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设备采购管理制度范文医疗设备采购管理制度1为加强医院医疗器械及一次性医疗用品的管理,杜绝购销中的不正当行为,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一、高值耗材的购置,首先由使用科室向医院医疗器械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对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进行论证。二、总务科接到科室的申请后就有关资料等相关信息进行调研,并将调研情况上报医院。三、医院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讨论,并委派一名院领导、总务科主任、使用科室主任、使用人员等到相关医院对高值耗材的型号、性能、价格等进行考察,最后将结果报院委员会研究决定并组织实施。四、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下,对至少2个以上的商家进行议标或招标,其价格原则上不得高于同地区同类型号产品的价格。
2、五、根据使用科室提出的申请,经总务科审理后,报相关部门审批,并有医疗器械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其价格不得高于同地区同类型号的价格,购置数量大的按招标程序进行。六、高值耗材的采购,严格按上海市招标管理办法执行,任何科室不得擅自采购使用。七、在购置医疗器械、一次性医疗用品和各种物品时,任何人不得接受厂家、代理商的吃请,不得接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八、采购计划每季度由医疗器械管理委员会研究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九、后勤物资采购时,先由总务科列出计划报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委派3人以上(一名院领导、总务科主任、使用科室主任)组成采购小组进行购置。十、采购医疗器械应遵循质量第一的原则,把好采购
3、质量关。医疗设备采购管理制度2(一)高值耗材应当由采购部门实行统一采购,临床科室不得自行采购。(二)采购高值耗材产品应当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供方必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2、产品必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同时该产品必须是供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产品范围。3、具有产品合格证。4、产品的标签、包装标识和说明书符合规定且使用规范化汉字(可以附加其他文种)。(三)首次经营的品种应建立质量审核制度,质量审核包括索取产品技术标准、质量检验报告书,签订质量保证协议等,并建立档案。(四)质量管理员应做好首营品种的审核工作,审核
4、时应查明以下加盖供方公章的证件、材料,并建立档案。1、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2、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及注册登记表。3、营业执照。4、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授权书原件,委托授权书应明确授权范围。(五)销售人员身份证明。(六)采购医疗器械应当索要标有供方名称、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商、生产批号、灭菌批号(指灭菌产品)有效期、数量等内容的合法票据,并妥善保存至超过产品有效期满后2年,且不得少于3年。(七)采购医疗器械时不得有下列行为:1、从无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购进医疗器械。2、购进小包装已破损,标识不清的无菌器械。3、购进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或者淘汰的医疗器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