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宗教学基础知识第8讲 宗教的基本要素 把握某种具体宗教的四个维度或方向:宗教意识宗教组织宗教礼仪宗教器物一、宗教意识的作用与功能宗教意识与宗教存在相对而言宗教意识对其他宗教层面的作用宗教意识对宗教其他层面(宗教存在)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宗教礼仪的规范化及其文明程度,宗教组织的状况,宗教器物的使用状况,都首先取决于宗教意识的发展。由于原始社会的人类还不具有高度的抽象思维能力,因此原始宗教的礼仪常常带有不文明的野蛮性,人祭和血祭就是这种状况的典型表现。宗教形态的文明化人类社会进入文明时代以后,宗教由原始形态发展到了神学形态,开始有了系统的神学理论,理论思维在宗教意识中发展起来,取代了原始宗教的直观
2、感受,宗教礼仪逐渐摆脱了原始宗教礼仪的野蛮性和残忍性,而变得越来越具有文明的规范化的特点。现代宗教礼仪的文明程度比起古代神学宗教的礼仪更要文明得多。三大宗教的意识发展程度较高基督教、伊斯兰教和佛教之所以能够成为世界性的宗教,最根本的一条就是因为它们的宗教观念和思想的发展程度较高。这三大宗教均有较为系统的宗教理论体系,不仅有世代相传的圣书经典,而且还有以经典为依据的适应时代变迁的系统教义,从而超越了民族、地域宗教的狭隘性。三大宗教的信仰有雄厚的道德基础它们不主张野蛮残忍的宗教礼仪,也不以追求眼前个人实利为目标,所以其迷信和巫术成分在其历史过程中逐渐淡化。因此与世界上其他宗教相比,基督教、伊斯兰教
3、和佛教在宗教意识方面具有较高的素质。宗教意识决定了宗教组织的发展程度和形式,这主要表现在宗教组织的制度规范化程度有赖于宗教意识的水准。世界各国的宗教组织发展史都表明,宗教组织制度规范化的程度,总是与宗教意识相适应,宗教组织制度的规范化程度随着宗教意识的变化而变化。世界三大宗教具有完备的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等方面的组织系统。宗教观念从其形态来看,可以分为感性和理性两个层面。它们都为宗教的产生和发展起到了自身的独特作用。世界三大宗教是目前理性因素最高的宗教,而各种原始宗教(包括目前现存的原始宗教),则是理性因素最低的宗教。宗教观念的理性因素,在维持宗教的生存与发挥宗教的功能的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4、如基督教的存在及其特征,便是以圣经为标志的;伊斯兰教的存在及其特征,是以古兰经为标志的;佛教的存在及其特征,是以“佛经”为标志的。宗教是社会历史的产物,也必须随着人类社会在经济、政治和文化方面的变化而有所改变。世界三大宗教之所以能长期地一直保持到现在,除了其有稳定不变的宗教经典和圣书外,还在于它们有解释这些经典和圣书的教义,以便适应时代的要求,能为人们所接受,从而使自己的功能得以较好发挥。宗教观念的理性因素虽然在维持宗教的生存与发挥宗教的功能中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但任何宗教都不可能把理性主义贯彻到底,否则就会导致对宗教本身的自我否定。因为这样一来,就会打破宗教所固有的神秘主义性质,宗教就不成其
5、为宗教了。宗教神秘主义 神秘主义是宗教学家、哲学家、神学家、社会学家、生物学家、心理学家共同关心的一类现象,然而,相比而言,神秘主义与宗教的关系最为密切,宗教学的研究频繁地使用这个概念。神秘主义一词的英文mysticism、法文mysticisme、德文mystizismus,皆源于拉丁文mysterium。这个拉丁语词的含义有:秘密祭神礼、奥迹、奥义、神秘等。这个拉丁语词源于希腊文mysterion,词根Muein,意思有引导、介绍入会、秘密的东西、放弃肉体感觉,代之以超验的启示等等。mysticism:(1)神秘主义:神秘主义者们所传说的神秘交融或与最高实在直接灵交的经验。(2)神秘教义:
