或全部让与他人的行为45三、商号的内容及权利三、商号的内容及权利l 民法通则(2009)、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公司法(2005)、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1991)等多部法律、行政法规形成了商号权的法律保护体系46四、法律保护四、法律保护教学框架:u商业秘密u商业秘密权u侵权行为 u对侵权行为的认定u法律责任47第五节第五节 商业秘密权商业秘密权5l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l 例如,管理方法,产销策略,客户名单、货源情报等经营信息;生产配方、工艺流程、技术诀窍、设计图纸等技术信息。48一、商业秘

19、密一、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权是指商业秘密的权利人依法享有的通过其商业秘密获取商业利益和竞争优势,并排除他人非法侵害的权利l 特征(1)专利权、著作权等是以向社会公开其智力成果而换取法律赋予的专有权。而商业秘密权的存在取决于商业秘密的保密,一旦被公开则丧失权利49二、商业秘密权二、商业秘密权(2)商业秘密权没有保护期限的限制。(3)权利的排他性含义不同。商业秘密不具有严格意义上的独占性,权利人无权排斥他人以正当手段如反向工程等破解商业秘密50非法获取他人的商业秘密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上述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

20、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应知侵犯商业秘密的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权利人的商业秘密51三、侵权行为三、侵权行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定处理将给权利人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的,应权利人请求并由权利人出具自愿对强制措施后果承担责任的书面保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停止销售使用权利人商业秘密生产的产品。52四、侵权行为的认定四、侵权行为的认定l 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如果因侵权行为权利人的名誉和名声收到损害的,侵权人应消除影响并赔礼道歉l 行政责任:各级人民政府都有采取措施,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义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

21、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l 刑事责任: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3五、法律责任五、法律责任教学框架u域名u域名权u域名的法律保护54第六节第六节 域名权域名权6l 网络是基于TCP/IP协议进行通信和链接,为了区别网络上数以万计的用户和计算机,每个主机或局域网都被分配了一个独一无二的地址l 是解决互联网上IP地址对应的一种方法,是“因特l 例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IP地址相对应的域名为http:/www.wipo.int55一、域名一、域名是指域名持有人对其注册的域名依法享有的专有

22、权。l 具体包括使用权、禁止权、转让权、许可使用权等几项具体权利56二、域名权二、域名权l 申请域名权的取得基于域名申请登记。域名注册遵循“先申请先注册”原则任何自然人或者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均可在国家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注册实施细则规定的顶级域名下申请注册域名57三、申请、变更与注销三、申请、变更与注销l 变更域名持有者之外的注册信息发生变更的,在注册信息变更后的三十日内向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申请变更注册信息l 注销申请者提交合法有效的域名注销申请表和身份证明材料。域名注册服务机构收到前款资料后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应予以注销581、主要规定 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司法解释 通用网址争议解决办法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注册实施细则 中文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59四、法律保护四、法律保护2、纠纷的解决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审查符合民事诉讼法(2012)第119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域名争议也可以由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认可的争议解决机构受理解决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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