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八章第八章 进出口商品检验进出口商品检验 国际货物买卖中的商品检验商品检验(commodity inspection),(commodity inspection),简称商检商检,是指检验机构对进出口的品质、数量、包装、卫生、装运条件以及对涉及人类健康安全人类健康安全、动植物生命动植物生命和健康保护健康保护、环境保护环境保护、欺诈欺诈行为防止行为防止、国家安全维护国家安全维护进行等项检验内容进行检验、鉴定和监督管理。除非买卖双方另有规定,买方在接受货物之前应有权对其购买的货物进行检验。但买方对货物的检验权并不是买方接受货物的前提条件。如果买方未利用合理的机会检验货物,那么他就自动放弃了检验货
2、物的权利。另外,如果合同中的检验条款规定,以卖方的检验为准,此时,就排除了买方对货物的检验权。有关商品检验权商品检验权的规定是直接关系到买卖双方权利买卖双方权利与义义务的重要问题,因此,交易双方应在买卖合同中对与商品检验有关的问题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这就是合同中的检验条款。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检验条款,其内容因商品种类和特性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但通常都包括检验时间和地点、检验机构、检验时间和地点、检验机构、检验证书检验证书,检验所依据的标准以及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时买方索赔的时限等项内容。下面仅就一般货物的检验条款作简要介绍。第一节商品检验的重要性第一节商品检验的重要性 一、在出口国检验一、在出口
3、国检验 此种方法又包括产地产地(工厂工厂)检验检验和装运港装运港(地地)检检验两种。(一一)产地产地(工厂工厂)检验检验 产地产地(工厂工厂)检验检验是指货物在产地出运或工厂出厂前指货物在产地出运或工厂出厂前,由产地或工厂的检验部门或买方的验收人员进行检验由产地或工厂的检验部门或买方的验收人员进行检验和验收和验收,并由买卖合同中规定的检验机构出具检验证书并由买卖合同中规定的检验机构出具检验证书,并作为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数量等项检验内容的并作为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数量等项检验内容的最后依据最后依据。卖方只承担货物离开产地或工厂前的责任,对于货物在运输途中所发生的一切变化,卖方概不负责。(二二)
4、装运港装运港(地地)检验检验 装运港装运港(地地)检验检验又称“离岸品质、离岸重量离岸品质、离岸重量”(shipping quality and weight),是指货物在装运港或装运指货物在装运港或装运地交货前地交货前,由买卖合同中规定的检验机构对货物的品质、重量由买卖合同中规定的检验机构对货物的品质、重量(数量数量)等项检验内容进行检验等项检验内容进行检验,并以该机构出并以该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作为最后依据具的检验证书作为最后依据。卖方对交货后货物所发生的变化不承担责任。第二节检验时间和地点第二节检验时间和地点 二、在进口国检验二、在进口国检验 此种方法又分为目的港目的港(地地)检验检验和买
5、方营业处所买方营业处所(最终用户所在地)检验。(一一)目的港目的港(地地)检验检验 目的港目的港(地)检验习称为“到岸品质、到岸重量到岸品质、到岸重量”(landed quality and weight),是指货物运达目的港或目是指货物运达目的港或目的地时的地时,由合同规定的检验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由合同规定的检验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就地对商品进行检验就地对商品进行检验,并以该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作为卖并以该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作为卖方所交货物品质、重量方所交货物品质、重量(数量数量)等项检验内容的最后依据。等项检验内容的最后依据。采用这种方法时,买方有权根据货物运抵目的港或目的地时的检验结果,对
6、属于卖方责任的品质、重量(数量)等项检验内容的不符点,向卖方索赔。(二二)买方营业处所买方营业处所(最终用户所在地最终用户所在地)检验检验 对于一些因使用前不便拆开包装,或因不具备检验条件而不能在目的港或目的地检验的货物,如密封包装货物、精密仪器等,通常都是在买方营业处所或最终用户所在地,由合同规定的检验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检验。货物的品质和重量(数量)等项检验内容以该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为准。第二节检验时间和地点第二节检验时间和地点 三、出口国检验、进口国复验三、出口国检验、进口国复验 出口国检验、进口国复验出口国检验、进口国复验是指卖方在出口国装运货物时指卖方在出口国装运货物时,以合同
7、规定的装运港或装运地检验机构出具的检以合同规定的装运港或装运地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验证书,作为卖方向银行收取货款的凭证之一作为卖方向银行收取货款的凭证之一,货物运抵目的港或目的地后货物运抵目的港或目的地后,由双方约定的检验机构在规定由双方约定的检验机构在规定的地点和期限内对货物进行复验。的地点和期限内对货物进行复验。复验后,如果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而且属于卖方责任所致,此时,买方有权凭该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卖方索赔。四、装运港四、装运港(地地)检验重量、目的港检验重量、目的港(地地)检验品质检验品质 在大宗商品交易的检验中,为了调和买卖双方在商品检验问题上存在的矛盾,
8、常将商品的重量检验和品质检验分别进行,即以装运港或装运地验货后检验机构出具的重量检验证书,作为卖方所交货物重量的最后依据,以目的港或目的地检验机构出具的品质检验证书,作为商品品质的最后依据。货物到达目的港或目的地后,如果货物在品质方面与合同中规定的不符,而且该不符点是卖方责任所致,则买方可凭品质检验证书,对货物的品质向卖方提出索赔,但买方无权对货物的重量提出异议。这种规定检验时间和地点的方法就是装运港(地)检验重量、目的港(地)检验品质,习称“离岸重量、到岸品质岸重量、到岸品质”(shipping weight and landed quality)。第二节检验时间和地点第二节检验时间和地点