6、关于神秘知识的一种理论;一种教义或信仰,认为对上帝、精神真理、最高实在,或类似事物的直接认识可通过直觉、直观或启发获得,而且不同于一般感知和推理的方式。(3)玄想,一种缺乏基础的信念;谬论,以对无法表达的知识或力量的直接获得和直觉为先决条件或以这种可能性为基础的任何理论。mystery:(1)上帝所启示的宗教玄义,人不能单凭理智去理解,而且经过启示仍不能完全理解的宗教玄义。(2)基督教的礼仪或圣事。(3)基督教以外的其它秘密宗教仪式,其特点是向信徒出示神物,叨念忏语,演示仪式(如洗手、吃喝、杀牲),旨在使信徒们在今生过得更好,并保证让他们死后由于这样的祈祷能与所崇拜的上帝同在。(4)神秘。没有
7、或不能被解释的事物,也就是说大家所不知的事物。指一件难以解释或怎么都说不清楚的事,或指不为外人所知,但又有趣因而促使人们去猜测之秘事。请看下面这则广告词:“钻石,在大自然中经过亿万年光阴,方才焕发出醉人的华彩,每一颗都是独一无二,弥足珍贵,给人一种神秘莫测的感觉。然而要衡量一颗钻石的价值与品质,却一点也不神秘。”在这种世俗的意义上,神秘的意思等于不了解,不懂,尚未被认识,等于秘密。所谓神秘的对象一旦被人们了解了,也就不再神秘了。在西方宗教传统或宗教学研究中,神秘主义是指宗教的某些组成部分或要素,用作形容词时则用于描述某种宗教的特征或宗教思维的类型。当然,在这个词的宗教意义中,世俗的一般含义仍然
8、保留着。也就是说,一种宗教被人们了解的越多,它就越不神秘;反之,人们对某种宗教越不了解,也就越觉得它神秘。神秘主义是一种普遍的宗教现象,是与宗教的各个层面都有关系的一种性质,而不是一个独立的可作研究对象的实体。宗教意识、宗教礼仪、宗教组织和宗教体验都有神秘与不神秘之分。学术界在使用神秘主义这个词时,更多地也是用于属性判断,而不是用作实体陈述。有一类定义是把神秘主义限定为一种宗教体验,即所谓神人合一的体验。美国哲学百科全书“神秘主义”词条的作者列举过一些现代西方学者给神秘主义下的定义。例如,“神秘主义是个人与神合一时的直接感受”;“神秘主义是这样一种心灵的态度,在心灵中所有的联系都被心灵与神的联
9、系所吞没”。但词条作者指出:“显然,这样的对神秘主义现象作宗教和哲学解释的定义不会被所有沉思者所接受。”用作属性词的神秘主义实际上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在最广泛的意义上,宗教就是神秘主义。因为,无论从何种学科、何种角度界定宗教,都与对神的信仰有关。在宗教的诸种要素之中,对神的信仰是核心。由于神的观念所具有的上述性质,可以说宗教之为宗教,本身就是神秘主义的。神秘主义与宗教的本质特性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然而由于各种宗教信仰对神的理解有不同,与之相应的思想观念、情感体验、行为活动和组织制度也千差万别,要对不同的宗教作神秘宗教和非神秘宗教的区别也是可以的。但是,这样区分出来的非神秘宗教与神秘宗教只有神秘程
