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型工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小型工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一 组织机构成立安全消防管理办公室,成员如下:主任:总经理副主任:总经理助理,总工程师,各中心副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成员:车间主任,设备工程师,各部门长,警卫班全体成员生产部成立安全消防小组:组长:生产部长副组长:木工车间主任,喷漆车间主任成员:各班组长安全消防员:各部门长,全体警卫消防员,各班组长义务安全消防员:公司全体员工二 职责分工主任对公司的安全,消防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主要工作是检查和督促公司安全,消防管理职能,职责的制定及制度执行情况。副主任在主任的领导下,主要负责公司全面的安全,消防的技术防范工作组织及检查工作,每年至少要组织
2、和开展四次以上的安全,消防隐患检查及制度修订和防范落实工作。当发生安全事故时,副总经理负责人员疏散;警卫人员负责组织灭火工作。设备工程师主要负责电气,机械,受压容器,气体方面的安全技术教育及检查工作,要做到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解决。生产部,办公室,车间负责安全,消防须知的岗前和岗中教育及检查工作,要做到勤检查,勤教育,使公司员工熟悉和了解安全,消防须知的常识,发生事故会操作安全,防火用具;警卫班每月进行消防演练。三 安全消防管理警卫班定期检查安全防火,防盗及报警设备,制定应急处理措施,定期进行安全消防演练并做好检查记录。新员工上岗前要进行安全消防教育,特殊工种教育的培训工作。公司各
3、区域内必须按规定定置定位配备灭火器材,消防水源等消防设施,各岗位人员要熟练操作,每月(季)定期检查。易燃,易爆物品要远离火种,单独存放在指定场所,并加强防火,防盗的管理。员工严禁私接电源线,临时线,电炉子,电暖风,电饭锅等,违者罚款100元,对造成一定后果的,处以500元以上罚款,并免发13个月的效益工资,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或开除。坚决杜绝跑,冒,漏,滴现象,各岗位,休息室,办公室的电灯,电扇,电脑等电器设施人走关闭,违者一次扣罚30元。运转的传动设备不得用手直接触摸或处理异常情况;设备发生故障待机械停稳后,再进行处理;操作工违章操作,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各级人员有权制止或拒绝,否则,本着三不放
4、过原则,负有连带责任。特种行业(电工,焊工,司炉工,司机)人员必须经技术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私自将本岗交无证或非本岗人员操作按违纪处理,由此造成后果的,由特种专业人员承担全部责任损失。公司的安全生产,防火措施,操作规程等各项规定,各部门按实际生产检查落实,有效管理,出现安全生产,消防事故必须及时通知主管领导,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报警,千方百计减轻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厂区,车间动火操作时,必须按程序申请批准,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操作。凡违反上述条款者,一次罚款30100元或给予减免效益考核工资13个月的处罚,情节严重者,给予辞退或开除;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附:安全消防
5、须知安全消防须知一 消防工作主要任务:就是要在消防工作中把预防火灾摆在首位,积极贯彻落实各项防火措施,防患于未然,力求减少火灾发生,使发生火灾时能够及时有效地予以扑灭,最大限度减少火灾所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二 什么是火灾火灾就是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三 防火工作的任务和基本措施主要任务:积极预防火灾的发生,防患于未然,并为一旦发生火灾时及时扑救创造条件,减少火灾危害。发生火灾的直接原因:着火,雷击,放火。四 防火工作的基本措施广泛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消防常识。认真贯彻消防法规和防火规章制度。深入进行防火检查,切实整改火险隐患。五 几种火灾的特点1,仓库火灾的特点:燃烧猛
