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四章 管辖第一节 概述第二节 立案管辖第三节 审判管辖第一节 管辖概述一、管辖的概念、分类 指公检法在刑事案件受理范围上以及人民法院系统内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管辖的分类管辖立案管辖审判管辖级别管辖地区管辖指定管辖专门管辖二.确定管辖原则1、有利于及时准确地查明案件;2、考虑分工合理、明确;3、便于诉讼原则;4、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原则.(如指定管辖)第二节 立案管辖 立案管辖的概念:即职能管辖或部门管辖,是指公、检、法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分工。一、公安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二、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三、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一.公安机关受理刑事案件的范围v第1
2、8条第一款: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检察院.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监狱.法院管辖的自诉案件.公安机关之间管辖案件的分工公安机关之间管辖案件的分工v具体分工在(简称办案程序)(一)级别管辖(一)级别管辖1.含义:各级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的权限划分2.各级公安机关的具体分工县级公安机关-侦查发生在本辖区内的刑案。不论是一般案件、重大案件,还是特别重大案件,原则上都由县级公安机关管辖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侦查重大涉外犯罪、重大经济犯罪、重大集团犯罪和下级公安机关侦破有困难的重大案件v注意:公安机关的级别管辖主要根据案件的性质,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公安机关的特点确定
3、,与法院的级别管辖有很大区别(二)地域管辖(二)地域管辖概念:指同级公安机关之间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范围上的权限分工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1、由犯罪地管辖犯罪地:犯罪预备地.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结果发生地.销赃地等与犯罪有关的一切场所.2、犯罪居住地更为适宜是指犯罪嫌疑人流窜作案,主要犯罪地难以确定,居住地的群众了解犯罪嫌疑人的情况;犯罪嫌疑人在居住地民愤极大,当地群众要求居住地进行审判的;可能对犯罪嫌疑人判处缓刑.管制的.嫌疑人居住地-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工作、学习的地方3、几个公安机关都有管辖
4、权v注意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为主,主要犯罪地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为主,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为辅的原则的公安机关管辖为辅的原则 理解理解 可解决同一案件几个公安机关都有管辖权的问题主要犯罪地主要犯罪地-指一人在不同地区犯同一罪,其中的犯罪行为实施地;一人在不同地区犯数罪,其中最严重犯罪行为的实施地;共同犯罪案件中,主犯犯罪行为实施地(三)协商管辖(三)协商管辖17条:对于管辖不明确的刑事案件,可以由有关公安机关协商确定管辖。实质:实质:解决管辖权不明的情况适用情形适用情形案件发生在两个公安机关辖区的交界处犯罪地不能确定嫌
5、疑人又无固定居住地 原则 应从有利办案出发协商确定管辖的机关(四)指定管辖(四)指定管辖是指上级公安机关在其辖区内指定下级公安机关管辖某一刑事案件。两种情况:对管辖有争议;特殊情况的处理;(如犯罪嫌疑人为公安机关负责人等)(五)专门管辖(五)专门管辖是指铁路、交通、民航、森林、缉私系统公安机关之间在受理刑事案件上分工。森林公安管辖范围森林公安管辖范围:大面积林区的森林公安机关负责辖区内刑事案件的侦查;其他地区的森林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主要包括本辖区内盗伐、滥伐森林、危害野生动物和珍稀植物等刑事案件,未建立专门森林公安机关的地区,上述案件由地方公安管辖。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
6、刑事案件管辖和立案标准19类刑案(六)与有关机关管辖上的交叉(六)与有关机关管辖上的交叉二十一条:与检察院的交叉情况处理:(1)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涉及检察院管辖案件时,应当将涉及案件移送检察院;(2)涉及的主罪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由公安机关为主侦查,请检察院予以配合;(3)涉及主罪属于检察院管辖的,应当将案件移送检察院管辖,公安机关予以配合.二十二条:与军队交叉情况处理:军人:指现役军人、军队在编职工以及由军队管理的离、退休人员.主要看犯罪时的主体是否是军人身份?二、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1、贪污贿赂犯罪2、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3、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非法拘
7、禁罪、刑讯逼供罪、报复陷害罪、非法搜查罪)4、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破坏选举案5、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三、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具体案件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具体案件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侮辱、诽谤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 利益的除外)-刑法第246条暴力干涉婚姻自由