10、度上的差别,而不能作绝对意义上的理解。我们通过解剖具体宗教的各个层面或要素,能够区分它们的神秘程度。在次一级的意义上,神秘主义指的是宗教信仰者特有的宗教感情或宗教经验。由于个人经验所具有的差异性,它必然带有神秘性。尤其是所谓与神合一这样一种宗教体验,很难说它是非神秘的。人类的精神生活,不仅有理性的因素,而且还有大量的非理性因素。情感、欲望、激情、意志,都是非理性的因素。当人们在理性的精神生活中找不到所需要的应答和要求时,往往就倾向于到非理性的精神活动中去寻求补偿,而宗教则常常是获得这种补偿的处所。宗教感情、宗教情绪和宗教激情就是宗教非理性因素的基本表现形式,它们在实际的宗教生活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11、,许多宗教功能是通过它们而得以发挥的。宗教感情对于维护宗教信仰的凝聚力具有不可缺少的引力作用。宗教感情在特定的宗教环境中经过长期熏陶培养出来。人们反映现实生活所具有的依赖感、有限感、恐惧感、感恩感、需求感、崇拜感、罪恶感和孤独感等心理活动,一旦与宗教信仰结合在一起,就会很自然地把自己的命运同敬神和利己、爱神和爱已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并在宗教环境和宗教群体的感染力的推动下,产生一种特有而稳定的宗教感情。宗教感情与特有的民族文化、民族习俗、民族生活、民族感情结合在一起,就会更具有极大的稳定性、专一性、狭隘性和不可伤害性。谁要伤害这种感情,往往会引起严重的冲突及至流血斗争。这种的宗教感情,在强化宗教共
12、同体、增强其内部凝聚力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没有这种感情,宗教团体是很难维系与巩固的。宗教感情常以宗教情绪的形式反映来,具有较大的变动性和不稳定性。一般说来,在人遭到天灾人祸或陷入绝望的时候,往往会引起人们宗教情绪的高涨,甚至会出现群体性的求神攘灾的集体性行为。在阶级对抗的社会中,如果被剥削、被压迫阶级无法生活下去和陷入绝望时,宗情绪往往也会产生向上的波动。这种情绪如果在宗教的引导下,往往会产生社会动荡和社会革命。宗教情绪持续地向上发展必然导致宗教激情。宗教激情是宗教情绪达到高昂状态的一种宗教感情。它往往是在某种特殊情况下,为了维护宗教利益以及宗教感情受到激化而产生的。宗教共同体在经济、政
13、治、情感等方面都不容许外来势力的干涉和伤害,如果有这种情况发生,这一宗教共同体的教徒就会激发出高昂的宗教激情而为之斗争,不惜流血牺牲。宗教意识的非理性因素要受各宗教的基本学说与教义的规范与制约,故又总是在确定的宗教意识的理性因素控制与指导之下表现出来和发生作用的。完全不受宗教意识理性因素约束的宗教感情、情绪和激情是没有的。宗教感情、情绪与激情始终服务于确定的宗教目标并由既定的宗教信仰所引导,从而发挥应有的作用。二、宗教组织的作用与功能 宗教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实体是社会组织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宗教组织是一种与统一的宗教信仰目标与行为体系相联系的、共同遵照一定的制度规范的宗教信奉者所结成的社会
14、群体。宗教群体具有宗教性与社会性这两重性。宗教群体的规模大小不等,小至家庭,大至跨国界的教会组织。宗教群体透过信教者的宗教活动与实践,在社会生活中发生一定的影响,使之获得了与其他社会群体发生相互作用的社会意义。任何宗教都有某种组织形式,在宗教要素中具有核心意义的宗教意识也只有通过宗教组织才能形成一个宗教的社会实体,规范化的宗教礼仪也只有在组织中才能得以实现。从这个意义上讲,宗教组织乃是宗教其他构成要素发挥自己作用的组织保障。群体生活是人类生存的基本方式。宗教徒作为具有宗教信仰与体验的人尤其离不开宗教群体。在宗教群体的共同活动中,宗教信徒不仅获得了实现个人信仰的宗教意义,而且通过群体内个体角色在