6、烈,蔓延迅速。火灾可向纵深发展。仓库发生的火灾,能产生大量烟雾,特别是有化工农药和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发生火灾会产生大量的有毒气体。六 大风情况下火灾的特点燃烧猛烈,蔓延迅速。容易产生飞火。有些建筑结构过早塌落。灭火战斗行动不便。七 电气火灾的扑救断电灭火带电灭火,对发生的电气大火可利用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扑救和1211灭火器。八 灭火器1211灭火器构造:喷嘴,压把,保险阀,密封机构,筒体,吸管等。使用方法:首先,拨掉安全销,手提灭火器上部(不要把灭火器平放或颠倒)用力压压把,启开阀门储存在筒体内的灭火剂即可喷出。九 干粉灭火器使用方法:扑救火灾时,手提或肩扛灭火器到火场,并上下颠倒几次,离火
7、点34米时,拨出保险销一手握喷嘴,一手将压把按下,干粉即可喷出。十 灭火注意事项:灭火要彻底,迅速,不要遗留残火,以防复燃。十一 人员疏散与救护(一)对神志清醒的人员,可指定通道或由战斗员引导,让他们自行离开危险区。(二)对于在烟雾中迷失方向的人员要引导他们撤出,必要时派战斗员护送,对惊慌失措或固执不走人员,还要进行安定情绪或说服动员工作。(三)对于被火烧,烟熏而失去知觉的人员,要采取背,扛,抱,等办法救出火场。(四)在通道被火势隔断或烧毁时,可以利用安全绳,消防梯或其它救助设施救。对于能沿消防梯撤下的人员,应给他们系上安全绳,对于不能沿梯自己下来的人员,要用安全绳结成椅结,套于被救人的身上或
8、用安全带扎于被救人员的腋下,结好安全绳(对皮肤烧伤严重的被救者慎用)(五)门,窗,走廊,楼梯间等出入口,以及厂房大门是救人的主要通路。(六)必要时,可破拆墙壁等建筑构件,开辟救人通路。十二 疏散与保护物资(一)一般情况下,应当疏散和保护贵重的或有爆炸和毒害危险的,以及处于下风的物资,然后疏散如保护受火势威胁较小的,处于上风方向的物资其它一般物质。(二)在较大的火场或扑救物资仓贮单位火灾时,抢救物资的工作要有专人负责指挥,并分派专门力量有组织,有秩序地进行,必要时,疏散物资的消防人员可以成若干组,协同职工共同进行,要避免造成混乱,影响疏散工作迅速,安全进行。(三)在受到火势威胁的情况下,要用水枪
9、掩护疏散物资的通路和人员,必要时采取破拆的办法,开辟疏散通路。(四)疏散和保护物资的办法,应根据情况决定,有些物资可以一个搬运,或几个人共同搬运,或者列队依次递送:有条件的可以用机械设备疏散,对贵重仪器和爆炸物品要轻拿轻放,防止损坏或因碰撞引起事故对有些可燃物资堆垛,可以边扒垛边来灭火,边疏散,对于就地需要保护的物资,设备等,可以分别不同情况用水枪射流冷却的,可设法用石棉板等耐湿的麻袋,帆布,棉被等覆盖,不能用水冷却的可设法用石棉板等耐火材料将其与火场隔开。(五)疏散出来的物资不得堵塞通路,应放置在免受烟,水,火等威胁的安全地点,并派人看护,防止丢失和损坏。仓库安全管理制度1、承租单位严禁在承
10、租区内设置危险品仓库。仓库应符合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有关规定,并配齐消防设施,制定管理制度,严格管理,落实责任。2、承租单位因生产需要设置仓库而改变房屋、场地结构和使用性质,必须事先取得出租单位书面同意。对可燃物品仓库,应经地区消防部门批准同意。3、承租单位因生产需要使用的涂料(颜料)、有机溶剂等化学危险品必须按规定单独存放,不得与其他物品混放。4、仓库内严禁超重、超高堆放物品,应严格按照仓库的安全五距要求堆放(墙距、堆距、柱距、灯距、顶距),不得违章作业。5、仓库内灯具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总电源开关应设在仓库外。工作人员离开仓库时应切断电源,关好门窗小型工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11、 为加强棉花加工厂(以下简称棉厂)的消防安全管理,保障国家、集体和个人财产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国务院批准颁发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结合棉厂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规定。第二条 棉厂安全消防工作必须依靠群众,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接受当地消防部门的监督。第三条 公安消防部门要将棉厂作为消防保卫的重点,督促落实消防措施。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供销商业系统的棉花加工厂(轧花厂、絮棉厂)、棉花仓库,棉花露天货场,棉花转运站,棉花收购站国营农垦、兵团系统的棉厂;同时适用于乡镇、农民个体或联营的棉厂。第二章 组织领导第五条 各级供销合作联合社、棉麻
12、公司和棉厂领导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把消防安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做到及时研究、布置和检查,年终进行总结、评比和奖惩。第六条 各级供销合作联合社和棉麻公司必须有一名领导分管棉花的消防安全工作,经常了解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第七条 棉厂要组成以厂长为首的安全委员会(或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安全消防工作,其中有一名分工安全工作的厂长参加专门管理,检查日常安全工作,消除不安全因素。厂长及消防人员必须熟悉安全业务知识,学会消防指挥技术。第八条 棉厂要有健全的义务消防组织。凡政治思想好,责任心强,身体健康的职工都要编入义务消防组织,并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各种专业消防