9、一、国际上商品检验机构的类型一、国际上商品检验机构的类型 国际上的商品检验机构,其种类繁多,名称各异,有的称作公证行公证行(authentic(authentic surveyor)surveyor)、宣誓衡量人、宣誓衡量人(swore measurer),(swore measurer),也有的称之为实验室实验室(laboratory),检检验机构验机构的类型大体可归纳为官方检验机构、半官方检验机构和非官方检验机构官方检验机构、半官方检验机构和非官方检验机构三种。第三节检验机构第三节检验机构 二、我国的商品检验机构二、我国的商品检验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
10、检总局国家质检总局)主管全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国家质检总局设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进出口商品的口岸、集散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管理所负责地区的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第三节检验机构第三节检验机构 一、检验证书的种类一、检验证书的种类(1)品质检验证书品质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quality),是证明进出口商品品质、规格的证书。(2)数量检验证书数量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quantity),是证明进出口商品数量的证书。(3)重量检验证重量检验证书(inspe
11、ction certificate of weight),是证明进出口商品重量的证书。(4)价值检验证书价值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value),是证明出口商品价值的证书,通常用于证明发货人发票所载的商品价值正确、属实。(5)产地检验证书产地检验证书(inspection certificate of origin),是用于证明出口商品原生产地的证书,通常包括一般产地证、普惠制产地证、野生动物产地证等。第四节检验证书第四节检验证书 (6)卫生检验证书卫生检验证书(sanitary inspection certificate),是证明食用动物产品、食品在出
12、口前已经过卫是证明食用动物产品、食品在出口前已经过卫生检验、可供食用的证书。生检验、可供食用的证书。(7)兽医检验证书兽医检验证书(veterinary inspection certificate),是证明动物产品在出口前已经过兽医检验、是证明动物产品在出口前已经过兽医检验、符合检疫要求的证书。符合检疫要求的证书。(8)消毒检验证书消毒检验证书(disinfection inspection certificate),是证明动物产品在出口前已经过消毒处理、是证明动物产品在出口前已经过消毒处理、符合安全及卫生要求的证书。符合安全及卫生要求的证书。(9)验残检验证书验残检验证书(inspecti
13、on certificate on damaged cargo),是证明进口商品残损情况、估算残损是证明进口商品残损情况、估算残损贬值程度、判定致损原因的证书。贬值程度、判定致损原因的证书。第四节检验证书第四节检验证书 二、检验证书的作用二、检验证书的作用(一一)检验证书是证明卖方所交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依据检验证书是证明卖方所交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依据(二二)检验证书是报关验放的有效证件检验证书是报关验放的有效证件(三三)检验证书是买卖双方办理货款结算的依据检验证书是买卖双方办理货款结算的依据(四四)检验证书是明确责任归属、办理索赔和理赔的依据检验证书是明确责任归属、办理索赔和理赔的依据(五五)
14、检验证书是解决争议的依据检验证书是解决争议的依据(六六)检验证书是计算关税的依据检验证书是计算关税的依据(七七)检验证书是计算运输、仓储等费用的依据检验证书是计算运输、仓储等费用的依据 检验的货载衡量所确定的货物重量或体积,既是承运人与托运人间计算运费的有效依据,也是港口仓储运输部门计算栈租、装卸、理货等费用的有效凭证。在我国,法定检验商品的检验证书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法定检验以外的商品,如合同或信用证中无相反规定,也可由中国对外贸易促进委员会等机构或生产企业出具。在填制检验证书时,应注意证书的名称和具体内容必须与合同及信用证的规定一致。另外,除非检验时间规定为出口装运后,则检验证书的签
15、发日期不得迟于运输单据签发日期,但也不宜比运输单据签发日期提前过长。第四节检验证书第四节检验证书 一、国际上对标准的分类一、国际上对标准的分类(一一)买卖双方自行商定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标准买卖双方自行商定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标准 买卖双方自行商定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标准是国际货物买卖中普遍采用的检验标准,其中最常见的是买卖合同和信用证。(二二)贸易有关国家所制定的强制执行的法规标准贸易有关国家所制定的强制执行的法规标准 贸易有关国家所制定的强制执行的法规标准主要指商品生产国商品生产国、出口国出口国、进口国进口国、消费国消费国或过过境国境国所制定的法规标准,如货物原产地标准、安全法规标准、卫生法规标
16、准、环保法规标准、动植物检疫法规标准。(三三)权威性标准权威性标准 权威性标准是指在国际上具有权威性的检验标准权威性标准是指在国际上具有权威性的检验标准,其中又包括国际专业化组织标准、区域性标准其中又包括国际专业化组织标准、区域性标准化组织标准和某国权威性标准三种。化组织标准和某国权威性标准三种。第五节检验标准第五节检验标准 二、我国对标准的分类二、我国对标准的分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以下简称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商品的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标准化法标准化法和标准化法实施条例标准化法实施条例还规定,国家