15、共同目标与规范的指导下,相互沟通与认同,也获得了群体意义。宗教信徒由于具有某些共同的信仰和期望、感情和志趣、行为规范和价值取向,有着同样宗教生活与满足宗教心理的需要,形成各种宗教群体,并为了达到这些特殊目的而有意识地建立起各种宗教团体,这些团体一旦建立,就要有一定的制度与手段加以维系。宗教组织一旦建立,就对宗教自身和社会产生积极的或消极的作用。宗教组织是社会生产和分工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宗教制度化发展的结果。在各种制度化宗教中,宗教组织的形态各异,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宗教组织不但具有作为一般社会组织的结构性要素,还具有不同于其他社会组织的一些特征。首先,任何宗教组织均认为自己具有“神圣性”
16、,从组织的象征体系到其行为和活动都笼罩着神圣性的光环;其次,任何宗教组织都是宗教徒的联系纽带,起着培养、维护和实践宗教信仰的作用;再次,宗教组织以宗教信条、教义和经典为依据建立起组织的价值规范和道德约束机制,以此指导和约束其成员的行为与活动。宗教组织的创始人:宗教社会学的奠基人之一马克斯韦伯将宗教运动的创始人称为具有“卡里斯玛”品质的先知,卡里斯玛是英文Charisma的音译,意为超人的品质与人格魅力(感召力)。韦伯将创立宗教的先知视为个人具有卡里斯玛灵性的人,可分为多见于西方宗教中的作为神与人中介的伦理先知和多见于东方宗教中的以个人德行为榜样的楷模先知两种类型。不论哪种先知,均为独具超凡品质
17、与魅力的卡里斯玛式人物,即卡里斯玛领袖。宗教运动一般由宗教领袖凭借其吸引力与感召力建立起最初的信仰崇拜团体。信徒对卡里斯玛领袖存在一种神秘感和敬畏感,甚至认为卡里斯玛领袖与神具有特殊关系,可以通神或与超自然力量沟通,因而宗教创始人的言行往往在信徒心目中被视为真理。卡里斯玛领袖及其言行通常成为宗教运动最初勃兴的原动力。在宗教组织中,宗教领袖或领导人的确立是宗教组织制度化的首要环节。大多数宗教在其初创时尚未制度化,因而其组织较为松散。然而当宗教发展到一定阶段,组织与制度趋于形成时,各种宗教组织一般均尊崇或追认其最初创始人为其领袖或教祖,享有崇高的威望,其言行和著述则往往成为各宗教组织制度和规范的滥
18、觞。宗教组织的领袖或权威来自师徒相承制度或祖师制度。例如印度流传的耆那教是祖师制的代表,传说耆那教有二十四祖,其真正创始人是被教徒尊称为“大雄”的第二十四祖筏驮摩那。锡克教的名称源自梵文锡克(Sikha),意为门徒,因其信徒自称是祖师的门徒而得名。该教一创建就建立了祖师制,教团组织的法定领袖被教徒们奉为神明。佛教各宗源组织的寺院组织也是典型的祖师制。禅宗初祖菩提达摩,二祖慧可,三祖僧璨,四祖道信等。大的寺院设有掌管全寺的最高领导人方丈,其继承人通常为衣钵相传的传法弟子。宗教组织的形式与结构受制于该组织的信仰内容和社会目标,并为之服务。在人类早期社会中,宗教的组织结构与机制往往与社会的组织结构职
19、能交叉,甚至合一或重合。在氏族社会中,原始宗教同氏族社会组织融为一体。在特定的历史阶段或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宗教的组织机构同政权机构、司法机构、文化教育机构全部或部分重合的情况也是常见的。西方中世纪基督教的教阶制及其相应的一套组织设置,是西欧封建等级制度在教会内部的反映。基督教新教出现于近代,其教会机构设置又不同于天主教。明清之际,在中国伊斯兰教内,出现了苏非神秘主义与中国封建制度相结合的门宦,采用集政治、经济、宗教一体的封建宗法制度,内部建立了以清真寺为中心划分若干教区,等级森严的宗法管理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经过民主改革,废除了教主的封建特权与宗教特权,组织情况也随之发生了根本变化。现有