13、组。义务消防队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消防规章制度,经常进行防火宣传教育和防火安全检查,维护保养消防器材,扑灭初起火灾。由消防技术人员组成的专业小组,专管消防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和使用。并负责义务消防队的技术训练。第九条 棉厂消防安全工作实行厂、班组、岗位三级负责制。一、棉厂负责人和分管防火安全负责人的职责: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消防法规以及上级有关消防安全规定和指示。2、组织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3、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制定安全操作规程。4、划分防火责任区、责任车间、仓库、堆垛、指定区域、车间、库、垛防火负责人。5、及时指导对消防器材设备的配置、维修、保养和管理。6、部
14、署和组织本单位的防火宣传教育,并做好对新职工、临时工和外来人员的防火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识。7、组织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险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8、领导专职和义务消防组织的工作,加强管理教育,定期组织消防训练和演习。9、组织和带领职工、警卫、消防人员进行护厂值班和夜间巡逻。10、组织制订灭火方案,带领职工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追查火警事故,协助调查火灾原因。11、负责对消防有功和失职人员实施奖惩。二、班组防火负责人职责1、负责本班组的防火安全工作,认真执行有关防火安全制度、规定。2、组织学习防火知识、文件,检查岗位防火责任制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3、及时制止违章行为,落实防范
15、措施,并向领导汇报火险隐患情况。4、具体安排值班、巡逻工作。三、岗位防火负责人职责1、严格执行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或向领导提出改进意见。2、做好交接班过程中的防火安全工作。组织本岗位职工下班时要关好门窗、检查火源、电源的管理情况,彻底清扫落地棉、飞绒、尘杂、垃圾等易燃物,保持工作场所清洁。3、认真学习防火、灭火知识,积极参加消防训练和各项安全活动,定期组织本岗位职工维修保养责任区内的消防器材。4、发现火情要立即报警,并参加扑救,保护好火灾现场,如实地向调查人员反映着火前后的情况。第三章 宣传教育第十条 各级供销合作联合社、棉麻公司和棉厂要把对职工、群众的防火安全教育作
16、为一项经常性的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并主动同当地居民搞好联防。第十一条 要充分利用壁报、黑板报、有线广播、训练班、大字标语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主要内容是:一、国家和公安消防部门制订的有关消防法规。二、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单位制订的消防安全条例、规定、制度等。三、棉花消防业务和养护知识。四、消防安全和棉花养护的经验及典型事故案例。第十二条 对生产旺季招收的季节工,要严格按照棉花加工厂用工办法暂行规定的要求,择优录用。进厂前必须进行政治审查和体格检查,挑选责任心强、纪律性强、体力能适应棉厂工作的青壮年入厂。开工前要组织职工特别是季节(临时)工人进行不少于一周的安全和法制教育,学习安全知识,学习规章制度和
17、操作规程,结合分配的工种边操作、边表演、边讲解,并经过考核合格才能上岗位。第十三条 安全教育要制度化。棉厂每月要确定一至两天为“安全活动日”,分析安全情况,学习有关规定、文件和消防知识,解决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明确消防工作的重点和安全注意事项。义务消防队在开工前和加工中期要进行消防演习。每年对全体职工进行一次消防知识考核。第十四条 要向外来人员宣传防火安全知识和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制度。第十五条 发生火灾后,要适时召开现场会,进行现场教育。第四章 安全检查第十六条 各级供销合作联合社和棉麻公司要对棉厂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省(市、自治区)每年至少检查一次,地市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县至少每季检查