17、标准、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标准和推荐性标准。第五节检验标准第五节检验标准 三、我国商检机构对进出口商品实施检验的标准三、我国商检机构对进出口商品实施检验的标准 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质检总局根据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的实际需要和国际标准,可以制定进出口商品检验方法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列入目录的进出口商品符合国家规定的免予检验条件的,由收货人、发货收货人、发货人或者生产企业人或者生产企业申请,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查批准,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免予检验。免予检验的具体办法,由国家质检总局商有关部门制定。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照商检法的规定,对实施许可制度和国家规定必须经过认证的进出口商品实行验证管理,查验单证,核对证货是否
18、相符。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检验条款除了包括检验时间和地点、检验机构、检验证书以及检验所依据的标准外,有时还需明确买方对不符货物向卖方索赔的具体期限。第五节检验标准第五节检验标准 一、制定与修改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意义一、制定与修改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意义 为使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有法可依,规范进出口商品检验行为,并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进出口贸易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以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关系的顺利发展,我国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该法自1989年8月1日实施以来,在保证我国进出口商品质量,保护对外贸易有关各
19、方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对外贸易健康发展,维护国家利益等方面,均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但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国家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管理体制进行了较大的改革和调整进出口商品检验管理体制进行了较大的改革和调整,特别是我国加入了世贸组织特别是我国加入了世贸组织,原商检法中的原商检法中的一些规定已经不能很好地适应新形势、新情况的要求。一些规定已经不能很好地适应新形势、新情况的要求。第六节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六节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二、我国现行进出口商品检验法概要二、我国现行进出口商品检验法概要 商检法商检法 包括总则包括总则 进口商品的检
20、验进口商品的检验 出口商品的检验出口商品的检验 监督管理监督管理 法律责任等内容。法律责任等内容。第六节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六节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一一)总则总则 在商检法总则部分,首先明确了立法的目的与宗旨,规定了主管全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的部门及其设在各地的商检机构的基本职能,强调由国家商检部门制定、调整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并公布实施。列入目录的进出口商品,由商检机构实施检验。进口商品未经检验的,不准销售、使用;出口商品未经检验合格的,不准出口。凡符合国家规定的免予检验条件的凡符合国家规定的免予检验条件的,经国家商经国家商检部门审查批准检部门审查批准,可以免予检验。凡列入目录的
21、进出口商品可以免予检验。凡列入目录的进出口商品,按照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进按照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进行检验行检验;尚未制定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的尚未制定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的,应当依法及时制定应当依法及时制定,未制定之前未制定之前,可以参照国家可以参照国家商检部门指定的国外有关标准进行检验。商检部门指定的国外有关标准进行检验。经国家商检部门许可的检验机构,可以接受对外贸易关系人或者外国检验机构的委托,办理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此外还规定,国家商检部门和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履行进出口商品检验的职责中,对所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第六节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六节我国进出口商品
22、检验法(二二)进口商品的检验进口商品的检验 商检法商检法规定,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报关地的商检机构报检。海关凭商检机构签发的货物通关证明验放。此外,还应在商检机构规定的地点和期限内,接受商检机构对进口商品的检验。商检机构应当在国家商检部门统一规定的期限内检验完毕,并出具检验证单。若收货人发现进口商品质量不合格或者残损短缺,需要由商检机构出证索赔的,应当向商检机构申请检验出证。对重要的进口商品和大型的成套设备对重要的进口商品和大型的成套设备,收货人应当依据对外贸易收货人应当依据对外贸易合同约定在出口国装运前进行预检验、监造或者监装合同约定在出口国装运前进行预检