20、正式的宗教组织主要以两种形式出现:一种是像基督教、伊斯兰教那样入世型的宗教社区组织;一种是像佛教、道教那样的出世型的注重个人修行得道的寺院宫观组织。从中世纪起,罗马天主教会为了统治罗马帝国的需要,模仿世俗官僚等级体制建立起罗马教廷组织和教会组织,与之相配套的是教阶制度。这种组织与制度是到目前为止世界上各大宗教中世俗官僚化色彩最浓,制度化发展最为完备的宗教组织权力体系。罗马教廷是以教皇为君主的政教合一的城市国家(梵蒂冈),不仅有一套严密的组织管理和执行机构,而且拥有法庭等组织监督机构和司法机构。罗马教皇(教宗)被称作是基督、圣父在世间的代表,是罗马教廷的最高统治者,对整个教会和教徒拥有管辖权。2
21、0世纪60年代中期,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召开后,为适应时代需要,罗马教廷成立世界主教团与教宗共同行使教会的最高权力。罗马教廷目前由国务院、九个部、三个神圣法院、十二个委员会及若干行政办事机构组成,每一部门都有由教宗任命的枢机主教为首,下设由教宗任命的秘书和助理秘书。枢机团是教宗的顾问团和高级助理,由枢机主教组成。罗马教廷采用主教制(教区制)管理世界各地的天主教徒。主教制相当于教廷在世界各地的地方性教务行政组织,以主教为主体管理教会,其基本单位是大主教区和教区。大主教区是天主教固定的地方组织,有地域性大主教区和全国性大主教区,由总主教或枢机主教以及相应的国家或地方性主教团统一管理。教区是主教管辖
22、的特定区域,其中央机构是主教公署,下设副主教、法官、书记和教区参议等负责各种教区事务的人员。与主教制相应的是制度是教阶制,主体由司祭(主教和神父)、助祭和副助祭三个正级品位组成。佛教组织的主体是以寺院为中心的出家的修行组织。在佛陀时代,出家修道已在印度成为风俗,佛祖释迦牟尼本人出家,使出家风气在佛教中得到鼓励,建立了最初的佛教僧团,开创了僧伽制度。后来佛教分化出来的大乘佛教和上座部小乘佛教均具有出家修行的倾向。佛教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形成了各不相同的寺院教组织,例如在中国汉地佛教为丛林寺庙制度,藏传佛教为喇嘛寺庙制,南传佛教在泰国为僧王制度。出家人组成的僧团称为僧伽。在北传汉地佛教中,自唐代以后
23、僧侣居住修道在寺院。各寺院大多采用了禅宗的组织形式及丛林制度,并采纳了禅宗的丛林清规。“丛林”原初指禅宗寺院(“禅林”),如树林丛集,现泛指佛教僧众聚居之处。佛教传入中国内地后,中国的僧团组织除戒律外,还制定了其他一些约束僧尼言行的“清规”,并就寺中各机构和职能作出规定。丛林清规戒律就成为与中国佛教丛林组织相配套的管理制度。汉地最早的清规由东晋僧人道安创立。他要求僧人住寺修行。唐代僧人马祖道创立了十方丛林制度,其嗣法弟子百丈怀海禅师制定了禅宗的清规,编了百丈清规一书(现已佚),遂后渐成中国汉地佛教各派僧团组织的管理制度。大的寺院中组织体系较为完备,一寺之主称为寺主、住持或方主。“丛林”分为子孙
24、丛林和十方丛林。前者寺院主持或方丈由师徒相继,不传外人。十方丛林的主持或方丈是在僧众监督下,由十方名宿大德中选贤担任。当代某些佛寺作了革新,住持由寺院僧人用差额选举方式民主选举,任期有明确规定。在较大的寺院中建有职责分明的管理制度。住持或方丈为一寺之首,下设四大班首,八大执事,各司其职,分管各类事务。四大班首管理或指导宗教修行活动。八大执事的职责是:“监院”综理全寺事务及财务;“知客”负责接待外来宾客;“僧值”管理僧众威仪及治安;“维那”主掌宗教仪式的法则;“典座”分管斋堂伙食;“寮元”负责管理云游来寺僧侣及众寮事务;“衣钵”辅助住持个人事务与协调关系;“书记”执掌寺院文书。较小的寺院一般设职