18、一次,要实行棉厂月检查,班组日检查,消防安全员随时检查的制度。第十七条 每次消防安全检查都要有记录,并明确整改的措施、期限和负责人,整改后要作整改记录。对暂时无力整改的重大火险隐患,要制订临时安全措施,列入整改计划。公安消防部门对棉厂的检查情况要记入重点单位的防火档案。第八条 公安消防监督机关,要根据实际需要,对重大火险隐患,向棉厂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改正。第五章 建筑管理第十九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棉厂厂房、仓库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乡村和农民的棉花仓库(以下简称棉库)必须符合农村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第二十条 棉厂的生活区应与生产区、储存区分开,各区之间设墙分隔
19、。第二十一条 棉库不得作为它用。露天货场内不得搭建其他房屋。第二十二条 电瓶车充电室、机动车库和油库,必须建在储存区外的安全地点。第二十三条 仓库、货场的设置。一、储存区宜设在厂内加工旺季季风的上风方向,以尽量避免烟囱等火星随风飘落。二、仓库建筑应该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但屋顶承重构件和外墙均为非燃烧体时,可不受此限。三、每幢仓库最大允许占地面积:单层库为6,000平方米,每1,500平方米要设防火墙。四、每露天货场总贮量,如超过5,000吨宜分设堆场,堆场之间的防火间距为30米。五、露天货场每个棉垛的占地面积不应超过150平方米。六、露天货场堆垛必须分组。每组不应超过8个棉垛,垛与垛之
20、间的防火间距不小于4米。组与组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小于10米。七、露天、半露天堆场的棉垛与其他堆场、建筑、烟囱、明火作业场所、架空电力线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八、棉库区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设置消防车通道。第二十四条 棉库、露天货场周围要经常清除垃圾、杂草、落叶等物,保持清洁,不得堆放易燃物。储存区下水道必须保证畅通。第二十五条 棉厂内必须装置避雷设备。第六章 车间生产第二十六条 棉厂必须采用能够清除特殊杂质的工艺和设备,要利用气力输送落杂、磁铁、清花机、人工挑拣等多项技术及管理措施,保证将易产生火星的特殊杂质、火柴、石子、砖头、瓦片、铁丝、铁片等在进入轧花机工作厢前排出
21、。第二十七条 要健全加工机器设备的维修、保养和使用的制度。按照标准检修机器设备,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防止机器运转中摩擦起火。第二十八条 机器设备的传动、转动部分必须设置安全罩、安全架,并尽量做到密封。地沟盖板必须配齐,安全牢固。车间要设工具箱,工具不得乱放,并保持整洁。防止落棉、尘杂缠绕转动部位引起升温和工具等硬质物件掉入地沟碰撞和摩擦起火。第二十九条 在生产过程中,打包车间应边生产边运棉花,存放皮棉不得超过200市斤。下班后打包车间不准存棉也不得有落棉及其他物件。第三十条 进入车间的工人身上不准围、披裹包皮布,不准戴手套,不准穿高跟鞋、拖鞋、钉铁掌的鞋。女工的发辫不得露在外面,不准蒙头巾、戴围
22、巾,必须戴工作帽,以防人身事故和铁掌碰擦引起火星。第三十一条 当班工人上班前必须认真检查主机及传动设备。生产中做到勤听、闻、看、摸,发现异常及时处理。下班后必须彻底清理轧花机,剥绒机的工作厢,清除厢内的一切特殊杂质,彻底打扫工作现场,搞好交接班。对不使用的车间(包括下班后不接着开工的车间)、仓库必须认真检查后切断电源,关好窗,锁好门。第七章 储存保管第三十二条 棉花实行专仓堆存,不得与其他物品混存。棉厂储存区应划分籽棉货区、皮棉货区、棉籽货区、棉库区。第三十三条 成包皮棉入库前,必须在收、发货区观察二十四小时以上,并派专职或义务消防人员监护。第三十四条 棉花入库前要进行认真检查,如发现火种、水
23、湿霉烂、变质、油渍、包装破损等异状,要及时处理。第三十五条 堆垛要垫好垫基,露天货垛要堆人字顶,并封盖严密。垛底必须通风,以防潮湿霉烂。第三十六条 堆垛时包要放平,一般不得竖放,上下层应交叉压缝。露天堆垛,垛高不得超过8米,库内堆垛,垛高距房梁不小于1米。第三十七条 库内堆垛与堆垛之间应留出必要的通道。主要通道宽度不小于2米,其他通道不小于1.5米,垛距墙不小于0.5米,距柱不小于0.2米。第三十八条 储存区及库内通道上禁止存放任何物品。装卸、搬运工作的现场和通道要保持整洁、平坦。第三十九条 装卸、堆垛、卸垛作业结束后,要对储存区和站台进行彻底检查,排除异常情况。新堆的垛,在二十四小时内要加强
