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防护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办法1、目的对安全防护用品进行统一管理,以确保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的完备和正常使用,达到保护职工安全生产的目的。2、适用范围适用于东莞厚街海清污水处理公司各职能部门所使用的设备、设施、防护用具、工具及高低压电气设施。3、职责3.1部门负责人负责建立部门安全防护用品、用具需求表和台帐,负责员工防护用品日常使用的监督。3.2行政部负责收集和整理全公司所有的安全防护用品、用具需求和台帐,安排特种防护用品、用具的检验工作和配置管理。3.3库房负责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的具体保管和发放工作。3.4所有人员有权对员工安全防护用品、用具配置情况提出合理意见。4、工作程序4.1各部门所
2、有防护用品、用具必须建立台帐,确保数据记录准确。4.2根据各部门具体情况确定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的保存形式。4.3发放给个人保管的应妥善保管,不得丢失,不得随意借给他人。4.4各部门保管的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必须定点存放,确定专人看管,摆放整齐。4.5各部门定点存放的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应建立相应的管理规章制度和责任制度。4.6行政部应建立全公司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的台帐,并经常与各部门衔接,了解安全防护用品的现状和需求情况。4.7安全职能部门要随时了解最新安全防护用品科技动态,以书面的形式向公司副总经理提出安全防护用品更新和添加的申请。4.8各部门应加强对员工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的检查和督察。4.9员工调离本岗位时,非易损的安全防护用品应归还的必须交回,丢失和损坏的说明原因,无法做出合理解释的或认为破坏的按规定使用期限折价赔偿。4.10行政部或安全职能部门应根据特种防护用品、用具的相关资料,按期组织进行效验工作,确保特种防护用品、用具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