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化馆服务监督管理办法为不断提高市文化馆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丰富、更优质的公共文化服务产品,建立完善有效的公共文化服务自我监督和自我完善机制,特制定本办法。一、机构职责市文化馆办公室为馆公共文化服务监督工作的管理部门,负责明确馆内各部室的岗位职责,监督各部室的岗位服务执行情况。各部室负责人为部室服务监督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协调解决服务对象反映的公共文化服务问题。二、监督方式公共文化服务监督实行领导班子监管、员工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机制,主要方式分为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管两方面。外部监督包括服务对象评价、舆论监督、社会监督;内部监管是对各部室服务实行监督管理。三、内部监督公共文化服
2、务监督主要从业务活动开展、基层辅导培训和公共文化服务跟踪三个方面对服务关键点进行监管。(一)业务活动开展:包括各部室人员对岗位职责任务完成的时效性、工作态度的良好性、活动档案的完整性等方面进行服务监控。(二)基层培训辅导:是指对本馆进行阵地辅导或深入基层进行文化艺术培训辅导。监管范围:对培训人员的培训计划完成情况、工作态度、培训质量、培训档案等进行监管。(三)服务跟踪:对业务活动开展后的服务进行监督,通过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等方式,了解服务对象的感知和服务需求,提升服务质量,确保服务跟踪的及时性和信息反馈的准确性。四、外部监督馆内公开监督电话:办公室043266273571,热心接受群众对公共文
3、化服务的建议和意见,并做好记录、反馈相关部室、认真研究、及时回复,不断改善服务,提高服务效能。五、质量考核服务监督考核是提高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效能的重要手段。主要采取以下措施考核:(一)每年初全馆下达年度各部室重点工作推进表,明确工作任务、完成时限、责任部室、责任人。(二)全馆根据年度重点任务推进表调度各部室任务完成情况,并于10月底前报全年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计划。(三)馆办公室对各部室年度开展的公共文化服务进行跟踪考核,考核方式包括督办、通报、绩效处罚。(四)每年12月下旬全馆组织部室服务质量考核,并做好绩效考核结果应用,作为职工评优、晋级、晋职的基础依据之一。(五)对于重大公共文化服务问题要及时上报给馆领导班子,及时解决服务问题,有效控制由此产生的负面影响的扩散、升级。六、相关规定(一)此办法的内容如与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相悖,以上级规定为准。(二)此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