24、巡回检查。第四十条 棉库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非保管人员随便进入,如确需设办公室时,必须用防火墙隔开,防火墙上不得设门窗。第四十一条 要加强棉花养护工作。堆垛要及时封顶,要定期测温,下雨前后必须查库。要根据天气变化对棉花温、湿度的影响,适时采取通风或倒垛措施,防止霉烂变质。皮棉、籽棉、棉籽垛的温度超过38或籽棉水分超过12%时要及时处理。第八章 火源管理第四十二条 棉厂除生活区及指定的吸烟室外,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和信号弹。第四十三条 严格门卫登记制度,收留一切进入生产区和货区人员携带的火种。第四十四条 运输棉花的车、船上严禁烟火,在厂外运输时必须用蓬布封盖严
25、密,并配备灭火器材。车辆进入厂区前,棉厂要有专人检查,严防将火种带入厂区。第四十五条 进入厂区的机动车辆必须装置防火帽(或熄火),并不准进入棉库。第四十六条 进入厂区的蒸气机车必须装置防火罩,并要关闭灰箱和送风器,并不得在厂区停留或清炉。第四十七条 进入棉库的电瓶车、铲车、叉车及上垛用的吊车,必须有防止打出火花的安全装置。第四十八条 各种机动车辆在装卸棉花时,排气管的一侧不准靠近棉花。任何车辆都不得在货区和棉库内停放和修理。第四十九条 原则上不准在生产车间、货区、仓库及附近烧电焊。在生产车间、离储存区30米以内需要临时进行明火作业时,必须经防火负责人或保卫部门审查,报告厂部研究批准,将作业场所
26、附近的机器设备、地沟等处的油污、棉绒及飞绒清扫干净,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指派专人在场监护。作业结束后要认真检查,不得落下火种。有风(五级以上)天气不准明火作业。第五十条 在棉厂的维修工房安装和使用火炉,必须符合防火安全管理规定。经防火负责人或上级主管领导批准,指定专人看管,备足灭火器材,做到人离火灭,对厂内各种用火设备要定期检查、维修。第五十一条 不准用易燃,可燃液体引火,不准在火炉附近堆放或烘烤易燃、可燃物品。炉内炽热灰烬,必须用水浇灭后倒在指定的安全地点。火炉烟筒不准顺向货区安装。第九章 电源管理第五十二条 棉厂生产区、储存区与生活区的用电线路必须分开。电线和电器设备必须由正式电工按照电
27、力设计技术规范安装和维修。第五十三条 棉厂用电线路应采用地下电缆。车间、货场的电线,一律改用暗线,不用明线。老化的和安装不合要求的电线,必须更换。第五十四条 车间照明必须用有防护罩的灯具和壁开关,不得使用无防护罩的灯具和拉线开关。露天货场的照明灯杆距棉垛不应小于杆高的1.5倍。电灯应有防雨措施。货场使用吊车后必须加接地线,以防雷击。第五十五条 棉库内禁止安装电器设备,如需临时照明作业,应采用橡皮电缆工作灯、工作灯要加防护罩,插座必须设在库房外,用完后及时拆除。第五十六条 棉库内不准架设临时电线,储存区如需架设临时电线,必须经防火负责人或上级主管领导批准。使用后应及时拆除。第五十七条 储存区的电
28、源应当设总闸和分闸,每个库房应当单独安装开关箱,开关箱应当设在库房外,并安装防雨防潮等保护设施。第五十八条 在储存区使用电器机具时,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电线要架设在安全部位,免受撞击、碰砸和车轮辗压。第五十九条 打包机、上垛机等设备,不得使用倒顺开关,必须改用离合器或电磁开关。车间及货区原则上不得装设熔断器、闸刀开关及插座,如确需装设,必须加有防火密封装置。储存区工作结束时必须切断电源。第六十条 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严禁用铜丝、铁丝、铝丝代替保险丝。车间的保险丝装置要有防护罩。电器设备和电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第六十一条 对电器设备除经常检查外,每年应至少进行两次绝缘摇测,发现可能引起打
29、火、短路、发热和绝缘不良等情况时,必须立即修理或更换。对避雷装置也必须经常检测,维修。第十章 消防设施第六十二条 棉厂,棉花仓库,露天货场应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关消防给水的规定,设置消防给水设施,保证供水。其中棉厂应设置应急用的消防蓄水池和水塔,容积不小于下表的要求:工厂规模消防蓄水池容积立方米数量水塔容积立方米数量1台型厂4023012台型厂5023013台型厂6024014台型厂802501第六十三条 固定抽水泵要安装双套设备,一套通向水塔,一套通向管网;同时安装两套动力(电机和内燃机)。棉厂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机动泵。要做到消防泵天天发动,周围出水。第六十四条 车间、货场、库房要配置适
30、当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安放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并严禁移作它用。消防器材设备附近,严禁堆放棉花短绒及其他物品。第六十五条 消防车、泵及其它消防器材设备要建立档案。明确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整好用。寒冷季节,要对消防水池、消防水缸、消防栓、消防管网、灭火器等消防设备采取防冻措施。第六十六条 棉厂应安装消防通讯和信号报警设备。第十一章 扑救与奖惩第六十七条 一旦发生火灾,要立即组织扑救。同时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报警,指定专人保护现场。第六十八条 发生火灾事故后,要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第六十九条 对发生火灾事故。要迅速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责任。第七十条
