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资管理制度项目部领导要重视和支持物资工作,物资工作人员要充分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遵循并利用市场经济规律,以降低供应成本为目标,合理、有序、高效的开展物资供应管理工作。一、组织机构及职责项目部设物资部,各工区设专职材料员一名。主要职责是: (1) 全面负责该项目工程物资的供应管理; (2) 负责工程主要物资的申请(采购)供应和结算; (3) 负责劳务队需要协调采购的物资供应; (4) 负责地材资源调查、组织地材订货等管理工作; (5) 负责编报物资统计和其它业务报表工作; (6) 负责本部门贯标及文件资料的编制整理工作。二、劳务队主要职责 (1) 负责向项目物质部编报主要物资申请计划; (2)
2、 负责项目部批准范围内的物资采购;负责本劳务队的材料供应,承办主材、地材的提货、领运、验收、保管、使用、签认工作; (3) 控制使用消耗,确保节约降耗,实行定额发料,坚持月终盘点,做好材料核算; (4) 做好物资业务管理,做到帐、卡、单、证、表手续齐全规范,收、发、管、用、消耗制度健全; (5) 做好现场物资管理和物资节约工作; (6) 存放至劳务队的材料,劳务队负有看管的义务,确保项目部供应材料不发生损坏、被盗、变质等现象发生。三、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检验及储存管理 (1) 对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检验及储存的相关规定见相关管理办法。 (2) 验收内容:品种、规格、型号、数量、炉批号、外观
3、质量、材质证明和出厂合格证,验收人员要认真核对实物与随货同行证件是否相符。各类证件要分类归集、妥善保管。进场的材料必须符合采购计划要求,外观、尺寸、型号必须符合要求。 (3) 验收程序:甲供材料由项目部物资人员、供货方共同组织验收、签证;自购材料由项目部采购员、保管员共同验收。 (4) 凡需送检的填写送检委托通知单,试验人员在取样过程中严格取样标准,严禁随意取样或没有代表性试样。 (5) 对必送检而未经试验和检验的材料、设备、构配件或试验、检验不合格的材料、设备、构配件,不得放行进场。及时按规范要求对进场材料进行二次复检,合格后才准用于施工,否则清退出场。 (6) 经试验和检验合格材料、设备、构配件进场后,按分类、分规格存放,标识清楚,实现可追溯性,同时做到先进先用,不积压,不变质。对不合格材料、设备、构配件及时处理,清除场外,禁止混入合格材料、设备及构配件中使用。