23、验、监造或者监装,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监督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监督,商检机构根据需商检机构根据需要可以派出检验人员参加。要可以派出检验人员参加。第六节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六节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三三)出口商品的检验出口商品的检验 商检法规定,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出口商品的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商检机构规定的地点和期限内,向商检机构报检。商检机构商检机构应当在国家商检部门统一规定的期限内检验完毕,并出具检验证单。凡必须实施检验的出口商品,海关凭商检机构签发的货物通关证明验放。经商检机构检验合格发给检验证单的出口商品,应当在商检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报关出口;超过期限的,应当重新报检。此外还规定,为出口
24、危险货物生产包装容器的企业,必须申请商检机构进行包装容器的性能鉴定。生产出口危险货物的企业,必须申请商检机构进行包装容器的使用鉴定。使用未经鉴定合格的包装容器的危险货物,不准出口。对装运出口易腐烂变质食品的船舱和集装箱,承运人或者装箱单位必须在装货前申请检验。未经检验合格的,不准装运。第六节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六节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四四)监督管理监督管理 为了加强对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的监督管理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的监督管理,商检机构对依法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出口商品以外的进出口商品,根据国家规定实施抽查检验;对列入目录的出口商品,进行出厂前的质量监督管理和检验。国家商检部门和商检机构依法
25、对经国家商检部门许可的检验机构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可以对其检验的商品抽查检验。国家商检部门根据国家统一的认证制国家商检部门根据国家统一的认证制度度,对有关的进出口商品实施认证管理。对有关的进出口商品实施认证管理。此外还规定了国家商检部门和商检机构监督管理的其他事项。第六节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六节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五)法律责任 根据商检法规定,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未报经检验而擅自销售或者使用的,或者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出口商品未报经检验合格而擅自出口的,由商检机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相应罚款;构成犯罪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经国家商检部
26、门许可,擅自从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的,由商检机构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相应罚款。进口或者出口属于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或者以不合格进出口商品冒充合格进出口商品的,由商检机构责令停止进口或者出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相应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商检单证、印章、标志、封识、质量认证标志的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商检单证、印章、标志、封识、质量认证标志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商检机构责令改正由商检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相应罚款。并处以相应罚款。第六节我国进出口
27、商品检验法第六节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本章小结本章小结 1.进出口商品检验进出口商品检验是国际货物买卖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环节,它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2.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检验条款,通常包括检验时间和地点检验时间和地点、检验机构检验机构、检验证书检验证书,以及货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时买方索赔的时限物与合同规定不符时买方索赔的时限等项内容。3.国内外的商品检验机构的类型大体可归纳为官方检验机构官方检验机构、半官方检验机构半官方检验机构和非官方检验非官方检验机构机构三种。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规定,商品的标准分为国家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行业标准、地
28、方标地方标准准和企业标准企业标准。本章小结本章小结 重要概念重要概念 1.1.离岸品质离岸品质 2.2.离岸重量离岸重量 3.3.到岸品质到岸品质 4.4.到岸重量到岸重量 5.5.出口国检验出口国检验 6.6.进口国复验进口国复验 7.7.离岸重量离岸重量 8.8.到岸品质到岸品质思考题 1.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为什么要订立商品检验条款?商品检验条款的主要内容有哪些?2.关于进出口商品的检验时间和地点通常有哪几种规定办法?3.在国际贸易中检验证书的作用主要有哪些?4.与1989年8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相比,2002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修正)在哪些方面作了重要修改?5.我国对商品标准是如何分类的?为了更好地适应我国“入世”的形势和要求,2002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修正)对检验依据作了哪些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