31、 对违反本规定,消防监督机关又已通知要其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由主管部门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第七十一条 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上级主管部门或本单位给予表彰、奖励。第十二章 附则第七十二条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有关规范、规定执行。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作出补充规定。第七十三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小型工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1、总则1.1根据国家颁布的消防法,为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 保障公司的生产、财物和人身安全,制定本制度。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1.3本制度由安环科归口管理。2、职责2.1总经理2.1.1
32、负责全面领导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政策、法律、以及有关防火安全的规定。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防火安全工作。2.1.2部署和组织公司的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全体员工严格遵守防火制度和一切与防火安全有关的规定。2.1.3定期检查和了解上级有关防火的规定和本公司的防火安全规程的贯彻执情况,每季组织一次安全防火大检查,每月组织一次小检查,并负责研究决定重大火险隐患等不安全问题。2.1.4领导义务消防组织,加强管理、教育和学习训练,不断提高业务水平,适应消防工作的需要。2.1.5负责筹建消防设施,审批消防器材
33、的采购计划,指导对消防器材的配置维修、保养和管理工作。2.1.6主持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制定防范措施,保证以后不再发生类似事故。2.1.7负责按有关规定对造成火灾事故的责任者进行处理;同时,负责对在防火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和奖励。2.2各部门负责人职责2.2.1负责部门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和公司有关消防安全工 作的指示和规定,并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2.2.2定期总结部署防火安全工作,经常向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切实遵守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2.2.3经常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和生产操作的检查。经常听取安全员对防火安全意见,及时消除火险隐患,保证安全生产。发生火情时,
34、在迅速组织救火的同时,立即报告公司,调查火灾原因,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2.2.4组织本部门进行消防学习和训练,正确使用消防器材。2.2.2负责本部门所属范围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器具的维护、保养,并保证正确使用。2.3其他相关职责2.3.1安全生产部负责人,根据国家颁布的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法令和上级的指示决定,协助安环科在本单位内组织和推动实现,定期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监督且加以整改,并监督各部门执行各项防火安全制度。对重大火险隐患,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2.3.2研发部参加新建和扩建工程的设计、审查、验收。在施工中要加强监督,竣工时参加验收,新产品投产前设备试车前的安全验收