25、较少,有的一身兼数职,情况不等。宗教组织制度化对于宗教的持续发展是必要的,但与此同时也会对宗教产生消极影响。宗教既需要制度化,又最容易受到制度化的损害。宗教组织的制度化既可以起到保障宗教延续性、稳定性和有效性的作用,保障成员在交往过程中具有伦理性或强制性的规范,增强内部的凝聚力与依赖性,又有可能产生出某种僵化的机制,从而限制教徒的创造力和灵活性。一般而言,在宗教组织制度化形成前后,其成员皈依宗教组织的信教动机会有所变化。在制度化之前由第一代宗教领袖所领导的第一代成员中,其信教动以往往较为单纯,他们对宗教领袖及其传述的“启示”或“预言”表现出绝对的信奉与忠诚,并愿意为此做出个人的奉献乃至牺牲历史
26、上许多宗教运动在其初创期所表现出的虔诚、统一与团结甚至宗教狂热可为佐证。随着稳定的制度化结构的出现和发展,宗教组织渐趋稳定,利益冲突成为角色冲突的主因,而复杂的信教动机又使利益冲突加剧。入教动机的复杂化影响了成员对宗教组织的虔信程度,进而对宗教组织的发展产生了消极影响。原先统一的宗教组织会由于目标不一而分裂、分化出更小的组织,如宗派、教派或某些膜拜团体。而保留了原先单纯信仰动机的组织则遵循原有宗教领袖的启示或教诲,表现出原教旨主义倾向。宗教的感性象征体系是教徒在组织中共同崇拜时为了表达共同的信仰而形成的一套符号标志,在宗教组织的早期对其成员具有有效的崇拜意义。然而随着制度化的发展和成熟,某些宗
27、教象征符号渐渐成为司空见惯或乏味的东西被后来的教徒所淡忘。崇拜仪式的规范程序也随着连续不断的重复,对一些教徒失去了昔日的兴趣与吸引力。原本借助集体崇拜仪式来体现终极性意义的东西变成了一种呆板的例行公事,导致了宗教意识的削弱。宗教组织在行政管理上也会发展出一套具有科层结构的机构和制度。这些机构和制度发展到一定程度常常形成类似世俗行政机构所常见的繁冗的机构和复杂的办事程序,官僚化现象滋生。官僚主义作风会导致组织功能的丧失,从而影响其工作效率和组织对社会变迁的适应性,宗教组织亦不例外。但是在制度化过程中,宗教组织采用高压手段与严厉的惩治性措施,既在一定程度保持了教徒信仰的一致性与组织的团结,同时也失
28、去了自发自愿的初衷。随着制度化的进展,一些成员会对新领导集团由于制度化而获得的权威地位和特权提出异议和发难。为了保持宗教组织机构的完整性和权威地位,新的领导集团往往会采取强迫性的组织控制措施。例如天主教中开除教籍(即绝罚)就是一种维护宗教组织制度化的合法性和权威性的排除异端的措施。宗教组织为了谋求发展,总是寻求与所处时代的社会制度及文化价值观相联系,与世俗的统治阶级联手,尽力用世俗法律权威与公众舆论及情绪支撑信徒对宗教信仰的忠诚。宗教组织上层与世俗统治者相互利用,以维护统治秩序和宗教的权威,共同强化宗教的一致性。这种联盟通常建立在强力威慑的基础上,使宗教组织与世俗政权更趋于保守。在这种情况下,
29、对宗教的皈依及表面上的对宗教组织的忠诚掩盖着某种深层的对杜会与宗教组织日益增长的不满或怀疑情绪。其结果,政治上的反叛与社会的动乱必然变成宗教上的对抗,历史上无数内乱与宗教战争就是明证。宗教复兴运动、新兴教派以及其他革新或改革运动都是宗教组织寻求克服上述机能失调或功能障碍的途径。对制度化的宗教组织的反叛是新兴教派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宗教组织中多数内部冲突和分裂都可归结为对制度化弊端的反感和对组织再生的渴望。宗教组织的制度化发展不是一帆风顺的,它往往会不断产生并尽力克服某些制度化所招致的消极后果,以及对社会发展适应性调节能力的退化和滞后。制度化对宗教组织是必需的,但同时也在不断增长和加剧宗教组织内部、宗教与社会的关系中原有的那些张力和冲突。这就是宗教组织制度化发展的必然结果。比如第三、宗教礼仪的作用与功能关键词:宗教意识、宗教组织、宗教仪式、宗教器物、卡里斯玛思考题:1宗教意识为什么会从感性阶段向理性阶段发展?2什么是宗教神秘主义?3宗教组织的制度化对宗教的发展会产生什么样的作用?4宗教礼仪与宗教信仰有什么关系?第八讲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