8、案-刑法第257条第1款虐待案-刑法第260条第1款侵占案-刑法第270条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的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的刑事案件v故意伤害案(轻伤)v重婚案v遗弃案v 妨害通信自由案、v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v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严重的除外)v侵犯知识产权案(严重的除外)v属刑法分则第四、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判处 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其他刑事案件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案例分析:犯罪嫌疑人周军,男,35岁,大专文化,四川广元人,系某国家机关进口处干部。2000年6月,周军奉命派去R
9、国进修学习半年,在 R国学习期间,周经不住金钱、美女的诱惑,被该国情报部门拉下水。回过国后,在某省与R 国有关公司谈判从R 国进口技术设备过程中,周多次将我方谈判底价等有关核心机密出卖给谈判对方,致使我方蒙受重大损失。周军在1999年4月份去本省某县考察确定外贸加工定点厂家过程中,受收一工厂通过该县外贸公司经理送的5000元好处费。另外,周军隐瞒已婚的事实,利用妻、女均在老家的机会,骗取结婚证明,1998年2月在省城的工作单位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与刘燕登记结婚。v周军出卖国家核心机密的行为应由谁受理?v周军收取好处费5000元的行为应由谁受理?v周军的重婚行为应由谁受理?v前述三个犯罪行为是否分案
10、审理?v应由哪个法院进行第一审?第三节 审判管辖v概念:是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同级人民法院之间、以及普通法院与专门法院之间、各专门人民法院之间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分工。v分为普通管辖和专门管辖,普通管辖又分为级别管辖、地区管辖和指定管辖。一、级别管辖v1、概念:是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在 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 分工。(解决哪一级法院管辖)。2、刑事案件法院四级管辖v基层法院:管辖普通刑事案件v中级法院: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可能判处无 期徒刑、死刑的普通案件;恐怖活 动犯罪的案件。v高级法院:是全省范围内的重大刑事案件。v最高法院: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3、刑事案件变通管辖v上级法院在必要的
11、时候,可以审判下级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提审)v下级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法院;变通管辖变通管辖v检察院认为要判无期、死刑,中院认为不需要判的案件,由中院审理;v共同犯罪案件,只要一人为中院管辖的,由中院管辖;v基层法院管辖的案件认为要判死刑的应移送。v小结:上级法院可以审理下级法院的案件,但下级法院不能审理上级法院案件.4、指定管辖v由上级法院以指定的方式确定管辖不明的案件的管辖权;v有管辖权但不宜审理,如涉及回避问题。(马向东案)二、地域管辖v同级法院之间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分工。v地域管辖规则:v1、以犯罪地法院管辖为主,被
12、告人居住地法院管 辖为辅原则v2、以最初受理的法院为主,主要犯罪地法院审判 为辅原则v3、共同犯罪、一人犯数罪案件就主不就从原则若单位被告人,必须在其居住地三、专门管辖v指专门法院与普通法院之间,各级专门法院之间以及各专门法院系统内部在第一审刑事案件受理上的分工。我国有专门法院:海事法院、军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等。人民法院组织法司法实践中几种特殊案件的审判管辖司法实践中几种特殊案件的审判管辖1、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这类案件有被告人被抓获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中国船舶内的犯罪,由犯罪
13、发生后该船舶最初停泊的中国口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中国航空器内的犯罪,由犯罪发生后该航空器在中国最初降落地的人民法院管辖。4、在国际列车上的犯罪,按照我国与相关国家签订的有关管辖协定确定管辖;没有协定的,由犯罪发生后该列车最初停靠的中国车站所在地或者目的地的铁路运输(地方)法院管辖。5、中国公民在驻外的中国使(领)馆内的犯罪,由该公民主管单位所在地或者他的原户籍所在地的法院管辖。6、中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犯罪,由该公民离境前的居住地或者原户籍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司法实践中几种特殊案件的审判管辖司法实践中几种特殊案件的审判管辖7、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
14、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公民犯罪,依照刑法应受处罚的,由该外国人入境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8、发现正在服刑的罪犯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犯罪没有受到审判的,由原审法院管辖;如果罪犯服刑地或者新发现罪的主要犯罪地的法院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服刑地或者发现罪的主要犯罪地的法院管辖。正在服刑的罪犯在服刑地又犯罪的,由服刑地的法院管辖。正在服刑的罪犯在脱逃期间的犯罪,如果是在犯罪地捕获并发现的,由犯罪地法院管辖;如果是被缉捕押解回监狱后发现的,由罪犯服刑地的法院管辖。司法实践中几种特殊案件的审判管辖司法实践中几种特殊案件的审判管辖审判管辖审判管辖基 层 人 民 法 院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高 级 人 民 法 院 最 高 人 民 法 院级 别 管 辖地 区 管 辖指 定 管 辖军 事 法 院铁 路 法 院专 门 管 辖审 判 管 辖本章思考题:w1、我国刑诉法关于立案管辖是如何分工?w2、审判管辖中的级别管辖和地区管辖如何分工?案例分析案例分析w甲县肖某与乙县贺某是异父同母的兄弟.肖在贺家做客时,遇贺某同邻居鲁某争吵,遭到鲁的辱骂.肖不平,动手打鲁某,将鲁打成轻伤.鲁化去医疗费210元,被扣去医疗期误工费76元.鲁某要起诉.请问:鲁应向哪个县去告?向哪个机关告?被告人是谁?告哪些内容?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