35、,对不符合防火安全要求的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其实现。2.3.3安环科负责组织消防知识的学习和消防训练;不断提高全员防火意识和扑灭初起火灾水平水平;监督各部门对消防器材的使用;追查处理火灾事故。及时购置和供应各种防火器具。2.3.4财务部编制年度财务计划时,应充分考虑消防计划所须经费,列入财务划中,对消防安全临时特殊措施需用的经费,经公司领导同意后,应及时编制追加预算。3、公司防火制度总则3.1 本公司院内内,全部列为禁烟区,任何个人不得带烟、火柴、打火机等火种入内,外来人员应将其存放在门卫室。车间、库区等确需动火时,需要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并采取安全措施,杜绝事故发生。3.2配电室、操作室、会
36、议室内禁止放置易燃易爆物品,配电室、电器设施开关。3.3新产品投产时,技术人员应详细向操作人员讲清产品性能,学习操作过程,研发部门应提出安全措施,会同安环科作出安全评价并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认定符合安全规定后,方能投产。3.4车间应通风良好,电器设备要防爆、潮、防止静电。3.5消防器材要专物专用,消防水龙头、消防带、灭火器周围三米内不准积垃圾或放置其他物品。3.6保持公司院内及车间主要道路整洁畅通,不得堆积存放物品。4、电气焊防火制度4.1电气焊是明火作业,操作人员必须严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非电焊工人不得进行此项作业。4.2动火地点应与氧气瓶、乙炔气瓶呈三角位置,保持十米以上距离。4.3
37、氧气瓶嘴禁止接触油污,防止氧化,引起气瓶爆炸。4.4焊、割前应彻底清除附着可燃物,焊、割装过可燃液体的容器或废旧管内的材料必须排净,带电设备切断电源。4.5气体管线不得漏气,如漏起立即关闭并修理。4.6电焊时,禁止将地线搭在其他金属容器管线上。4.7焊割完毕,及时清除散落焊割火花和铁屑,以防余火引起火灾。5、库房防火制度5.1易燃、易爆、腐蚀、易氧化的化学物品要分类隔离,专类存放。箱板等存放要整并有一定间隔,不得乱堆放。各类物品之间要保持道路畅通不得妨碍门窗的开放。5.2库内原料桶要摆放整齐,留有一定间隔,如有液体桶泄漏必须及时运离库区处理。搬运危险品桶时不得敲击碰撞,保持库内道路畅通。5.3
38、库区要保持清洁,对库房内及附近的可燃废物要及时清除。5.4 严格控制、管理和使用电源,对库内的用电设备必须经常检查,保持安全使用,各种原材物料不得紧靠电气设备,管理人员离开仓库时要切断电源。5.5仓库内消防器械要保持完好,放置在醒目处,不得随意挪用。6、电气防火制度6.1电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二人监督,不得违章带电作业。6.2电器设备的安装应按供电要求,不得超过负荷。6.3禁止使用破皮电线,如有破皮现象,应用胶布包好或更换新线,应经常进行检查,随时发现,随时处理。6.4电器设备的各种继电器,避雷针等安全附件,必须齐全完好,符合规定,避雷设施必须在雷雨季节前检查检修完好。每年检查一次接地线。6.5
39、易燃易爆场所更换灯泡等电器用具时,应先切断电源,再行更换。6.6变电、配电室要保持干燥清洁,不准堆放易燃可燃等物品,应备好灭火器。7、消防器材管理制度7.1各部门要经常保持消防器材使用良好,任何部门、个人不准擅自将消防器材用在与消防工作无关的方面。7.2消防器材由安环科统一配备、安置,各部门范围内的消防器材要放在明显、干燥、取用方便处,任何人不得随便挪动位置。7.3灭火器如使用后,应及时报给安环科,由安环科负责换新,不得空置。8、考核8.1违反本制度,每项次考核责任人100元。8.2无故不执行本制度,考核责任人500元。8.3考核优异者每月按考核百分比予以奖励,100500元不等。小型工厂消防
40、安全管理制度4一、新职工入厂,须进行消防安全的职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识、灭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二、对每名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培训情况记录存档三、公司每个季度对全体职工进行疏散演习,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灭火演习专门培训,使每个队员都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四、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员等有关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五、电焊、气焊、锅炉工等在具有火灾危险区域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培训,持证上岗六、各车间、班组等部门展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根据各部门、各阶段、各字的特点进行针对行的教育。七、公司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